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女兒這期待的模樣,陳耀鼻子一酸,差點流下淚來,他從來不知道作為一個混吃等死的樂天派,自己的淚點會這麽低。
他對著女兒說道。
“當然了,爸爸說話算數,以後每天都來送我的以沫,但是你以後可要做我的小間諜哦,媽媽要是再有什麽不高興的事情讓你知道了,你一定要第一時間告訴爸爸。”
以沫重重的點了點頭。
“好,爸爸不許騙人,我們拉鉤。”
以沫對陳耀伸出了那肉嘟嘟的小手,陳耀一笑,然後和以沫拉勾了勾指頭。
“拉鉤上吊,一百年不許變。”
當儀式結束後,以沫很是開心。
陳耀整理了一下以沫有些亂的衣服,然後對著以沫說道。
“好了,快進去吧,一會兒要遲到了。”
“爸爸,你要記得答應以沫的事情,以後要送以沫上學,還要好好對待媽媽哦。”
在陳耀點頭之後,以沫親了陳耀一下,然後就像是一隻活潑的兔子一樣,朝著幼兒園跑了進去。
“你放心,爸爸以後一定不會對不起你們母女的,爸爸一定爭氣。”
“嗯,但願還來得及。”
陳耀返身回家,這時候沈秋也該醒來了,自己應該給她去準備早點了。
如果說自己很難短時期內做成大事,那麽就應該從小事做起。
起碼讓沈秋知道,她不是一個人!
當沈秋被鬧鍾驚醒的時候,愕然的發現已經八點鍾了。
“天啊,送女兒遲到了。”
沈秋快速的下地穿衣,卻是發現了一件更加可怕的事情,女兒不見了。
“怎麽回事?”
女兒丟了,沈秋的魂也丟了,這幾年,陳耀混吃等死,完全沒有人樣,自己就靠和女兒以沫相依為命了,如果以沫真的丟了的話,那麽她可就真的活不成,這個家就真的散了。
她急急忙忙的給陳耀打電話,雖然陳耀活的就不像個人,但是還是這個家唯一的男人,真正的一家之主,她的主心骨。
但是當陳耀的電話無法接通之後,她就真的絕望了。
“我的女兒。”
沈秋蹲在地上,哭出了聲,就在這時候,手裏提著一份早餐的陳耀推開門,走了進來。
“你怎麽了?”
陳耀看著蹲在地上抱頭大哭的沈秋有些茫然無措。
“孩子,孩子丟了。”
沈秋一頭紮進了陳耀的懷裏,抱著陳耀就哭了起來。
陳耀一愣,隨即嘴角居然泛起了一絲笑意,原來沈秋一直還是需要自己的,哪怕她在對自己冷冰冰,也隻是氣自己不爭氣,不求上進,卻從來沒有放棄過自己,在她最脆弱的時候能夠緊緊的抱住自己的舉動,還有她給女兒以沫說的那一句。
“媽媽相信爸爸總有一天會長大的。”
她對自己很失望,但是卻從未對自己徹底的失去信心過,從未放棄過自己,那麽自己又為什麽,有什麽資格放棄自己呢。
懂事的小女兒,妻子沈秋的一個擁抱,就像是一個太陽一樣,讓籠罩在陳耀頭頂的死亡陰影變得暗淡。
現在陳耀依舊在恐懼死亡的到來,但是卻更想在臨死之前,給沈秋母女做點兒什麽事情,這才能對得起,自己碌碌無為這麽多年,她們母女卻始終都沒有放棄自己的心。
陳耀拍了拍哭的死去活來的沈秋柔弱的後背,然後將沈秋輕輕的推開。
“放心吧,你嘴裏的那個人販子就是我,女兒已經被我送到學校去了,看你太累就沒有叫醒你,時間不早了,早點我已經給你買來了。”
說著,陳耀將手中的包子油條稀飯一一取出來,放在了小桌子上。
“你把女兒送去學校了?”
