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所有人都可說是各得其所。想要結婚的結了婚,想要擺排場的擺了排場。連victoria也如願跟一個叫howard的帥哥交換了電話號碼。跳過第一支舞之後,我們準備出發去機場。許多人過來道別,爸爸媽媽過來抱了抱我,對我說小心身體。我有點不耐煩地回答知道了,其實是怕流下眼淚來花了妝。回過頭,看見一隻握著一副寶藍色緞子手套的手,好像不經意似的擦過lyle的手背和衣袖。lyle連眼皮都沒有抬一下,倒是我抬頭看了一眼,周圍都是賀喜的人群,連個背影也沒看見。


    我抓住最近的一個現場指導,要他安排車子送我父母和伴娘回家。他回答早就準備了,再一次讓我覺得這場大戲裏麵,我就是個不明就裏、不知所措的客串演員。我去卸妝,換衣服,走進電梯的時候,發覺lyle已經不在我身邊了。我覺得開口問別人,他在哪裏,很傻很尷尬。不自覺的想起剛才那隻手,手很白,手指修長,指甲修成幹淨好看的橢圓形,隻帶那麽一點點尖,塗著透明的珍珠色指甲油……就像拍電視劇那樣想下去,我知道自己不是認真的,而且下一秒鍾就開始在暗地裏自嘲,結婚不過幾個小時,我就像許許多多要麵子的已婚婦女一樣一邊胡思亂想,一邊維護純潔、幸福、理想化的家庭形象了。


    這樣或者那樣的想像繼續著,直到我推開化妝間的門,看到朝向greendale花園的落地窗開了一扇,狹長的窗簾在風裏向房間中央散,lyle就站在窗邊,聽到聲音回過頭,向我伸出手來,把我拉到他身邊。他喝過一點酒,嘴裏有酒精和玫瑰香葡萄的氣息。他擁抱我,吻我的樣子讓我覺得自己剛才的念頭很可笑。


    「要來不及了。」過了很久,我對他說。「會等我們的。」他喃喃的回答。


    大多數時候,我們兩個人中間,我總是比較現實的那一個。


    再美的仙女也要刷牙,再帥的王子也要放屁。


    53)托馬斯?曼的幸福


    我們飛越大西洋,抵達聖莫裏茲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了。


    我不太理解旅行手冊上說的「清爽的香檳氣候」指的究竟是什麽,不過,我們在那裏度過的三天時間,每天都是幹晴朗的。天空碧藍,朝任何一個方向看過去,白雪皚皚的山巒似乎觸手可及。森林蒼翠,湖泊純淨,托馬斯?曼曾經說過那裏是極少數能讓他覺得幸福的地方之一。但我在那裏的每一天都在為同一件事情發愁。那個時候,caresse在我的肚子裏長到十八周半。就在婚禮之前的兩三天,我開始能捕捉到胎動的感覺,盡管隻是一天當中的某些時候,而且隱隱約約,像蝴蝶扇動翅膀那樣細微,它確實在那裏動了。但是,坐了十幾個小時的飛機之後,它有整整三天一動不動。


    不知道是不是很多第一次懷孕的人都有相似的感覺。一開始,我覺得不是懷孕而是誤診。然後開始懷疑它可能長得不大正常。十六周之後它總是不動,又害怕它是不是已經死了。我總是覺得會留不住它,看不到它足月出生的那一天。雖然,在知道它存在之前那一個多月裏麵,我又跑又跳還做過瑜伽,加班熬夜,吃飯有一頓沒一頓,做愛的時候百無禁忌,它也過的安安穩穩的,一點問題都沒有。反正,不管怎麽說,在聖莫裏茲的那三天裏麵,我都在為caresse擔心。


    每天我都說很累,不舒服,在床上躺上大半天。累是真的有點累,但更主要的還是不想錯過肚子裏麵任何細微的動作。我沒敢跟lyle說,不知道他會是什麽反應,是無所謂的笑我胡思亂想,還是鄭重其事的帶我去醫院檢查?我們是為了這個小孩子結婚的,如果它有個什麽三長兩短,事情可能會變得很諷刺。


    因為它,lyle最近變得從來沒有過的殷勤親切,寸步不離的陪了我三天。大多數時候我們在房間裏吃飯,從陽台上眺望白色和冰藍色的遠山,入夜之後,會有一條蜿蜒璀璨的燈帶一直深入到山穀裏去。最遠也隻到酒店樓下和附近商店和餐館而已。那裏是德語區,但店員或是侍者總是跟我說英語,跟他說法語。在聖莫裏茲的最後一個晚上,caresse還是沒動靜,我慌了,忐忑不安的告訴lyle,他開頭安慰我說肯定沒什麽問題,過了一會兒伸手過來放在我有些圓鼓鼓的肚子上,又把耳朵貼在上麵聽了聽。他也有點擔心了,我們到達洛桑的第一件事變成了看醫生。 一個中年男醫生給我檢查,告訴我一切平安無恙,用鍾型聽診器就可以聽見胎心音清晰平穩,每分鍾大約一百五十五次。接著又說:「十九周了,你們想不想知道性別?」


    我們幾乎同時回答,lyle起先說不想,聽到我說想,又改了口。於是,在那個無數山坡和無數深穀組成的小城市裏麵,那個水晶球裏的童話之城,我們的手拉在一起,第一次看到caresse的臉,也終於知道,它是個女孩子。b超照片印出來有a4紙那麽大,一片溫暖的橙色裏麵,細小的五官柔和而含糊不清,眼睛閉著,一隻手做著個招手似的動作。


    可能是超聲波吵到她睡覺,離開診所之後,她又開始動了。


    54) 超重


    蜜月旅行在兩周之後草草結束。既沒有滿一個月,也沒有太多甜蜜的感覺。


    白天,我每個小時都要去一次廁所,抱怨天氣太熱,鞋子緊了,腳疼。有一天,我們幾乎逛遍了所有地方,隻為挑一雙舒服的鞋子。而lyle總是從店員手裏接過鞋子,跪在地上幫我穿了又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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