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完我就走。」陌生人用清脆的少年聲線重複了一遍,「告訴我田不禮去哪兒了。」
因為同族的兄弟不是忠心為宋的宋國人,這使得田不禮外仕他國多有名望的這些年裏,承接祖業的客棧主人一直遭受著種種非議。
「我早就和他斷絕了關係。你不知道的,我也不可能知道。」
「你肯定知道。不然田不禮不會就讓你留在這兒。他知道我在到處找他。」
「啊,原來你是這麽想的嗎?我就說他怎麽突然跑回來了,一開始我也沒想到。」客棧主人喃喃說,「嗯,是,我知道他在哪兒,不過我憑什麽告訴你?知道歸知道,你不可能強迫我告訴你任何事,況且,這裏是我的地盤,我不容許有人在這裏殺人,就是你,也不行,公子昌意,你聽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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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早上起來看見總點擊是1444,真是具有紀念意義的數字啊。
第七十七章
陌生人點頭表示明白。
客棧主人很是生氣地哼了一聲:「你真的是公子昌意?」
陌生人這才回答道:「若我是公子昌意,這三人不會死。以字相稱,你可喚我為淵獻。」
客棧主人對此嗤之以鼻:「淵獻公子?去年那位齊國大夫的事情,我倒有所耳聞,很好。可我聽你的口音,倒不像是個純正的齊國人。」
「我的確不是。」
「好,淵獻公子,你要找田不禮的這件事——」客棧主人的目光穿過已經不再有一個客人的客棧大堂,望向客棧之外,「就算了吧,這可不是一年以前。他的仇家遍布四海,現在還是活得好好的,就宰掉幾個潑皮無賴可不能和這相比。」
「我知道,他還沒去往趙國時就在我眼前,就是活得好好的,但這是我必須要做的,他已經讓很多人死於非命了。」
「讓很多人死於非命?」客棧主人撇了撇嘴,「就如同傳言所說,合眾弱而攻一強,兩主二臣,他隻是因勢利導罷了。這亂世之中,不會有一位君主真的是傻瓜。」
「我對誰是傻瓜沒興趣。」田昌意平靜地說,她一隻手移到了客棧主人脆弱的脖頸上,一動不動,「我隻知道你知道他在哪兒。」
「真是的,這是什麽世道啊。」客棧主人嘆了口氣,「真是可怕的世道!二十年前誰會想到?就算是癡人說夢,也沒有人會想到宋國就這麽滅亡了。用了多長時間?不到兩年。然後最後抵抗齊軍的英雄,某人竟然成了齊國人,穿著齊國的軍裝,操著一口齊國官話,來逼迫他這位昔日的宋地同胞,似乎是不達成目的就要狠下殺手的模樣。淵獻公子,你還喝的慣齊國的酒麽?」
「我不喝酒。」
「那你還找我要酒,果然就是打算來找茬的麽?」客棧主人一哽。
「你得慶幸你不是個屠夫,不然,我一定會讓你先切十斤的臊子肉與我,不得有半點的肥的在裏麵。」
「那我還真的得先感謝你一番,沒讓我遭那種罪。這個世道真的是壞的不能再壞了。」客棧主人喃喃自語道,「被沒收財產的宋人越來越多了,沒有國家做靠山,哪裏的生意都不好做,借出去的錢根本拿不回來,催的次數一旦讓人覺得煩了,就是官府都說宋人本性貪婪。以前的宋人哪個國家不是歡迎的緊,現在呢?就是兩隻腳的錢袋子,在外人看來,隨便踹兩腳都能掉點金葉子下來,唯恐落了人後去。識相一點來說,齊國人其實對我們還不錯。你會投向齊國,一點都不值得大驚小怪。」
「田不禮,他在哪兒?」田昌意的手用力了些,「天要黑了,我還有些事情要做。」
客棧主人的臉色一下子發紫起來,聲音登時變得微弱:「你說他在哪兒?我是知道。但不能夠肯定,畢竟我跟他斷絕來往很久了。」
「你說便好。」
「現在這樣子,我也沒膽子不說。但在此之前,我得先跟你說一聲,聽著——」客棧主人聲音微弱之下更是壓低了聲音,「田不禮以前不是這樣的,在他還在各國遊學的時候,他的誌向還很率直,是要在宋國行變法之舉,一掃積弊,是為國富強的好苗子。我們都覺得他以後能夠給國家做出些實事,應該說,那時候沒人不是這麽想的。但誰知道當剔成君被弒殺,康王即位沒多久後,他就變了,完全是換了一個人,當時嚇得我們下巴都要掉了。長話短說:他認識了一個不知道從哪裏來的姑娘,八字不合,正經的婚嫁聘娶都沒有,他就把人家肚子搞大了。少年意氣,未嚐過情/事,但是誰會想到……也許除了他自己……總之,那個姑娘就大著肚子跟著他回來了,然後田不禮就和我們講婚嫁的事。和一個來歷不明的女人——淵獻公子,你能想像當時我們宗祠裏的那幫老傢夥吵成什麽樣了嗎?之後的事情就更加不可收拾了,因為華氏的新城君很賞識他,想要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他,因此還派人下了聘書過來,得虧我們族裏這幾個兄弟拉住了他,沒讓他為了討美人歡心去侮辱人家。還好那事兒是和平解決的,否則就以當時新城君的權勢,我們整個田氏都要因為他被丟到護城河裏去餵魚。之後,那位姑娘算是個明事理的,暫時讓他打消了立即結為夫妻的念頭。」
