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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地府公務員也在自證清白 作者:木易少一橫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第29章
q市城東派出所。
「楚隊,楚隊?」
楚靈被人搖醒,眼睛還有些睜不開,叫醒她的人是派出所情報科的一個小姑娘。
回憶昨天晚上的情形,她問完鍾尋把他放走之後,又跟派出所的民警們交代了一些關鍵點,坐在休息室不知不覺就睡著了,有些發暈的腦袋讓她感覺自己睡了很久。
掀開不知被誰披在她身上的外套,楚靈迅速起身整理自己的衣物。
這麽熱的天沒回去洗澡,感覺身上都要餿了。
「現在幾點了?他們的口供都錄完了?」
「還不到八點。」小姑娘道,「孫誌偉說你們昨天一晚上都沒吃東西,我給你帶了早餐,你先填填肚子再休息一會兒。總共三十多個人呢,口供還早,去醫院守著的也都還沒回來。」
楚靈上下打量了小姑娘幾眼,圓臉,紮了個麻花辮,看著倒是挺可愛的。她直接的目光幾乎把小姑娘看得耳根發紅,這應該就是孫誌偉正在追的女孩子了。
她給楚靈帶了兩個包子和一杯豆漿。
楚靈揉了揉眉心:「不睡了,我去看看進度。」
在衛生間隨便洗了把臉,用清水漱了漱口,三兩口把包子吃完就進了審訊室。
正在問話的民警見到她剛想說話,就見她搖了搖頭。
昨夜聚眾鬥毆的人較多,出現了四名死者,屬於惡性案件,存在處理優先級。
不過派出所值夜班的人較少,而且審訊必須至少有兩名警察在場,隻能一個一個地來,到現在也就錄了十三個人,口供都放在一起。
除了四名死者外,還有兩名重傷,八名輕傷都送進了醫院,有警察在那邊守著。
本著主先從後的原則,猴子是第一批被提審的人。
猴子,原名侯代青,19歲,q市本地人。
家中獨子,父母沒什麽文化,但他家以前的房子就在市中心,拆遷後以收租為生。
因為家中條件不錯,所以父母對他的成績也沒什麽要求,想等他年齡大點就讓他跟他表哥去幹工程。
當然,這些是猴子之前在派出所裏留下的案底裏的信息。
那個時候他還沒成年,因為跟人爭風吃醋打架被抓,第一時間就通知了他父母。
這次據他所說,手上的袖箭是花了一萬五跟一個喜歡做手工的朋友買的。
賣給他之前,他的朋友還多次警告他隻能用於收藏,不能用來攻擊別人。隻是因為他太喜歡,所以天天帶在身上欣賞。
而昨晚上又喝多了酒,腦子不清醒,衝動了一些,這才發生了那樣的意外事件。
至於鍾尋,他一口咬定自己跟他不認識,當時說那話隻是想積極主動認錯,讓自己少判些刑。
楚靈同時翻看了猴子一夥的筆錄,這跟其他人和鍾尋本人的口供來說是相符合的,在這之前他們並未見過,但楚靈還是在這裏劃下了個問號。
這個說法的確是勉強能夠解釋得過去,如果楚靈當時不在現場的話,也不會對他的話進行多大的考據。
回憶昨夜猴子喊話時的情形,皺眉、瞳孔縮小以及他微微落後的右腳,都是屬於恐懼的微動作。
當時他是看到了,或者是想到了什麽極度令人恐懼的東西,才會下意識地喊出那樣的話。
如果他原本就是這麽想的,或者他不認識鍾尋的話,那他就不應該會這麽快意識到這麽說可能會產生的問題。
恰恰是他腦中的想法不能被人知道,所以才迅速改口做出了多餘的解釋,是心虛的表現。
像猴子這樣間接致人死亡的情況,一般會判處3-7年的有期徒刑,加上之前還有過案底,和聚眾鬥毆數罪併罰,即使態度良好積極認錯,3年也是少不了的。
是鍾尋,或者是鍾尋身後的什麽人或組織讓他感到恐懼。寧願自己將所有的責任部擔下來,也不能讓他受到牽連。
還有一個疑點。
從猴子的口供來看,這是個聰明人,而且是個懂一部分法的聰明人,他不可能不知道那麽說會加大警察對鍾尋的懷疑,從他的改口就證實了這一點。
但他要是真的像他表現出來的那樣,是擔心鍾尋被警察發現才急於撇清與他的關係,又與他表現出來的人設所不符。
那有沒有可能,他其實就是故意想把鍾尋牽扯進來,才演得這麽浮誇的?
