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我第一個遇見你的,為什麽後來,走到你身邊的卻是他呢?」
……
最初的最初,的確是他第一個遇到的她。
白臻現在都記得那時候的場景,那個終於憑著肚子攀上了高枝的女人臨產,住進了一家裝潢得根本不像醫院的醫院,而他這個拖油瓶,一個證明著她曾經失敗婚姻的存在,連靠近她都要被防備。
「那孩子自小就不親人,有時候我看著他的眼睛,都瘮得慌,」房間裏,那個女人撫著肚子靠在身後男人的懷裏,露出有些受驚的表情,「老公,他昨天盯著我們的寶寶看了好久,眼神特別嚇人,會不會是想除掉這個弟弟?」
「怎麽可能,阿臻就是性格孤僻了點,你要是不想見到他,怕他妨礙到寶寶,我讓人把他送去全托幼兒園,一個月就回來一次,總行了吧?」
身後的男人拍著她的手,語氣雖然柔和,神態卻帶著淡淡的漫不經心。
「唉,要不是他哥哥是個好孩子,我都要懷疑是不是自己的基因出問題了。」
女人顰著眉,柔弱的嘆息,她的側臉在陽光普照的房間裏那麽美好,然而在房間角落的陰影裏,男孩坐在那裏,正捧著盒裝牛奶,低著頭,看不清表情。
大人們總是口無遮攔,他們以為孩子還小,聽不懂,然而對於一些天賦異稟過分早熟的孩子來說,他不僅聽得懂,還能理解裏麵未盡的含義。
原來如此。
那時,白臻低著頭,小小的手指細細摳著上麵的商標,沉默不語。
怪不得她昨天突然命令他出去,不要靠近她,原來是怕他去害弟弟,他承認自己是不喜歡那個還沒出生的弟弟,可他的確沒有想過令對方消失,確切的說,他連怎麽讓對方消失都不知道。
小孩子都是愛思考,容易好奇的生物,所以他跳下沙發,跑出去,拉住了一個路過的穿著粉色衣服的小姐姐,問她,怎麽讓沒有出生的弟弟消失呢?
他不知道那個護士正是負責照顧母親的人,隻知道對方露出很奇怪的表情,然後不久後,他被那個女人拉回去,挺著大肚子打了一頓。
「我怎麽會生出你這個怪胎,」女人從來不打他會露出來的身體,她喜歡掐,掐他的胳膊內側,指甲輕輕一扭,便是一片青紫,「整天笑也不會笑,死人臉,當初離婚就該抱你哥哥來養才對,滾,今天中午和晚上都不許吃飯。」
說沒有飯就是沒有飯,他很清楚自己又要餓肚子了,不過好在他已經習慣了這樣的生活,所以他在被趕出房間後,就在醫院裏到處逛了起來。
正是中午,醫院裏的人很少,而他逛著逛著就來到了一個特別安靜的地方。他好奇的走向最深處,那裏有好多人,正站在那裏輕聲說話。
沒有人會防備一個不到腰部高的小孩子,所以他隔著各種縫隙,透過厚厚的玻璃,見到了一個特別漂亮的小嬰兒。
「都說先開花後結果,你們還年輕,以後有的是機會。」
那個年紀有些大的伯伯說。
然而他們在談論什麽,他已經顧不上聽了,因為就在這時,他看到那個嬰兒突然轉過頭來,然後就那麽穿過縫隙看向他,對著他露出燦爛的笑顏。
身體的疼痛和飢餓感剎那間似乎都離他遠去,隻有一種前所未有的溫暖的感覺,將他溫柔的包繞。
她笑起來,真好看啊。
「就叫任歆吧,希望她能給任家帶來香火。」
耳邊,那個厚重的男聲接著說。
任歆……歆歆……
他偷偷將手伸向玻璃,印在她的小掌印上,一大一小兩隻手隔著玻璃重合,就像冥冥中達成了某個約定。
隔壁阿姨說,喜歡的女孩就要娶回家。
所以,歆歆,等你長大,來當我的新娘吧。
作者有話要說: 沒錯,男主5歲時就盯上女主了哈哈哈哈哈個小bt,他對女主是從執念轉化為愛的,最初也隻是覺得喜歡的東西,想要天真的占有而已,然而女主的身份哪裏是他能接近的……
8點坐在電腦前,五個小時2000字,我已經是個廢人了……爬去吃飯qaq
52、第五十二章 ...
