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剛說出口,她就明白了terence為什麽突然要找那件衣服。他們是在華盛頓州的貝克山參加一個初級登山課程時認識的,她第一次看見terence,他就穿這那件灰藍相間的衝鋒衣。


    terence把那隻紙箱搬下來打開,裏麵裝的全都是她們初次相遇時用的東西,他從箱底抽出那件衣服來,轉過頭看著李孜。兩個人恐怕都想起同樣的事情,那個時候,他們曾經那樣認真的計劃要去上中級和高級的課程,然後把惠特尼山、西耶拉和聖胡安山脈挨個兒爬個遍。


    李孜覺得自己有許多話要說,卻又不知從何說起,最後冒出來的盡然是一句:「我明天一早要上庭。」


    「我這就走。」terence回答,在原地踟躕了片刻,終於還是走到她身邊,俯身在她額角的頭髮上印上一個吻,然後轉身走出去,快到門邊了又回頭說,「porte du pouliguen。」


    「什麽?」


    「你電腦上那張照片,是普勒岡的海灣,在法國,南特附近的。」


    屏幕上顯示的是那張油畫效果的海景,「你怎麽知道的?」李孜抬起頭來問。


    「那個藍色的燈塔,很特別。」他回答,「大學最後一年的暑假,我一個人去歐洲旅行,曾經到過那裏。那一個月我幾乎沒有一個晚上是睡在床上的,火車上、車站裏、通宵營業的咖啡館,難忘的日子。「


    「怎麽沒聽你說起過?」李孜問。


    terence笑了一下,答道:「我們彼此之間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了。」說完就走了。


    (part 2)


    第二天早晨,李孜頭一遭進了刑事庭,也是她第一次見到本案的地區檢察官,一個四十五歲左右的黑人男子,不曾開口就顯得聲色俱厲,很具正義感。相形之下,法官反倒和煦了許多,六十歲上下的女人,有些胖,看起來應該心腸很軟。陪審團由十二人組成,三名黑人婦女,三名西裔婦女,一個菲裔男子是其中唯一的亞洲人,剩下的五個都是白人,三男兩女。都是han的前任辯護律師在預審之前參與選擇的,無論喜歡與否,他們也隻能接受了。


    han坐在李孜身邊的被告席上,穿著一身黑色西服,白襯衫,沒有打領帶,顯得很平靜。他的家人、朋友和幾個芭蕾舞團的同事都坐在旁聽席聽審,倒是受害人那一邊沒有任何人出席。李孜覺得有些意外,她曾以為ming可能會來,至少eli york遺囑裏提到的那個姓vete的法國人肯定會來,受託料理喪事的總應該是很親近的朋友吧。


    法官宣布開庭之後,檢察官先陳述了指控的性質和案情經過。由於缺乏有可採證據支持的辯護要點,ward出於訴訟策略考慮,放棄了辯方的開場陳述。


    之後的控方舉證進行了整個上午,檢察官先後提交了數十件案發現場取得的物證,包括銀廈的監控錄像、han留在公寓客廳裏的幾處指紋、其中一隻酒杯上的唾液dna檢測報告,還有eli york留給guary criton律師的遺囑。


    ward僅僅在交叉詢問當中提出,所有這些證據隻能顯示被告在案發前到過現場,無法直接證明他有實際的犯罪行為。但接下去的幾份證物和證人證言很快就讓這一觀點顯得蒼白無力。


    先是han的心理醫生到庭作證,證明han在8月20日離開紐約前臨時預約了一次門診,帶走了一張處方。


    「你總是一次開給他兩周的藥量嗎?」檢察官問。


    「不是,」醫生回答,「一般總是七天的量,但他說要出差兩周,在那之前他已經連續服藥半年左右了,突然停藥可能會有些不良反應。」


    「什麽樣的不良反應?」


    「夢境怪異、幻覺、嗜睡、情緒低落等等,」醫生說道,「當然,跟服藥過量的副反應根本不能相比。」


    檢察官緊接著呈上了上西城一間藥房的銷售記錄。記錄顯示,8月20日當天,han曾用那張處方購買了兩盒共兩千一百毫克的文法拉辛緩釋膠囊。


    隨後出庭的是為本案出具驗屍報告的犯罪鑑識專家,他應檢察官的要求陳述了屍檢結果,說eli york的死因正是過量服用含有中樞神經興奮成分的文法拉辛,估計劑量在兩千毫克左右。按其死亡時間時間推斷,服藥的時間是在九月十日淩晨一點至兩點之間。


    檢察官適時地重提了一下監控錄像裏han離開銀廈的時間,一點三十五分,剛好落在這個區段裏。


    ward並未對此提出異議,隻是提出兩個假設,以及隨之產生的兩個問題:


    假設一.死者在不知情的狀態下喝下混入文法拉辛的酒。但留在現場的兩隻酒杯屬於威士忌純飲杯,容量是三盎司,兩千毫克的藥物能否在短時間內不留痕跡的混入?


    假設二.死者被迫服下藥物。死者和被告均為成年男性,身高均為六英尺上下,體重也相當,為什麽屍檢時並未在死者身上發現明顯傷痕?


    接下去的一個證人便nce osler,按檢察官的要求重複了一遍他的證詞:去年8月30日,曾在巴黎和平路上一家商店裏看到han打了eli york,並威脅要殺了他。


    ward站起來做交叉詢問,裝作很隨便的問:「osler先生,請問你在市立芭蕾舞團的職銜是?」


    「首席演員(principal dancer)。」osler回答。


    「據我所知案發時本案被告是首席演員,而你還隻是獨舞演員(soloist dancer),你是什麽時候晉升到現在這個職銜的?」


    「去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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