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如果你還希望我能幸福,你就跟她分手。」
十年前那句話應猶在耳,在心間悶悶的迴蕩著,她怎麽就忘了?幸福是張蒙眼的網,讓人看不清許多事情。
是她對他心存奢望,是她對自己的愛情心存奢望,她忘了他們不能選擇的那道光芒,更忘了她的幸福早就押給了惡魔,並輸得精光。
葉炯榆仰頭躺在座椅上,緊閉著雙眼,不覺的有一道淚珠從眼角滑落,落椅子的真皮麵料上,化成水珠。
「小姐,你沒事吧?」
空姐關切的聲音傳來,在葉炯榆眼睛的時候,一張潔白的紙巾已然遞到她麵前。
葉炯榆這才發現她臉頰的濕意,是淚水,她哭了?十年前,她以為自己再不會哭了。
葉炯榆離開後,秦振邦在那房子裏呆了很久,這次,他再沒有去尋她。
她又走了。負手站在窗前的秦振邦,嘴角牽起一絲苦笑,對於她的離開,她不是應該早就習慣了嗎?
第一次她的離開,是不告而別,不,準確的來說是他沒有接到她要離開的消息,她沒有向他告別的必要。
高中開始,秦振邦便開始搬到學校去住,隻有周末才回家。
一直以來,秦振邦都不知道他對葉炯榆是什麽樣的感情,說不上來,因為很複雜。在大院兒的孩子裏,她依然不服從他,他也沒再勉強,或者是習慣了她與他處處爭鋒,他也習慣了成為她趕超的目標,看著她緊跟著自己後麵,卻無法超越的時候,他心裏就有種說不出的滿足感,所以他一直保持著最優秀的狀態,盡情享受著這種滿足感。
高三那年,因為學業的關係,他周末回家的日子,從兩天變成了半天,但就算是半天,他也一定要回去,看看她與他爭鋒的模樣,他就覺得很安心。
這日,他周末回家在大院兒裏沒看見她,輾轉的才聽說她走了,去了遙遠的國度。
而他們這一別就是十年,隔著萬水千山的十年。
高三剩下的日子,他陷在莫名的煩躁裏,後來便有了他的無疾而終的初戀。再後來,大學的那次戀愛不歡而散,原因是那女孩子想要從他身上得到a市的戶口和工作。
對於他的兩段感情,沈嘉昊給出了正解:「她們終走不進對你的心裏。」
他對於這樣的解釋不置可否。一個人的時候,他總會想起年少大院兒的日子,想起她偏要與他處處爭鋒的日子,想起她軟軟的小手,想起她的好強,想起她的不辭而別,想起她與人打架,想起他因為她被罰,想起…………很多很多。
後來的年月裏,他在對她的莫名的思念裏明白,他對她的是愛情。
愛情,之於很多人來說,意義都不盡相同。有人視它如生命,必不可少;有人視它如工具,謀取利益;有人視它可有可無,被動不勉強。
而他,秦振邦,他的家世註定了愛情之於他隻是件錦上添花的物件,他無法拋開所有去追尋,他隻有將所有的可能埋在心裏,告訴自己他也曾擁有過。
他不是沒想過與她重逢,隻是沒想過他們能相戀。以前沒有,後來重逢後,她帶著如此名聲與他重逢,他們就更不能了。
相愛,不過是種奢望。
所以,他壓抑著,就算與她再見也壓抑著。有人說,不是在壓抑中爆發,就是在壓抑中變態,他在小島上尋到她的那一刻,他再難抑製的爆發。
事實證明,當某些奢望變成現實時,必要付出沉痛代價。
秦振邦不知道自己在房子裏呆了多久,一直站著,未曾移動過,腳像是生了根,死死的紮在窗前。若不是房子裏的電話聲,他真要在這裏生根石化了。
他麻痹的雙腳艱難的移動一下,牽動了腰上的肌肉,有點紮紮的酸脹。他還是一步一步的走到電話機前,拿起話筒。
「餵。」
他關了手機,這時候能找到他的也隻有胡耀華了。
「邦子,葉總回香港了。」
其實,她的去處很難瞞得了他。
「嗯。什麽時候走的?」
「剛剛的飛機。」
秦振邦抬起頭,望向牆上的掛鍾,原來她離開了不過三個小時的時間,他怎麽覺得像是一個世紀般長遠。
原來,她早就做好離開的準備,不然不會預定機票,誰都知道這個時間飛香港的機票是多稀罕,不是預定如何能有?
