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不似兄弟,反倒像不共戴天的仇人。


    鄭子昀是殺人兇手。


    這一句話從鄭子梁口中說出來,幾如晴天霹靂,劈得鄭袁問暈頭轉向,兩眼發黑。


    「這,這怎麽可能呢?」他喃喃自語,不死心地擰著衛梓怡,「衛大人,您說我兒是殺人兇手,可有證據?!」


    鄭子昀雖然官位不高,但廣結善緣,在京中有口皆碑。


    說不學無術,頑劣不堪的鄭子梁有殺人的嫌疑,鄭袁問都不得爭辯。


    可眼下,內衛府卻要將鄭袁問一直引以為傲的長子鄭子昀當做兇手抓起來,這叫鄭袁問如何接受?


    「證據?」衛梓怡斜他一眼,指著桌案上那方硯台,應他,「這就是證據。」


    殺了人,染了血的東西,還這麽明目張膽地放在桌上,可見鄭子昀十分篤定他不會被人查到。


    「想必,你故意用左手殺死香悅,將其拋屍於井中以構陷鄭子梁時,便料到此案將牽出阿秀之死,一連兩條人命,即便鄭子梁有其父庇護,落入衛某之手,也是必死無疑!」


    衛梓怡冷哼一聲,眼神輕蔑地瞧著鄭子昀,「但你沒有想到,即便種種線索都指向鄭子梁,衛某竟然還能懷疑到你頭上,且斷定,你就是兇手!」


    說完,她突然抽刀,斬向鄭子昀的咽喉。


    殺意凜然,鄭子昀瞳孔一縮,居然瞬間掙開兩名內衛的鉗製,躲開了衛梓怡那奪命的刀鋒。


    「鄭大公子,好身手啊!」衛梓怡口中說著讚嘆的言語,其語氣卻滿是嗤嘲之意。


    「難怪香悅難逃一死,原來是這鄭府中藏龍臥虎,看似文弱書生,翩翩佳公子,卻不想竟是箇中高手,舉手之間便能取人性命!」


    鄭袁問被這一幕驚得目瞪口呆,剎那間啞口無言。


    方才那一下,是生死一線之際,鄭子昀的身體先於意識做出的本能反應。


    鄭子昀兩眼猩紅與衛梓怡對視,片刻後,突然狂笑不止:「鄭某今日算是開了眼了,衛大人,好手段!」


    鄭袁問被鄭子昀這模樣嚇到,聲音都在發顫:「子昀,到底是怎麽回事啊?你何時學會了武功?!」


    「怎麽回事?」鄭子昀一眨不眨地盯著衛梓怡,冷笑道,「既然衛大人手眼通天,何不叫她替你解惑?」


    話音未落,他便飛身後退,衛梓怡洞悉他的意圖,厲聲一喝:「他想跑,攔住他!」


    內衛府眾迅速結陣,將鄭子昀包圍。


    「區區數十人,就想留下我?!」鄭子昀與內衛府人馬交手,其招式幹淨利落,毫不拖泥帶水,內衛府精銳竟無人是其一合之將。


    一時間,眾內衛人仰馬翻,慘叫悶哼連成一片。


    衛梓怡立於階上瞧見這一幕,頓時心憂,擰緊了眉頭。


    鄭子昀的武功大出她所料,瞧這局勢,除非她親自出手,恐怕難以將之擒拿。


    一旦讓此人跑了,他混入市井喬裝易容,再想抓住就不那麽容易。


    可她傷勢未愈,武功尚未恢復,貿然動手,即便擒下鄭子昀,她也會元氣大損。


    衛梓怡用力握緊刀柄,心中天人交戰。


    但不過須臾,她便做出決定,沒有什麽比懲奸除惡更為要緊,此事還牽連天衍宗,她務必要弄個清楚。


    衛梓怡定了心,當即騰身一躍,持刀撲入戰圈。


    可她沒來得及和鄭子昀交上手,又發生了意料之外的變故。


    黑暗中倏地響起破空之聲,鄭子昀且戰且退之時,突然打了個踉蹌,險些跌倒。


    隨即他瞪大雙眼,神情中滿是不可置信,遂不顧周圍內衛的進攻,兀自回身,看向身後隱於黑暗中的院景。


    衛梓怡眼尖,瞧見一隻黑色毒鏢不知何時紮進了鄭子昀的後背,頓時臉色大變。


    數不清的刀口落在他身上,後者卻不管不顧,一個勁地朝那假山走去。


    假山後麵,女子纖弱的身影若隱若現。


    距離假山尚有十餘步,鄭子昀被內衛府眾擊倒,扣押在地。


    但很快,眾人發覺變故,驚惶散開。


    鄭子昀已不再掙紮,可他麵目猙獰,七竅流血,毒發身亡。


    魏辛在驚亂之中迅速回神,立即下令,叫人去那假山之後查探。


    派去的內衛很快回來,拱手向衛梓怡稟報:「大人,假山後有暗門,方才那女子已經逃了。」


    盡管天色昏暗,難以看清那人麵容,但這院中本該還有的一個人已憑空消失,衛梓怡自可斷定其人身份。


    眾目睽睽之下敢動手殺人的,竟是那個最不起眼的丫鬟。


    衛梓怡原以為她是受鄭子昀指使才構陷鄭子梁,卻沒想到,居然是螳螂捕蟬,黃雀在後。


    鄭袁問目光呆滯地看著不遠處已沒了聲息的鄭子昀,雙腿發軟,跌坐於地。


    至此他還是不明白,鄭子昀為什麽要這麽做。


    鄭子昀被小環滅口,身死伏誅,可線索也因此斷了。


    衛梓怡讓人把鄭子昀的屍體抬走,鄭袁問如夢初醒,忙拽住衛梓怡的衣袖,懇求道:「衛大人,子昀已經死了,求你,別把他帶走,讓他留在家裏吧!」


    鄭袁問已是悲慟不能自已,依照朝廷律例,鄭子昀原是殺人兇手,即便惡有惡報,不得好死,也不能讓他安然下葬。


    至少得將屍體懸於鬧市,曝曬三日示眾,方可歸家,由親人收屍,處理其身後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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