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文學)“我呸!你要敢把姑奶奶做成圍脖,我...我咬死你我!”楊七郎手中的狐狸突然說話了。


    “艾瑪,狐狸說話了?不過這聲音怎麽這麽耳熟?”陳默沉吟道。


    “當然耳熟了,你們剛才見過。”楊七郎提醒到。


    “見過?”陳默突然想到剛才在車裏女人臉上一閃而逝的那張毛茸茸的臉蛋,一臉震驚道:“我擦,你手裏這狐狸該不會是剛才我放走的那個女人吧?”


    “聰明。”楊七郎點點頭,說道:“這隻靈狐正是剛才被你放走的那個女人。那個女人是她變的化身,這才是她的真身,之前我一直在遠處注視著她的一舉一動,後來她沒對你動手,而你也放了她,就沒想著對她下手。哪知道我正準備回來找你,突然聽到她在和別人通電話,她好像在電話裏跟人提到在找什麽東西,而這東西就跟今天被你殺了的這個林蕭有關,所以我就自作主張把她帶回來了,這小狐狸還想跑,但道行太淺,我僅僅出了一槍,就把她打回了原型。”


    “幹得漂亮!”陳默笑了笑,盯著被楊七郎倒提著的白色靈狐道:“嘿嘿,想不到你竟然是妖精,說起來我還是第一次見到妖精,說吧,小狐狸,你究竟在找什麽東西?”


    “呸,我才不會告訴你!”白色靈狐毫不客氣的說道。


    “還挺倔,有脾氣,難不成我剛見到活著的妖精,馬上就得死了嗎?哎,真是可惜呀。”陳默恐嚇道。


    “你,你不能殺我!”白色靈狐急了。


    “為什麽不能?”陳默笑了。


    “難道你不想知道我在找什麽東西嗎?”白色靈狐問道。


    “剛才想,現在不想了。”陳默轉頭對楊七郎說到:“七郎,把她看好了,狐狸的事晚點再說,我先想辦法處理一下犯罪現場。”


    殺人不過頭點地,但現在是法治社會,殺人是犯法的,法律也不會因為你是的是壞人就放你一馬,更何況自己動手的時候似乎太過凶殘了一點,整個犯罪現場血肉紛飛,太過血腥,這場麵比某些逼真的外國大片還要讓人難以適應。


    二十九具屍體,就這樣靜靜的躺在河堤上,今晚可能不會被人發現,但明天白天肯定就有人知道這裏發生過一場血拚,而且死者眾多,足以讓警方成立專案組進行調查。


    如果自己不把現場清理幹淨,明天早上這件事就能上新聞頭條!萬一留下什麽蜘絲馬跡,查到自己頭上就尷尬了。


    “你放心吧,被我抓住了,她肯定跑不了。”楊七郎笑道。


    陳默點點頭,在戒指上摩擦了幾下,念完咒語,召喚出手機。


    點開地府精靈,小可很快就跑了出來,她一看到陳默就開心的喊到:“主人,主人,小可好想你啊!”


    “哈哈,小可乖!”陳默摸了摸她的小腦袋,說到:“小可,我剛才搞了點事情,但貌似下手太狠了,導致犯罪現場有些不忍直視,你有什麽可以清理現場,銷毀犯罪痕跡的辦法嗎?”


    “主人是想毀屍滅跡嗎?”小可問到。


    “嗯,差不多就是這個意思,有沒有辦法?”陳默說到。


    小可抿著嘴唇想了想,說道:“有了!”


    陳默連忙問道:“怎麽做?”


    “噬魂蟻!”小可回答道。


    “噬魂蟻,什麽鬼?”陳默問道。


    “噬魂蟻是生存在陰間的一種螞蟻,以靈魂為食,但也會吃死屍和血液,它們通過吸食靈魂或者死屍,來獲得力量,增強自身,變得強大,一隻噬魂蟻並不可怕,但若是一群噬魂蟻,就會變得特別恐怖,成群結隊,密密麻麻,悍不畏死,所過之處,寸草不留!”小可科普道。


    “我去,聽得我都起雞皮疙瘩了。”陳默聳了聳肩膀,說道:“你的意思是說讓我用噬魂蟻來打掃現場?”


