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叫李晨曦,今年29歲,在一家公司裏做管理工作。


    2013年,我和男友趙陽通過朋友介紹認識,當時,我26歲,趙陽才21歲,還在上大學。


    雖然年齡差距不小,但趙陽陽光帥氣,幽默風趣,我們認識沒多久就確定了戀愛關係。


    趙陽老家在河北保定,父母在他很小的時候就離婚了,他一直跟著爸爸生活。


    因為缺少母愛,趙陽的性格有些內向,遇到我之後,他才慢慢打開心扉,變得開朗起來。


    我們戀愛期間,趙陽對我特別好,事事都順著我,哄著我,讓我感受到了從未有過的幸福。


    而且,趙陽是個特別有規劃的人,他一邊上學,一邊做兼職,自己掙生活費,還攢下了一筆錢。


    他說,等將來畢業了,就娶我過門,讓我做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2015年,趙陽大學畢業了,他兌現承諾,帶我回了他的老家。


    趙陽的爸爸對我挺滿意的,他說隻要趙陽喜歡,他就支持。


    得到趙陽爸爸的認可後,趙陽特別開心,他帶我去了他小時候經常去的地方,還帶我見了他的媽媽。


    原來,趙陽的媽媽一直在石家莊工作,自從和趙陽爸爸離婚後,她就沒怎麽回過保定。


    這次見麵,趙陽媽媽給了我兩千塊錢紅包,還叮囑我要好好管著趙陽,說他年紀小,不太懂事。


    後來,趙陽就在石家莊找了份工作,我們租了房子,開始了同居生活。


    2016年春節前,趙陽和我商量,說想先和我舉辦婚禮,等過兩年條件好了,再領結婚證買婚房。


    我覺得趙陽說得有道理,就答應了。


    春節的時候,兩邊的親戚都來參加了我們的婚禮,看著趙陽幸福的樣子,我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運的女人。


    02


    婚後,我和趙陽一直努力工作,想著多攢點錢,早點買上屬於我們的房子。


    2017年夏天,趙陽說想和朋友一起創業,開一家裝修公司。


    我特別支持趙陽的想法,還拿出自己的積蓄,再加上趙陽攢的錢,一共15萬,都給了趙陽。


    趙陽拿著這些錢,和朋友一起注冊了公司,開始了創業之路。


    創業初期特別辛苦,趙陽經常加班到深夜,我看在眼裏,疼在心裏。


    為了支持趙陽的事業,我辭去了工作,專心在家照顧趙陽的飲食起居。


    可是,命運卻和我們開了一個殘酷的玩笑。


    2017年10月的一天晚上,趙陽在回家的路上遭遇了車禍,送到醫院後,因為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聽到這個消息後,我整個人都懵了,我不敢相信這是真的,那個說愛我一輩子的男人,就這樣永遠地離開了我。


