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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隨心所欲[快穿] 作者:酒火櫻桃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名字……」
管事的想說有點不妥,卻看到蕭元嗣親手把他程盛身上的鐐銬解了,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跟著過來。
到嘴的話咽了下去,管事的掛著笑臉將他們送走,等兩人消失在視線裏,一秒變臉,沉聲吩咐道:「快去把東西收拾好了,我們今晚就離開都城。」
小廝問道:「為何?」
管事的用力敲了下他的腦殼,指著兩個人離開的方向:「還看不懂嗎?那個公子竟然敢在大街上把奴隸身上的鐐銬解開!這不就相當於把關在缸裏的魚放回了水裏?魚回了水裏還抓得住嗎?他不是蠢就是傻!」
「哦!」小廝恍然大悟,又問:「要是那個奴隸又傷人了怎麽辦?」
管事的:「所以我們才要趕緊跑!趁那個奴隸發瘋前跑的遠遠的,出了事也怪不到我們頭上!」
「懂了懂了!小的這就去準備。」
程盛確實在策劃著名逃跑。
跟在蕭元嗣身後趕路的期間並不安分,不停地左顧右盼,默默記下沿路標誌和道路方向。
他看了看空蕩蕩的雙手,他第一次覺得手腕上如此輕鬆,沒有沉重的鐐銬束縛,時時刻刻提醒他是骯髒的奴隸之身。
他又望向走在他前麵的蕭元嗣,他看上去手無縛雞之力,也沒有帶隨從在身邊,道路上來往的人越來越少,道路越走越偏僻。
或許,這是一個絕佳的逃跑時機。
程盛立刻搖搖頭讓自己清醒一點,逃跑怎麽可能簡單,要是這個人沒有把握控製住自己,他會輕易把鐐銬解開嗎?
不甘心的情緒讓他暗暗握緊了拳頭,對著蕭元嗣的背影磨了磨牙。
蕭元嗣察覺到什麽突然轉身,程盛瞬間裝出乖巧的模樣,沖他一笑,蕭元嗣也笑了下,什麽也沒說。
其實,程盛的小動作他都知道,誰讓他有係統這個實時監控攝像頭呢。
「宿主啊,這傢夥有點危險啊。」
「嗯哼?怎麽說?」
「他有百分之八十的概率會對你動手,你可要小心點。」
「他要是不危險,我就不會把他放身邊了。」
「宿主,小心玩火自焚哦。」係統提醒道,雖然它不贊同蕭元嗣的做法,但也勸不動他。
蕭元嗣非程盛不可,因為程盛是在未來領導百姓們揭竿起義的起義軍領袖。
奴隸出身的他在低層摸爬滾打,飽經世態炎涼,他非常了解奴隸們和百姓們生活的不易,也知道他們內心真正在渴望什麽,也願意帶領他們推翻這個腐朽的王朝,舉起起義軍鮮紅的旗幟,建立一個更加公正公平的新國家,雖然最後他失敗了,但他的名字成為了史書上濃墨重彩的一筆。
按照正常情況,他應該在三年後遇到一位貴人,這位貴人會啟發他的思想,指引他的起義事業,相當於是他人生路上的引路人,但蕭元嗣等不了那麽久了。
他要親自來做這個「貴人」,手把手教程盛亡國。
兩個人走了不知多久,到了一處蕭條之地,幾間破敗的茅草屋零零散散立在風中,屋頂上茅草枯黃飄搖,屋子仿佛搖搖欲墜。
程盛奇怪地看了下蕭元嗣,一身富貴打扮,不像是會住在這裏的人,更不像是會和這種處處透露著貧困味道的地方產生聯繫的人。
他帶自己來這裏是想做什麽?