葉炯榆,既然早打定主意離開,你又何必來此走一遭?何必來問?何必讓我回答你?何必將這一切醜陋揭穿?倒不如輕描淡寫的說一句,我們性格不合豈不是更好。
背著情殤的人,要麽就痛哭流涕,要麽就找朋友傾訴,要麽瘋狂購物,要麽就暴飲暴食,要麽就剪短長發,要麽就寄情工作,要麽就遠走他鄉…………
但據說,忘記情殤最快、最有效的方法,那就是開始一段新的感情。
「fiona,法國有個全球經濟論壇,你去走一轉吧!」
臉上用厚厚的妝蓋掉自己憔悴的葉炯榆抬頭看著賴勝峰,不明白這個差事怎麽會落到自己身上。
「這不是賴氏海外集團的業務範圍嗎?應該jason去才對。」
葉炯榆可不想因為自己的越俎代庖而引來不必要的麻煩。
「jason去新加坡談個很重要的項目,暫時沒辦法趕去,這次會議又十分重要,所以我決定派你過去。」
十年前那句話應猶在耳,在心間悶悶的迴蕩著,她怎麽就忘了?幸福是張蒙眼的網,讓人看不清許多事情。
是她對他心存奢望,是她對自己的愛情心存奢望,她忘了他們不能選擇的那道光芒,更忘了她的幸福早就押給了惡魔,並輸得精光。
葉炯榆仰頭躺在座椅上,緊閉著雙眼,不覺的有一道淚珠從眼角滑落,落椅子的真皮麵料上,化成水珠。
「小姐,你沒事吧?」
空姐關切的聲音傳來,在葉炯榆眼睛的時候,一張潔白的紙巾已然遞到她麵前。
葉炯榆這才發現她臉頰的濕意,是淚水,她哭了?十年前,她以為自己再不會哭了。
葉炯榆離開後,秦振邦在那房子裏呆了很久,這次,他再沒有去尋她。
她又走了。負手站在窗前的秦振邦,嘴角牽起一絲苦笑,對於她的離開,她不是應該早就習慣了嗎?
第一次她的離開,是不告而別,不,準確的來說是他沒有接到她要離開的消息,她沒有向他告別的必要。
高中開始,秦振邦便開始搬到學校去住,隻有周末才回家。
一直以來,秦振邦都不知道他對葉炯榆是什麽樣的感情,說不上來,因為很複雜。在大院兒的孩子裏,她依然不服從他,他也沒再勉強,或者是習慣了她與他處處爭鋒,他也習慣了成為她趕超的目標,看著她緊跟著自己後麵,卻無法超越的時候,他心裏就有種說不出的滿足感,所以他一直保持著最優秀的狀態,盡情享受著這種滿足感。
高三那年,因為學業的關係,他周末回家的日子,從兩天變成了半天,但就算是半天,他也一定要回去,看看她與他爭鋒的模樣,他就覺得很安心。
這日,他周末回家在大院兒裏沒看見她,輾轉的才聽說她走了,去了遙遠的國度。
而他們這一別就是十年,隔著萬水千山的十年。
高三剩下的日子,他陷在莫名的煩躁裏,後來便有了他的無疾而終的初戀。再後來,大學的那次戀愛不歡而散,原因是那女孩子想要從他身上得到a市的戶口和工作。
對於他的兩段感情,沈嘉昊給出了正解:「她們終走不進對你的心裏。」
他對於這樣的解釋不置可否。一個人的時候,他總會想起年少大院兒的日子,想起她偏要與他處處爭鋒的日子,想起她軟軟的小手,想起她的好強,想起她的不辭而別,想起她與人打架,想起他因為她被罰,想起…………很多很多。
後來的年月裏,他在對她的莫名的思念裏明白,他對她的是愛情。
愛情,之於很多人來說,意義都不盡相同。有人視它如生命,必不可少;有人視它如工具,謀取利益;有人視它可有可無,被動不勉強。
而他,秦振邦,他的家世註定了愛情之於他隻是件錦上添花的物件,他無法拋開所有去追尋,他隻有將所有的可能埋在心裏,告訴自己他也曾擁有過。
他不是沒想過與她重逢,隻是沒想過他們能相戀。以前沒有,後來重逢後,她帶著如此名聲與他重逢,他們就更不能了。
相愛,不過是種奢望。
所以,他壓抑著,就算與她再見也壓抑著。有人說,不是在壓抑中爆發,就是在壓抑中變態,他在小島上尋到她的那一刻,他再難抑製的爆發。
事實證明,當某些奢望變成現實時,必要付出沉痛代價。
秦振邦不知道自己在房子裏呆了多久,一直站著,未曾移動過,腳像是生了根,死死的紮在窗前。若不是房子裏的電話聲,他真要在這裏生根石化了。
他麻痹的雙腳艱難的移動一下,牽動了腰上的肌肉,有點紮紮的酸脹。他還是一步一步的走到電話機前,拿起話筒。
「餵。」
他關了手機,這時候能找到他的也隻有胡耀華了。
「邦子,葉總回香港了。」
其實,她的去處很難瞞得了他。
「嗯。什麽時候走的?」
「剛剛的飛機。」
秦振邦抬起頭,望向牆上的掛鍾,原來她離開了不過三個小時的時間,他怎麽覺得像是一個世紀般長遠。
原來,她早就做好離開的準備,不然不會預定機票,誰都知道這個時間飛香港的機票是多稀罕,不是預定如何能有?
葉炯榆,既然早打定主意離開,你又何必來此走一遭?何必來問?何必讓我回答你?何必將這一切醜陋揭穿?倒不如輕描淡寫的說一句,我們性格不合豈不是更好。
背著情殤的人,要麽就痛哭流涕,要麽就找朋友傾訴,要麽瘋狂購物,要麽就暴飲暴食,要麽就剪短長發,要麽就寄情工作,要麽就遠走他鄉…………
但據說,忘記情殤最快、最有效的方法,那就是開始一段新的感情。
「fiona,法國有個全球經濟論壇,你去走一轉吧!」
臉上用厚厚的妝蓋掉自己憔悴的葉炯榆抬頭看著賴勝峰,不明白這個差事怎麽會落到自己身上。
「這不是賴氏海外集團的業務範圍嗎?應該jason去才對。」
葉炯榆可不想因為自己的越俎代庖而引來不必要的麻煩。
「jason去新加坡談個很重要的項目,暫時沒辦法趕去,這次會議又十分重要,所以我決定派你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