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長海震驚:「什麽,怎麽會?欣欣你……」
韓子君不否認,辛星心思移了十分之九在燒烤上,吃了三根噴香滴油熱乎乎的肉串,忽然覺得心情好多了。她抬頭看郭長海:「你要說什麽直接說,我不想聽廢話。」
無禮,不孝,不尊重長輩。然而郭長海忍了,他坐在辛星身旁,話到嘴邊又咽下,再次看看韓子君:「小韓啊,我們家有點私事,不方便留你在這兒,你和欣欣的事改天再說,飯也送來了,你就先走吧。」
韓子君想說,我不走,既然你們都說我是胖妞男朋友了,那我留下來保護她不是應該的嗎?你們三對一,萬一胖妞吃虧了怎麽辦?可是這話說出來,在辛星那兒就是個笑話,真發生暴力衝突,誰保護誰啊?
他又遞給辛星一根肉串:「我走了?」
「嗯。」
「那你有事給我打電話。」
辛星瞥他一眼,接著看了燒烤一眼,沒吭聲,表情也平靜至極。然而韓子君和顧明宣一樣,懂了,又懂了!她兩眼表達了兩個意思,第一,別操操不來的心;第二,把飯錢算一下。
離開郭家,韓子君上車給顧明宣打電話:「都在哪兒呢?」
顧明宣:「舔狗是舔完了還是被人趕走了?現在想起兄弟了。」
沒等韓子君說話,他又叫:「知道啦,我不懂!夜宮888,快來!」
韓子君:……夜什麽宮,老子還沒吃飯呢!
而這時郭家客廳,郭長海泣不成聲捶著腦袋:「我糊塗,鬼迷心竅了,我對不起你,可爸爸也是被逼到沒辦法了啊。隻要把這個難關度過去,一切都會好的,明年拿了房租就填上了呀。你的房子永遠都是你的,爸爸沒有肖想,隻是應應急啊欣欣,你一定要幫幫爸爸。」
辛星不緊不慢吃著烤串,聽他說完,放下籤子道:「應急為什麽不用你自己名下的房子?」
郭長海結舌:「這…我那個房子抵押和買賣都不方便。」
辛星瞭然地點點頭:「因為要經過律師對吧?在我二十五歲以前,你雖然持有房產證,但不能任意買賣抵押,遺囑和公證書上寫得很清楚。」
郭長海顯然知道辛星已經看過文件,咽了咽口水道:「是這樣。」
「那你為什麽不等我二十五歲以後再去賭博呢?」辛星譏嘲地看著他,「是覺得我的以後也會是你的,從來沒想過動用我媽留給你的財產吧。」
第25章 . 永遠別惦記 郭長海口口聲聲明年拿了租……
郭長海口口聲聲明年拿了租金一切都能解決, 並非為了擺脫困境的糊弄之言,而是以前就有過這樣的操作,應急流程他相當熟稔。
據辛星在房產交易中心得知, 郭欣有一棟樓去年十月就曾抵押過,證明委託書一應俱全,上有其簽字手印。也是抵押給私人,具體借款數額不明, 於今年三月底解除抵押。
不到五個月的時間,他就把房子贖回了, 哪來的錢?租金啊。
郭欣名下有五棟樓的大產證, 每棟兩個單元四十二戶, 在郭長海保管的一牛皮紙袋租賃合同裏可以看出,月租金有高有低,從八百到一千五的都有。平均算下來, 一年的租金收入不低於兩百萬。
同時,她還有十二間店鋪對外出租,一年租金約一百九十萬左右。