沈秋的眼神和語氣都很是古怪,有些劫後餘生的慶幸,也有驚奇的意味。
陳耀知道沈秋為什麽會這樣,不外乎是因為自己混蛋每天睡得日上三竿,混吃等死,從來不管女兒不管家裏的事情嗎?
按道理說正常的家庭,一家三口睡在一起,老婆一覺醒來,發現女兒和老公都不在家,第一反應肯定是老公送女兒上學去了吧?
但是沈秋愣是能想到有人從家裏把以沫偷走了,她之所以能想到這一點,是因為她死活都想不到,陳耀會送以沫去上幼兒園。
自己和陳耀因為這個事兒吵了好幾次,但是沒有一次,陳耀能夠去送一次女兒。
所以沈秋此刻才會失態的嚎啕大哭,也會表現得如此驚奇。
她看在陳耀的眼神越是驚訝,就越是讓陳耀覺得自己這些年,混蛋不著調,對不起他們母女。
爸爸送女兒去上幼兒園,本來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但是在沈秋的眼中就像是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一樣。
陳耀有些愧疚的看著沈秋說道。
“別傻站著了,一會兒上班該遲到了,趕緊洗臉刷牙換衣服吧,我給你把牛奶熱一熱。”
說著,陳耀扭身進了小廚房,他都不敢去正視沈秋那驚訝的眼神,那就像是一把鋒利的刀子一樣,紮心!
沈秋吃飯的時候一直偷偷的用自己眼角的餘光掃視著正在疊被子,收拾整理衣服的陳耀,她甚至於悄悄的捏了捏自己的雪白大腿,當感覺到痛楚的時候,沈秋知道自己真的不是在做夢,她那個整天睡到日上三竿的,混吃等死的老公,今天居然破天荒的在打掃房間,而且陳耀今天還送以沫去上學了?
事出反常必有妖,突然她的臉色有些不好看了,當她將最後一口牛奶喝完之後,她看向了正背對著她拖地的陳耀。
“老公,你不是是輸錢了?還欠了債,想要我拿錢出去給你還債?”
正在背對著沈秋拖地的陳耀聽到沈秋的話之後,身子劇烈的一顫,果然自己這幾年活的太渣了啊,現在哪怕是做一些輕鬆的家務,老婆也會覺得自己是為了達成某種目的而在刻意的討好她。
雖然心裏有些酸澀,但是陳耀卻是沒有絲毫的不滿,他繼續拖著地,微微有些失落的說道。
“沒有,隻是睡了太久,閑了太久,有些心慌,所以找點事兒幹而已,吃過飯之後就早點去上班吧,還有今天你下班之後就直接回家吧,以沫我會去接的,你注意安全。”
陳耀的這種變化,讓沈秋很是吃驚,但是她卻很喜歡陳耀現在的這種變化,雖然距離六年前的那個陳耀還有很遠的距離,但是比起這幾年,這種生活方式已經好了太多了。
“你真的沒有其他的事情嘛?”
沈秋此刻還是有些疑惑。
陳耀依舊在背對著沈秋拖地,其實現在他的眼眶已經濕潤了,他不敢去扭頭看沈秋,他生怕自己在接觸到沈秋那溫柔的眼神之後,忍不住心中對於死亡的恐懼和悲傷,抱著沈秋痛哭將自己得了腦癌的事情告訴沈秋知道。
“那就好。”
聽到陳耀的回答,沈秋鬆了一口氣,然後擦了擦嘴,站了起來,輕輕的給自己塗了一點兒口紅,然後拿起了放在床頭的包包,輕輕的撫摸了一下陳耀的後背。
“那我上班去了。”
看到沈秋出了出租屋,陳耀突然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此刻眼淚終究還是克製不住,不爭氣的從眼眶裏湧了出來,陳耀像是個受了委屈的孩子一樣,抓著自己的頭發,無聲流淚。
死亡這件事,真的是讓人有些承受不住啊!
