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黃芮,從我前夫張天雷說起吧。
我和張天雷是大學同學,他長得高大帥氣,性格也開朗,很會討女孩子歡心。我們倆戀愛的時候,他對我很體貼,每次約會都會精心準備一些小驚喜。
畢業後不久,我們就結婚了。婚後的生活一開始也很甜蜜,我們都有穩定的工作,收入也不錯,在雙方父母的幫助下,我們按揭買了一套房子。
可是好景不長,隨著工作的壓力增大,張天雷的脾氣也越來越差,經常對我大呼小叫的。而且我發現他越來越不顧家,經常加班到很晚才回來,有時候甚至夜不歸宿。
我開始懷疑他是不是有外遇了,但是每次質問他,他都矢口否認,還說我疑神疑鬼。
直到有一天,我和我媽去逛街,在商場裏碰到了張天雷和一個女人帶著一個小孩在購物。那個女人長得挺漂亮的,小孩看起來也有兩三歲了。
我當時就火了,衝過去質問張天雷他們是什麽關係。張天雷一開始還想狡辯,說那個女人隻是他的同事,小孩是她親戚家的。但是那個女人卻毫不避諱地說:“你就是張天雷的老婆吧?你別裝了,我們都在一起好幾年了,這個孩子也是張天雷的。”
我一聽這話,氣得差點暈過去,和張天雷廝打在一起。我媽在旁邊一直勸我們別打了,可是我們倆都聽不進去。
突然,我媽捂住胸口,倒在地上,臉色蒼白,嘴唇發紫。我一看這情況,嚇得趕緊撥打120。可是等救護車趕到的時候,我媽已經沒了呼吸。
醫生說我媽是突發心髒病去世的,可能是受到了太大的刺激。我當時就崩潰了,抱著我媽的屍體痛哭不止。
張天雷也被嚇得不輕,站在那裏一動不動。後來警察來了,把我們倆都帶走了。
在處理我媽後事的時候,張天雷一直向我道歉,說他錯了,求我原諒他。可是我心裏隻有恨,恨他背叛了我,恨他害死了我媽。
我媽去世後,我爸也受到了很大的打擊,身體一下子就垮了。我本來想辭職在家照顧我爸,可是我爸卻堅持讓我回去上班,說他不想成為我的負擔。
我爸說:“穎穎啊,你媽媽已經走了,你不能再這樣下去了。你要好好工作,好好生活,才能對得起你媽媽。”
我聽了我爸的話,強忍著悲痛回到了工作崗位上。可是我心裏一直放不下張天雷的事情,每次看到他都覺得惡心。
後來,我提出了離婚。張天雷一開始不同意,說他還愛我,不想失去這個家。可是我一點都不相信他的話了,堅持要和他離婚。
最後,我們協議離婚了。房子歸我,因為他出軌是過錯方,所以他要賠償我一些錢。
可是沒想到,在離婚手續辦完後不久,張天雷卻突然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分割我父母的兩套房產!
原來,在我結婚前,我爸媽為了給我置辦嫁妝,把他們名下的一套老房子賣了,然後又加上他們自己的積蓄,給我在市中心買了一套新房作為婚房。這套房子寫的是我的名字。
另外一套房子是我爸媽自己住的,也是他們的名字。
張天雷說:“這兩套房子都是你結婚前你父母給你買的,屬於你的婚前財產。但是我們結婚後一直住在那套新房裏,我也為那個家付出了很多。而且那套老房子雖然賣了,但是賣房的錢也用來買新房了。所以我認為這兩套房子都有我的份。”
我一聽這話,簡直氣炸了!這個男人真是太無恥了!他出軌在先,害死我媽在後,現在還想來分我家的財產!
我堅決不同意他的要求,請律師幫我打官司。可是沒想到,一審法院竟然判決支持張天雷的部分訴求!
法院認為:雖然那兩套房子都是我父母的名字,但是其中一套已經賣了換成新房了,新房是我們婚後共同居住的,所以張天雷有權分割新房的增值部分!而另外一套房子因為是我爸媽自己住的,所以張天雷無權分割!
我一聽這個結果,當時就愣住了!這算什麽判決啊?新房是我父母給我買的嫁妝啊!怎麽就成了我們共同財產了?而且張天雷出軌的事情法院怎麽都沒提啊?
