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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黑夜/曼哈頓愛情故事 作者:陳之遙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第二天,病情還在反覆,高燒,退燒,再高燒。稍微有點咳嗽,沒有痰,很少有鼻涕。快到中午的時候,護士又來取了一次血樣。醫生過來解釋是因為反覆高燒,要考慮病毒感染的可能性。
lyle莫名其妙的加了這麽一句:「她剛剛從中國上海回來。」
「你什麽意思?」我問他,他隻看了我一眼,我也沒理他,直接問醫生,「會不會是玫瑰疹?」
醫生回答:「有這個可能。」但剛從亞洲旅行回來這個線索好像更有爆炸性,他告訴我。那年九月,越南報告過幾例人感染禽流感的病例。新采的血樣會被拿去做血清檢測,是h5n1型病毒,還是引起玫瑰疹的皰疹病毒,檢測結果出來就清楚了。
醫生走出去,我控製住聲音對lyle說:「這跟去中國有什麽關係?「
「你可不可以把你愚蠢的驕傲先放一放?」他回答,「上帝,我真的不應該同意你帶她去中國。」
我壓低聲音喊起來:「醫生都還沒確診,我媽媽說很可能就隻是玫瑰疹而已!」
「你媽可以隔了七千多英裏診斷caresse得的是什麽病?!真是奇蹟!」
我氣急了,心裏卻又害怕真的給他猜中了,一句話也說不出來,仿佛沒了一點力氣,一屁股坐在沙發上,臉埋在臂彎裏流眼淚。
好像過了好久,他在我旁邊坐下來,說:「我不是那個意思。」
「如果她有什麽事……如果她有什麽事……」我哭得口齒不清了,我想說的是:如果她有什麽事,一定不會原諒我自己的。
「她不會有事的。」他摟住我的肩膀告訴我,「都會好的。說不定到晚上就全好了。
我點點頭,嘴裏重複:「嗯,一定會好的。」
檢驗結果一個小時之後就有了,在我聽起來,rose這個詞從醫生嘴裏吐出來就和「玫瑰」一樣優美。「最常見的嬰兒斑疹,不會有併發症,跟地區或者衛生條件也沒有關係。」醫生解釋道,似乎在為中國正名。「沒什麽特別的治療辦法,發3、4天燒,紅疹會在一兩天裏退清。」
因為高燒,還因為不肯吃藥,caresse那天剩下的時間還是在醫院裏輸液。快到半夜的時候,我靠在沙發上睡著了,不知道多久之後,被電話震動的聲音吵醒。lyle從我身邊坐起來,很輕的說了一聲「對不起」,走到病房外麵接電話。有那麽一會兒,我搞不明白我們兩個人是怎麽擠在一張寬不到九十公分的沙發上睡覺的,迷迷糊糊的似乎還記得他的手臂環抱住我身體的動作。到那時為止,我兩天沒有好好睡覺了,沒洗過澡,頭髮都打結了,衣服上沾著caresse吐出來的東西。而他也好不到哪裏去。我們卻可以離得如此之近。
91) 雙重約會
大約三天反覆的高燒之後,caresse慢慢好起來了。退了燒,她立刻又精神起來,紅疹開始出現在頭頸和胸口,迅速蔓延到背、屁股、胳膊以及腿上,像細細的沙粒灑在皮膚上麵,似乎並不很癢,隻是看起來有些滑稽。又過了兩天,疹子就差不多退幹淨了。回過頭來看,短短幾天裏的事情對我來說好像有一年那麽長。原本以為是場災難,卻也不過就是小朋友當中最常見的流行病。可能有一天,我也會不以為然地對caresse說,不要緊的,不過就是玫瑰疹而已。
住院的那幾天,我延長了假期在病房照顧她。她燒退之後,就回到park avenue的那個家裏去了,那個禮拜她歸lyle帶。不管她在哪裏,我還是每天去看她。多數是下班之後,有時還加上午休的一小時。但不管是幾點鍾,我總會碰到lyle,可能他也因為caresse的病修改了自己的時間表吧。他既沒說我不該來,也沒表示歡迎,表現的就好像理所應當,我們兩個就應該在那裏,一切隻為了那個小朋友高興。
