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是,她沒料到會這樣難割捨對孩子的感情。


    顧北安道:「我並沒隱瞞我有個兒子的事,但我兒子的生母,一定會有人去背後查。我會保護好你的身份信息,但你這個人,我不一定能一直藏得了。」


    畢竟她是活物。


    不可能要求人家永遠呆在家裏不出門。


    一旦出門,就可能被人知道。


    「所以,既然藏不了,我也不打算藏著掖著。我們不會結婚,但又把你接回了家。我們就以戀人關係應對外人。之前,我媽送你專門去學過表演,該用什麽形象去麵對外麵好奇的人群,不用我多說吧?」


    聽露一時間傻了。


    她驚訝的看著顧北安,難得在懷孕後,到今天,會這樣大膽的直視顧北安。


    顧北安耐心的等著。


    對一個女人來說,孩子都生了,還隻是女友身份,那也是無名無分。


    說白了,就是生育工具。


    事實和被人議論,是兩回事。


    有些人心寬,無所謂。


    可有些人,就是介意。


    所以,他得爭取她的意思。


    孩子都生了,沒必要掖著藏著。


    越藏著,外人越感興趣。


    還不如直接公開,隻隱藏聽露的身份,同時再隨意散播些聽露什麽小公司老闆的女兒、或者小家碧玉、或者幹脆就是混血兒,不是這的人。


    總之,不論什麽身份,她是甘心情願為顧北安生孩子。


    沒名沒分,也願意。


    顧北安主要是想讓自己兒子不缺失親情。


    其他,都不重要。


    聽露輕聲問:「先生,您、不趕我走?」


    不僅不趕走她,還要、將她是東籬母親的身份公開?


    顧北安點頭,「孩子需要母親,不管基因學上,他的母親是誰,是你給了他血肉之軀,是你生養他。你同樣也是他的親生母親。我不想我兒子缺失母愛,如果你願意,你可以做我一輩子的女友。」


    聽露吃驚,又問:「您真不打算結婚?先生龍鳳之姿,找位門當戶對的千金小姐,來做東籬的媽媽,應該也不難呀。」


    顧北安搖頭,「我不需要門當戶對的女人,來為我錦上添花,我的事,我自己做主,我的人生,我自己安排。」


    聽露忽然好像證實了自己的猜測。


    顧北安……不喜歡女人。


    他需要一個聽話的女人,來幫他掩飾他的性取向?


    應該,是的吧。


    如果是這樣,那麽她,不是更加的安全。


    答應他的要求後,她今後的生活,就有了保障。


    並且,還很好過?


    「我願意。」


    聽露猛點頭,「我願意的,先生。」


    「那以後就叫北安,或者,東籬爸爸。總之,稍微親近一點,你我之間的關係,孩子看在眼裏。我們之間關係不好,孩子也能感受到,總之,一切為了孩子。」


    聽露點點頭,「嗯嗯,好的。」


    聽露忽然之間,有種守得雲開見月明的喜悅。


    就這當下,眼底裏都是藏不住的笑意。


    就因為她那張與某人過分相似的臉,令顧北安不得不多看了兩眼。


    「有那麽開心?」顧北安問。


    聽露毫不掩飾的點頭,「嗯,我一直不知道,我離開這裏,要怎麽生活。我害怕我爸爸找來青都城,害怕再回到那個可怕的生活中。在這裏,我聞到自由的味道。」


    「我更感謝你剛才的邀請,我非常願意做你一輩子的女友。你的話,好像承諾一樣,是一輩子的承諾。我忽然之間,有了歸屬感。」


    「我終於,不用繼續漂浮著,我也有家了。這個家裏,還有一個與我骨血相連的寶寶。」


    聽露笑著笑著,就哭了,哭得有點停不下來。


    顧北安笑笑,那畢竟是某人的臉。


    哪裏忍心看她一直不停的落淚?


    第710章


    為了寶寶,協議夫妻


    聽露拿著紙巾,捂著臉,放肆的流淚。


    好一會兒後,把臉擦幹淨。


    她感謝顧北安的信任。


    「我對自己人生,沒什麽規劃,我也不知道以後能做什麽,要做什麽。如果你可以讓我在寶寶身邊,我真的非常感激。我很怕你們、在他出生後,就把我趕走,趕出青都……」


    「想多了……」


    顧北安道:「孩子也需要一個母親,換別人,我更不放心。」


    這個孩子,得來不易。


    畢竟是他和她的孩子。


    雖然她永遠都不會知道,這個世界上,她還有一個兒子就在她身邊。


    但,孩子不會孤獨。


    他會給自己兒子一切,別人有的,自己兒子,也都會有。


    顧北安忽然明白了當初,為了顧庭軒,他大哥紆尊降貴去接觸蘇念恩的事。


    再後來發現蘇念恩很不錯,直接為了顧庭軒,果斷對蘇念恩下手,把人直接娶了回來。


    日久生情,越久情越濃。


    或許,很久很久以後,他也會愛上眼前這個女人。


    顧北安道:「如果今後,你遇到心儀的人,我放你離開。再認你做妹妹,當你的娘家人,風風光光送你出嫁。」


    「如果,你沒遇到心愛的人,一直在我身邊。如果我們相處越來越默契,我們領個結婚證也不是不可以。總之,都可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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