從這個角度來想,也能解釋當時猴子的小弟與鍾尋起衝突一事。
楚靈還在學校的時候老師就說過,警察不能固化自己的思維陷入邏輯的誤區,有時候將自己的想法放開,也許能更順利地在案子上取得進展。
後來五年的從警經歷中,不少案子都印證了這句話的真實性,她也曾因另闢蹊徑而查明所謂「不可能犯罪」的真相。
隻是如今調查的這起案子,楚靈覺得將她這些年學到的十八般武藝全用上都不夠。
虛晃一槍,還是簡單直接了斷的事實,隻有案件真正水落石出後才能知道。
走出審訊室,楚靈找到派出所相關負責人:「昨晚上的鬥毆裏有人涉及到我們現在正在調查的一個案子,這些口供和他們相關的資料我都要複印一份帶走。如果後續還有問題的話,我們還可能會回來對他們進行提審。」
「好的,到時候直接聯繫就行。」
派出所輔助公安局的重案組偵破案件也不是一兩次了,早就熟悉了其中的流程。
q市城東派出所。
「楚隊,楚隊?」
楚靈被人搖醒,眼睛還有些睜不開,叫醒她的人是派出所情報科的一個小姑娘。
回憶昨天晚上的情形,她問完鍾尋把他放走之後,又跟派出所的民警們交代了一些關鍵點,坐在休息室不知不覺就睡著了,有些發暈的腦袋讓她感覺自己睡了很久。
掀開不知被誰披在她身上的外套,楚靈迅速起身整理自己的衣物。
這麽熱的天沒回去洗澡,感覺身上都要餿了。
「現在幾點了?他們的口供都錄完了?」
「還不到八點。」小姑娘道,「孫誌偉說你們昨天一晚上都沒吃東西,我給你帶了早餐,你先填填肚子再休息一會兒。總共三十多個人呢,口供還早,去醫院守著的也都還沒回來。」
楚靈上下打量了小姑娘幾眼,圓臉,紮了個麻花辮,看著倒是挺可愛的。她直接的目光幾乎把小姑娘看得耳根發紅,這應該就是孫誌偉正在追的女孩子了。
她給楚靈帶了兩個包子和一杯豆漿。
楚靈揉了揉眉心:「不睡了,我去看看進度。」
在衛生間隨便洗了把臉,用清水漱了漱口,三兩口把包子吃完就進了審訊室。
正在問話的民警見到她剛想說話,就見她搖了搖頭。
昨夜聚眾鬥毆的人較多,出現了四名死者,屬於惡性案件,存在處理優先級。
不過派出所值夜班的人較少,而且審訊必須至少有兩名警察在場,隻能一個一個地來,到現在也就錄了十三個人,口供都放在一起。
除了四名死者外,還有兩名重傷,八名輕傷都送進了醫院,有警察在那邊守著。
本著主先從後的原則,猴子是第一批被提審的人。
猴子,原名侯代青,19歲,q市本地人。
家中獨子,父母沒什麽文化,但他家以前的房子就在市中心,拆遷後以收租為生。
因為家中條件不錯,所以父母對他的成績也沒什麽要求,想等他年齡大點就讓他跟他表哥去幹工程。
當然,這些是猴子之前在派出所裏留下的案底裏的信息。
那個時候他還沒成年,因為跟人爭風吃醋打架被抓,第一時間就通知了他父母。
這次據他所說,手上的袖箭是花了一萬五跟一個喜歡做手工的朋友買的。
賣給他之前,他的朋友還多次警告他隻能用於收藏,不能用來攻擊別人。隻是因為他太喜歡,所以天天帶在身上欣賞。
而昨晚上又喝多了酒,腦子不清醒,衝動了一些,這才發生了那樣的意外事件。
至於鍾尋,他一口咬定自己跟他不認識,當時說那話隻是想積極主動認錯,讓自己少判些刑。
楚靈同時翻看了猴子一夥的筆錄,這跟其他人和鍾尋本人的口供來說是相符合的,在這之前他們並未見過,但楚靈還是在這裏劃下了個問號。
這個說法的確是勉強能夠解釋得過去,如果楚靈當時不在現場的話,也不會對他的話進行多大的考據。
回憶昨夜猴子喊話時的情形,皺眉、瞳孔縮小以及他微微落後的右腳,都是屬於恐懼的微動作。
當時他是看到了,或者是想到了什麽極度令人恐懼的東西,才會下意識地喊出那樣的話。
如果他原本就是這麽想的,或者他不認識鍾尋的話,那他就不應該會這麽快意識到這麽說可能會產生的問題。
恰恰是他腦中的想法不能被人知道,所以才迅速改口做出了多餘的解釋,是心虛的表現。
像猴子這樣間接致人死亡的情況,一般會判處3-7年的有期徒刑,加上之前還有過案底,和聚眾鬥毆數罪併罰,即使態度良好積極認錯,3年也是少不了的。
是鍾尋,或者是鍾尋身後的什麽人或組織讓他感到恐懼。寧願自己將所有的責任部擔下來,也不能讓他受到牽連。
還有一個疑點。
從猴子的口供來看,這是個聰明人,而且是個懂一部分法的聰明人,他不可能不知道那麽說會加大警察對鍾尋的懷疑,從他的改口就證實了這一點。
但他要是真的像他表現出來的那樣,是擔心鍾尋被警察發現才急於撇清與他的關係,又與他表現出來的人設所不符。
那有沒有可能,他其實就是故意想把鍾尋牽扯進來,才演得這麽浮誇的?
從這個角度來想,也能解釋當時猴子的小弟與鍾尋起衝突一事。
楚靈還在學校的時候老師就說過,警察不能固化自己的思維陷入邏輯的誤區,有時候將自己的想法放開,也許能更順利地在案子上取得進展。
後來五年的從警經歷中,不少案子都印證了這句話的真實性,她也曾因另闢蹊徑而查明所謂「不可能犯罪」的真相。
隻是如今調查的這起案子,楚靈覺得將她這些年學到的十八般武藝全用上都不夠。
虛晃一槍,還是簡單直接了斷的事實,隻有案件真正水落石出後才能知道。
走出審訊室,楚靈找到派出所相關負責人:「昨晚上的鬥毆裏有人涉及到我們現在正在調查的一個案子,這些口供和他們相關的資料我都要複印一份帶走。如果後續還有問題的話,我們還可能會回來對他們進行提審。」
「好的,到時候直接聯繫就行。」
派出所輔助公安局的重案組偵破案件也不是一兩次了,早就熟悉了其中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