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雷屯,君子以經綸。」——《周易》


    淺顯一點說,這句話的意思就是:風起雲湧、風雷初動,正是事業剛剛起步、險象環生、最艱難的時刻,仁人君子應該發揮才智,以滿腹經綸把事情理順了,做好了,不驕不躁、有條不紊地發展壯大。


    「雲雷屯」這三個字用得極妙:能看到烏雲,也能聽見雷聲,還沒有下雨。


    用雲雷初起,來比喻事業起步。別有趣味。


    《周易》是五經之一,太學生的必修課。


    除了文化課奇差無比的蕭衡,其他人都聽懂了。不過,蕭衡雖然聽不懂《周易》的原句,但「砥礪前行」,還是很容易理解的。


    蕭衡一直把郭頤當成酒肉朋友,聽了這番話,不免高看他一眼。


    阮家的小郎君打趣郭頤:「子正,你身上藏了多少話本子,也好意思自誇滿腹經綸?」


    「噓,」郭頤豎起一根手指,放在唇邊吹氣,示意小夥伴們安靜,不要提這一茬,「都悄悄的,萬一傳到家父的耳朵裏,大家都別想看話本子了。」


    眾人一陣笑鬧,換了新話題。


    郭頤的父親,正是博士祭酒,也就是太學的校長,確實有能力對太學生的課外讀物進行毀滅式的處理。


    草地上鋪著蓆子,鮮魚、鮮肉、鬆茸、山芋、蘑菇、豆腐、蔬菜等食材都清洗幹淨,切成小塊,用鐵簽子串起來,整整齊齊的排在烤盤上。幾隻小巧的瓷瓶子裏裝著配好的調料。


    大家都是太學的同窗,這幾天已經混熟了。


    蕭衡也不說客套話,直接在篝火邊坐下。取了一串鹿肉,兩串蘑菇,用烤盤托著,一邊燒烤,一邊閑聊。


    他還偷偷地將香囊丟進篝火堆,用棍子撥了撥。


    火光頃刻間就吞沒了這個小東西。


    鹿肉一麵烤得金黃,蕭衡把烤串翻了一麵,均勻地撒上調料,和胡椒等香料,頓時香氣四溢。


    少年甲:「今天,怎麽沒看見楊少府?」


    少年乙機警地向四周看了看,確認附近沒有楊氏的門生故吏:「這你都不知道?楊家倒了大黴。昨夜三更,行宮的西北角走水,還鬧了刺客。楊司徒不知道怎麽想的,別的官員都趕去救火,隻有他向外逃竄,命令惡奴砍傷門衛。就這副德行還是當朝三公?真丟人。清河公一怒之下,讓禁軍將他逮捕。」


    郭頤:「清河公雅量非凡,才不會輕易動怒,亂抓人。我聽說,楊司徒也參與了行刺的密謀,他和禿髮鮮卑的使節私下碰麵,有書信為證。如果不是心中有鬼,為什麽要跑?」


    「今天一大早,定北侯府的崔世子帶著人,說是捉拿刺客的同夥,把楊少府也給帶走了。」


    「話說楊少府參加春獵,居然帶了好幾個俊俏的書僮,關起門來,在屋裏調情。他被押出來的時候,連衣裳都沒穿。」


    「崔世子也太狠了,好歹讓人家穿戴整齊啊。」


    「不是崔世子不讓他穿,他寒食散服多了,全身發熱,不能穿。崔世子還派人送去好酒,說讓他先行散,再入獄呢。這會兒還在狂奔亂走。去看熱鬧嗎?」


    「楊少府有什麽好看的,要看就看清河公。臨潁笑笑生新出的話本子,還附帶插圖,畫得十分香艷。」


    「子正,快拿出來,讓我瞧瞧。


    「我也想開開眼界。」


    一眾少年哄搶郭頤的小冊子,最後,蕭衡以快、準、狠,以及沒禮儀、不要臉,穩穩地勝出,將戰利品——《清河公房中三十六式圖解》、《麟趾園夜話》、《我與清河公的二三事》揣在懷裏。


    眾少年狼嚎:「皇子衡,你太不夠意思了!」


    ^


    春獵第十天,韓公顧琛護送著天子,先回了洛陽城。


    盡管春獵為期十五天,但是天天馳騁在獵場之中,和鳥獸蟲魚為伍,誰受得了呀?


    就算忍得了山野荒蕪,也忍不了蚊蟲叮咬。除非是風景達人,就愛觀賞山光水色、清風明月,鳥語花香。所以,一般從第九天開始,想走的人,可以去找令史小吏報備一下,提前自行離開,或者結伴離去。


    禿髮鮮卑的使節已經兩三天沒有露麵,劃分給他們的營地中,馬嘶、羊鳴、犬吠,什麽動靜都有,唯獨沒有人的聲音。


    有心人前去察看,發現那些氈帳都是空的。獸皮、梳子、陶碗、鐵鍋等日常生活用品,七零八落地散在氈毯上。


    禿髮鮮卑的使者生不見人,死不見屍,人間蒸發。


    據說,他們勾結晉國的權貴——楊司徒,故意在行宮縱火,製造混亂,並且趁亂行刺皇帝。一些人被俘虜,另一些人畏罪潛逃。


    看這亂糟糟的氈帳,委實有點像慌亂之下,匆匆忙忙地收拾了一包細軟,惶急地逃跑了。


    也有傳言說,禿髮鮮卑的使節團玩擊鞠的時候,撞傷了一名紈絝子弟,和晉國的世家公子起了衝突,被武力扣押。


    這種說法有些不合常理,沒多少人相信。


    因為六年前的春獵,晉國的皇子、楚王蕭純和匈奴使節一同擊鞠,不幸被誤傷,當場墜馬,還被匈奴人的馬踏斷了一條腿,至今都是瘸的。


    晉國也沒有追究這件事。


    擊鞠這種遊戲,本身就十分危險。自願參與其中,就等於默認了遊戲規則:無論有什麽意外的傷亡,都後果自負。隻要不是故意傷人害人,都不會特意追究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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