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珊這邊遇到點問題,跟她長期合作的一位作者突然要換插畫師。她首先排除了自己和作者本人之間有直接衝突的原因,半個月前她們還在友好溝通,甚至約了有空一起去看展。
可能的原因隻有那一個,林珊一時衝動發微信給陳太太:「請問是您在我們公司散播我的謠言嗎?」
陳太太很久才回復,她說:「不做虧心事就不怕鬼敲門,如今草木皆兵,當初就不要跟有婦之夫搞在一起。我什麽都沒做,是你做賊心虛。」
林珊氣得發抖,她強迫自己按下情緒私下調查,虧得她人緣還算可以,有人願意告知她背後原因。
作者本人的確是聽到林珊給人做三的傳言決定結束合作,兒童讀物雖然是寫給孩子的,但消費群體是已婚媽媽,林珊自己在社交平台靠著畫稿積攢了不少人氣,也算小有名氣了。她不想因為林珊的汙跡影響自己的作品。
當然,換插畫師這件事按照合約來辦,不是作者本人一句話能決定的,林珊作品沒問題,就不能隨意換下她。
換她的理由是公司老闆肖太太給的。
肖太太是陳平復妻子閨蜜團一員,得知林珊出軌朋友丈夫,她跟丈夫說了這件事。
肖博作為公司負責人,站在公司立場出發不可能因為捕風捉影的傳言開除一位優秀員工,但他的維護引得妻子不安,三番五次因此吵架,肖博隻能優先安內。
陳太太的意思是開除林珊,肖博對此也有應對措施,林珊的合約還有半年到期,換個合約按項目合作也是可以的,大家都滿意。
林珊對此十分憤怒,她憑什麽犧牲呢?
她跟羅曼說了這件事,兩人從頭梳理了一遍,都明白問題出在哪了。
問題出在部分已婚女性習慣下意識把所有單身女性當作假想情敵。
肖太太為何不調查就站在好友那邊?因為她們身份立場相同,在她看來,林珊作為單身女性,今天能勾引陳平復,明天就能勾引肖博,說不定已經在勾引了,否則憑什麽公司給她那麽多優待照顧?
「我必須起訴維權。」林珊說。
「我同意。」
羅曼陪著她找律師,她們去了本市最大的律所,林珊點名要了一位單身女律師,這位律師在聽完來龍去脈之後向她推薦了另一位律師,男性。
「我明白你的顧慮,但請相信我,打這種官司找他沒問題。」
「您為何不能接?」
「私下告訴您吧,我在申請學校,如果申請上了我就去讀書了,您可以先跟他見個麵,不合適咱們再找也可以的。」
」好的。」
下午,林珊跟羅曼見到了蘇行律師。
聽完林珊講述,蘇行考慮了一下,說,「先搜集證據,當時在酒店有證人嗎?除了你的朋友和對方的朋友。」
「中間有服務員來過兩次。」
「他就是證人,這件事對你造成的精神傷害也可以出具一下診斷報告,公司那邊盡量錄音收集證據,另外你不要再跟陳太太有任何對話溝通,好友先別刪,錄一段從登錄微信開始的視頻,聊天記錄,她的主頁,轉帳顯示的帳戶名這些都錄清楚點,其餘交給我就行。」
「好的。」林珊感到放心。
蘇行看著林珊,問,「跟陳平復之前都是微信聊嗎?」
「是。」
「記錄還在嗎?」
「我把他拉黑了。」
「沒刪吧?光是拉黑,放出來記錄還在。」
林珊操作手機,果然是這樣。
「有其他東西嗎?陳太太手裏會有什麽證據?」蘇行問。
林珊知道他什麽意思,這段日子她也仔細復盤過,跟陳平復除了日常聊天之外,有哪些疑似曖昧的行為呢?
