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星城雖然是一線城市,但是房產產業發達,租金不比其他一線城市貴。安朝的實習工資是3200元一個月,她住那個地方康暮黎知道,每個房子平均隻有70平左右,剛聽安朝說租金是3000元一個月。
算上加班費,最多也就剩下800元左右,安朝怎麽在北星城度過一整個月的?難怪之前午飯時間,康暮黎見過安朝也沒有去食堂吃飯,隻是在辦公室裏啃麵包。
康暮黎又想起不久前在餐廳看到馬曉和安朝的一些爭執,也是那時候起,康暮黎意識到安朝的困境,也給她提了這個建議。
她蹙著眉頭想了想,還是給律師打了個電話:「馬姐。」
「剛才跟你說的租房合同,1200元一個月就好了。」
**
兩天後,安朝拿會議記錄上去找康暮黎的時候,康暮黎便順便讓安朝把租借合同簽了。
「1200?不是1500嗎?」
安朝看著合同上的數字,一時之間不知道是自己看錯了,還是數目打錯了。
「1200,你工作表現不錯,給你點獎勵。」
安朝喜出望外,這轉正加工資不說,現在租的房子還這麽便宜,而且也不怕房東搞事情,畢竟這個房東是康暮黎。康暮黎不差錢,自然也不差自己這點房租,之前她說怕房子有黴味,看來也隻是個藉口,她很明顯是在幫自己。
這給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中送炭,安朝很多感激的都到了嘴邊,不知道該怎麽說,她都想給康暮黎下跪了。
「那,那就謝謝康總了。」
安朝的臉有些發熱,康暮黎不缺錢她知道,但是她能這麽幫自己,著實讓自己有些感動,也有些意外,畢竟公司裏那麽多員工,她唯獨對自己這麽好,這讓安朝有了一些不著邊際的想法。
康暮黎是姬圈大佬,而且感覺還對自己有點意思?
安朝微微搖了搖頭,把這個念頭甩出了腦外。之前網上流傳一句話,人生最大的錯覺之一就是自己喜歡的人也喜歡著自己。
嗯……?等等,她啥時候喜歡康暮黎了?
不對不對,這個形容不對。
「回去工作吧。」
「好!」
安朝簽完合同後,康暮黎便把鑰匙和門卡都給了安朝,道:「你什麽時候搬再告訴我。」
「好。」
康暮黎的房子在翠玉苑裏,翠玉苑就在康納附近,比現在住的地方還近,隻需要走路十分鍾左右就到了。安朝現在住的明陽軒和翠玉苑離得不遠,搬家的時候也不會太麻煩。
翠玉園也是70平方米左右的空間,標榜單身公寓,畢竟北星城不乏單身人士,這單身公寓也是賣的十分火紅。
離開康暮黎的辦公室後,安朝踏著愉快輕盈的腳步回到了十五樓,那肉眼可見的愉悅被玲姐這個人精看在了眼裏。
「安朝,脫單了嗎?你怎麽這麽高興?」
玲姐天天都在操心著安朝的終身大事,好在大多數時間她都是在開玩笑,所以安朝沒感覺到有壓力,甚至覺得還可以跟玲姐調侃上幾句。
「我要脫單了,那世上就多了一位不幸的人。」
安朝常說自己現在不適合談戀愛,沒這心思,隻想賺錢,感覺自己在感情上應該會很難搞,所以經常開玩笑說,自己要是脫單了,那肯定是那個人八輩子修來的黴氣。
「剛租到了一個特別好,價格也便宜的房子,我能不高興麽?」
安朝沒有告訴她們那個房子就是康暮黎租給自己的,她們要是知道,恐怕又要引起八卦界的大地震了。
「那就好,以後你就少點啃麵包,玲姐可以帶你吃好吃的。」
玲姐今天三十五歲,比康暮黎還要大五歲,是五年前進的公司,結婚了,沒有孩子,為人特別豪爽講義氣,比起錢,她更在意朋友。雖說在外工作,最好別把同事處成朋友,這是一個前輩告訴自己的,他說過同事之間的利益大於情誼,處成朋友終有一天會出事。
安朝一直記住,但是她也記住誰對自己好,絕對不會辜負他們對自己的好。
「好啊,玲姐,以後等我變富婆了,肯定不會忘了你。」
安朝說完後,玲姐哈哈大笑:「到時候我就拋棄我老公來投奔你了。」
「行行行,沒問題。」
倆人聊了會兒,便各自幹自己的活去了。安朝抽空聯絡了康予燦,讓她有時間過來幫自己搬家,畢竟康予燦的力氣大,能幫上很大的忙。
【翠玉苑?我記得我姑偶爾也會去住,她好像有兩套房子在那裏,對門來著。】
翠玉苑是一梯兩戶,康予燦說康暮黎的兩套房子是對門,那麽她住的就是其中一間了。沒想到康暮黎買的是兩套房,而且還是對門,這讓安朝有些緊張。
如果康暮黎去住的話,那自己是不是會遇上康暮黎?
【工作特別忙的時候,姑就不會回去別墅,直接在翠玉苑住下來,方便回公司,你們真有緣分啊,說不定以後能夠遇上。】
看著康予燦發來的信息,安朝忍不住暗道:緣分個屁!
康暮黎是直接把房子租給了自己,這不叫緣分,這叫……好吧,是緣分。安朝躊躇著要不要把自己租了康暮黎房子的事告訴康予燦,雖說她倆之間真的沒什麽,但是感覺說了出來,就算沒什麽,康予燦也會說成有什麽。
她真的不想讓『姑父』這兩個字控製自己的腦子了,她沒辦法好好直視康暮黎啊!
