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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狗血文裏走事業線[快穿] 作者:青竹葉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是一種很直觀的身體語言,好像在說,我對手裏的樂器了如指掌,所以可以自由地用它展示所有想要的效果。
簡單來說,就是自信。即便還沒聽到完整的曲子,也會覺得這人不是泛泛之輩。
幾個行人駐足,看表演者輕輕哼著不知道哪兒的小調,右手交替撥弦,快速而清晰。
他開始唱歌,聽不懂的異國語言,節奏平穩,曲調簡單輕鬆,配合沙啞而慵懶的聲線,像午後躺在沙發上酣睡的貓兒伸了個懶腰。
「好奇妙的嗓音,跟煙燻牛肉一樣,不過還挺好聽。」一個廚師被聲音吸引著停下來。
「走啊,你看什麽啊?」前頭的人見廚師不走,催促道。
「等會兒,一會兒就走。」
係統拿著土豆忘了吃:奇怪,他不是第一次聽宿主唱歌,但是在街頭忘情演唱的宿主,卻有一種特別的魔力。
係統說不清這是什麽,就是覺得很好聽,讓人想停下來細聽。
安以農低著頭,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裏。
吉他演奏裏常有變奏,他的歌也無拘無束,好像那貓兒散步去了花園裏,在草地上打了個滾兒,又轉身追逐起路過的鬆鼠。
「這是什麽歌?怪好聽的。」更多人跟著聲音過來。
街頭那沙啞的聲音唱著曲調多變的歌,高超的吉他演奏技巧並未喧賓奪主,一人一樂器,讓這尋常的夜晚變得不尋常。
停下的人越來越多,女孩們輕提裙,男孩們緩步行,連自認為不太懂年輕人時尚的大爺大媽都忍不住帶孫兒過來。
手拉手壓馬路的情侶停下來,他們趕著去看電影,可這會兒卻不著急了。男孩手裏拿著羊肉串,含在嘴裏食不知味地嚼著。
「不然我們聽會兒吧?」他突發奇想。
「好,不過電影怎麽辦?」
「改下一場。」這對情侶直接達成共識,他們擠到了隊伍的前麵。
就在街角的側對麵,一個紅裙的冷艷女人本來要去樓上的咖啡館,已經走了一半,卻停下來往回走,順著歌聲一路來到街口。
甚至做出平日的自己絕不會做的事——擠進人群,一路擠到最前麵。
街角坐著一個抱著吉他的街頭藝人。
他戴著寬寬的漁夫帽,臉微垂,頭髮遮擋視線,然而他抱著吉他哼唱的姿態是這樣自在。似乎在說:我想怎麽唱就能怎麽唱,我想怎麽彈就能怎麽彈,並且唱得很好聽,彈得也很好聽。
行人們常在這裏看到街頭藝人,但不管這些藝人唱的是什麽,都不會有這種漫不經心的絕對自信。
『我可以掌控我的音樂』,這個歌者身上有著這種信號。
當這首不足四分鍾的異國小調唱完,小小街角響起整齊的鼓掌聲,安以農的前麵已經圍了一圈人。
「我看這個小夥子唱得蠻好,怎麽不上電視?」
「電視是唱得好就能上的?」
「這是什麽歌,我怎麽搜不到?」人群中有人問。
「這是一首原創的歌曲,各位是第一批聽到的人。」安以農說。
「誒?」係統嘴裏的土豆渣掉下來:啥玩意兒?原創的?
路人也很驚訝,大家才發現他不是刻意用沙啞的方式唱歌,而是本身聲音就有些沙啞。然而這種微微沙啞的顆粒感和剛剛的歌真是太契合了,簡直絕配。
「好特別的嗓音。」
「請問,你唱的這首歌是什麽名字啊?」人群中走出一個穿著棗紅色長裙的時尚女性,她很美,隻是眉頭深鎖看著很嚴肅。
「這是你的原創?你還會創作?」係統也在音響上跳。
安以農的視線掃過係統,落在這個女士身上:「你猜猜,它是什麽名字?」
第10章
這女士愣了下,她想了想:「我對音樂不了解,不過,如果用香味來形容,大概就是若有似無的咖啡香,混著蘭姆酒和香草奶油冰淇淋,當它慢慢轉淡的時候,被火烤過的鬆木香氣就突出來。」
「你的工作是調香師嗎?」安以農忍不住誇讚,「你不但懂香味,而且還懂音樂。壁爐時光,這首歌的名字。」
她大大方方接受了讚美:「它很好聽,歌曲名字也很美。」
看著這和諧的一幕,係統更是忍不了,直接飄到了安以農麵前。安以農卻低下頭,開始了第二首。
「回家和你說。」他在心裏回應係統的疑問。
係統安靜下來:「那你要再補償我一根,不,兩根狼牙土豆。」
吉他的弦一被撥動,小小街角就安靜下來,連那些不懂事的孩子也被自己的祖父母摟在懷裏,安靜看著。
是和前一首歌完全不同的感覺,曲式簡單流暢,節奏輕快,像是清爽的海風吹過,吹散甜食和馥鬱花香營造出的慵懶氣氛。
輕快的歌聲像飛翔的鳥,聲音裏能『嗅到』海水微微的鹹味,還能『看到』一望無際的大海。
他們踩著柔軟的白沙,在沙灘上留下一串足跡,又一躍而起,生出翅膀。他們跟隨海浪起伏,在天和海之間自由翱翔。
聽者沉浸其中,如癡如醉。
「大家猜它是什麽名字?」