    處理完趙陽的後事,我才從悲痛中緩過神來,開始考慮我們的未來。


    因為趙陽的公司還在起步階段,他走了之後,公司就散了,那15萬也打了水漂。


    而且,我們還沒有領結婚證,我也不是趙陽的合法妻子,無法繼承他的遺產。


    於是,我就想著把趙陽名下的財產轉移到我的名下,也算是對我們這段感情的一個交代。


    可是,讓我沒想到的是,趙陽的媽媽卻在這個時候跳了出來。


    03


    趙陽的媽媽是在趙陽去世後才得知這個消息的,她趕到石家莊後,對我是一頓指責。


    她說我不該讓趙陽那麽晚還出門,更不該讓他一個人開車回家。


    我知道趙陽媽媽心裏難受,就沒有和她計較,可是讓我沒想到的是,她竟然提出要我歸還趙陽名下的那15萬存款。


    她說那是趙陽的錢,應該由她來繼承,我沒有權利占有。


    我當然不同意了,那15萬是我和趙陽一起攢的,而且趙陽已經不在了,我留著這些錢,也算是有個念想。


    可是趙陽的媽媽卻不聽我的解釋,她一口咬定我就是想占有趙陽的財產,還說要告我。


    我當時真是氣壞了,我沒想到趙陽的媽媽竟然是這樣的人,趙陽屍骨未寒,她就開始惦記他的財產了。


    不過,我也沒有怕她,畢竟我和趙陽是舉辦過婚禮的,雖然沒有領結婚證,但我們也是夫妻名義生活的。


    可是,讓我沒想到的是,趙陽的媽媽竟然真的把我告上了法庭。


    04


    法庭上,趙陽的媽媽拿出一份我和趙陽沒有領結婚證的證明,主張我沒有繼承權,要求我歸還趙陽名下的15萬存款。


    我當時就懵了,我沒想到趙陽的媽媽竟然會來這一手。


    我試圖解釋,說我和趙陽是舉辦過婚禮的,而且我們是以夫妻名義生活的,可是法官卻告訴我,這些都不能作為合法婚姻的依據。


    我一下子慌了神,我不知道該怎麽辦才好。


    好在,我的律師告訴我,雖然我沒有繼承權,但趙陽的媽媽也沒有權利直接要求我歸還那15萬。


    因為那15萬是我們共同的財產,趙陽隻有一半的處置權,他去世後,他的那一半應該由他的法定繼承人繼承,也就是他的爸爸和我(如果我們是合法夫妻的話)。


    但是因為我們沒有領結婚證,所以我不是法定繼承人,趙陽的爸爸才是。


    也就是說,那15萬應該由趙陽的爸爸來繼承,而不是趙陽的媽媽。


    聽到律師這麽說,我這才鬆了一口氣。


    可是趙陽的媽媽卻不願意了,她說趙陽的爸爸沒有權利繼承趙陽的財產,因為趙陽一直是由她撫養長大的。


    05


    趙陽的媽媽的話讓我愣住了,我這才知道,原來趙陽一直是由她撫養長大的,而不是趙陽的爸爸。


    趙陽的爸爸在趙陽很小的時候就和他媽媽離婚了,之後趙陽就一直跟著媽媽生活。


    可是後來,趙陽的媽媽因為工作原因,把趙陽送到了他爸爸那裏,自己則去了石家莊工作。


    雖然趙陽一直跟著爸爸生活,但他的生活費和學費都是媽媽出的。


    趙陽的媽媽還說,她和趙陽爸爸離婚後,一直都沒有再婚,就是想著等趙陽長大了,能和他一起生活。


    可是沒想到,趙陽卻意外去世了,她連趙陽的最後一麵都沒見到。


    說到這裏,趙陽的媽媽已經泣不成聲了。


    看著她的樣子,我也有些動容了,畢竟她是趙陽的媽媽,失去兒子,她肯定比誰都難受。


    可是,這並不能成為她爭奪趙陽財產的理由啊。


    06


    法庭上,趙陽的媽媽和趙陽的爸爸因為繼承權的問題爭得不可開交。


    趙陽的爸爸說,他才是趙陽的法定繼承人,趙陽的媽媽沒有權利繼承趙陽的財產。


    而趙陽的媽媽則說,她一直是趙陽的實際撫養人,趙陽的財產應該由她來繼承。


    我看著他們爭吵的樣子,心裏特別難受。


    我沒想到,趙陽去世後,他的家人會因為財產問題鬧成這樣。


    後來,法官建議我們調解。


    在調解的過程中,趙陽的爸爸提出,他可以放棄繼承權,但那15萬要留給我。


    他說,趙陽在世的時候,我一直對他很好,他希望我能拿著這筆錢,好好生活下去。


    趙陽的爸爸的話讓我特別感動,我沒想到,在這個時候,他還能為我著想。


    可是趙陽的媽媽卻不同意了,她說那15萬是她給趙陽攢的,不能給我。


    最後,經過一番協商,我們達成了一個協議:那15萬存款,趙陽的爸爸和我各分一半。


    07


    雖然我拿回了屬於自己的那部分錢,但這件事卻給我留下了很大的陰影。


    我沒想到,曾經那麽相愛的兩個人,去世後竟然會因為財產問題鬧得這麽僵。


    而且,我也沒想到,趙陽的媽媽竟然會是這樣的人。


    她一邊說著愛趙陽,一邊卻又在爭奪他的財產。


    我真的不知道,她到底愛的是趙陽這個人,還是趙陽的財產。


    不過,經曆了這件事之後,我也想明白了。


    人這一輩子,最重要的不是金錢和地位,而是身邊人的陪伴和關愛。


    所以,我要好好珍惜身邊的人,好好生活下去。


    後來,我拿著那筆錢,重新找了一份工作,開始了新的生活。


    偶爾,我還會想起趙陽,想起我們曾經的美好時光。


    我知道,趙陽一直都在我心裏,從未離開過。


    我也相信,他在另一個世界,一定也希望我能好好生活下去。


    而我,也會帶著他的愛和祝福,勇敢地走下去。


    ……


    故事講完了,我的心情卻久久不能平靜。


    我為趙陽的離世感到惋惜,也為李晨曦的經曆感到同情。


    同時,我也深刻地意識到,人生無常,我們要珍惜眼前人,珍惜身邊的美好時光。


    因為,你永遠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個會先來。


    所以,讓我們珍惜當下,好好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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