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苗鳳,李雋是我見過最不幸的一個女人,她老家是農村的,從小沒了父親,是母親一個人含辛茹苦把她和弟弟拉扯大。因為家裏窮,李雋初中畢業後就出來打工了,因為沒有學曆和技術,她隻能在飯店裏當服務員。
在打工的時候,李雋認識了同是服務員的田遙,田遙是城裏的,家境一般,但比李雋家要好得多。田遙人長得帥氣,嘴巴也甜,李雋一眼就相中了他,兩人很快談起了戀愛。
戀愛時,田遙對李雋嗬護有加,什麽好吃的、好玩的都給她買,李雋覺得自己真是撿到寶了,能找到一個這麽體貼的男朋友。
兩人談了兩年戀愛,便準備結婚。田遙的母親知道兒子要娶一個農村女孩,而且還是單親家庭,心裏一百個不樂意,但田遙鐵了心要娶李雋,母親拗不過他,隻好同意了。
因為李雋家裏窮,拿不出陪嫁,婆婆對她更是沒有好臉色,結婚以後處處針對她,不是嫌她幹活不利索,就是嫌她花錢大手大腳。
李雋知道自己高攀了人家,所以對婆婆的指責從來不敢反駁,事事都順著婆婆,家裏大小事務都是婆婆說了算,她沒有任何怨言。
李雋想著,等過兩年自己手裏攢些錢了,就和老公搬出去住,眼不見心不煩。
一年後,李雋懷孕了,婆婆對她的態度才稍微好了一些,李雋很高興,覺得自己終於熬出頭了。
十月懷胎,一朝分娩,李雋生下了一個女兒。婆婆一看是孫女,臉拉得老長,連孩子都不抱一下,李雋心裏很難過,但她不敢表現出來,她怕婆婆以後不幫她帶孩子。
出了月子,李雋就讓婆婆幫忙帶孩子,她去上班了。因為女兒的原因,婆婆對她的態度緩和了不少,偶爾也會幫她帶帶孩子,做做家務。
女兒兩歲的時候,李雋又懷孕了,這次她希望是個兒子,這樣婆婆就能高興了。十月懷胎後,李雋生下了一個兒子,婆婆高興得合不攏嘴,對李雋的態度也好了很多。
李雋以為這下婆婆能好好幫她帶孩子了,沒想到婆婆卻說她身體不好,帶不了兩個孩子,讓李雋自己帶。李雋沒辦法,隻好辭職在家帶孩子。
李雋沒了收入,隻能伸手向老公要錢,剛開始老公還給她,後來給得就不情不願了,還指責李雋亂花錢。李雋心裏委屈,她也沒亂花呀,兩個孩子要吃要喝,還要買奶粉、尿不濕,哪一樣不要錢?
因為錢的事,兩人三天兩頭吵架,李雋覺得老公變了,變得不再關心她,不再愛她了。
更讓李雋心寒的是,婆婆竟然攛掇老公和她離婚,說李雋是個喪門星,生個女兒克死了公公(李雋的公公在李雋懷女兒的時候因病去世了),現在又來克她,要不是李雋,她還能多活幾年。
李雋沒想到婆婆竟然這麽惡毒,她想和老公解釋,可老公根本不聽,還罵她是個掃把星,堅決要和她離婚。
李雋不想離,可老公起訴到法院,她不離也不行,最後法院把兒子判給了老公,女兒判給了她。
離婚後,李雋沒有地方去,隻好回了娘家,可娘家也沒有她的容身之處,弟弟結婚後,母親就和弟弟一家住一起了,根本沒有她的房間。
李雋沒辦法,隻好帶著女兒在城裏租房子住,因為沒有學曆和技術,她找不到好工作,隻能打零工,一個月賺的錢勉強夠母女倆生活。
李雋想過再找一個,可帶著女兒,人家都不願意要,就這樣,李雋一直單身到現在。
說完李雋,再說說我堂姐吧。我堂姐也是離異的,她離婚的原因是因為前夫家暴。
我堂姐和姐夫是相親認識的,兩人認識沒多久就結婚了。剛結婚的時候,兩人的感情還不錯,姐夫對堂姐也挺好的,可後來隨著女兒的出生,兩人的感情就慢慢發生了變化。
姐夫是個重男輕女的人,看到堂姐生的是個女兒,心裏很不高興,對堂姐的態度也越來越差。
堂姐以為姐夫隻是暫時接受不了女兒,等時間長了他就會喜歡的,所以她並沒有把姐夫的變化放在心上。
可沒想到,女兒一歲多的時候,姐夫竟然開始動手打她了。那天,姐夫下班回家,看到堂姐在喂女兒吃飯,女兒不小心把碗打翻了,姐夫上去就是一腳,把女兒踢得哇哇大哭。