在孩子的眼中, 人是沒有那麽多三六九等之分的, 除了成績,他們更多在意的是美醜。
比如白臻, 雖然他總是沒什麽表情,也不討大人們的喜歡, 但幼兒園裏總有好幾個女孩追著他玩,她們說這叫「酷」,並且會因為今天誰做他的新娘而爭吵不休。
那天之前, 白臻是不稀罕什麽新娘的, 他覺得這些女孩子長大後都會變成那個女人的樣子,所以寧願一個人。但當他隔著一層厚厚的玻璃,對上那雙黑珍珠般的漂亮眼睛時,他突然就改變主意了。
然而,那時的白臻並不明白,他和那個小小女嬰之間存在著多麽深的天塹, 好在事實很快就讓他明白了這個道理——當他又一次想要跑進那個地方時, 緊閉的玻璃門攔住了他的去路。
那天之後,不管是早上、中午、還是晚上,阻攔他的不是厚重的電子玻璃門, 就是微笑搖頭將他送走的粉衣護士,直到那個女人被推進了產房,他都再沒有見過她。
說不清過去了多久,總之,等他歷經千辛萬苦終於又一次跑進那條走廊時, 她已經不見了。
他的小新娘不見了,而他隻知道她的名字。
……
最初的最初,的確是他第一個遇到的她。
白臻現在都記得那時候的場景,那個終於憑著肚子攀上了高枝的女人臨產,住進了一家裝潢得根本不像醫院的醫院,而他這個拖油瓶,一個證明著她曾經失敗婚姻的存在,連靠近她都要被防備。
「那孩子自小就不親人,有時候我看著他的眼睛,都瘮得慌,」房間裏,那個女人撫著肚子靠在身後男人的懷裏,露出有些受驚的表情,「老公,他昨天盯著我們的寶寶看了好久,眼神特別嚇人,會不會是想除掉這個弟弟?」
「怎麽可能,阿臻就是性格孤僻了點,你要是不想見到他,怕他妨礙到寶寶,我讓人把他送去全托幼兒園,一個月就回來一次,總行了吧?」
身後的男人拍著她的手,語氣雖然柔和,神態卻帶著淡淡的漫不經心。
「唉,要不是他哥哥是個好孩子,我都要懷疑是不是自己的基因出問題了。」
女人顰著眉,柔弱的嘆息,她的側臉在陽光普照的房間裏那麽美好,然而在房間角落的陰影裏,男孩坐在那裏,正捧著盒裝牛奶,低著頭,看不清表情。
大人們總是口無遮攔,他們以為孩子還小,聽不懂,然而對於一些天賦異稟過分早熟的孩子來說,他不僅聽得懂,還能理解裏麵未盡的含義。
原來如此。
那時,白臻低著頭,小小的手指細細摳著上麵的商標,沉默不語。
怪不得她昨天突然命令他出去,不要靠近她,原來是怕他去害弟弟,他承認自己是不喜歡那個還沒出生的弟弟,可他的確沒有想過令對方消失,確切的說,他連怎麽讓對方消失都不知道。
小孩子都是愛思考,容易好奇的生物,所以他跳下沙發,跑出去,拉住了一個路過的穿著粉色衣服的小姐姐,問她,怎麽讓沒有出生的弟弟消失呢?
他不知道那個護士正是負責照顧母親的人,隻知道對方露出很奇怪的表情,然後不久後,他被那個女人拉回去,挺著大肚子打了一頓。
「我怎麽會生出你這個怪胎,」女人從來不打他會露出來的身體,她喜歡掐,掐他的胳膊內側,指甲輕輕一扭,便是一片青紫,「整天笑也不會笑,死人臉,當初離婚就該抱你哥哥來養才對,滾,今天中午和晚上都不許吃飯。」
說沒有飯就是沒有飯,他很清楚自己又要餓肚子了,不過好在他已經習慣了這樣的生活,所以他在被趕出房間後,就在醫院裏到處逛了起來。
正是中午,醫院裏的人很少,而他逛著逛著就來到了一個特別安靜的地方。他好奇的走向最深處,那裏有好多人,正站在那裏輕聲說話。
沒有人會防備一個不到腰部高的小孩子,所以他隔著各種縫隙,透過厚厚的玻璃,見到了一個特別漂亮的小嬰兒。
「都說先開花後結果,你們還年輕,以後有的是機會。」
那個年紀有些大的伯伯說。
然而他們在談論什麽,他已經顧不上聽了,因為就在這時,他看到那個嬰兒突然轉過頭來,然後就那麽穿過縫隙看向他,對著他露出燦爛的笑顏。
身體的疼痛和飢餓感剎那間似乎都離他遠去,隻有一種前所未有的溫暖的感覺,將他溫柔的包繞。
她笑起來,真好看啊。
「就叫任歆吧,希望她能給任家帶來香火。」
耳邊,那個厚重的男聲接著說。
任歆……歆歆……
他偷偷將手伸向玻璃,印在她的小掌印上,一大一小兩隻手隔著玻璃重合,就像冥冥中達成了某個約定。
隔壁阿姨說,喜歡的女孩就要娶回家。
所以,歆歆,等你長大,來當我的新娘吧。
作者有話要說: 沒錯,男主5歲時就盯上女主了哈哈哈哈哈個小bt,他對女主是從執念轉化為愛的,最初也隻是覺得喜歡的東西,想要天真的占有而已,然而女主的身份哪裏是他能接近的……
8點坐在電腦前,五個小時2000字,我已經是個廢人了……爬去吃飯qaq
52、第五十二章 ...
在孩子的眼中, 人是沒有那麽多三六九等之分的, 除了成績,他們更多在意的是美醜。
比如白臻, 雖然他總是沒什麽表情,也不討大人們的喜歡, 但幼兒園裏總有好幾個女孩追著他玩,她們說這叫「酷」,並且會因為今天誰做他的新娘而爭吵不休。
那天之前, 白臻是不稀罕什麽新娘的, 他覺得這些女孩子長大後都會變成那個女人的樣子,所以寧願一個人。但當他隔著一層厚厚的玻璃,對上那雙黑珍珠般的漂亮眼睛時,他突然就改變主意了。
然而,那時的白臻並不明白,他和那個小小女嬰之間存在著多麽深的天塹, 好在事實很快就讓他明白了這個道理——當他又一次想要跑進那個地方時, 緊閉的玻璃門攔住了他的去路。
那天之後,不管是早上、中午、還是晚上,阻攔他的不是厚重的電子玻璃門, 就是微笑搖頭將他送走的粉衣護士,直到那個女人被推進了產房,他都再沒有見過她。
說不清過去了多久,總之,等他歷經千辛萬苦終於又一次跑進那條走廊時, 她已經不見了。
他的小新娘不見了,而他隻知道她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