我氣不過,決定上訴!二審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為:一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
二審法院認為:那套新房雖然是我們婚後共同居住的,但是是我父母出資購買的,並且登記在我的名下。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而我父母並沒有明確表示贈與我們倆人,所以那套新房應該屬於我的個人財產!張天雷無權分割!
至於那套老房子賣房的錢用來買新房了的事情,二審法院認為:那隻是我父母對我個人的贈與行為的轉化形式而已,並不能改變贈與的本質和目的!所以張天雷也無權分割新房的增值部分!
最終二審法院撤銷了一審判決,駁回了張天雷的全部訴求!
聽到這個結果後,我激動得熱淚盈眶!終於!這個無恥的男人沒有得到他想要的東西!
可是雖然打贏了官司,但是我心裏卻一點都高興不起來。因為這場官司讓我更加深刻地認識到了人性的醜陋和無情。張天雷曾經是我最愛的人啊!我們曾經是最親密的人啊!可是他現在卻變成了這樣!
而且這場官司也讓我失去了很多。我失去了我媽,失去了一個完整的家,失去了對愛情的信任,失去了對生活的熱情。
現在我每天都是渾渾噩噩地過著日子,工作也沒有心思了。我爸看我這樣也很擔心,經常勸我出去走走,散散心。可是我心裏卻像有一塊大石頭壓著一樣,喘不過氣來。
我不知道未來該怎麽辦?我不知道還能不能相信愛情?我不知道還能不能找到幸福?
有時候我會想:如果當初沒有遇到張天雷該多好啊?如果當初沒有結婚該多好啊?如果當初……可是現實沒有如果,隻有後果和結果。
寫到這裏,我的心情很沉重。我希望我的故事能夠給大家一些警示和啟發。在選擇伴侶的時候一定要慎重,要看清對方的真麵目和真心。在婚姻中也要學會經營和維護,不要讓愛情變成仇恨和傷害。在麵對困難和挫折的時候也要堅強和勇敢,不要讓自己陷入絕望和痛苦。
最後我想說: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吧!
我和張天雷是大學同學,他長得高大帥氣,性格也開朗,很會討女孩子歡心。我們倆戀愛的時候,他對我很體貼,每次約會都會精心準備一些小驚喜。
畢業後不久,我們就結婚了。婚後的生活一開始也很甜蜜,我們都有穩定的工作,收入也不錯,在雙方父母的幫助下,我們按揭買了一套房子。
可是好景不長,隨著工作的壓力增大,張天雷的脾氣也越來越差,經常對我大呼小叫的。而且我發現他越來越不顧家,經常加班到很晚才回來,有時候甚至夜不歸宿。
我開始懷疑他是不是有外遇了,但是每次質問他,他都矢口否認,還說我疑神疑鬼。
直到有一天,我和我媽去逛街,在商場裏碰到了張天雷和一個女人帶著一個小孩在購物。那個女人長得挺漂亮的,小孩看起來也有兩三歲了。
我當時就火了,衝過去質問張天雷他們是什麽關係。張天雷一開始還想狡辯,說那個女人隻是他的同事,小孩是她親戚家的。但是那個女人卻毫不避諱地說:“你就是張天雷的老婆吧?你別裝了,我們都在一起好幾年了,這個孩子也是張天雷的。”
我一聽這話,氣得差點暈過去,和張天雷廝打在一起。我媽在旁邊一直勸我們別打了,可是我們倆都聽不進去。
突然,我媽捂住胸口,倒在地上,臉色蒼白,嘴唇發紫。我一看這情況,嚇得趕緊撥打120。可是等救護車趕到的時候,我媽已經沒了呼吸。
醫生說我媽是突發心髒病去世的,可能是受到了太大的刺激。我當時就崩潰了,抱著我媽的屍體痛哭不止。
張天雷也被嚇得不輕,站在那裏一動不動。後來警察來了,把我們倆都帶走了。
在處理我媽後事的時候,張天雷一直向我道歉,說他錯了,求我原諒他。可是我心裏隻有恨,恨他背叛了我,恨他害死了我媽。
我媽去世後,我爸也受到了很大的打擊,身體一下子就垮了。我本來想辭職在家照顧我爸,可是我爸卻堅持讓我回去上班,說他不想成為我的負擔。
我爸說:“穎穎啊,你媽媽已經走了,你不能再這樣下去了。你要好好工作,好好生活,才能對得起你媽媽。”
我聽了我爸的話,強忍著悲痛回到了工作崗位上。可是我心裏一直放不下張天雷的事情,每次看到他都覺得惡心。
後來,我提出了離婚。張天雷一開始不同意,說他還愛我,不想失去這個家。可是我一點都不相信他的話了,堅持要和他離婚。
最後,我們協議離婚了。房子歸我,因為他出軌是過錯方,所以他要賠償我一些錢。
可是沒想到,在離婚手續辦完後不久,張天雷卻突然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分割我父母的兩套房產!
