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來,這位堂兄是整個顏家除了爺爺以外,唯一不嫌棄原身的人。
即使知道原身並非顏家的孩子以後,也沒有對她表現出鄙夷和疏離,依然和過去一樣,把她當自己人。
顏與戴上鴨舌帽,起身,準備去校門口迎接堂兄。
顏與順著樓梯拾級而下,到一樓大廳時,好巧不巧的又雙叒叕遇到了那個學生會的帥哥。
他沒有戴袖標,卻依然高冷,冷眼看著她,仿佛在看一個低賤如螻蟻般的生物。
顏與下午和同桌打聽過了,這人叫沈括,理科班的no.1,是整個七中唯一能在顏值上和程翊這個男主一決高下的男人。
見對方用那副高高在上的眼神打量自己,顏與在心裏豎起兩個中指,冷冷的瞥了他一眼,便抬腿往外走。
沈括平白無故挨了一記白眼,心裏隻覺得莫名其妙,懷疑這個女生腦子有坑。
同時,他又覺得顏與是在故意吸引自己的注意力。
不得不說,她的計劃奏效了。
他現在不僅記住了她那頭紮眼的黃髮,還記住了她那張明艷張揚的臉。
顏與要是知道他在想什麽,絕對能抽出四十米長的大刀砍死他。
她早過了中二的年紀,對這種自詡清高,還愛裝逼的小屁孩兒一點興趣都沒有。
她跑到校門口,站在大樹下等堂兄,過了二十分鍾,腿都快站麻了,才看見一個穿著黑t,戴黑色頭盔的傢夥騎著拉風的哈雷過來。
周圍的同學都看呆了。
女生喃喃:「哇,好帥啊!」
男生驚呼:「靠,是哈雷!」
顏銘摘下頭盔,捋了捋帥氣的髮型,看著幾天沒見就大變樣的堂妹,「你怎麽想起搞樂隊了?想唱歌你直接過來跟我混不就行了,哥帶你飛。」
顏與:「國慶文藝匯演,高一高二每個班都要出個節目,我原本是想跳舞的,現在改變主意了,打算弄個樂隊上台唱歌。」
顏銘沉吟片刻,蹙眉問:「樂器呢?準備了嗎?」
「音樂室有樂器,我已經跟老師申請過了,晚自習的時候去練習。今天找你來,是想讓你幫我參謀一下,我不太懂這方麵的東西。」
「了解了。」顏銘點點頭:「不過,我現在還沒吃晚飯呢。」
「……說吧,想吃什麽,我請客。」
「嗐,那怎麽好意思呢。不過你都這樣要求了,哥哥我也不好意思不給你麵子。走,咱們去前麵那家滷肉店,他們家的鹵豬蹄特別好吃。」
顏與:「……」
你是來蹭飯的吧?
請顏銘吃完大豬蹄子,顏與帶他去藝術活動中心,在一間落滿灰塵的房間的角落裏找到了一台架子鼓,兩把電吉他和一台電子琴。
顏銘上手試了一下,連連搖頭:「這不行,質量太差了,音都不準,還有這個架子鼓都破成這樣了,根本不能用。」
顏與:「沒事兒,我明天去買新的,今天先湊合一下,他們說自己會打鼓,會彈電吉他,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你幫我看看。」
顏銘:「買什麽啊,我家有一套,你把那個拿來用唄。」
顏與:「你那套設備那麽貴,要是給你弄壞了……」
顏銘笑:「弄壞了你就花錢給我換套新的唄。」
顏與:「……」我看你就是想讓我出錢給你換設備。
沒一會兒,17班來人了,是兩個女生,竇婉婉和宿昕昕。
顏與看見同桌,愣了一下:「昕昕,你也是來參加初選的?」
宿昕昕臉皮薄,膽子也小,急忙紅著臉解釋:「不是,我是陪婉婉來的,她會彈吉他。」
「哦~」顏與點點頭,把電吉他交給竇婉婉,「你先練練手。」
竇婉婉接過吉他,試了幾個音後,便皺起眉頭,麵露難色。
顏與見狀,趕緊解釋:「今晚先用這個湊合一下,明天我拿新的設備過來。」
聽她這麽說,竇婉婉凝重的神情淡了一些。
很快,班裏其他要報名的同學也都到了,顏與讓大家分別試了試自己拿手的樂器,由顏銘這個專業人士在旁邊做評委,挑選出最優的樂手。
挑完樂手後,要選主唱,讓大家意外的是,顏與居然也要參加初選,來之前,大家都以為她是內定選手,畢竟,以顏大小姐愛出風頭的性格,是不會親手為他人做嫁衣的。
顏銘也有些意外:「你會唱歌?」
顏與不理他,戴上耳機,清了清嗓子開唱:
今天我寒夜裏看雪飄過
懷著冷卻了的心窩飄遠方[1]
……
標準的粵語發音、恰到好處的情緒、以及得天獨厚的嗓音優勢,登時驚艷了在場同學,大家都不自覺地跟唱起來:
原諒我這一生不羈放縱愛自由
也會怕有一天會跌倒oh no[2]
……
雖然有個別同學懷疑她提前練習過這首歌,但這都無法改變顏與成為主唱的事實。
為了增加聲音的厚度,顏銘選了一個男生做她的搭檔。
對於那些沒有被選上的同學,他都一一安撫了情緒,邀請大家有時間來看自己的樂隊演出,他可以看在顏與的麵子上免費贈票。
有幾個同學是他樂隊的粉絲,聽到這話後,他們看顏與的眼神頓時就不一樣了。