「認識一年,我過生日那天他給我發了188紅包,後來他生日我還了200……」
蘇行打斷她,「不用這麽細,開過房嗎?」
「沒。」林珊有點動氣,「他給我轉讓過一次酒店房間。」
「什麽意思?」
「就是有一段時間我在家畫不出來,喜歡去酒店住,我們倆經常交流各大酒店的入住感受,然後有一次他給客戶訂的房沒人住,他說空著浪費就轉給我了。」
「登記的誰?」
「我的。」
「他出現沒?」
「沒有,他跟我說的時候已經晚上九點多了,他已經回家了,是酒店預留的房間退不了了。」
「還有嗎?公開場合約會之類的。」
「吃過一次飯,在火鍋店大堂。」
蘇行又打斷她,「約會。」
「沒有。」
「那就行了,你可以暫時休假,收入損失讓她賠就是。」
「我不要錢,我要道歉信,公開賠禮道歉,恢復我的名譽。」
蘇行說,「行,我考慮一下答覆您。」
「蘇律師有什麽顧慮嗎?」
蘇行猶豫了一下,說,「其實你這個案件沒必要打官司,私下解決就行。」
「我一定要法院判決對方損壞我名譽。」
「這樣啊,那行,我準備一下委託材料,回頭你最好把陳平復夫婦的聯繫方式給我一下。」
「您要通知他們嗎?」
「法院會通知當事人。你這件事關鍵在男方態度,如果他們夫婦一心,你就被動了,除非陳先生站在你這邊。」
可能的原因隻有那一個,林珊一時衝動發微信給陳太太:「請問是您在我們公司散播我的謠言嗎?」
陳太太很久才回復,她說:「不做虧心事就不怕鬼敲門,如今草木皆兵,當初就不要跟有婦之夫搞在一起。我什麽都沒做,是你做賊心虛。」
林珊氣得發抖,她強迫自己按下情緒私下調查,虧得她人緣還算可以,有人願意告知她背後原因。
作者本人的確是聽到林珊給人做三的傳言決定結束合作,兒童讀物雖然是寫給孩子的,但消費群體是已婚媽媽,林珊自己在社交平台靠著畫稿積攢了不少人氣,也算小有名氣了。她不想因為林珊的汙跡影響自己的作品。
當然,換插畫師這件事按照合約來辦,不是作者本人一句話能決定的,林珊作品沒問題,就不能隨意換下她。
換她的理由是公司老闆肖太太給的。
肖太太是陳平復妻子閨蜜團一員,得知林珊出軌朋友丈夫,她跟丈夫說了這件事。
肖博作為公司負責人,站在公司立場出發不可能因為捕風捉影的傳言開除一位優秀員工,但他的維護引得妻子不安,三番五次因此吵架,肖博隻能優先安內。
陳太太的意思是開除林珊,肖博對此也有應對措施,林珊的合約還有半年到期,換個合約按項目合作也是可以的,大家都滿意。
林珊對此十分憤怒,她憑什麽犧牲呢?
她跟羅曼說了這件事,兩人從頭梳理了一遍,都明白問題出在哪了。
問題出在部分已婚女性習慣下意識把所有單身女性當作假想情敵。
肖太太為何不調查就站在好友那邊?因為她們身份立場相同,在她看來,林珊作為單身女性,今天能勾引陳平復,明天就能勾引肖博,說不定已經在勾引了,否則憑什麽公司給她那麽多優待照顧?
「我必須起訴維權。」林珊說。
「我同意。」
羅曼陪著她找律師,她們去了本市最大的律所,林珊點名要了一位單身女律師,這位律師在聽完來龍去脈之後向她推薦了另一位律師,男性。
「我明白你的顧慮,但請相信我,打這種官司找他沒問題。」
「您為何不能接?」
「私下告訴您吧,我在申請學校,如果申請上了我就去讀書了,您可以先跟他見個麵,不合適咱們再找也可以的。」
」好的。」
下午,林珊跟羅曼見到了蘇行律師。
聽完林珊講述,蘇行考慮了一下,說,「先搜集證據,當時在酒店有證人嗎?除了你的朋友和對方的朋友。」
「中間有服務員來過兩次。」
「他就是證人,這件事對你造成的精神傷害也可以出具一下診斷報告,公司那邊盡量錄音收集證據,另外你不要再跟陳太太有任何對話溝通,好友先別刪,錄一段從登錄微信開始的視頻,聊天記錄,她的主頁,轉帳顯示的帳戶名這些都錄清楚點,其餘交給我就行。」
「好的。」林珊感到放心。
蘇行看著林珊,問,「跟陳平復之前都是微信聊嗎?」
「是。」
「記錄還在嗎?」
「我把他拉黑了。」
「沒刪吧?光是拉黑,放出來記錄還在。」
林珊操作手機,果然是這樣。
「有其他東西嗎?陳太太手裏會有什麽證據?」蘇行問。
林珊知道他什麽意思,這段日子她也仔細復盤過,跟陳平復除了日常聊天之外,有哪些疑似曖昧的行為呢?
「認識一年,我過生日那天他給我發了188紅包,後來他生日我還了200……」
蘇行打斷她,「不用這麽細,開過房嗎?」
「沒。」林珊有點動氣,「他給我轉讓過一次酒店房間。」
「什麽意思?」
「就是有一段時間我在家畫不出來,喜歡去酒店住,我們倆經常交流各大酒店的入住感受,然後有一次他給客戶訂的房沒人住,他說空著浪費就轉給我了。」
「登記的誰?」
「我的。」
「他出現沒?」
「沒有,他跟我說的時候已經晚上九點多了,他已經回家了,是酒店預留的房間退不了了。」
「還有嗎?公開場合約會之類的。」
「吃過一次飯,在火鍋店大堂。」
蘇行又打斷她,「約會。」
「沒有。」
「那就行了,你可以暫時休假,收入損失讓她賠就是。」
「我不要錢,我要道歉信,公開賠禮道歉,恢復我的名譽。」
蘇行說,「行,我考慮一下答覆您。」
「蘇律師有什麽顧慮嗎?」
蘇行猶豫了一下,說,「其實你這個案件沒必要打官司,私下解決就行。」
「我一定要法院判決對方損壞我名譽。」
「這樣啊,那行,我準備一下委託材料,回頭你最好把陳平復夫婦的聯繫方式給我一下。」
「您要通知他們嗎?」
「法院會通知當事人。你這件事關鍵在男方態度,如果他們夫婦一心,你就被動了,除非陳先生站在你這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