堂姐心疼女兒,和姐夫吵了起來,沒想到姐夫竟然動手打了她,堂姐的頭都被打破了。
堂姐哭著回了娘家,要和姐夫離婚,可娘家人都勸她不要離,說孩子還小,離了婚孩子怎麽辦?再說了,哪有男人不打老婆的,過兩年就好了。
堂姐在娘家人的勸說下,又回到了姐夫家。可沒想到,這次回去,姐夫打得更厲害了,隻要心情不好,就拿堂姐出氣,堂姐的身上經常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的。
堂姐實在過不下去了,堅決要和姐夫離婚,這次娘家人沒有再勸她,因為她們也看到了姐夫的真麵目。
離婚後,堂姐帶著女兒回了娘家,娘家人幫她找了一份工作,母女倆的日子才慢慢好了起來。
後來,堂姐認識了一個男人,兩人談了一段時間戀愛後,就結婚了。這個男人對堂姐很好,把她的女兒也視如己出,一家人過得很幸福。
說完我同事和我堂姐,再說說我們村裏的一對夫妻吧。這對夫妻是我們村裏的名人,因為他們結婚二十多年,一直都沒有孩子。
女人叫荷花,男人叫大林。荷花和大林是自由戀愛,兩人談了好幾年戀愛才結婚的。剛結婚的時候,兩人的感情很好,可結婚兩年後,荷花一直沒有懷孕,大林和婆婆就開始著急了。
他們帶著荷花去醫院檢查,結果是荷花不能生育。得知這個消息,大林和婆婆都沉默了,他們無法接受這個事實。
荷花也知道自己不能生育,對不起大林和婆婆,所以她主動提出了離婚,可大林卻不同意,他說他喜歡的是荷花這個人,不是她的孩子,有沒有孩子無所謂。
婆婆雖然心裏不高興,但也不敢說什麽,畢竟兒子喜歡,她也不能強求。
就這樣,荷花和大林在沒有孩子的情況下,過了二十多年。這期間,也有人勸過大林,讓他和荷花離婚,再找一個能生育的女人,可大林都拒絕了,他說他和荷花有感情,不想離婚。
如今,荷花和大林都已經五十多歲了,兩人的感情依然很好,在我們村裏傳為佳話。
說完這三對夫妻,再說說我自己吧。我和老公是大學同學,兩人畢業後就結婚了。剛結婚的時候,我們的感情很好,可隨著兒子的出生,我們的感情就慢慢發生了變化。
兒子出生後,婆婆就來幫我們帶孩子了。婆婆是個很強勢的人,家裏大小事務都要由她說了算,我稍有不從,她就會指責我。
而老公呢,是個媽寶男,什麽都聽婆婆的,從來不考慮我的感受。因為這個原因,我和婆婆經常發生矛盾,而老公每次都站在婆婆那邊,指責我的不是。
我覺得在這個家裏,自己就像一個外人一樣,融不進他們的家庭。兒子三歲的時候,我實在過不下去了,提出了離婚,老公和婆婆都沒有挽留我。
離婚那天,我抱著兒子走出了民政局,看著手中的離婚證,我忍不住哭了起來。這時,我看到路邊有一個鐵桶,便跑過去,拿起鐵桶就砸,我一邊砸一邊哭,把心裏的委屈都發泄了出來。
旁邊的保安見狀,趕緊過來攔我,前夫在一旁冷冷地看著我,沒有上前阻攔的意思。砸完鐵桶後,我累得癱坐在地上,前夫抱起兒子默默地離開了。
我看著他們的背影,心裏五味雜陳。我不知道自己這麽做是對是錯,我隻知道,我再也不想回到那個令我窒息的家了。
回到家後,我收拾好自己的東西,帶著兒子搬了出去。我在外麵租了一個房子,找了一份工作,開始了新的生活。
雖然一個人帶著兒子生活很辛苦,但我很快樂,因為我不再受婆婆的氣,也不用再看老公的臉色行事。我覺得,隻要能和兒子在一起,再苦再累都值得。
關於這幾個故事,從法律角度上,或許有一些值得探討的點。
第一個故事中,李雋被婆婆嫌棄、老公家暴,最後還遭遇到了離婚。這中間其實涉及到了“家庭暴力”的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中明確指出: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製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麵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
