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黑暗淒冷的石室裏,我陪著田秋秋聊了半天的話兒,終於才感覺困意來襲,然後在相擁中一起睡了過去。【全文字閱讀.】


    等補足精神,一覺醒來時,已經過了七八個小時了。


    洞中無日月,也分不出早晚與晝夜,反正都是一樣的黑。


    而我現在就是,睡足了就幹活,幹累了繼續睡覺,直到能離開這裏為止。


    我睜眼時,發現我的姿勢,一整夜都沒有變過。


    我自己腦袋,枕著背包。左手手臂,則給田秋秋墊著當枕頭,並把她腦袋挽在我的胸口上。而右手手掌,則仍然是覆蓋在田秋秋那飽滿的胸脯前,感受著那股溫潤的柔軟。下身,一條大腿,則僅僅將她兩條腿兒給夾在中間,盡最大可能地換取溫暖。要說變化,唯一的變化就是,我那昨晚睡著時還勃著的地方,頂在田秋秋臀部的地方,倒是消下去了。


    我手臂被田秋秋枕了一夜,十分酸麻,想抽出來huodong一下。


    不料田秋秋也早醒了,我一動,立馬就開口說話了:“樂樂哥,你醒啦?”


    “哦、嗯。你也醒那麽早呀。”我尷尬地縮回那還捂在她胸口的手掌。


    “我也是剛醒。這一覺睡得還挺舒服呢,沒感覺冷,你呢?”


    “我也挺舒服,不冷。”我順嘴調戲了她一句:“原來抱著這麽個大美人睡覺,真是挺暖和的,比空調都有用。”


    田秋秋嘻嘻直笑。


    然後就是打開手電,各自穿衣服。


    那些洗了的濕衣服,晾了一夜(對我們來說,睡覺的時候就叫作夜,雖然我們是中午一點多開始睡的覺),也沒怎麽幹。


    這地道裏,溫度低,濕氣重,空氣還不流通,衣服能晾得幹才怪。


    不過晾不幹,我們也得穿,不然光著身子幹不了活。


    那個地洞,昨天已經掘進去十多米了。現在我們最頭疼的,不是挖土,而是運土。


    在一個狹窄僅能容一個人通過的地洞裏,將挖出的石頭與泥土,一點點搬走,那是最辛苦的。來來回回的爬,膝蓋都磨掉皮了。


    為了省事,我連我那個背包都用上了,倒了裏麵的物品,拿來裝土,然後一整袋的倒著往外拖。


    如果不這麽做的話,那些大塊石頭還能行,可以用手搬,一些碎土,我們則根本就弄不走。我總不能用手捧出去吧?那麽點兒,沒捧到洞口,就撒完了。


    田秋秋一定要幫忙,我也就由著她了。多一個人幹活,進度會快一些,我倆都想盡快離開這個地方。


    此時我心裏不僅對自己的生存感到憂慮。同時還擔心著蘇舞和我表姐她們,不知道之前那一場大地震,她們那邊的情況怎麽樣了,有沒有出事。現在的生存條件又是怎樣的,有沒有困難等等,這些,我都急欲知道dáàn,不親眼看見,始終無法安心。


    所以我想離開這裏的心情之迫切,也就可想而知了。


    我也好他媽後悔,早知道會遇上這種中彩票的衰事,我是打死我都不會往山腹裏麵走的,以致落得現在這個被困地牢的田地。當時就算再怎麽危險,我也往外逃,與紅毛鬼那班人正麵杠,都好過現在。


    當然這世上沒有後悔藥,很多事情,發生了就是發生了,不會以人的意誌改變。既然不幸遇上,就隻能接著,並盡努力去克服它。


    我把田秋秋安排在洞裏挖土,我則負責運土。


    運土這活太難,換她做,她可吃不消。


    隨時地洞越挖越深,我們的進度也越來越慢。


    主要是我運土的速度趕不上了。運一趟來回的工夫,在逐漸增加,還非常之累人,我兩條褲腿,這時都蹭破了。


    第一趟工,幹了五個多小時,隻挖進了五米不到。


    這時我們也都餓了,便返回去弄東西吃。


    田秋秋照樣吃那些熟肉,而我,則去打那幾隻地狼的主意。


    在甬道的另一端,其中的某條岔道上,有一窩地狼,昨天我找出路的時候,就已經注意到了的。


    當時我沒想到會缺食物,要吃生食,所以也就沒多理會。


    我招呼上田秋秋,讓她給我照明。


    我們找去那個岔道,很容易就找著了那幾隻獵物。


    我沒怕它們走,因為在這個封閉的地道裏,它們也沒路可去。


    一共三隻,長著一身銀白色的毛,個頭跟黃鼠狼差不多大。


    這種地狼,又叫做雪虠,是一種可以生活在地底的動物,善打洞,以地鼠之類體型更小的動物為食。


    我把它們趕到一個角落,然後一隻一隻捕捉,捉住的,就拿繩子綁了腿,帶回去。


    因為是吃生肉,要吃新鮮的,所以就沒有一起都殺掉,我挑了一隻個頭最大的,其他兩條,則仍然綁著,放在一邊。


    我趁刀子還幹淨,就先遞給了田秋秋,道:“你先去割塊肉,一邊吃去吧。這不用你幫忙了。”


    田秋秋應著,很快拿了熟肉,割出足夠的份量,然後再把刀子還給我。


    我沒有當著她的麵宰殺,而是拎著地狼出了石室。


    因為我接下來的舉動,我怕她受不了會嘔吐。


    我要喝這地狼的血!


    我把手中這隻地狼脖子上的白毛捋了捋,然後用匕尖輕輕刺穿,鮮血從刀身流下來時,直接就張口去接,咕嚕咕嚕喝了好幾口。


    溫熱的地狼血,能給我tigong溫度與補充能量,這是一種非常高效有用的救命食物。


    當然,並不好喝!又腥又苦!


    沒辦法的,想要在這惡劣的環境裏生存下去,我就必須這樣做,最大可能地利用一切對生存有用的東西,相對於保命,什麽偏見與矯情,都得先放下來。


    我記得外國有一檔求生節目,主角叫做貝爺的,那裏麵的種種求生方式,喝尿吃毛毛蟲什麽的,讓一般人看了根本受不了。其實當一個人真正要麵對這種殘酷環境的時候,往往比電視裏拍得那些還要殘酷得多。


    隻不料,我在外麵偷偷摸摸地喝地狼血,還是被田秋秋發現了。


    她居然也偷偷跟了出來!


    知道你們想看什麽,但是不能……不敢寫啊。前麵章節都屏蔽了好多,修改幾次都沒通過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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