離草屋不遠有一條小溪,水聲潺潺,三兩婦人小孩在水邊打水。
一個六七歲的小娃娃抱著比他還高一個頭的水桶艱難地往家裏走。
蕭元嗣走近幾步,停了下來,轉過身對程盛抬了抬下巴,示意他過去。
「去給那個小孩搭把手。」
「我這身衣服貴,弄髒了我會心疼。」
程盛有些許無語,既然知道心疼錢,之前那麽大手筆給那些人散發金子做什麽?那麽幾大箱金子,足夠買十幾件這樣的衣裳。
是個奇葩的敗家子!
腹誹歸腹誹,多年被毒打的教訓告訴他,身為奴隸,不要評論主人的任何做法,奴隸隻是個沉默好用的物品,不需要嘴巴和情緒。
程盛一身腱子肉,提起一個水桶輕而易舉,還可以把那個娃娃一起抱著走,娃娃崇拜地看著他,走到蕭元嗣身邊時,娃娃熱情朝他揮手。
蕭元嗣輕笑了下回應,程盛有種錯覺,他是在對自己笑。
一肚子壞水的狐狸對一隻單純的狼崽子露出了一個偽裝性極強的笑容。
第74章
「神仙哥哥, 這個人是誰啊?」小娃娃躲在蕭元嗣身後,扒著他的腿,探出半個腦袋好奇地打量著程盛。
蕭元嗣想了想, 衝程盛一笑, 說道:「是我的一個朋友。」
程盛瞳孔頓時顫了顫, 掩在袖中的拳頭握緊。
他方才說什麽?
朋友?
他居然會稱呼他,一個手臂上打著「奴」字烙印的人為「朋友」?!
身而為奴的人都有一個自覺,官為官,民為民,奴為奴,每個人的命運從他們出生起就註定, 階級分明, 不可跨越, 他們沒有選擇的權利, 隻有接受和適應。
會和他做朋友的隻有和他同樣命運的奴隸,因為他們同病相憐, 因為他們沒有體麵需要維持, 因為他們不會在意別人的目光。
像蕭元嗣這樣的富家公子, 是絕對不可能和他們以友相稱的, 從出生起他們就是兩個世界的人,唯一的關係隻有主人和奴隸之間的奴役關係。
管事的想說有點不妥,卻看到蕭元嗣親手把他程盛身上的鐐銬解了,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跟著過來。
到嘴的話咽了下去,管事的掛著笑臉將他們送走,等兩人消失在視線裏,一秒變臉,沉聲吩咐道:「快去把東西收拾好了,我們今晚就離開都城。」
小廝問道:「為何?」
管事的用力敲了下他的腦殼,指著兩個人離開的方向:「還看不懂嗎?那個公子竟然敢在大街上把奴隸身上的鐐銬解開!這不就相當於把關在缸裏的魚放回了水裏?魚回了水裏還抓得住嗎?他不是蠢就是傻!」
「哦!」小廝恍然大悟,又問:「要是那個奴隸又傷人了怎麽辦?」
管事的:「所以我們才要趕緊跑!趁那個奴隸發瘋前跑的遠遠的,出了事也怪不到我們頭上!」
「懂了懂了!小的這就去準備。」
程盛確實在策劃著名逃跑。
跟在蕭元嗣身後趕路的期間並不安分,不停地左顧右盼,默默記下沿路標誌和道路方向。
他看了看空蕩蕩的雙手,他第一次覺得手腕上如此輕鬆,沒有沉重的鐐銬束縛,時時刻刻提醒他是骯髒的奴隸之身。
他又望向走在他前麵的蕭元嗣,他看上去手無縛雞之力,也沒有帶隨從在身邊,道路上來往的人越來越少,道路越走越偏僻。
或許,這是一個絕佳的逃跑時機。
程盛立刻搖搖頭讓自己清醒一點,逃跑怎麽可能簡單,要是這個人沒有把握控製住自己,他會輕易把鐐銬解開嗎?