郭長海也有一棟樓和一間店鋪,產證時間已達十六年,差不多就是郭欣生母去世前辦理的。
他確實無法用自己的房產抵押貸款,因為宋芸珍死前將財產規劃做得非常細緻, 有遺囑有公證有監管人,把留給女兒的東西保護得滴水不漏。並特意針對郭長海定下條件:待郭欣年滿二十五周歲,父女雙方共同申請撤銷財產製約公證,他即可隨意處理名下房產。在此之前不可買賣,不可抵押,若有違反,房產歸郭欣所有。
這其中暗藏了一個苛刻的條件, 那就是「二十五周歲父女雙方」,誰也不能確定在人生路上會遇到什麽意外,郭欣萬一活不到二十五周歲呢?事實上她真的沒活到。但是宋芸珍強硬地把這條劃作基本線,塞給了郭長海。
你想拿遺產,就給我把郭欣養到二十五歲,還得好好待她,好好保護她。不然到時候郭欣不願意去撤銷公證,房子就跟你拜拜了。
那郭欣真的意外了怎麽辦呢?遺囑中簡簡單單一行字體現了宋芸珍不願看到,但又不得不考慮的心情:郭欣無法履行繼承權時,遺產交由兩位監管人處理。
監管人的名字,一個叫宋岩,一個叫辛玉慧。
也就是說,郭欣死了,她的房產也沒有郭長海的份。
郭宋兩人是夫妻啊,宋芸珍這樣防備著郭長海,他不生氣不心寒嗎?一棟樓一間店鋪才值多少錢?還要忍受亡妻製約,把繼女安危時刻放在心上將近十八年才能得到,太過分了!有骨氣點索性不要了,繼女誰愛養誰養去吧。
可是郭長海接受了,認真履行遺囑十多年,父女感情甚篤,寧願虧待親兒子也不敢給郭欣臉色看。這又得誇讚宋芸珍的智慧了,她很明白人心易變,唯利益永恆的道理。
監護人可管理,使用郭欣名下不動產除買賣抵押外的所有收益,直到她成年。
這是撫養費,也是辛苦費,更是讓郭長海十六年來不工作不賺錢,依然活得瀟灑自在,還敢染上賭博惡習的底氣所在。他怎麽可能離開郭欣?這個監護人他死活也要當到底。
韓子君不否認,辛星心思移了十分之九在燒烤上,吃了三根噴香滴油熱乎乎的肉串,忽然覺得心情好多了。她抬頭看郭長海:「你要說什麽直接說,我不想聽廢話。」
無禮,不孝,不尊重長輩。然而郭長海忍了,他坐在辛星身旁,話到嘴邊又咽下,再次看看韓子君:「小韓啊,我們家有點私事,不方便留你在這兒,你和欣欣的事改天再說,飯也送來了,你就先走吧。」
韓子君想說,我不走,既然你們都說我是胖妞男朋友了,那我留下來保護她不是應該的嗎?你們三對一,萬一胖妞吃虧了怎麽辦?可是這話說出來,在辛星那兒就是個笑話,真發生暴力衝突,誰保護誰啊?
他又遞給辛星一根肉串:「我走了?」
「嗯。」
「那你有事給我打電話。」
辛星瞥他一眼,接著看了燒烤一眼,沒吭聲,表情也平靜至極。然而韓子君和顧明宣一樣,懂了,又懂了!她兩眼表達了兩個意思,第一,別操操不來的心;第二,把飯錢算一下。
離開郭家,韓子君上車給顧明宣打電話:「都在哪兒呢?」
顧明宣:「舔狗是舔完了還是被人趕走了?現在想起兄弟了。」
沒等韓子君說話,他又叫:「知道啦,我不懂!夜宮888,快來!」
韓子君:……夜什麽宮,老子還沒吃飯呢!
