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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轟轟轟……”


    可就算是這樣,發財依舊不放過虎妖,直接騎在虎妖身上,又是一頓狂轟濫炸,直將虎妖打成了肉團,死得不能再死了,這才作罷。然後,精疲力盡地倒在虎妖的身邊,大口大口地喘著粗氣兒。


    “哈哈!”


    等好不容易緩過氣兒,頓時,發財興奮不已,大笑連連。能夠將一頭老虎弄死,更可能是一頭虎妖,這種感覺實在是太美了。


    而和大虎折騰了一夜,發財更是驚喜地發現,他身體裏那種快要撐爆的感覺更是緩和了下來,現在雖然還是有些難受,好似吃撐了似的,但是,卻完全可以接受,頓時更欣喜若狂了!


    回想起昨晚發生的一切,發財仿若隔世。尤其是擊斃虎妖,那真的是他幹的嗎?那未免太瘋狂了。緊接著,便是濃濃的狂喜,因為,這無疑表明從這一刻開始,他不再是那個隻能任人宰割的弱者了。


    以他現在能夠斬殺虎妖的實力,他不宰割別人就已經不錯了。至少,在夏夢城的時候,他還沒有聽說過誰有他這麽恐怖的。


    “都是真的!”又輕鬆地將大虎扯成了一塊塊,跟撕紙似的,發財狂喜不已。“我現在擁有的力量足以輕鬆地將一頭老虎打死,實在是太驚人了。一定是那仙果,一定!那從今以後,老子還用得著怕誰啊?”


    狂笑不已!


    “咕咕!”


    突然,發財又感覺饑餓難忍,讓他納悶不已,剛剛還有點撐呢。所以,幹脆直接將老虎給生吃了,那饑餓來得太猛,讓他根本就沒有時間烤老虎,所以,才會這麽直接就吃起來了。


    反正,他又不是沒有吃過生肉……


    而這一吃發財可就收不住嘴了,竟然直將整隻老虎都吃了,連骨頭都嚼了一遍,胃口好得驚人。也不知道都裝哪裏去了?按理說,他的胃不可能裝下一頭水牛大小的老虎啊!


    發財又隻能將一切歸功於那枚神奇的仙果了。


    緊接著,困意來襲,發財更是倒在地上便沉沉的睡去了,他直感覺天昏地暗,甚至還沒有倒下就已經睡著了。


    雖然身處荒郊野外,但是,發財睡得極為踏實和舒服,活了十幾年了,還沒有哪一次睡得像這次這麽舒服呢。睡夢中,嘴中還嘖嘖不斷,嘴角刮著滿足的笑意……


    發財這一睡真是天昏地暗,竟然睡了整整三天三夜……


    也許是大虎的氣息尚在,所以,這三天三夜雖然有不少野獸經過發財的身邊,但是,愣是都沒敢靠近發財,不然的話,恐怕發財已經喂狼了。


    真是幸運啊!


    “怎麽又天亮了?”當發財從睡夢中醒來,還不知道自己睡了三天三夜呢,不禁喃喃道。“難道我睡了一天一夜?看來我真的太累了。”


    發財不禁長長地伸了個懶腰,頓時間,但聽啪啪啪骨頭直響,舒服慘了。頓時,他又響起了三天前那個晚上的事情來,又興奮起來了。


    後來更是足足興奮了整整一個月,他才漸漸地接受了這個驚人的事實。不怪他太不淡定了,要怪隻怪這件事的確太匪夷所思了。


    太神奇了!


    滿心的興奮之餘,發財馬上起身上路了,他先是回到了之前采摘仙果的地方,發現周圍早就被癩蛤蟆的毒液給弄得寸草不生了,儼然成了死地,暗呼癩蛤蟆的毒液實在是太恐怖了。


    他回來自然是想要看看還有沒有什麽收獲了,可就如今的情況來看,哪裏會有什麽收獲?


    再也沒有什麽可留戀的,發財繼續上路了。以他現在的速度,竟然也走了一整個白天,才終於走出了那片密林,若是換在三天前,他恐怕真的要困死在密林了。


    然後,他來到了一個小村子,用銀子買了些吃食,又在一戶獵戶家裏住了一個晚上,第二天又繼續上路了。


    半天後,發財出現在了一個小鎮上,本來是不想過多滯留的。但是,卻突然看見一個製衣鋪,然後,他準備給自己製身衣服換身裝束再走,他現在還是一副乞丐樣子,實在不是他想要的。


    這一路上,發財已經想清楚了,他準備打扮成一介苦行僧,然後再上路,而之所以會打扮成苦行僧,而不是別的,卻是覺得苦行僧最適合他不過了。


    發財倒是也想打扮成一介學子,關於書生與狐妖的種種美麗傳說,他也沒有少聽,早就羨慕不已了。但是,可惜他胸中無點墨,也就是和丁柳學了幾天,認識幾個簡單的字而已,實在不是那塊料,那樣早晚是要露餡的,要是因此再惹出什麽事端,那就得不償失了。


    所以,雖然發財對書生這個職業羨慕不已,可謂是垂涎若渴,但是,因為擔心出事卻也不得不放棄扮成書生了。


    但苦行僧就不一樣了,雖然本質上和他們乞丐差不多,誰都可以幹,但是,卻又要比他們乞丐強多了。畢竟掛著和尚的名頭,出家人嘛,總是給人一種和善的感覺,令人尊重,再沒有這個更合適的了。


    想到就做,發財當即大步流星地朝製衣鋪走進去了,不過,差點被店小二給打出來,雖然他現在已經不是在夏夢城了,沒有人知道他是小乞丐發財,但是,就他現在的樣子,誰都看得出來他是乞丐,不趕他趕誰?


    但是,在發財丟出一錠沉甸甸的銀子後,店小二的態度馬上來了個一百八十度的轉彎,瞬間從狼變成了狗,讓他忍不住噴到:“狗眼看人低!”罵得老爽了,大感過癮,很有大爺的感覺,好像已經很快進入他現在這個角色了。


    現在的他,再也不是以前那個小乞丐了,尤其,當他接受了他擁有打死一頭虎妖的實力的情況下。底氣足啊!試想,哪個打虎英雄還是乞丐啊?就算穿著破點,那也至少是虎落平陽!


    而且,發財本來就沒有想過自己會一輩子做乞丐,小的時候,那是沒有辦法,等長大了,那可就不一樣了。而他現在雖然沒有長大,但是,他的實力比大人都恐怖,所以,一下子才會有這麽大的轉變。


    若是他沒有那麽強的實力,就算他有銀子,他也不敢如此盛氣淩人的,因為,他知道,弱小是沒有資格盛氣淩人的。


    發財沒有時間和店小二過多糾纏,直接將自己的要求說了,他要做一身苦行僧的服飾,苦行僧真的不少見,所以,他一說小二就明白了。但是,他卻被告知要明天才能取,所以,無奈之下他隻能決定暫時在小鎮住下來了。


    從製衣鋪出來,發財已經換了一身綾羅綢緞了,而之所以會這樣,並不是因為他突然改變注意,不扮苦行僧,改扮公子哥了。隻因為,他還要在小鎮上呆一天,實在是不想再像剛剛那樣被人當成乞丐,他也不想再做乞丐了,所以,暫時買了套現成的長衫穿著。


    還真別說,他這一換裝,還真像那麽回事,典型一痞少,真是應了那麽一句話,人靠衣裝佛靠金裝。讓他都不禁想,幹脆扮個公子哥算了。反正,公子哥其實也是誰都可以裝的,因為,大多數公子哥不都是酒囊飯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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