原來,在我結婚前,我爸媽為了給我置辦嫁妝,把他們名下的一套老房子賣了,然後又加上他們自己的積蓄,給我在市中心買了一套新房作為婚房。這套房子寫的是我的名字。
另外一套房子是我爸媽自己住的,也是他們的名字。
張天雷說:“這兩套房子都是你結婚前你父母給你買的,屬於你的婚前財產。但是我們結婚後一直住在那套新房裏,我也為那個家付出了很多。而且那套老房子雖然賣了,但是賣房的錢也用來買新房了。所以我認為這兩套房子都有我的份。”
我一聽這話,簡直氣炸了!這個男人真是太無恥了!他出軌在先,害死我媽在後,現在還想來分我家的財產!
我堅決不同意他的要求,請律師幫我打官司。可是沒想到,一審法院竟然判決支持張天雷的部分訴求!
法院認為:雖然那兩套房子都是我父母的名字,但是其中一套已經賣了換成新房了,新房是我們婚後共同居住的,所以張天雷有權分割新房的增值部分!而另外一套房子因為是我爸媽自己住的,所以張天雷無權分割!
我一聽這個結果,當時就愣住了!這算什麽判決啊?新房是我父母給我買的嫁妝啊!怎麽就成了我們共同財產了?而且張天雷出軌的事情法院怎麽都沒提啊?
我氣不過,決定上訴!二審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為:一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
二審法院認為:那套新房雖然是我們婚後共同居住的,但是是我父母出資購買的,並且登記在我的名下。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而我父母並沒有明確表示贈與我們倆人,所以那套新房應該屬於我的個人財產!張天雷無權分割!
至於那套老房子賣房的錢用來買新房了的事情,二審法院認為:那隻是我父母對我個人的贈與行為的轉化形式而已,並不能改變贈與的本質和目的!所以張天雷也無權分割新房的增值部分!
最終二審法院撤銷了一審判決,駁回了張天雷的全部訴求!
聽到這個結果後,我激動得熱淚盈眶!終於!這個無恥的男人沒有得到他想要的東西!
可是雖然打贏了官司,但是我心裏卻一點都高興不起來。因為這場官司讓我更加深刻地認識到了人性的醜陋和無情。張天雷曾經是我最愛的人啊!我們曾經是最親密的人啊!可是他現在卻變成了這樣!
而且這場官司也讓我失去了很多。我失去了我媽,失去了一個完整的家,失去了對愛情的信任,失去了對生活的熱情。
現在我每天都是渾渾噩噩地過著日子,工作也沒有心思了。我爸看我這樣也很擔心,經常勸我出去走走,散散心。可是我心裏卻像有一塊大石頭壓著一樣,喘不過氣來。
我不知道未來該怎麽辦?我不知道還能不能相信愛情?我不知道還能不能找到幸福?
有時候我會想:如果當初沒有遇到張天雷該多好啊?如果當初沒有結婚該多好啊?如果當初……可是現實沒有如果,隻有後果和結果。
寫到這裏,我的心情很沉重。我希望我的故事能夠給大家一些警示和啟發。在選擇伴侶的時候一定要慎重,要看清對方的真麵目和真心。在婚姻中也要學會經營和維護,不要讓愛情變成仇恨和傷害。在麵對困難和挫折的時候也要堅強和勇敢,不要讓自己陷入絕望和痛苦。
最後我想說: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