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乘客最早是什麽時候上船的呢?」


    「是船出航不到二十分鍾的時候——也就是三點十分。」


    「這樣的話,就麻煩您替我調取今天下午三點十分開始的錄像吧。」


    副船長點了點頭,一邊按下幾個操作麵板上的按鍵。


    液晶顯示器上立馬跳出相關的影像。監控攝像頭的監視範圍,大約是專用電梯門周圍三米的區域。隻見畫麵右下角的時刻顯示為15:00,並開始一秒一秒地跳動。


    「能否麻煩您快進一些,然後在電梯門有人出入的時刻,將速度調回正常的模式呢?」大槻警部開口道。


    副船長又操作了幾個按鍵,右下角的時間跳動頻率變得快速起來。


    三點二十五分,千歲百合子和四名董事在男服務生的帶領下,搭乘直通貴賓室的專用電梯,之後很快男服務生就獨自出來了。


    三點三十一分,千歲百合子獨自從專用電梯裏頭出來,三點四十分的時候,她帶著明世、理繪二人再次踏進電梯門。


    三點五十分,來送下午茶的女服務生推著推車走進電梯。


    三點五十八分,奈良井明世、竹野理繪二人走出電梯門。


    從這之後大概兩小時的時間裏,沒有任何人使用過專用電梯。盡管錄像裏拍到了不少往來走動的乘客和船員的身影,但沒有任何人開過電梯門。


    錄像再次出現變化,是五點五十七分的時候。推著推車的女服務生再次搭乘專用電梯,這次是來送晚餐的(注1)。


    之後六點零三分,專用電梯的門再次打開,奧村智頭雄從裏頭跑出來,之後很快又與明世、理繪二人折返,幾乎飛奔著進入電梯。


    看到這裏,大槻警部便讓副船長停止了播放。


    「和我們預想的完全一致呢。」警部如此說道。


    「確實如此,」慎司點頭應聲道,「在死亡推測時間範圍內,也就是四點前直到六點前的這段時間裏,完全沒有人使用過專用電梯。也就是說,有機會前往sun房間殺害千歲百合子的,就隻有待在貴賓室裏的四名董事了。看來犯人就在他們中間呢。」


    注1:原文如此,疑有誤。根據前後文推斷,作者在這裏應該遺漏了女服務生友永裏美第一次搭乘電梯離開貴賓室時的描寫。


    5


    大槻警部、慎司以及柴田警部補一起回到了貴賓室。登上螺旋樓梯踏進sun房間的時候,衫田驗屍官的檢視工作恰好結束。


    「死亡時間大致是什麽時候?」大槻警部有些焦急地問道。


    「下午四點多一點到六點之前,這個範圍之內。」可惜,目前已知的死亡時間區間完全沒有縮小。


    「作為兇器的花瓶上可有採集到指紋?」警部向鑑識課人員問道。


    「盡管我們已經把散落的花瓶碎片一片片都調查過了,但很不湊巧完全沒有採集到指紋。大概是,兇手在殺害死者之後曾經一一拾起擦拭幹淨了吧。花瓶的碎片一共隻有十三塊,即使一片一片擦拭也不是完全辦不到的事情。」


    「花瓶是這個房間原本就有的擺設麽?」大槻警部這麽問道。


    隻見柴田警部補點了點頭,說道:「沒錯,據船長所說,花瓶好像是今天剛剛擺設在那個房間裏頭的。」


    「今天剛擺上去,結果立馬就被用作兇器了麽。」


    警部接著又向鑑識課人員問道,「菸灰缸裏的那兩個菸蒂,的確是死者留下的沒錯吧?」


    「沒錯,菸蒂的濾嘴附近還沾有死者的口紅。」


    「桌布上那個像是字母『c』的焦痕,果真是死者留下的訊息麽?或者說那隻是兇手隨意捏造的東西?」


    「光從鑑識搜查的角度來看,無法作出判斷。不過,有一點值得注意的地方。『c』形焦痕的上端的燒焦程度,比其他部分要更嚴重一些。看來死者唯獨在那個地方,用打火機燙的時間尤其長一些。」


    「字母『c』的上端位置?」


    大槻警部將頭湊近桌布,點頭說道:「原來如此,看起來確實是這樣沒錯呢。」


    這又是怎麽一回事?慎司心想。如果『c』形焦痕的確是死者留下的話,她應該先是用打火機在某個位置燙了相當一段時間之後,才開始繼續用打火機書寫這個字母『c』的。可是,死者究竟為什麽要選擇這樣一種奇特的書寫方式呢?


    「你怎麽看?字母『c』真的是死者留下的東西麽?」大槻警部向柴田警部補提問說。


    「我認為這隻是事後偽造的東西。」


    「為什麽這麽想呢?」


    「如果死者隻是為了留下文字的話,那麽她完全沒有必要選擇用打火機在桌布上燙出焦痕來形成文字,這樣一種迂迴麻煩的方法。比如說,用口紅在桌布上直接寫出文字,難道不是更好的方式麽?女性總是會把口紅放在包包裏的。而死者的手提包就放在桌上,要快速地取出口紅也很容易。可是她並沒有這麽做。這樣一來,這個焦痕文字,就隻能是兇手隨意捏造的偽證了。大概是為了將罪名嫁禍他人,或者隻是為了擾亂警方的搜查方針。」


    「可是,即使這是兇手偽造的假線索,那麽他又是為什麽選擇用打火機將桌布燙出焦痕這種麻煩的做法呢?對兇手來說,當然希望盡快離開命案現場。這樣一來,採取更簡單的方式不是更好麽?用口紅直接在桌布上寫下文字,這才是合理的做法。但他卻沒有這麽做,這不是太奇怪了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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