李雋所經曆的,顯然符合家庭暴力的定義。如果她當時能夠勇敢地站出來,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或許結果會有所不同。
比如,在第一次遭遇家暴時,她就可以報警,要求公安機關對施暴者予以治安處罰。如果施暴者繼續施暴,她還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甚至起訴離婚,要求施暴者賠償損失。
但很遺憾,李雋選擇了隱忍,這也導致了她的婚姻最終走向了破裂。
第二個故事中,我堂姐因為生了個女兒,被老公家暴。這中間其實涉及到了“重男輕女”和“家庭暴力”兩個問題。
重男輕女的觀念在這裏扮演了一個悲劇性的角色。這種陳舊的觀念認為男性比女性更有價值,導致在一些家庭中,如果妻子生下的是女兒而非兒子,就可能遭受不公平的對待甚至是暴力。我堂姐的遭遇正是這種扭曲觀念下的不幸結果,她因為無法滿足丈夫對兒子的期望而遭受了家暴。
同時,家庭暴力也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嚴重問題。無論出於何種原因,暴力都不是解決問題的正確方式。我堂姐的丈夫應該通過溝通和理解來麵對自己的失望和不滿,而不是采取暴力手段來傷害自己的妻子。這種行為不僅違法,也嚴重違背了人性和道德準則。
這兩個問題的交織,使得這個故事更加複雜和令人痛心。我們應該努力消除重男輕女的觀念,倡導性別平等和尊重;同時,也要堅決反對家庭暴力,保護每一個家庭成員的安全和尊嚴。
在打工的時候,李雋認識了同是服務員的田遙,田遙是城裏的,家境一般,但比李雋家要好得多。田遙人長得帥氣,嘴巴也甜,李雋一眼就相中了他,兩人很快談起了戀愛。
戀愛時,田遙對李雋嗬護有加,什麽好吃的、好玩的都給她買,李雋覺得自己真是撿到寶了,能找到一個這麽體貼的男朋友。
兩人談了兩年戀愛,便準備結婚。田遙的母親知道兒子要娶一個農村女孩,而且還是單親家庭,心裏一百個不樂意,但田遙鐵了心要娶李雋,母親拗不過他,隻好同意了。
因為李雋家裏窮,拿不出陪嫁,婆婆對她更是沒有好臉色,結婚以後處處針對她,不是嫌她幹活不利索,就是嫌她花錢大手大腳。
李雋知道自己高攀了人家,所以對婆婆的指責從來不敢反駁,事事都順著婆婆,家裏大小事務都是婆婆說了算,她沒有任何怨言。
李雋想著,等過兩年自己手裏攢些錢了,就和老公搬出去住,眼不見心不煩。
一年後,李雋懷孕了,婆婆對她的態度才稍微好了一些,李雋很高興,覺得自己終於熬出頭了。
十月懷胎,一朝分娩,李雋生下了一個女兒。婆婆一看是孫女,臉拉得老長,連孩子都不抱一下,李雋心裏很難過,但她不敢表現出來,她怕婆婆以後不幫她帶孩子。
出了月子,李雋就讓婆婆幫忙帶孩子,她去上班了。因為女兒的原因,婆婆對她的態度緩和了不少,偶爾也會幫她帶帶孩子,做做家務。
女兒兩歲的時候,李雋又懷孕了,這次她希望是個兒子,這樣婆婆就能高興了。十月懷胎後,李雋生下了一個兒子,婆婆高興得合不攏嘴,對李雋的態度也好了很多。
李雋以為這下婆婆能好好幫她帶孩子了,沒想到婆婆卻說她身體不好,帶不了兩個孩子,讓李雋自己帶。李雋沒辦法,隻好辭職在家帶孩子。
李雋沒了收入,隻能伸手向老公要錢,剛開始老公還給她,後來給得就不情不願了,還指責李雋亂花錢。李雋心裏委屈,她也沒亂花呀,兩個孩子要吃要喝,還要買奶粉、尿不濕,哪一樣不要錢?
