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百合] 《心中的野火》作者:金甲不還【完結+番外】


    簡介:


    無疾而終的愛情


    要怎樣舊情復炙?


    那團野火還在心中


    你就不會走遠


    內容標籤:都市情緣,異國奇緣,破鏡重圓,主攻


    搜索關鍵字:主角:安知之,遊萸┃配角:舒慈,黎恕,洪幽憐┃其它:he


    一句話簡介:我的她有了另一個她,我追她回來


    立意: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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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心火初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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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和女朋分手了,我曾經以為她永遠不會離開我,現在卻隻剩我孤身一人,獨自一個人漂泊在這個大城市。


    我不怕孤單,但是我怕沒有她在身邊,我就這麽失去了她。


    「分手吧,安知之,你不會改變的。」遊萸離開前的最後一句話一直縈繞在我耳邊。


    我還沒來及證明她是錯的,她就闊步走遠了,背影很堅定,仿佛做了這個世界上最正確的決定。


    愛會消失嗎?


    可我依然愛她,我記得見她的第一麵,她那麽陽光,臉上的笑似乎能照亮這個世界上的每一個黑暗角落。


    我們曾走過戀人的每一個步驟,從吸引到親密,從親密到相濡以沫,再從相濡以沫到逐漸疏離,最後到互相指責,我們把最真實的自己表露無遺,我以為過了這一關我們就能修成正果了。


    但終究這一關,我們沒能撐過去,我們沒有達成彼此期待的改變。在我還沒準備好放手的時候,她已經鬆開了我的手,飄然遠去。


    我回到我們曾經共同生活過的公寓,她的東西已經都不見了,原來她一直在收拾自己的東西,但是我粗心,沒有發現。


    我看過她扔書,幾乎扔掉了她所有的書。她是一個愛書的人,幾書架的書漸漸變成幾本書。


    我曾經問她:「遊萸,你為什麽扔書啊?」我不喜歡她扔東西,我心疼,我覺得扔東西是暴殄天物。


    遊萸沒回頭,忙著整理那些書,隻說:「這些書我都有了電子版,放在這裏隻會落土,還不如處理了,會有人願意看的。」


    她處理的方式很直接,連去廢品回收站都懶得去,她把書裝進袋子裏直接放進了小區的可回收垃圾桶裏。


    她的書,她要扔,我自然阻止不了,但我萬萬沒想到,她扔書是因為帶不走,她想走得利落。


    現在的家裏沒有書了,幾個書架也不知道她是什麽時候扔的。鐵藝的拚裝書架,不重,扔起來很方便,撿到的人一定很高興。


    剛開始我想不通,她為什麽不把書架留給我。後來我想通了,她隻是不想讓我看到她的任何痕跡,她也不願回想起來,還有東西在我這裏,所以她想斷得幹淨。


    我總自以為很聰明,原來我一直很蠢,她一直在給我機會,但我沒意識到。她什麽時候從我心裏的定居者,變成了一個隻搭個帳篷的遊民,我不知道。當她發現我一直意識不到自己的愚蠢,她終究失望了。於是她收起了她的帳篷,裝進了她的行李箱,拖著瀟灑地走了。


    「安知之,我愛你。」以前我們那麽深愛著對方,恨不得要把心縫在一起。


    「遊萸,我們要一輩子在一起。」我抱著她時,在她耳邊私語。


    她指著我的心口說:「你說這裏有一團野火。」


    「是的,它為你而燒,經久不熄。」我抓著她的手指尖說。


    「好。」她回答。


    不知道什麽時候開始,她開始抱怨我忽略了她,於是她跟我吵架,我哄她,她很好哄,每次她都很快就不生氣了。但是哄了太多次後,我也很累,所以有時我躲起來。


    「你說話不算話。」她指責我。


    我說了太多的話,言多必失,我問她:「哪一句?」


    「算了,」她說,「我曾經以為的野火不過是剎那煙火,絢爛美麗,但難以長久,是我太執著……」


    我有些不是很明白,我抓住她的手,試圖解釋,但她抽離了,轉身走開,隻留個背影給我。


    遊萸雖然走了,但她並沒有把我拉黑,我發信息給她,她基本不怎麽回,但有些不得不交流的分手後事宜,她偶爾還是會很簡短地回復,或者幹脆隻回個「嗯」。


    我看著她的答覆,一時間高興,高興她沒有徹底不理我,一時間又傷心,傷心今非昔比。


    我下定決心,隻要還有一線希望,我絕不放棄。


    我知道我不能冒進,否則隻會引起她的警惕,會越退越遠,如果逼急了,她幹脆徹底消失,那我豈不是要望洋興嘆。


    我試圖克製自己,非常想她的時候就看她以前的照片,翻來覆去地看。


    生活裏沒有了她,一切都變了,但也不完全是壞的變化。


    我發現,她不在了我的頭腦開始變得異常清晰,危機意識更重,思考問題更深入,而且有了更多奮鬥的動力。


    「安知之,出來喝咖啡吧,我請你。」久不聯繫的舒慈給我發來信息。


    應該有半年沒聯繫了吧,我怔怔地看著手機,不知道該不該拒絕。


    說實話,我並不特別想見她,倒不是因為她有什麽不好,而是我現在沒有這個精神去見她。


    舒慈看我沒回她的消息,過了五分鍾,又發來了一條信息:「去我朋友新開的店,她讓我去捧場。她的店離你的公司很近,大概走個七八分鍾就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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