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謠有時也挺喜歡和這樣的朋友一起出門,她本人從不做旅遊攻略,都是到了地方現問現找,有時索性在旅館躺半天,剩下半天就隨意在街上散步。現在有張鑫麟這樣玩心重的人做攻略,倒是省了不少麻煩。


    他們逛了書店、唱片店還有家玩具店,最後走累了就找了個家咖啡館歇腳,並投票決定晚餐吃什麽。張鑫麟想吃中餐,團長想吃烤肉,最後大家投票10:1,烤肉慘敗。


    張鑫麟找的那家中餐館離得比較遠,但評價很高,所以他們快五點的時候就坐地鐵往那邊去了。


    巴黎地鐵站很老舊,有些地方像地下墓穴一樣幽暗,車廂裏還總是有股異味,更別提猖狂的小偷。


    一進站他們就自覺把包背在前麵,張鑫麟講起前些天她在地鐵上丟了一包垃圾,她說自己把吃完的包裝紙塞進包裏,結果下車時發現沒了。羅謠說哪個小偷這麽有公德心,她們大笑。


    說話間車就來了,羅謠最先上車,靠近中間有幾個座位,但她不怎麽累,就讓給其他人了。她靠在另一邊的車門旁邊,車關門的時候,對麵的地鐵也來了。


    車剛剛啟動,她忽然聽到有人叫她的名字,但同事們都沒有反應。她問他們是否有人叫她,他們都否認。那聲音也的確不像他們的,倒是像沈瀾滄的。但怎麽可能呢?


    羅謠覺得這是日有所思夜有所夢吧。


    他們需要坐十站地鐵,好在中途無需換乘。沒一會趕上下班時間,車廂裏的人漸漸多起來,她怕有小偷,隻在角落裏躲著。


    她身上沒什麽值錢東西,但手機絕不能丟,那裏麵有她和沈瀾滄的聊天記錄。


    擠了十站,總算到了。張鑫麟怕有人不知道,快到時就開始吆喝,至少和羅謠說了三遍,下一站要下車。


    從車站出來時,天夾在深藍與黑色之間,局部地區還有夕陽餘暉。他們按地圖的指示,還要走二十分鍾才能到達餐廳。


    路上他們又逛了逛周圍的商店,團長買了幾個麵包,張鑫麟在一家帽子店試了快半小時,最後被羅謠拽出門時還依依不捨。


    到餐廳時因為來得有些晚,大桌已經沒有了,他們又在門口等了十來分鍾才進去。餐廳對麵是一條窄窄的小河,被一道矮牆隔開,對岸也是一條類似的街道,許多餐館生意紅火,門口同樣排起長隊。


    入座後團長讓大家點菜,羅謠點了最愛吃的水煮牛肉,許久沒吃辣,饞得要命。就在他們剛剛點完菜的時候,一輛汽車按著喇叭從門口飛馳而過,然後大家聽到「嘭」的一聲。


    他們轉過頭去,看到一輛自行車倒在人行道上,一個人躺在旁邊。張鑫麟問,該不會被車撞了吧。團長說應該不是,被車撞了,那輛車會停下來的。那人在地上躺了一會就爬起來了,看來沒事,大家也就不再關注。


    發生這個小小插曲的時候,羅謠正在給大家倒水,沒仔細看。等她找店員又填滿水壺,回到座位時,對麵那個人開始抱著腿哭泣。


    恐怕還是受了傷,羅謠心想,好慘。


    按理說外國人的事她管不著也管不了,但不知為何,她被那個身影打動了,也跟著難過起來。幸好有幾個善良的路人停下來問她好不好,扶她站起來。


    路人走後,那個人擦掉眼淚,她的頭偏過來幾寸。羅謠看到她,臉色刷地一下變得慘白。她不太確定,便起身擠到窗邊。副團長大呼小叫,說你做什麽呀,本來地方就小。


    羅謠看到一張如此熟悉的麵孔。


    可她還是不敢確定,就從兩排座椅狹窄的縫隙中死活擠出去,腳還被椅子腿絆了一下。她說,不好意思。一邊說一邊跌跌撞撞衝出門去。


    門外颳了一點風,她身上隻穿了一件薄薄的襯衫。該不該說巧呢?她穿的是沈瀾滄的那件。她的行李箱昨晚被張鑫麟灑了酒,隻有這件衣服倖免於難。


    那個人沒有注意到她,還站在矮牆邊,神情恍惚。羅謠跑過馬路,心一點點揪起來,就要跳出嗓子眼。她感到自己心裏有種難以抑製的衝動,如瀑布如激湍。


    在此之前,她設想過無數種重逢的場景,唯獨沒有想過會是這樣。羅謠站到那個人的麵前,她終於轉過頭來看她了。


    羅謠被她燙了一下,渾身發軟。她控製住眼淚,它們在眼眶裏堆積成山。她開口了,聲音像把破舊的小提琴,她不認識那個聲音,隻聽到它顫抖地問:「瀾滄,是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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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謠瀾的故事塵埃落定。


    其實故事到77章就結束了,但寫到快結尾的時候我決定添這兩章番外。本來是個相忘於江湖的故事,現實中或許本身也會這樣發展,但這對真心捨不得,所以最後還是寫了一個夢幻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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