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我們送回到酒店之後,lyle在我的房間裏呆了一會兒就走了。他離開之後,我們這個三口之家終於有機會敞開來說說話。媽媽問我婚禮的事情,我一一回答,順口說起自己現在已經不工作了。


    「你不上班了?」媽媽很驚訝,我這才想起來,一直沒有跟他們說過我被辭退的事情。我推說是因為懷孕了身體不舒服,律所又不太好請病假,才辭職的。有幾秒鍾時間,沒有人講話,我突然明白他們可能也跟我一樣忐忑吧。我想讓他們放心,想告訴他們我現在不用擔心生計的事情,日常生活所有的開銷都由lyle負擔,每個月定期還有一筆錢轉到我帳上……但是,不知道為什麽,我不覺得這會讓他們放心,而且我也說不出口這樣的話。


    讓我覺得安慰的是,至少lyle對我父母還是很尊重的,場麵上也盡力幫襯了。但同時也盡量減少和他們接觸的時間,租了一輛車子雇了導遊陪他們遊覽,偶爾一起吃頓飯,到酒店來接我也就是禮貌的上來打個招呼就走。我想,姻親嘛,應該也就是不過如此,處不來的疏遠一些也好。一切相安無事,直到lyle提起蜜月的事情。


    「我們可以去國外生活一段時間,這個季節的瑞士很好玩。」他這麽說。


    「肯定死了,我又不能滑雪。」我不以為然。「而且這裏對我來說就是國外。」


    「日內瓦湖問起來有海洋味兒香水的味道。下雪的時候,洛桑看上去就像水晶球裏童話之城。我們可以一直住到四月份噴泉開始噴水。」他繼續誘惑我。


    「到那時候caresse已經很大了,我不能坐飛機怎麽辦。」


    「可以在法國生孩子,我就是在尼斯出生的,那間醫院的產房甚至都可以看到地中海。」


    「那我爸爸媽媽怎麽辦?我想讓我媽媽陪我到小孩滿月。」


    他沉默了一下說:「我們沒有說起過這個。」


    「我跟你說過他們的簽證是六個月的,返程機票也定在7月份了。」


    他看著我,回答:「他們可以在美國住一段時間,到處玩玩。不過結婚之後,應該就是我們兩個人生活。」


    他說的很嚴肅,我也有點不高興了,但還是抱住他的腰,臉貼在他胸口上,默認了他的想法。


    曾經我們是兩個獨立的人,可以說個性都很強吧,我要往西,他要往東,誰都不會讓誰,可能就那樣一東一西的走散了。但是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我開始遷就他了。


    48)請柬


    請柬,在我眼睛裏似乎是個魔障。隻因為十年以前,曾經有三百張請柬在曼哈頓某棟高級公寓的垃圾管道裏提前結束了自己的使命。這一次,沒有那麽多,總共八十五張,白色的,上麵有個緞帶打的蝴蝶結,裏麵夾著寫明婚禮、雞尾酒會和晚宴時間地點的折頁,搭配同色的小巧的信封。我和lyle兩個人坐在窗邊的寫字檯前,花了不到兩個小時就寫完了。我的字規矩工整,他的大而且漂亮。


    我們請來參加婚禮的人並不很多,有兩個人我猶豫了幾天時間,nick和rona。


    十一月從洛杉磯回來之後,我跟nick就沒有再見過麵,隻通過一次電話,告訴他,我要結婚了。


    「那太好了。」他回答:「你們是個家庭,你,lyle,還有寶寶。」 他後來就一直叫它寶寶,不叫名字。


    最後,我還是寄了一份請柬給他。收到之後,他在msn上留言對我說抱歉,婚禮那天,他已經回香港過年,一直要到元宵節那天才回紐約。又過了兩天,他按照請柬上的回信地址寄來一份禮物,一隻繫著米色緞帶的盒子,裏麵是個寬口的水晶花瓶。花瓶拆開之後就放在新居客廳的壁爐架上麵,總是插著一束鮮花,稍有枯萎了,不用我說,女僕就會自覺更換。後來登記禮物的時候,我忘了把它寫進那個excel表格裏麵,之後想起來也懶得在加進去,反正總不會忘記是nick tse送了這個花瓶給我。


    至於rona,我不知道是不是該請她,我請了幾個從前的同事,照理老闆也是要請的,至於來不來就由老人家自己定奪了。但是她的情況有點複雜。我還沒想好,卻發現她的名字已經在lyle的名單上了。不過她最後也沒有來,寄來一張卡片,手寫的,祝我們快樂。


    49)儐相


    按照教堂的大小,婚禮策劃師建議我們去找三個伴郎三個伴娘,總共六個儐相。我跟lyle相視笑了一下,我猜他一定也想到了那個玩笑,關於花錢雇個伴郎的笑話。一年多以前,在那個地下車庫裏,我們都無論如何不會相信,真的會有一天要討論儐相的問題。


    我檢視了一下自己的交友圈子。我從小跟女孩子處不好,長大之後更是隻有一些比較疏遠的一般性的女朋友。最後就請了兩個經常一起玩的法學院的同學來幫忙,其中一個也就是幫我看婚前協議的那個姑娘。剩下的一個名額,在我奶奶隔著太平洋傳來的強烈要求之下,留給了我的一個遠房堂妹,那個時候她正在喬治亞一間大學讀一年級。我隻在好久之前的紅白喜事上見過她幾次,對她隻有個模糊的印象,還是爸爸告訴我她後來變得挺胖的。因為還要上學,她要到婚禮前一天才能到紐約,我通過電子郵件要了她的三圍尺寸,請婚紗店的師傅照數字把禮服先改好。看尺寸,她到美國之後一定是下功夫減肥了。


    在機場看到她的時候,我有點驚訝,她確實變的挺漂亮的,很高,身材很好,黑色長髮,發稍微微燙卷,眼睛又大又亮。更加叫我驚喜的是,她絕對是個跟誰都自來熟的典型,從一開始就挽著我的胳膊走路,和我說話的樣子就好像是多少年的好朋友一樣,盡管兩分鍾之前她剛剛告訴我,她的英文名字是victo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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