……
陳耀一家租的房間不到三百米就有一個蔬菜市場。
中午的時候,陳耀花了二十三塊錢買了一隻白斬雞,準備給沈秋和以沫燉一鍋雞湯。
煤氣灶上的火焰嗖嗖的冒著,湯鍋正在冒著蒸汽,狹小的出租屋裏麵滿是雞湯的香味。
百無聊賴的陳耀坐在小板凳上看著鍋,昏昏欲睡。
“轟隆。”
突然一聲炸雷將陳耀從迷糊中驚醒。
“滴答,滴答,滴答。”
豆子大雨滴開始砸落在窗戶上,陳耀推開門,瓢潑大雨不期而至。
花城從來都是一個多雨的城市。
陳耀看了看牆上一個老舊的掛表,已經四點鍾。
老婆沈秋是每天五點三十下班,女兒以沫是五點放學。
按照往日的慣例一般都是老婆五點三十下班之後,急匆匆的趕往女兒的幼兒園,五點四十五分左右到達幼兒園街上孤零零的坐在教室裏麵的女兒以沫,然後再回家。
本來按照陳耀今天的計劃,五點去接女兒放學,然後和女兒回家等著沈秋的,但是下雨了就另當別論,今天沈秋走的時候可沒有帶傘。
陳耀還算是了解自己的老婆沈秋,這幾年他們一家的日子過得很苦,自己混吃等死,家裏都是老婆沈秋一個人支撐著。
老婆一個月的工資也就四千左右,可是每年女兒以沫的學費就要兩萬,所以家裏的日子過得緊巴巴的。
不過女兒以沫卻是被她打扮的像是個小公主一樣,就連混吃等死的陳耀也會不時的有新衣服穿,隻有她自己一直是那個樣子,上班的時候穿著工作服,下班了就穿著四五年的舊衣服。
雖說是今天下了暴雨,沈秋沒有帶傘,但是陳耀篤定沈秋肯定寧願冒著暴雨跑回來也舍不得打車回家啊。
所以陳耀決定先去接女兒,然後一起去沈秋工作的酒店接沈秋下班。
關掉火,陳耀拿著雨傘,匆匆的出門了。
他對心中有種不祥的預感!
他對著女兒說道。
“當然了,爸爸說話算數,以後每天都來送我的以沫,但是你以後可要做我的小間諜哦,媽媽要是再有什麽不高興的事情讓你知道了,你一定要第一時間告訴爸爸。”
以沫重重的點了點頭。
“好,爸爸不許騙人,我們拉鉤。”
以沫對陳耀伸出了那肉嘟嘟的小手,陳耀一笑,然後和以沫拉勾了勾指頭。
“拉鉤上吊,一百年不許變。”
當儀式結束後,以沫很是開心。
陳耀整理了一下以沫有些亂的衣服,然後對著以沫說道。
“好了,快進去吧,一會兒要遲到了。”
“爸爸,你要記得答應以沫的事情,以後要送以沫上學,還要好好對待媽媽哦。”
在陳耀點頭之後,以沫親了陳耀一下,然後就像是一隻活潑的兔子一樣,朝著幼兒園跑了進去。
“你放心,爸爸以後一定不會對不起你們母女的,爸爸一定爭氣。”
“嗯,但願還來得及。”
陳耀返身回家,這時候沈秋也該醒來了,自己應該給她去準備早點了。
如果說自己很難短時期內做成大事,那麽就應該從小事做起。
起碼讓沈秋知道,她不是一個人!
當沈秋被鬧鍾驚醒的時候,愕然的發現已經八點鍾了。
“天啊,送女兒遲到了。”
沈秋快速的下地穿衣,卻是發現了一件更加可怕的事情,女兒不見了。
“怎麽回事?”
女兒丟了,沈秋的魂也丟了,這幾年,陳耀混吃等死,完全沒有人樣,自己就靠和女兒以沫相依為命了,如果以沫真的丟了的話,那麽她可就真的活不成,這個家就真的散了。
她急急忙忙的給陳耀打電話,雖然陳耀活的就不像個人,但是還是這個家唯一的男人,真正的一家之主,她的主心骨。
但是當陳耀的電話無法接通之後,她就真的絕望了。
“我的女兒。”
沈秋蹲在地上,哭出了聲,就在這時候,手裏提著一份早餐的陳耀推開門,走了進來。
“你怎麽了?”