因為錢的事,兩人三天兩頭吵架,李雋覺得老公變了,變得不再關心她,不再愛她了。
更讓李雋心寒的是,婆婆竟然攛掇老公和她離婚,說李雋是個喪門星,生個女兒克死了公公(李雋的公公在李雋懷女兒的時候因病去世了),現在又來克她,要不是李雋,她還能多活幾年。
李雋沒想到婆婆竟然這麽惡毒,她想和老公解釋,可老公根本不聽,還罵她是個掃把星,堅決要和她離婚。
李雋不想離,可老公起訴到法院,她不離也不行,最後法院把兒子判給了老公,女兒判給了她。
離婚後,李雋沒有地方去,隻好回了娘家,可娘家也沒有她的容身之處,弟弟結婚後,母親就和弟弟一家住一起了,根本沒有她的房間。
李雋沒辦法,隻好帶著女兒在城裏租房子住,因為沒有學曆和技術,她找不到好工作,隻能打零工,一個月賺的錢勉強夠母女倆生活。
李雋想過再找一個,可帶著女兒,人家都不願意要,就這樣,李雋一直單身到現在。
說完李雋,再說說我堂姐吧。我堂姐也是離異的,她離婚的原因是因為前夫家暴。
我堂姐和姐夫是相親認識的,兩人認識沒多久就結婚了。剛結婚的時候,兩人的感情還不錯,姐夫對堂姐也挺好的,可後來隨著女兒的出生,兩人的感情就慢慢發生了變化。
姐夫是個重男輕女的人,看到堂姐生的是個女兒,心裏很不高興,對堂姐的態度也越來越差。
堂姐以為姐夫隻是暫時接受不了女兒,等時間長了他就會喜歡的,所以她並沒有把姐夫的變化放在心上。
可沒想到,女兒一歲多的時候,姐夫竟然開始動手打她了。那天,姐夫下班回家,看到堂姐在喂女兒吃飯,女兒不小心把碗打翻了,姐夫上去就是一腳,把女兒踢得哇哇大哭。
堂姐心疼女兒,和姐夫吵了起來,沒想到姐夫竟然動手打了她,堂姐的頭都被打破了。
堂姐哭著回了娘家,要和姐夫離婚,可娘家人都勸她不要離,說孩子還小,離了婚孩子怎麽辦?再說了,哪有男人不打老婆的,過兩年就好了。
堂姐在娘家人的勸說下,又回到了姐夫家。可沒想到,這次回去,姐夫打得更厲害了,隻要心情不好,就拿堂姐出氣,堂姐的身上經常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的。
堂姐實在過不下去了,堅決要和姐夫離婚,這次娘家人沒有再勸她,因為她們也看到了姐夫的真麵目。
離婚後,堂姐帶著女兒回了娘家,娘家人幫她找了一份工作,母女倆的日子才慢慢好了起來。
後來,堂姐認識了一個男人,兩人談了一段時間戀愛後,就結婚了。這個男人對堂姐很好,把她的女兒也視如己出,一家人過得很幸福。
說完我同事和我堂姐,再說說我們村裏的一對夫妻吧。這對夫妻是我們村裏的名人,因為他們結婚二十多年,一直都沒有孩子。
女人叫荷花,男人叫大林。荷花和大林是自由戀愛,兩人談了好幾年戀愛才結婚的。剛結婚的時候,兩人的感情很好,可結婚兩年後,荷花一直沒有懷孕,大林和婆婆就開始著急了。
他們帶著荷花去醫院檢查,結果是荷花不能生育。得知這個消息,大林和婆婆都沉默了,他們無法接受這個事實。
荷花也知道自己不能生育,對不起大林和婆婆,所以她主動提出了離婚,可大林卻不同意,他說他喜歡的是荷花這個人,不是她的孩子,有沒有孩子無所謂。
婆婆雖然心裏不高興,但也不敢說什麽,畢竟兒子喜歡,她也不能強求。
就這樣,荷花和大林在沒有孩子的情況下,過了二十多年。這期間,也有人勸過大林,讓他和荷花離婚,再找一個能生育的女人,可大林都拒絕了,他說他和荷花有感情,不想離婚。
如今,荷花和大林都已經五十多歲了,兩人的感情依然很好,在我們村裏傳為佳話。
說完這三對夫妻,再說說我自己吧。我和老公是大學同學,兩人畢業後就結婚了。剛結婚的時候,我們的感情很好,可隨著兒子的出生,我們的感情就慢慢發生了變化。