算上加班費,最多也就剩下800元左右,安朝怎麽在北星城度過一整個月的?難怪之前午飯時間,康暮黎見過安朝也沒有去食堂吃飯,隻是在辦公室裏啃麵包。
康暮黎又想起不久前在餐廳看到馬曉和安朝的一些爭執,也是那時候起,康暮黎意識到安朝的困境,也給她提了這個建議。
她蹙著眉頭想了想,還是給律師打了個電話:「馬姐。」
「剛才跟你說的租房合同,1200元一個月就好了。」
**
兩天後,安朝拿會議記錄上去找康暮黎的時候,康暮黎便順便讓安朝把租借合同簽了。
「1200?不是1500嗎?」
安朝看著合同上的數字,一時之間不知道是自己看錯了,還是數目打錯了。
「1200,你工作表現不錯,給你點獎勵。」
安朝喜出望外,這轉正加工資不說,現在租的房子還這麽便宜,而且也不怕房東搞事情,畢竟這個房東是康暮黎。康暮黎不差錢,自然也不差自己這點房租,之前她說怕房子有黴味,看來也隻是個藉口,她很明顯是在幫自己。
這給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中送炭,安朝很多感激的都到了嘴邊,不知道該怎麽說,她都想給康暮黎下跪了。
「那,那就謝謝康總了。」
安朝的臉有些發熱,康暮黎不缺錢她知道,但是她能這麽幫自己,著實讓自己有些感動,也有些意外,畢竟公司裏那麽多員工,她唯獨對自己這麽好,這讓安朝有了一些不著邊際的想法。
康暮黎是姬圈大佬,而且感覺還對自己有點意思?
安朝微微搖了搖頭,把這個念頭甩出了腦外。之前網上流傳一句話,人生最大的錯覺之一就是自己喜歡的人也喜歡著自己。
嗯……?等等,她啥時候喜歡康暮黎了?
不對不對,這個形容不對。
「回去工作吧。」
「好!」
安朝簽完合同後,康暮黎便把鑰匙和門卡都給了安朝,道:「你什麽時候搬再告訴我。」
「好。」
康暮黎的房子在翠玉苑裏,翠玉苑就在康納附近,比現在住的地方還近,隻需要走路十分鍾左右就到了。安朝現在住的明陽軒和翠玉苑離得不遠,搬家的時候也不會太麻煩。
翠玉園也是70平方米左右的空間,標榜單身公寓,畢竟北星城不乏單身人士,這單身公寓也是賣的十分火紅。
離開康暮黎的辦公室後,安朝踏著愉快輕盈的腳步回到了十五樓,那肉眼可見的愉悅被玲姐這個人精看在了眼裏。
「安朝,脫單了嗎?你怎麽這麽高興?」
玲姐天天都在操心著安朝的終身大事,好在大多數時間她都是在開玩笑,所以安朝沒感覺到有壓力,甚至覺得還可以跟玲姐調侃上幾句。
「我要脫單了,那世上就多了一位不幸的人。」
安朝常說自己現在不適合談戀愛,沒這心思,隻想賺錢,感覺自己在感情上應該會很難搞,所以經常開玩笑說,自己要是脫單了,那肯定是那個人八輩子修來的黴氣。
「剛租到了一個特別好,價格也便宜的房子,我能不高興麽?」
安朝沒有告訴她們那個房子就是康暮黎租給自己的,她們要是知道,恐怕又要引起八卦界的大地震了。
「那就好,以後你就少點啃麵包,玲姐可以帶你吃好吃的。」
玲姐今天三十五歲,比康暮黎還要大五歲,是五年前進的公司,結婚了,沒有孩子,為人特別豪爽講義氣,比起錢,她更在意朋友。雖說在外工作,最好別把同事處成朋友,這是一個前輩告訴自己的,他說過同事之間的利益大於情誼,處成朋友終有一天會出事。
安朝一直記住,但是她也記住誰對自己好,絕對不會辜負他們對自己的好。
「好啊,玲姐,以後等我變富婆了,肯定不會忘了你。」
安朝說完後,玲姐哈哈大笑:「到時候我就拋棄我老公來投奔你了。」
「行行行,沒問題。」
倆人聊了會兒,便各自幹自己的活去了。安朝抽空聯絡了康予燦,讓她有時間過來幫自己搬家,畢竟康予燦的力氣大,能幫上很大的忙。
【翠玉苑?我記得我姑偶爾也會去住,她好像有兩套房子在那裏,對門來著。】
翠玉苑是一梯兩戶,康予燦說康暮黎的兩套房子是對門,那麽她住的就是其中一間了。沒想到康暮黎買的是兩套房,而且還是對門,這讓安朝有些緊張。
如果康暮黎去住的話,那自己是不是會遇上康暮黎?
【工作特別忙的時候,姑就不會回去別墅,直接在翠玉苑住下來,方便回公司,你們真有緣分啊,說不定以後能夠遇上。】
看著康予燦發來的信息,安朝忍不住暗道:緣分個屁!
康暮黎是直接把房子租給了自己,這不叫緣分,這叫……好吧,是緣分。安朝躊躇著要不要把自己租了康暮黎房子的事告訴康予燦,雖說她倆之間真的沒什麽,但是感覺說了出來,就算沒什麽,康予燦也會說成有什麽。
她真的不想讓『姑父』這兩個字控製自己的腦子了,她沒辦法好好直視康暮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