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洞穴裏竟然橫躺著一具人類的屍體。


    更加詭異的是,這具屍體竟然沒有怎麽腐爛。


    身上穿著衣服,式樣已經非常過時了。


    兩隻褲腿是卷起來的,這應該是在農村田地間行走時的習慣。


    腳上穿著的是一雙黃膠鞋。


    這也是當時農村最喜歡穿的鞋。


    五官甚至清晰可辨,這人生前也就長著一張大眾臉,扔到人群裏絕對不會被人發現。


    這人是誰?


    他為什麽會出現在這裏?


    雷歡喜實在想不明白。


    偶然發現了這個山洞的探險者?


    不。


    這個人的穿著絕對不是探險者。


    而且他也並沒有攜帶任何探險者應有的裝備。


    當年西郭村的村民?


    也不像。


    西郭村這幾十年來從從來沒有過失蹤人口啊?


    雷歡喜的好奇心完全被調起來了。


    他很快走到屍體邊。


    剛剛靠近,就發現腳下的泥土非常鬆軟。


    一踏進去,一隻腳立刻陷了下去。


    而且還不是淤泥的那種感覺。


    流土?


    雷歡喜的腦海裏猛地冒出了這樣的想法。


    他曾經在網上看到過,在某些地方有著流土的存在,就和流沙一樣。


    它是活動的。


    難道說自己腳下的就是流土?


    雷歡喜小心翼翼的朝著走了幾步,幾次都陷入到了土壤中。


    走到了屍體的身邊,腳下的土質終於變得堅硬了。


    雷歡喜蹲了下來。


    想了想,還是在屍體上開始尋找什麽。


    褲子口袋裏有一些零錢,一串鑰匙,還有一把彈簧刀。


    這家夥看起來也不是什麽善類,居然還帶著一把彈簧刀?


    摸到衣服口袋的時候,除了一包早就不能吃的也不知道是什麽的零食就再也沒有什麽了。


    雷歡喜正想起身,忽然盯著屍體的胸口部位看了一會。


    他用彈簧刀割開了屍體的衣服。


    在衣服裏還有一個暗袋。


    在暗袋裏,有一支筆和一本不大的筆記本。


    打開筆記本,發現居然是一本日記。


    字寫得歪歪扭扭的,還有很多錯別字,一看就知道日記主人的文化程度並不高。


    居然喜歡記日記?


    也許自己想要的答案就在日記裏吧。


    前麵的都是記錄的平時的生活。


    而且能夠看得出來日記主人心胸非常狹隘。


    他對每一個人任何一件得罪自己的小事都清清楚楚的記在了日記本裏!


    比如有一天他是這麽記錄的:


    “x月x日。狗x的楊德福,開個小破雜貨店,老子問他射(賒)斤酒都不肯……x月x日。哈哈,老子今天出氣了,今天楊德福起(騎)自行車撞了老子一下,老子說自己的腰被撞壞了,要吃住在他家,楊德福嚇壞了,賠了老子30塊錢,外加3斤酒。讓你以後不再射(賒)酒給老子……”


    這是個什麽人啊?


    雷歡喜連連搖頭。


    從他的日記記載來看,這根本就是一個村子裏的潑皮無賴嘛。


    可他怎麽會在這裏?


    日記裏大多都是記載的這些東西。


    雷歡喜本來已經沒有興趣再看下去了,可是到了後來,當隨意翻到一篇日記的時候,雷歡喜的表情變得凝重起來。


    他不但繼續看了下去,而且一篇一篇的看得非常仔細:


    “x月x日。老子終於知道那個臭婆娘躲在哪裏了。他馬的,老子坐了大獄,這個臭婆娘居然跑了。等著,老子這就去雲東,看老子抓到了你怎麽處置你。”


    “x月x日。臭婆娘看到老子出現嚇壞了,想跑過老子的手長(掌)?你做夢。老子把她拖到了老子租的房子裏狠狠的x了她。太爽了,在大牢裏那麽長時間沒有碰過娘們了。她是老子的老婆,水管的著?老子還從她的口袋裏拿了50塊錢。”


    “x月x日。不行,老子得想法子弄一大筆錢做生意去。雲東什麽生意都可以做,都能轉(賺)錢。可做生意的本錢呢?對了,找那個臭婆娘去。那個臭婆娘在一個有錢人家當保姆,肯定能弄到錢,就這麽辦了。”


    “x月x日。我在臭婆娘買菜的路上堵住了她,她怕我,乖乖的和我回到了出租房,我又x了她。然後讓她幫我洗衣服。我趁這個時候從她口袋裏掏出了鑰匙,在橡皮泥上正反麵都按了。我也不知道有什麽用,反正先準備著準沒錯。等她洗完衣服,我讓她給我弄3萬塊錢,這個臭婆娘居然哭了,說這件沒有那麽多錢。我不管,反正她得給我弄錢。我不管她去賣x還是把她顧(雇)主家的孩子給偷去賣了。那個臭婆娘肯定被嚇壞了。老子不管,老子就是要錢。”


    雷歡喜看到這裏已經知道這具屍體是誰了。


    馮大東!


    那個朱國旭家保姆高桂蘭的丈夫馮大東。


    歐鑫根曾經告訴過自己的馮大東!


    他懷疑馮大東已經被朱國旭殺死了。


    可是他除了雷歡喜這麽多年誰都沒有告訴過。


    而且他也一直沒有找到過馮大東的屍體。


    馮大東的屍體竟然出現在了這裏。


    實在是太難以想象了。


    雷歡喜的好奇心完全被激發出來了。


    日記裏還有一些讓他意想不到的發現。


    “x月x日。老子全部弄清楚了,那個臭婆娘的顧(雇)主叫朱國旭,很有錢。不過臭婆娘好像真的拿不出3萬塊錢來。把他孩子偷出來賣了?太麻煩,而且我也不知道賣給誰,幹脆我把朱國旭的孩子給偷了,然後訛他一大筆錢?反正他是大老板,也不在乎這麽點錢。”


    “x月x日。既然準備這麽做了,我得掌握朱國旭的行蹤,才好看看什麽時候下手。”


    “x月x日。今天是定(盯)朱國旭的第三天了。他上車發動了會,應該是車壞了沒有發動起來,他又下車,直接走路了。這太好了,之前我老是跟不上他。我緊緊的跟在他的後麵,看他到底要到哪裏去。他去一家商店買了很多東西。好像都是給孩子用的。大概是買給他兒子的吧。可是他走的並不是回家的路啊?不管了,我決定還是繼續跟著他。要想把事情辦成,就一定要有奶(耐)心是不是?我看到朱國旭到了一個小區裏,一個大肚子的女人朝他走了過來。”


    一個大肚子的女人朝他走了過來?


    雷歡喜絕對不敢相信自己在歐鑫根的這本日記裏看到了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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