陳耀看著蹲在地上抱頭大哭的沈秋有些茫然無措。
“孩子,孩子丟了。”
沈秋一頭紮進了陳耀的懷裏,抱著陳耀就哭了起來。
陳耀一愣,隨即嘴角居然泛起了一絲笑意,原來沈秋一直還是需要自己的,哪怕她在對自己冷冰冰,也隻是氣自己不爭氣,不求上進,卻從來沒有放棄過自己,在她最脆弱的時候能夠緊緊的抱住自己的舉動,還有她給女兒以沫說的那一句。
“媽媽相信爸爸總有一天會長大的。”
她對自己很失望,但是卻從未對自己徹底的失去信心過,從未放棄過自己,那麽自己又為什麽,有什麽資格放棄自己呢。
懂事的小女兒,妻子沈秋的一個擁抱,就像是一個太陽一樣,讓籠罩在陳耀頭頂的死亡陰影變得暗淡。
現在陳耀依舊在恐懼死亡的到來,但是卻更想在臨死之前,給沈秋母女做點兒什麽事情,這才能對得起,自己碌碌無為這麽多年,她們母女卻始終都沒有放棄自己的心。
陳耀拍了拍哭的死去活來的沈秋柔弱的後背,然後將沈秋輕輕的推開。
“放心吧,你嘴裏的那個人販子就是我,女兒已經被我送到學校去了,看你太累就沒有叫醒你,時間不早了,早點我已經給你買來了。”
說著,陳耀將手中的包子油條稀飯一一取出來,放在了小桌子上。
“你把女兒送去學校了?”
沈秋的眼神和語氣都很是古怪,有些劫後餘生的慶幸,也有驚奇的意味。
陳耀知道沈秋為什麽會這樣,不外乎是因為自己混蛋每天睡得日上三竿,混吃等死,從來不管女兒不管家裏的事情嗎?
按道理說正常的家庭,一家三口睡在一起,老婆一覺醒來,發現女兒和老公都不在家,第一反應肯定是老公送女兒上學去了吧?
但是沈秋愣是能想到有人從家裏把以沫偷走了,她之所以能想到這一點,是因為她死活都想不到,陳耀會送以沫去上幼兒園。
自己和陳耀因為這個事兒吵了好幾次,但是沒有一次,陳耀能夠去送一次女兒。
所以沈秋此刻才會失態的嚎啕大哭,也會表現得如此驚奇。
她看在陳耀的眼神越是驚訝,就越是讓陳耀覺得自己這些年,混蛋不著調,對不起他們母女。
爸爸送女兒去上幼兒園,本來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但是在沈秋的眼中就像是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一樣。
陳耀有些愧疚的看著沈秋說道。
“別傻站著了,一會兒上班該遲到了,趕緊洗臉刷牙換衣服吧,我給你把牛奶熱一熱。”
說著,陳耀扭身進了小廚房,他都不敢去正視沈秋那驚訝的眼神,那就像是一把鋒利的刀子一樣,紮心!
沈秋吃飯的時候一直偷偷的用自己眼角的餘光掃視著正在疊被子,收拾整理衣服的陳耀,她甚至於悄悄的捏了捏自己的雪白大腿,當感覺到痛楚的時候,沈秋知道自己真的不是在做夢,她那個整天睡到日上三竿的,混吃等死的老公,今天居然破天荒的在打掃房間,而且陳耀今天還送以沫去上學了?
事出反常必有妖,突然她的臉色有些不好看了,當她將最後一口牛奶喝完之後,她看向了正背對著她拖地的陳耀。
“老公,你不是是輸錢了?還欠了債,想要我拿錢出去給你還債?”