    “嗯,沒錯。”


    “可我去哪弄噬魂蟻啊?”陳默疑惑道。


    “天鬼商城,隻有你想不到,沒有你買不到!”小可笑著回答道。


    “ok,我明白了。”


    陳默打開天鬼商城……


    “我去,坑爹呢!人間就是這點不好,沒有ifi覆蓋,連不上網!”


    陳默看到車裏放著林蕭的手機,二話不說拿過來打開流量開了個ifi共享。


    用別人的流量,上自己的網,就是這麽爽!


    他再次打開天鬼商城,輸入“噬魂蟻”,一長串寶貝信息刷出來……


    “噬魂蟻標本一隻,9.9冥幣包郵。標本?不是我要的。”


    “噬魂蟻活體十隻,20冥幣包郵,量大從優……小可,你看這個行不行?”陳默說到。


    小可趴在屏幕上一看,搖了搖頭,說道:“主人,這是未被馴服的活體,你買來沒辦法控製它們,所以不行。”


    “那我該買哪一種?”陳默看著密密麻麻的商品,一臉迷茫。


    “唔,我來找找看……”小可伸出手掌,貼在手機屏幕上,往下滑動著界麵。


    “找到了!就是這個!萬蟻噬魂塔!”小可歡笑道。


    “萬蟻噬魂塔?”陳默看向小可說的那件商品,點開了查看詳情。


    萬蟻噬魂塔(極品):“內有萬隻噬魂蟻,認主後持有者可控製塔內噬魂蟻。售價79999冥幣。”


    “我靠!小可,你可真會選啊!這玩意賣這麽貴,你確定不是在幫外人坑你家主人?”陳默看到後麵的售價,兩支煙都瞪圓了。


    “唔,主人,小可沒有坑你,這萬蟻噬魂塔是僅在法寶之下的極品法器,賣這個價錢是很公道的,況且你還可以領取店鋪優惠券,五萬以上用券足足能少1000!多劃算啊!”小可掰著指頭說道。


    “這太貴了,有沒有便宜點的東西?我就毀個屍滅個跡而已。”陳默還是沒辦法接受這個價格。


    “雖然有別的辦法,但我覺得隻有這萬蟻噬魂塔是最適合主人的。你別小看了萬蟻噬魂塔,它能歸類到極品法器裏,肯定有它的價值。你現在太弱了,如果擁有這萬蟻噬魂塔,就能控製噬魂蟻,而且塔裏的噬魂蟻還能不斷成長,毀屍滅跡隻是它們的附加價值,等它們以後成長起來,對主人你來說絕對是一股不容忽視的助力!”


    “可是這得79999啊!就算用券也得78999,這太貴了!簡直是搶劫啊!”陳默心疼道。


    “主人,你就買吧!小可不會坑你的!”小可極力勸解到。


    “剁手就剁手吧!我相信你!買了!”陳默一狠心一咬牙,拍下了這個萬蟻噬魂塔。


    付完款,陳默之前賣後羿箭賺的那99999冥幣直接縮水大半,隻剩11000冥幣,他看著手裏剛提取出來的這萬蟻噬魂塔,心裏在滴血!


    不過買都買了,這天鬼商城也沒有7天退換貨的說法。


    陳默看著手裏的這個比手掌大不了多少的萬蟻噬魂塔,暗自說道:“竟然賣這麽貴!但願你不會讓我失望!”


    對於法器的認主步驟,在購買萬蟻噬魂塔的商品詳情介紹裏有詳細標注。


    最低級的認主方式就是滴血,這種方法簡單,但大大限製了法器能力的發揮,陳默掌握著更高級的認主方式,隻見他將萬蟻噬魂塔置於身前,召喚出眉心的身份印記,從印記裏射出一道光芒,印在塔身,從此這座萬蟻噬魂塔便打上了陳默的烙印。


    認主成功之後,陳默便掌握了萬蟻噬魂塔的具體用法。


    “萬蟻噬魂,寶塔攝魄,煉化天地,證吾神通,噬魂蟻,出!”


    他念完咒語,手中的萬蟻噬魂塔飛起來懸浮在身前,塔門打開,一隻隻螞蟻從裏麵爬出來,落到地上後快速增大,每一隻都和馬蜂般大小,不一會兒,陳默附近的地上都被噬魂蟻占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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