過去是嫌棄,是不屑,是敢怒不敢言,現在隻剩下滿滿的羨慕。
即使知道原身並非顏家的孩子以後,也沒有對她表現出鄙夷和疏離,依然和過去一樣,把她當自己人。
顏與戴上鴨舌帽,起身,準備去校門口迎接堂兄。
顏與順著樓梯拾級而下,到一樓大廳時,好巧不巧的又雙叒叕遇到了那個學生會的帥哥。
他沒有戴袖標,卻依然高冷,冷眼看著她,仿佛在看一個低賤如螻蟻般的生物。
顏與下午和同桌打聽過了,這人叫沈括,理科班的no.1,是整個七中唯一能在顏值上和程翊這個男主一決高下的男人。
見對方用那副高高在上的眼神打量自己,顏與在心裏豎起兩個中指,冷冷的瞥了他一眼,便抬腿往外走。
沈括平白無故挨了一記白眼,心裏隻覺得莫名其妙,懷疑這個女生腦子有坑。
同時,他又覺得顏與是在故意吸引自己的注意力。
不得不說,她的計劃奏效了。
他現在不僅記住了她那頭紮眼的黃髮,還記住了她那張明艷張揚的臉。
顏與要是知道他在想什麽,絕對能抽出四十米長的大刀砍死他。
她早過了中二的年紀,對這種自詡清高,還愛裝逼的小屁孩兒一點興趣都沒有。
她跑到校門口,站在大樹下等堂兄,過了二十分鍾,腿都快站麻了,才看見一個穿著黑t,戴黑色頭盔的傢夥騎著拉風的哈雷過來。
周圍的同學都看呆了。
女生喃喃:「哇,好帥啊!」
男生驚呼:「靠,是哈雷!」
顏銘摘下頭盔,捋了捋帥氣的髮型,看著幾天沒見就大變樣的堂妹,「你怎麽想起搞樂隊了?想唱歌你直接過來跟我混不就行了,哥帶你飛。」
顏與:「國慶文藝匯演,高一高二每個班都要出個節目,我原本是想跳舞的,現在改變主意了,打算弄個樂隊上台唱歌。」
顏銘沉吟片刻,蹙眉問:「樂器呢?準備了嗎?」
「音樂室有樂器,我已經跟老師申請過了,晚自習的時候去練習。今天找你來,是想讓你幫我參謀一下,我不太懂這方麵的東西。」
「了解了。」顏銘點點頭:「不過,我現在還沒吃晚飯呢。」
「……說吧,想吃什麽,我請客。」
「嗐,那怎麽好意思呢。不過你都這樣要求了,哥哥我也不好意思不給你麵子。走,咱們去前麵那家滷肉店,他們家的鹵豬蹄特別好吃。」
顏與:「……」
你是來蹭飯的吧?
請顏銘吃完大豬蹄子,顏與帶他去藝術活動中心,在一間落滿灰塵的房間的角落裏找到了一台架子鼓,兩把電吉他和一台電子琴。
顏銘上手試了一下,連連搖頭:「這不行,質量太差了,音都不準,還有這個架子鼓都破成這樣了,根本不能用。」
顏與:「沒事兒,我明天去買新的,今天先湊合一下,他們說自己會打鼓,會彈電吉他,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你幫我看看。」
顏銘:「買什麽啊,我家有一套,你把那個拿來用唄。」
顏與:「你那套設備那麽貴,要是給你弄壞了……」
顏銘笑:「弄壞了你就花錢給我換套新的唄。」
顏與:「……」我看你就是想讓我出錢給你換設備。
沒一會兒,17班來人了,是兩個女生,竇婉婉和宿昕昕。
顏與看見同桌,愣了一下:「昕昕,你也是來參加初選的?」
宿昕昕臉皮薄,膽子也小,急忙紅著臉解釋:「不是,我是陪婉婉來的,她會彈吉他。」
「哦~」顏與點點頭,把電吉他交給竇婉婉,「你先練練手。」
竇婉婉接過吉他,試了幾個音後,便皺起眉頭,麵露難色。
顏與見狀,趕緊解釋:「今晚先用這個湊合一下,明天我拿新的設備過來。」
聽她這麽說,竇婉婉凝重的神情淡了一些。
很快,班裏其他要報名的同學也都到了,顏與讓大家分別試了試自己拿手的樂器,由顏銘這個專業人士在旁邊做評委,挑選出最優的樂手。
挑完樂手後,要選主唱,讓大家意外的是,顏與居然也要參加初選,來之前,大家都以為她是內定選手,畢竟,以顏大小姐愛出風頭的性格,是不會親手為他人做嫁衣的。
顏銘也有些意外:「你會唱歌?」
顏與不理他,戴上耳機,清了清嗓子開唱:
今天我寒夜裏看雪飄過
懷著冷卻了的心窩飄遠方[1]
……
標準的粵語發音、恰到好處的情緒、以及得天獨厚的嗓音優勢,登時驚艷了在場同學,大家都不自覺地跟唱起來:
原諒我這一生不羈放縱愛自由
也會怕有一天會跌倒oh no[2]
……
雖然有個別同學懷疑她提前練習過這首歌,但這都無法改變顏與成為主唱的事實。
為了增加聲音的厚度,顏銘選了一個男生做她的搭檔。
對於那些沒有被選上的同學,他都一一安撫了情緒,邀請大家有時間來看自己的樂隊演出,他可以看在顏與的麵子上免費贈票。
有幾個同學是他樂隊的粉絲,聽到這話後,他們看顏與的眼神頓時就不一樣了。
過去是嫌棄,是不屑,是敢怒不敢言,現在隻剩下滿滿的羨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