不甘心的情緒讓他暗暗握緊了拳頭,對著蕭元嗣的背影磨了磨牙。
蕭元嗣察覺到什麽突然轉身,程盛瞬間裝出乖巧的模樣,沖他一笑,蕭元嗣也笑了下,什麽也沒說。
其實,程盛的小動作他都知道,誰讓他有係統這個實時監控攝像頭呢。
「宿主啊,這傢夥有點危險啊。」
「嗯哼?怎麽說?」
「他有百分之八十的概率會對你動手,你可要小心點。」
「他要是不危險,我就不會把他放身邊了。」
「宿主,小心玩火自焚哦。」係統提醒道,雖然它不贊同蕭元嗣的做法,但也勸不動他。
蕭元嗣非程盛不可,因為程盛是在未來領導百姓們揭竿起義的起義軍領袖。
奴隸出身的他在低層摸爬滾打,飽經世態炎涼,他非常了解奴隸們和百姓們生活的不易,也知道他們內心真正在渴望什麽,也願意帶領他們推翻這個腐朽的王朝,舉起起義軍鮮紅的旗幟,建立一個更加公正公平的新國家,雖然最後他失敗了,但他的名字成為了史書上濃墨重彩的一筆。
按照正常情況,他應該在三年後遇到一位貴人,這位貴人會啟發他的思想,指引他的起義事業,相當於是他人生路上的引路人,但蕭元嗣等不了那麽久了。
他要親自來做這個「貴人」,手把手教程盛亡國。
兩個人走了不知多久,到了一處蕭條之地,幾間破敗的茅草屋零零散散立在風中,屋頂上茅草枯黃飄搖,屋子仿佛搖搖欲墜。
程盛奇怪地看了下蕭元嗣,一身富貴打扮,不像是會住在這裏的人,更不像是會和這種處處透露著貧困味道的地方產生聯繫的人。
他帶自己來這裏是想做什麽?
離草屋不遠有一條小溪,水聲潺潺,三兩婦人小孩在水邊打水。
一個六七歲的小娃娃抱著比他還高一個頭的水桶艱難地往家裏走。
蕭元嗣走近幾步,停了下來,轉過身對程盛抬了抬下巴,示意他過去。
「去給那個小孩搭把手。」
「我這身衣服貴,弄髒了我會心疼。」
程盛有些許無語,既然知道心疼錢,之前那麽大手筆給那些人散發金子做什麽?那麽幾大箱金子,足夠買十幾件這樣的衣裳。
是個奇葩的敗家子!
腹誹歸腹誹,多年被毒打的教訓告訴他,身為奴隸,不要評論主人的任何做法,奴隸隻是個沉默好用的物品,不需要嘴巴和情緒。
程盛一身腱子肉,提起一個水桶輕而易舉,還可以把那個娃娃一起抱著走,娃娃崇拜地看著他,走到蕭元嗣身邊時,娃娃熱情朝他揮手。
蕭元嗣輕笑了下回應,程盛有種錯覺,他是在對自己笑。
一肚子壞水的狐狸對一隻單純的狼崽子露出了一個偽裝性極強的笑容。
第74章
「神仙哥哥, 這個人是誰啊?」小娃娃躲在蕭元嗣身後,扒著他的腿,探出半個腦袋好奇地打量著程盛。
蕭元嗣想了想, 衝程盛一笑, 說道:「是我的一個朋友。」
程盛瞳孔頓時顫了顫, 掩在袖中的拳頭握緊。
他方才說什麽?
朋友?
他居然會稱呼他,一個手臂上打著「奴」字烙印的人為「朋友」?!
身而為奴的人都有一個自覺,官為官,民為民,奴為奴,每個人的命運從他們出生起就註定, 階級分明, 不可跨越, 他們沒有選擇的權利, 隻有接受和適應。
會和他做朋友的隻有和他同樣命運的奴隸,因為他們同病相憐, 因為他們沒有體麵需要維持, 因為他們不會在意別人的目光。
像蕭元嗣這樣的富家公子, 是絕對不可能和他們以友相稱的, 從出生起他們就是兩個世界的人,唯一的關係隻有主人和奴隸之間的奴役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