而這時郭家客廳,郭長海泣不成聲捶著腦袋:「我糊塗,鬼迷心竅了,我對不起你,可爸爸也是被逼到沒辦法了啊。隻要把這個難關度過去,一切都會好的,明年拿了房租就填上了呀。你的房子永遠都是你的,爸爸沒有肖想,隻是應應急啊欣欣,你一定要幫幫爸爸。」
辛星不緊不慢吃著烤串,聽他說完,放下籤子道:「應急為什麽不用你自己名下的房子?」
郭長海結舌:「這…我那個房子抵押和買賣都不方便。」
辛星瞭然地點點頭:「因為要經過律師對吧?在我二十五歲以前,你雖然持有房產證,但不能任意買賣抵押,遺囑和公證書上寫得很清楚。」
郭長海顯然知道辛星已經看過文件,咽了咽口水道:「是這樣。」
「那你為什麽不等我二十五歲以後再去賭博呢?」辛星譏嘲地看著他,「是覺得我的以後也會是你的,從來沒想過動用我媽留給你的財產吧。」
第25章 . 永遠別惦記 郭長海口口聲聲明年拿了租……
郭長海口口聲聲明年拿了租金一切都能解決, 並非為了擺脫困境的糊弄之言,而是以前就有過這樣的操作,應急流程他相當熟稔。
據辛星在房產交易中心得知, 郭欣有一棟樓去年十月就曾抵押過,證明委託書一應俱全,上有其簽字手印。也是抵押給私人,具體借款數額不明, 於今年三月底解除抵押。
不到五個月的時間,他就把房子贖回了, 哪來的錢?租金啊。
郭欣名下有五棟樓的大產證, 每棟兩個單元四十二戶, 在郭長海保管的一牛皮紙袋租賃合同裏可以看出,月租金有高有低,從八百到一千五的都有。平均算下來, 一年的租金收入不低於兩百萬。
同時,她還有十二間店鋪對外出租,一年租金約一百九十萬左右。
郭長海也有一棟樓和一間店鋪,產證時間已達十六年,差不多就是郭欣生母去世前辦理的。
他確實無法用自己的房產抵押貸款,因為宋芸珍死前將財產規劃做得非常細緻, 有遺囑有公證有監管人,把留給女兒的東西保護得滴水不漏。並特意針對郭長海定下條件:待郭欣年滿二十五周歲,父女雙方共同申請撤銷財產製約公證,他即可隨意處理名下房產。在此之前不可買賣,不可抵押,若有違反,房產歸郭欣所有。
這其中暗藏了一個苛刻的條件, 那就是「二十五周歲父女雙方」,誰也不能確定在人生路上會遇到什麽意外,郭欣萬一活不到二十五周歲呢?事實上她真的沒活到。但是宋芸珍強硬地把這條劃作基本線,塞給了郭長海。
你想拿遺產,就給我把郭欣養到二十五歲,還得好好待她,好好保護她。不然到時候郭欣不願意去撤銷公證,房子就跟你拜拜了。
那郭欣真的意外了怎麽辦呢?遺囑中簡簡單單一行字體現了宋芸珍不願看到,但又不得不考慮的心情:郭欣無法履行繼承權時,遺產交由兩位監管人處理。
監管人的名字,一個叫宋岩,一個叫辛玉慧。
也就是說,郭欣死了,她的房產也沒有郭長海的份。
郭宋兩人是夫妻啊,宋芸珍這樣防備著郭長海,他不生氣不心寒嗎?一棟樓一間店鋪才值多少錢?還要忍受亡妻製約,把繼女安危時刻放在心上將近十八年才能得到,太過分了!有骨氣點索性不要了,繼女誰愛養誰養去吧。
可是郭長海接受了,認真履行遺囑十多年,父女感情甚篤,寧願虧待親兒子也不敢給郭欣臉色看。這又得誇讚宋芸珍的智慧了,她很明白人心易變,唯利益永恆的道理。
監護人可管理,使用郭欣名下不動產除買賣抵押外的所有收益,直到她成年。
這是撫養費,也是辛苦費,更是讓郭長海十六年來不工作不賺錢,依然活得瀟灑自在,還敢染上賭博惡習的底氣所在。他怎麽可能離開郭欣?這個監護人他死活也要當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