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內,周末讓勞倫斯開車,自己坐在了副駕駛的位置,從這一秒開始,他要忙的事情非常多。


    “迪倫,回警探局了麽?”


    “馬上帶人出去,我要知道昨天晚上是不是有人和艾爾科夫一起回了住所……對,可以直接詢問鄰居!”


    勞倫斯聽到周末說完這句話,剛剛發動的汽車立刻熄了火,扭頭看向周末道:“還來?”


    掛掉電話的周末回應道:“不然呢?”


    “為什麽啊?”勞倫斯扭回頭,雙手扶著方向盤:“我剛才……已經用槍指著法官了……”他很緊張,萬一艾爾科夫是笑麵虎,當麵嘻嘻哈哈、背後直接告到馬修那,他很可能會因為這件事被人把警徽給摘了。


    “正因為如此,我才要繼續查。”周末看著勞倫斯說道:“要麽就別闖禍,既然闖了禍就別怕。”


    “記不記得艾爾科夫說了什麽?他說昨天晚上和一名美麗的西班牙女郎在一起。我們從今天早上5:00就分成了三台車一直守在他家門口,是我親眼看著他一個人從房間內走出來的!”


    “那名西班牙女郎是誰?一名法官會讓隻和自己好了一個晚上的女人獨自留在那棟房子裏麽?那可是流浪區,他不怕被人爆竊麽?”


    勞倫斯反應過來了:“對啊,艾爾科夫要是有女朋友的話,咱們的資料裏應該有記載。”勞倫斯若有所思的扭頭看向車窗嘀咕道:“可,他脖子上沒有傷口該怎麽解釋?”


    周末低下頭同樣陷入了沉思。


    他不太相信自己和凶殺科的鑒證科判斷有誤,但是艾爾科夫的脖子兩端他都瞪大眼睛看了,並沒有發現任何傷痕,這,又是怎麽回事?


    化妝技術?


    好萊塢的化妝技術確實不錯,掩蓋一道傷口的並不難,不過,一名法官怎麽可能擁有如此高深的化妝技術?


    不可能……


    “勞倫斯,回凶殺科。”周末目光堅定的看向了前方:“我要再一次案件重組。”


    一定是哪錯了。一定是!


    嗡。


    休旅車發動後從法院的停車場開了出去,一路上周末一句話都沒說,滿腦子都在考慮賈斯丁的案件中自己有可能出現的失誤。血是從脖頸處高度落在地上的,這應該沒錯;血衣是在河裏翻出來的。這也沒錯;凶手的dna,逃跑路徑都得到了證實,這些都沒錯……整個案件都在顯示凶犯是一個將全部案情掌控在手裏的人,哪錯了?


    哪不合理了?


    哪呢?


    汽車在公路上開始平穩行駛,周末在思緒中越陷越深。在他眼裏。賈斯丁案中所有解釋都很合理,合理的讓自己這個習慣在辦案邏輯上非常挑剔的人滿意,整個案情有張有弛……


    等等。


    每個人都是自負的,就像藝術家一樣,哪怕他們嘴上沒說,但是心裏最滿意的一定是自己的作品,絕不可能的是別人的。文人相輕是怎麽來的?還不是因為他覺得自己是這群人中最好的?


    那麽,這個案子有沒有可能隻是因為自己的滿意而忽略了一些合理性的問題??!!


    周末在車上調整了一下身體,努力的通過會議去思考整個案件中的部分,隨後……他開始覺得案件中引以為傲的分析居然有了漏洞!


    唰。


    周末的雙眼瞬間瞪了起來。他發現自己的分析太瘋狂了,因為他的分析中有很多因素根本不可控。


    這個不可控因素的源頭,就是脖頸上的傷口。


    從案件上來看,凶手的手法是十分嚴謹的,在這麽嚴謹的手法之中,會有割破脖頸這個步驟存在嗎?更合理的步驟應該是什麽?更可控的步驟是什麽?


    是手腕!


    脖頸一旦割破,光是順著血管噴出來的血液就足以讓賈斯丁陷入震驚之中,這種瘋狂的手法會讓賈斯丁產生恐懼,隻要稍有不慎,分秒之差就可能送凶手下地獄。手腕不同。哪怕賈斯丁當下沒有任何反應,又或者幹脆看著凶手去死,他還能自救,難道。這個不該是一個嚴謹的人準備好的後手嗎?


    至於地麵上的血跡滴落分析就更好解釋了,凶手在麵對賈斯丁的時候將手舉起,手腕內側衝著賈斯丁展示時,手腕部位自然而然與脖頸平齊,噴濺的血滴又會和勃頸處有多大差別?


    還有那件血衣,很可能是凶手在出血後為了讓血流減慢而脫下衣服纏在手腕上。隻要血衣脖頸處的位置恰好纏在傷口上,一個巧合就能讓整個案件的走向改變。


    唯一的區別在於,如此一來血衣的後背處內側是否有血跡沾染將成為案件轉折的關鍵。


    對了,鑒證科的鑒證報告,要知道這一切,看一眼鑒證科的鑒證報告就能完全知曉,可是,當時的自己在和康納斯的爭鬥中離開了凶殺科,緊接著‘金泰熙案’便湧到了眼前,之後的軍火案、中情局、國土安全局、殺警案之前的所有線索連成串的出現,至今為止自己還沒看過鑒證報告一眼!


    “勞倫斯!”


    周末突然從堆在副駕駛位置的座椅上坐了起來,他開口問道:“你看過鑒證科的鑒證報告嗎?有關那件血衣的!”


    “沒有啊?”勞倫斯回應道:“當時這件案子一直在康納斯手裏,看過鑒證報告的人隻有康納斯他們三個,我們這些人都是聽吩咐的。”


    “快,回凶殺科!”


    嗡。


    公路上,勞倫斯用力踩下油門,休旅車瘋狂前竄,在馬上就要回到警探局的路上再次提速。


    五分鍾以後,高速行駛的車輛忽然減速,順著公路直接拐入了警探局的大樓停車場。


    車才挺穩,周末打開車門就衝了下去,根本不等勞倫斯直接衝上了眼看著就要關閉的電梯。


    叮。


    電梯再次打開時,周末出現在了凶殺科,他走到康納斯那間一直上鎖的辦公室門前抬腳狠狠踹了過去……


    碰。


    房門紋絲未動。


    再次抬腳,用力猛蹬!


    哢嚓!


    門鎖旁邊的木質結構直接被踹裂,房門在強大的力量灌注下‘哐’一聲撞在牆壁上彈回,周末用手一擋,一步邁入了警長辦公室。


    那裏,落灰的鑒證報告安靜的躺在辦公桌上,周末拿起鑒證報告翻倒血衣頁麵的一刻,看見了上邊的字樣:“經鑒定分析,血衣上的血跡順著領口直接濕透粘黏在背部內側,結論為,血跡沾染血衣時,血衣不可能穿在凶手身上,與脖頸處出血順著前胸沾染上衣不符,即便凶手站姿筆挺,動脈出血後,血流線路也應該是順著鎖骨流向前胸……”


    看到這,周末突然明白了,割破脖頸動脈威脅賈斯丁這種想法隻是來源於自己的瘋狂,如果凶手是自己,這才是最符合也適合的方法……當時的鑒證科恐怕也自己瘋狂的推論給唬住了,在那種時候,沒人會質疑光芒萬丈的自己,但經過科學鑒定之後,結果會自然呈現。


    看一眼鑒證報告就能明白一切啊,自己為什麽沒看?


    什麽時候染上了自大這個毛病?難道是最近太順了?


    看起來,是時候把尾巴夾起來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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