正在背對著沈秋拖地的陳耀聽到沈秋的話之後,身子劇烈的一顫,果然自己這幾年活的太渣了啊,現在哪怕是做一些輕鬆的家務,老婆也會覺得自己是為了達成某種目的而在刻意的討好她。
雖然心裏有些酸澀,但是陳耀卻是沒有絲毫的不滿,他繼續拖著地,微微有些失落的說道。
“沒有,隻是睡了太久,閑了太久,有些心慌,所以找點事兒幹而已,吃過飯之後就早點去上班吧,還有今天你下班之後就直接回家吧,以沫我會去接的,你注意安全。”
陳耀的這種變化,讓沈秋很是吃驚,但是她卻很喜歡陳耀現在的這種變化,雖然距離六年前的那個陳耀還有很遠的距離,但是比起這幾年,這種生活方式已經好了太多了。
“你真的沒有其他的事情嘛?”
沈秋此刻還是有些疑惑。
陳耀依舊在背對著沈秋拖地,其實現在他的眼眶已經濕潤了,他不敢去扭頭看沈秋,他生怕自己在接觸到沈秋那溫柔的眼神之後,忍不住心中對於死亡的恐懼和悲傷,抱著沈秋痛哭將自己得了腦癌的事情告訴沈秋知道。
“那就好。”
聽到陳耀的回答,沈秋鬆了一口氣,然後擦了擦嘴,站了起來,輕輕的給自己塗了一點兒口紅,然後拿起了放在床頭的包包,輕輕的撫摸了一下陳耀的後背。
“那我上班去了。”
看到沈秋出了出租屋,陳耀突然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此刻眼淚終究還是克製不住,不爭氣的從眼眶裏湧了出來,陳耀像是個受了委屈的孩子一樣,抓著自己的頭發,無聲流淚。
死亡這件事,真的是讓人有些承受不住啊!
……
陳耀一家租的房間不到三百米就有一個蔬菜市場。
中午的時候,陳耀花了二十三塊錢買了一隻白斬雞,準備給沈秋和以沫燉一鍋雞湯。
煤氣灶上的火焰嗖嗖的冒著,湯鍋正在冒著蒸汽,狹小的出租屋裏麵滿是雞湯的香味。
百無聊賴的陳耀坐在小板凳上看著鍋,昏昏欲睡。
“轟隆。”
突然一聲炸雷將陳耀從迷糊中驚醒。
“滴答,滴答,滴答。”
豆子大雨滴開始砸落在窗戶上,陳耀推開門,瓢潑大雨不期而至。
花城從來都是一個多雨的城市。
陳耀看了看牆上一個老舊的掛表,已經四點鍾。
老婆沈秋是每天五點三十下班,女兒以沫是五點放學。
按照往日的慣例一般都是老婆五點三十下班之後,急匆匆的趕往女兒的幼兒園,五點四十五分左右到達幼兒園街上孤零零的坐在教室裏麵的女兒以沫,然後再回家。
本來按照陳耀今天的計劃,五點去接女兒放學,然後和女兒回家等著沈秋的,但是下雨了就另當別論,今天沈秋走的時候可沒有帶傘。
陳耀還算是了解自己的老婆沈秋,這幾年他們一家的日子過得很苦,自己混吃等死,家裏都是老婆沈秋一個人支撐著。
老婆一個月的工資也就四千左右,可是每年女兒以沫的學費就要兩萬,所以家裏的日子過得緊巴巴的。
不過女兒以沫卻是被她打扮的像是個小公主一樣,就連混吃等死的陳耀也會不時的有新衣服穿,隻有她自己一直是那個樣子,上班的時候穿著工作服,下班了就穿著四五年的舊衣服。
雖說是今天下了暴雨,沈秋沒有帶傘,但是陳耀篤定沈秋肯定寧願冒著暴雨跑回來也舍不得打車回家啊。
所以陳耀決定先去接女兒,然後一起去沈秋工作的酒店接沈秋下班。
關掉火,陳耀拿著雨傘,匆匆的出門了。
他對心中有種不祥的預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