兒子出生後,婆婆就來幫我們帶孩子了。婆婆是個很強勢的人,家裏大小事務都要由她說了算,我稍有不從,她就會指責我。
而老公呢,是個媽寶男,什麽都聽婆婆的,從來不考慮我的感受。因為這個原因,我和婆婆經常發生矛盾,而老公每次都站在婆婆那邊,指責我的不是。
我覺得在這個家裏,自己就像一個外人一樣,融不進他們的家庭。兒子三歲的時候,我實在過不下去了,提出了離婚,老公和婆婆都沒有挽留我。
離婚那天,我抱著兒子走出了民政局,看著手中的離婚證,我忍不住哭了起來。這時,我看到路邊有一個鐵桶,便跑過去,拿起鐵桶就砸,我一邊砸一邊哭,把心裏的委屈都發泄了出來。
旁邊的保安見狀,趕緊過來攔我,前夫在一旁冷冷地看著我,沒有上前阻攔的意思。砸完鐵桶後,我累得癱坐在地上,前夫抱起兒子默默地離開了。
我看著他們的背影,心裏五味雜陳。我不知道自己這麽做是對是錯,我隻知道,我再也不想回到那個令我窒息的家了。
回到家後,我收拾好自己的東西,帶著兒子搬了出去。我在外麵租了一個房子,找了一份工作,開始了新的生活。
雖然一個人帶著兒子生活很辛苦,但我很快樂,因為我不再受婆婆的氣,也不用再看老公的臉色行事。我覺得,隻要能和兒子在一起,再苦再累都值得。
關於這幾個故事,從法律角度上,或許有一些值得探討的點。
第一個故事中,李雋被婆婆嫌棄、老公家暴,最後還遭遇到了離婚。這中間其實涉及到了“家庭暴力”的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中明確指出: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製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麵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
李雋所經曆的,顯然符合家庭暴力的定義。如果她當時能夠勇敢地站出來,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或許結果會有所不同。
比如,在第一次遭遇家暴時,她就可以報警,要求公安機關對施暴者予以治安處罰。如果施暴者繼續施暴,她還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甚至起訴離婚,要求施暴者賠償損失。
但很遺憾,李雋選擇了隱忍,這也導致了她的婚姻最終走向了破裂。
第二個故事中,我堂姐因為生了個女兒,被老公家暴。這中間其實涉及到了“重男輕女”和“家庭暴力”兩個問題。
重男輕女的觀念在這裏扮演了一個悲劇性的角色。這種陳舊的觀念認為男性比女性更有價值,導致在一些家庭中,如果妻子生下的是女兒而非兒子,就可能遭受不公平的對待甚至是暴力。我堂姐的遭遇正是這種扭曲觀念下的不幸結果,她因為無法滿足丈夫對兒子的期望而遭受了家暴。
同時,家庭暴力也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嚴重問題。無論出於何種原因,暴力都不是解決問題的正確方式。我堂姐的丈夫應該通過溝通和理解來麵對自己的失望和不滿,而不是采取暴力手段來傷害自己的妻子。這種行為不僅違法,也嚴重違背了人性和道德準則。
這兩個問題的交織,使得這個故事更加複雜和令人痛心。我們應該努力消除重男輕女的觀念,倡導性別平等和尊重;同時,也要堅決反對家庭暴力,保護每一個家庭成員的安全和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