又一個周末來臨,交接小孩的時候,我們又匆匆見了一麵。那個時候,我們剛剛開始實行一種新的交接辦法。因為caresse慢慢懂事了,為了讓「交接」顯得自然一點,每當那個時候,我們總是約在公園、遊戲場,餐館或是售賣玩具的商店,就好像媽媽帶寶寶去玩,玩累了爸爸帶寶寶回家,這個樣子。所謂專家告訴我們,很多有小孩的離婚家庭都是這樣做的。雖然在這個離婚家庭,更多的時候,是媽媽和保姆在交接。
那天天氣不好,我們約在麥迪遜大街的一間玩具店裏。計程車隻能停在街對麵,下車穿過馬路的時候,我就看到他們了。貼滿動物圖案粘紙的櫥窗玻璃後麵,lyle就站在那裏,caresse在他身邊,兩隻胳膊抱著他的一條腿,抬頭看著他,好像咿咿呀呀的在跟他講話,口水蹭在他褲子上,他很開心的笑起來,用手裏一條紗手帕幫她擦掉。
我推門進去,他看到我,低頭對caresse說:「看,媽咪來了。」
小姑娘朝我揮手,衝過來要我抱,我抱起她,問lyle:「她剛才在跟你說什麽?學會什麽新詞了沒有?」
「她說,今晚我們跟媽咪一起吃飯好不好?」他說,在我開口之前補充,「我們三個。」
「恐怕不行,我還有事情要做,」不字脫口而出,理由卻還沒編好,晚上我要帶caresse,不可能去加班、剪頭髮或是看電影,說出來也沒人信,「我是說,我跟別人約了吃晚飯。」
「好的,沒事。」他沒看我就回答。
給caresse買了一套四隻森林小夥伴玩偶之後,我們從店裏出來,攔下一輛計程車,告別分手。我坐上車,lyle把手裏那個裝寶寶用品的大包交給我。那是一個黑色的四十五公分寬的大手袋,曾經是我的過夜包,結婚之前要是在他那裏過夜,我總是帶著這個插nel的羊皮大口袋。那個尺寸,我拿著像個旅行袋,他拿似乎更合適……我一路胡思亂想,不知道為什麽會想起那麽多以前的事情。也不能確定,哪些事情是他故意要我記起來,哪些是我自己想要去回憶的。
lyle莫名其妙的加了這麽一句:「她剛剛從中國上海回來。」
「你什麽意思?」我問他,他隻看了我一眼,我也沒理他,直接問醫生,「會不會是玫瑰疹?」
醫生回答:「有這個可能。」但剛從亞洲旅行回來這個線索好像更有爆炸性,他告訴我。那年九月,越南報告過幾例人感染禽流感的病例。新采的血樣會被拿去做血清檢測,是h5n1型病毒,還是引起玫瑰疹的皰疹病毒,檢測結果出來就清楚了。
醫生走出去,我控製住聲音對lyle說:「這跟去中國有什麽關係?「
「你可不可以把你愚蠢的驕傲先放一放?」他回答,「上帝,我真的不應該同意你帶她去中國。」
我壓低聲音喊起來:「醫生都還沒確診,我媽媽說很可能就隻是玫瑰疹而已!」
「你媽可以隔了七千多英裏診斷caresse得的是什麽病?!真是奇蹟!」
我氣急了,心裏卻又害怕真的給他猜中了,一句話也說不出來,仿佛沒了一點力氣,一屁股坐在沙發上,臉埋在臂彎裏流眼淚。
好像過了好久,他在我旁邊坐下來,說:「我不是那個意思。」
「如果她有什麽事……如果她有什麽事……」我哭得口齒不清了,我想說的是:如果她有什麽事,一定不會原諒我自己的。
「她不會有事的。」他摟住我的肩膀告訴我,「都會好的。說不定到晚上就全好了。
我點點頭,嘴裏重複:「嗯,一定會好的。」
檢驗結果一個小時之後就有了,在我聽起來,rose這個詞從醫生嘴裏吐出來就和「玫瑰」一樣優美。「最常見的嬰兒斑疹,不會有併發症,跟地區或者衛生條件也沒有關係。」醫生解釋道,似乎在為中國正名。「沒什麽特別的治療辦法,發3、4天燒,紅疹會在一兩天裏退清。」
