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爸走了過來——或許用跑更合適,反正他兩步就到了我身邊,用手緊緊地握住了我的手腕,把我往離這個人遠的方向帶過去。


    剛剛我的注意力全部都在那個假的小醜身上,我老爸喊我我完全沒有注意到,直到手裏握著的暮暮開始發涼,我心裏一直在叫囂著殺掉眼前這個假的小醜的念頭才慢慢地弱了下來,我才聽到了我老爸的聲音。


    ——我剛剛居然還他媽的笑得那麽詭異!!!


    還覺得我自己像小醜!!!


    見鬼的小醜,要是像那個玩意才糟心。


    真的很離譜啊!!!


    怎麽可以這麽離譜!!!


    我老爸撿起了打碎光幕的暮暮。


    暮暮,我的好寶貝,我差點就讓它沾上了不好的東西!


    我想不通,怎麽會這麽離譜。


    「那個氣體,應該是笑氣。」我老爸說。


    他看上去好像不太確定我已經清醒了,但是看我對他的話有所反應,他接著向我介紹笑氣。


    在他的科普下,我意識到了我剛剛的狀態到底又多糟糕,又看上去到底有多像殺人狂魔。


    翻著白眼暈過去的那個假的小醜不知道為什麽笑氣沒有對他起作用,我老爸猜測他是提前使用了解藥或者是其他什麽東西使得他免疫了笑氣對他的作用,所以隻有和他處在同一個空間呼吸著相同的氣體的我受到了笑氣對思維和身體的幹擾,隻有我。


    我聽著我老爸的解釋,沒有反抗地被他拉走。


    但是在他拿出不知道從哪裏找出來的繩子試圖把我捆起來的時候,我掙紮了一下。


    「爸!老爸!我清醒了!別捆我!!!」我試圖打消他要把我綁起來的想法。


    我確實是吸入了笑氣,但是我現在已經清醒了!而且我也沒有殺人好嘛!


    「不行,笑氣的作用沒有那麽快過去,不止是思維,還有你的肌肉。」我老爸說,「你沒感覺到嗎?你的肌肉痙攣幅度挺大的。」


    我沒感覺到,但是我現在看到了。


    是根本控製不住的感覺。


    「行吧,捆吧。」我說,「萬一等會又發瘋砍人就不好了。」


    當然,砍的如果是真小醜除外。


    我在心裏補充。


    我老爸拿出了通訊器,他在和人交談。


    不知道對麵的人是提姆還是阿爾弗雷德。


    剛剛他告訴我了,迪克現在帶著達米安正在趕來,提姆已經入侵了這個地方的網絡控製住了這個地方,還告訴我這個地下室的牆後隱藏著很多高科技武器,按個按鈕就能把我轟成灰。


    不過來得更快的是傑森。


    他帶著人把這個地下室打穿了。


    就離譜。


    第73章


    最後,這場綁架的結果是我再一次被帶到了蝙蝠洞經行血液化驗以及其他項目的體檢。


    地下室裏的空氣被我老爸收集了一些帶回來檢查,倒是分析出了裏麵含有少量笑氣、興奮藥物以及一種不明的成分。


    就是說,難怪我越吸越精神,居然還有興奮藥物。


    血液化驗結果出來之後,我被按著打了一針解毒劑。


    我老爸下手的動作真的是穩準狠,比很多醫院裏的護士小姐姐還熟練。


    我用棉簽按壓著手臂上的針孔,然後看著他們開始討論起了這件事情發生的始末。


    「我們查過了那個地下室上的建築,這個酒店是一個外來企業家在這邊開的連鎖酒店,平時生意和治安都還不錯,人流量中等。」提姆調出了酒店的資料,「這個外來企業家沒有什麽疑點,對哥譚這邊也不熟悉,這邊的酒店是他的公司裏的一個外派經理負責管的。」


    「酒店建於三年前,是個還很新的建築。這個經理名下每個月固定會收到一個瑞士銀行帳戶轉來的錢款,也是三年前開始的,從這條線查上去,這個酒店的實質控製人是黑麵具。」


    「黑麵具?」迪克挑眉,翻看了一下提姆傳到大家手機裏的資料,「怎麽哪裏都有他?」


    「但是一個月以前,小醜女帶著小醜幫的人在暗地裏控製了這個酒店。」我老爸補充,「所以這個酒店事實上是在小醜的掌控之中。」


    小醜女——哈莉·奎恩,一個為愛發瘋的女人,她的所有行為都可以看作是小醜的意誌表現。


    所以,和狡兔身後的傻逼組織合作的還是小醜。


    「狡兔,組織『y』的現任首領,曾經帶領著組織『y』與九頭蛇合作製造恐怖/襲擊,此人的活動軌跡多在舊金山,這次來到哥譚,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性是針對露易絲。」提姆又點開了另一份資料,把這個大家都不怎麽熟悉的人的資料投放在了蝙蝠電腦的大屏幕上。


    「這個人在網絡上能夠查到的資料不多,多數是傳言和小道消息,暗網上有人懸賞他的性命,高達八百萬美金。」提姆看了眼我。


    我乖乖舉手:「是我懸賞的,全部私房錢都壓上去了。」


    對於我的話,大家好像都沒什麽反應。


    「露易絲,你可以你應該比較了解這個人,你可以說一下嗎?」迪克突然出聲。


    「啊?可以啊。」我點了點頭。


    手臂上的針口已經止住了血,我隨手把沾上了血漬的棉簽丟到了垃圾桶裏,然後清了清嗓子。


    「狡兔,男,二十九歲,舊金山人,生父生母不明,有一個哥哥,他哥在兩年前已經死了,所以他從他哥手裏接過了這個傻……咳咳,這個組織。」我差點把我心裏罵的傻逼組織當著我老爸的麵說出來了,「他這次來哥譚,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性是來尋仇,百分之十的可能性來追星,剩下百分之十的可能性來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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