安以農的聲音喚醒四周的聽眾,原來這一曲也已經結束,隻是聽眾的腦海裏還迴蕩著方才自由暢快的歌聲,久久不能回神。
「如果猜中了,或者擦個邊,我單獨為他唱一首,怎麽樣?」
簡單來說,就是自信。即便還沒聽到完整的曲子,也會覺得這人不是泛泛之輩。
幾個行人駐足,看表演者輕輕哼著不知道哪兒的小調,右手交替撥弦,快速而清晰。
他開始唱歌,聽不懂的異國語言,節奏平穩,曲調簡單輕鬆,配合沙啞而慵懶的聲線,像午後躺在沙發上酣睡的貓兒伸了個懶腰。
「好奇妙的嗓音,跟煙燻牛肉一樣,不過還挺好聽。」一個廚師被聲音吸引著停下來。
「走啊,你看什麽啊?」前頭的人見廚師不走,催促道。
「等會兒,一會兒就走。」
係統拿著土豆忘了吃:奇怪,他不是第一次聽宿主唱歌,但是在街頭忘情演唱的宿主,卻有一種特別的魔力。
係統說不清這是什麽,就是覺得很好聽,讓人想停下來細聽。
安以農低著頭,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裏。
吉他演奏裏常有變奏,他的歌也無拘無束,好像那貓兒散步去了花園裏,在草地上打了個滾兒,又轉身追逐起路過的鬆鼠。
「這是什麽歌?怪好聽的。」更多人跟著聲音過來。
街頭那沙啞的聲音唱著曲調多變的歌,高超的吉他演奏技巧並未喧賓奪主,一人一樂器,讓這尋常的夜晚變得不尋常。
停下的人越來越多,女孩們輕提裙,男孩們緩步行,連自認為不太懂年輕人時尚的大爺大媽都忍不住帶孫兒過來。
手拉手壓馬路的情侶停下來,他們趕著去看電影,可這會兒卻不著急了。男孩手裏拿著羊肉串,含在嘴裏食不知味地嚼著。
「不然我們聽會兒吧?」他突發奇想。
「好,不過電影怎麽辦?」
「改下一場。」這對情侶直接達成共識,他們擠到了隊伍的前麵。
就在街角的側對麵,一個紅裙的冷艷女人本來要去樓上的咖啡館,已經走了一半,卻停下來往回走,順著歌聲一路來到街口。
甚至做出平日的自己絕不會做的事——擠進人群,一路擠到最前麵。
街角坐著一個抱著吉他的街頭藝人。
他戴著寬寬的漁夫帽,臉微垂,頭髮遮擋視線,然而他抱著吉他哼唱的姿態是這樣自在。似乎在說:我想怎麽唱就能怎麽唱,我想怎麽彈就能怎麽彈,並且唱得很好聽,彈得也很好聽。
行人們常在這裏看到街頭藝人,但不管這些藝人唱的是什麽,都不會有這種漫不經心的絕對自信。
『我可以掌控我的音樂』,這個歌者身上有著這種信號。
當這首不足四分鍾的異國小調唱完,小小街角響起整齊的鼓掌聲,安以農的前麵已經圍了一圈人。
「我看這個小夥子唱得蠻好,怎麽不上電視?」
「電視是唱得好就能上的?」
「這是什麽歌,我怎麽搜不到?」人群中有人問。
「這是一首原創的歌曲,各位是第一批聽到的人。」安以農說。
「誒?」係統嘴裏的土豆渣掉下來:啥玩意兒?原創的?
路人也很驚訝,大家才發現他不是刻意用沙啞的方式唱歌,而是本身聲音就有些沙啞。然而這種微微沙啞的顆粒感和剛剛的歌真是太契合了,簡直絕配。
「好特別的嗓音。」
「請問,你唱的這首歌是什麽名字啊?」人群中走出一個穿著棗紅色長裙的時尚女性,她很美,隻是眉頭深鎖看著很嚴肅。
「這是你的原創?你還會創作?」係統也在音響上跳。
安以農的視線掃過係統,落在這個女士身上:「你猜猜,它是什麽名字?」
第10章
這女士愣了下,她想了想:「我對音樂不了解,不過,如果用香味來形容,大概就是若有似無的咖啡香,混著蘭姆酒和香草奶油冰淇淋,當它慢慢轉淡的時候,被火烤過的鬆木香氣就突出來。」
「你的工作是調香師嗎?」安以農忍不住誇讚,「你不但懂香味,而且還懂音樂。壁爐時光,這首歌的名字。」
她大大方方接受了讚美:「它很好聽,歌曲名字也很美。」
看著這和諧的一幕,係統更是忍不了,直接飄到了安以農麵前。安以農卻低下頭,開始了第二首。
「回家和你說。」他在心裏回應係統的疑問。
係統安靜下來:「那你要再補償我一根,不,兩根狼牙土豆。」
吉他的弦一被撥動,小小街角就安靜下來,連那些不懂事的孩子也被自己的祖父母摟在懷裏,安靜看著。
是和前一首歌完全不同的感覺,曲式簡單流暢,節奏輕快,像是清爽的海風吹過,吹散甜食和馥鬱花香營造出的慵懶氣氛。
輕快的歌聲像飛翔的鳥,聲音裏能『嗅到』海水微微的鹹味,還能『看到』一望無際的大海。
他們踩著柔軟的白沙,在沙灘上留下一串足跡,又一躍而起,生出翅膀。他們跟隨海浪起伏,在天和海之間自由翱翔。
聽者沉浸其中,如癡如醉。
「大家猜它是什麽名字?」
安以農的聲音喚醒四周的聽眾,原來這一曲也已經結束,隻是聽眾的腦海裏還迴蕩著方才自由暢快的歌聲,久久不能回神。
「如果猜中了,或者擦個邊,我單獨為他唱一首,怎麽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