因為高燒,還因為不肯吃藥,caresse那天剩下的時間還是在醫院裏輸液。快到半夜的時候,我靠在沙發上睡著了,不知道多久之後,被電話震動的聲音吵醒。lyle從我身邊坐起來,很輕的說了一聲「對不起」,走到病房外麵接電話。有那麽一會兒,我搞不明白我們兩個人是怎麽擠在一張寬不到九十公分的沙發上睡覺的,迷迷糊糊的似乎還記得他的手臂環抱住我身體的動作。到那時為止,我兩天沒有好好睡覺了,沒洗過澡,頭髮都打結了,衣服上沾著caresse吐出來的東西。而他也好不到哪裏去。我們卻可以離得如此之近。
91) 雙重約會
大約三天反覆的高燒之後,caresse慢慢好起來了。退了燒,她立刻又精神起來,紅疹開始出現在頭頸和胸口,迅速蔓延到背、屁股、胳膊以及腿上,像細細的沙粒灑在皮膚上麵,似乎並不很癢,隻是看起來有些滑稽。又過了兩天,疹子就差不多退幹淨了。回過頭來看,短短幾天裏的事情對我來說好像有一年那麽長。原本以為是場災難,卻也不過就是小朋友當中最常見的流行病。可能有一天,我也會不以為然地對caresse說,不要緊的,不過就是玫瑰疹而已。
住院的那幾天,我延長了假期在病房照顧她。她燒退之後,就回到park avenue的那個家裏去了,那個禮拜她歸lyle帶。不管她在哪裏,我還是每天去看她。多數是下班之後,有時還加上午休的一小時。但不管是幾點鍾,我總會碰到lyle,可能他也因為caresse的病修改了自己的時間表吧。他既沒說我不該來,也沒表示歡迎,表現的就好像理所應當,我們兩個就應該在那裏,一切隻為了那個小朋友高興。
又一個周末來臨,交接小孩的時候,我們又匆匆見了一麵。那個時候,我們剛剛開始實行一種新的交接辦法。因為caresse慢慢懂事了,為了讓「交接」顯得自然一點,每當那個時候,我們總是約在公園、遊戲場,餐館或是售賣玩具的商店,就好像媽媽帶寶寶去玩,玩累了爸爸帶寶寶回家,這個樣子。所謂專家告訴我們,很多有小孩的離婚家庭都是這樣做的。雖然在這個離婚家庭,更多的時候,是媽媽和保姆在交接。
那天天氣不好,我們約在麥迪遜大街的一間玩具店裏。計程車隻能停在街對麵,下車穿過馬路的時候,我就看到他們了。貼滿動物圖案粘紙的櫥窗玻璃後麵,lyle就站在那裏,caresse在他身邊,兩隻胳膊抱著他的一條腿,抬頭看著他,好像咿咿呀呀的在跟他講話,口水蹭在他褲子上,他很開心的笑起來,用手裏一條紗手帕幫她擦掉。
我推門進去,他看到我,低頭對caresse說:「看,媽咪來了。」
小姑娘朝我揮手,衝過來要我抱,我抱起她,問lyle:「她剛才在跟你說什麽?學會什麽新詞了沒有?」
「她說,今晚我們跟媽咪一起吃飯好不好?」他說,在我開口之前補充,「我們三個。」
「恐怕不行,我還有事情要做,」不字脫口而出,理由卻還沒編好,晚上我要帶caresse,不可能去加班、剪頭髮或是看電影,說出來也沒人信,「我是說,我跟別人約了吃晚飯。」
「好的,沒事。」他沒看我就回答。
給caresse買了一套四隻森林小夥伴玩偶之後,我們從店裏出來,攔下一輛計程車,告別分手。我坐上車,lyle把手裏那個裝寶寶用品的大包交給我。那是一個黑色的四十五公分寬的大手袋,曾經是我的過夜包,結婚之前要是在他那裏過夜,我總是帶著這個插nel的羊皮大口袋。那個尺寸,我拿著像個旅行袋,他拿似乎更合適……我一路胡思亂想,不知道為什麽會想起那麽多以前的事情。也不能確定,哪些事情是他故意要我記起來,哪些是我自己想要去回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