「接著,隨著肚子一天天大了起來,那位姑娘生了。從現在開始聽仔細了,這是重點。沒幾個人見過那孩子的麵貌,兩個接生婆,一個當時就被嚇傻了,當白癡當了兩年不會做活,被她不孝的兒子背到山上餓死了,另一個從隔間裏出來就說那孩子是妖怪,恍惚了好幾天才回過神。我雖然沒見到那孩子,也估猜得出來,那孩子九成九長得非常抱歉,兩個產婆才會那麽說。孩子生出來時沒有啼哭聲,是個死嬰。而那位姑娘,不知道該算不算她走運,生完孩子就死了。那樣總比被自家孩子嚇死的好。」
因為同族的兄弟不是忠心為宋的宋國人,這使得田不禮外仕他國多有名望的這些年裏,承接祖業的客棧主人一直遭受著種種非議。
「我早就和他斷絕了關係。你不知道的,我也不可能知道。」
「你肯定知道。不然田不禮不會就讓你留在這兒。他知道我在到處找他。」
「啊,原來你是這麽想的嗎?我就說他怎麽突然跑回來了,一開始我也沒想到。」客棧主人喃喃說,「嗯,是,我知道他在哪兒,不過我憑什麽告訴你?知道歸知道,你不可能強迫我告訴你任何事,況且,這裏是我的地盤,我不容許有人在這裏殺人,就是你,也不行,公子昌意,你聽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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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早上起來看見總點擊是1444,真是具有紀念意義的數字啊。
第七十七章
陌生人點頭表示明白。
客棧主人很是生氣地哼了一聲:「你真的是公子昌意?」
陌生人這才回答道:「若我是公子昌意,這三人不會死。以字相稱,你可喚我為淵獻。」
客棧主人對此嗤之以鼻:「淵獻公子?去年那位齊國大夫的事情,我倒有所耳聞,很好。可我聽你的口音,倒不像是個純正的齊國人。」
「我的確不是。」
「好,淵獻公子,你要找田不禮的這件事——」客棧主人的目光穿過已經不再有一個客人的客棧大堂,望向客棧之外,「就算了吧,這可不是一年以前。他的仇家遍布四海,現在還是活得好好的,就宰掉幾個潑皮無賴可不能和這相比。」
「我知道,他還沒去往趙國時就在我眼前,就是活得好好的,但這是我必須要做的,他已經讓很多人死於非命了。」
「讓很多人死於非命?」客棧主人撇了撇嘴,「就如同傳言所說,合眾弱而攻一強,兩主二臣,他隻是因勢利導罷了。這亂世之中,不會有一位君主真的是傻瓜。」
「我對誰是傻瓜沒興趣。」田昌意平靜地說,她一隻手移到了客棧主人脆弱的脖頸上,一動不動,「我隻知道你知道他在哪兒。」
「真是的,這是什麽世道啊。」客棧主人嘆了口氣,「真是可怕的世道!二十年前誰會想到?就算是癡人說夢,也沒有人會想到宋國就這麽滅亡了。用了多長時間?不到兩年。然後最後抵抗齊軍的英雄,某人竟然成了齊國人,穿著齊國的軍裝,操著一口齊國官話,來逼迫他這位昔日的宋地同胞,似乎是不達成目的就要狠下殺手的模樣。淵獻公子,你還喝的慣齊國的酒麽?」
「我不喝酒。」
「那你還找我要酒,果然就是打算來找茬的麽?」客棧主人一哽。
「你得慶幸你不是個屠夫,不然,我一定會讓你先切十斤的臊子肉與我,不得有半點的肥的在裏麵。」
「那我還真的得先感謝你一番,沒讓我遭那種罪。這個世道真的是壞的不能再壞了。」客棧主人喃喃自語道,「被沒收財產的宋人越來越多了,沒有國家做靠山,哪裏的生意都不好做,借出去的錢根本拿不回來,催的次數一旦讓人覺得煩了,就是官府都說宋人本性貪婪。以前的宋人哪個國家不是歡迎的緊,現在呢?就是兩隻腳的錢袋子,在外人看來,隨便踹兩腳都能掉點金葉子下來,唯恐落了人後去。識相一點來說,齊國人其實對我們還不錯。你會投向齊國,一點都不值得大驚小怪。」
「田不禮,他在哪兒?」田昌意的手用力了些,「天要黑了,我還有些事情要做。」
客棧主人的臉色一下子發紫起來,聲音登時變得微弱:「你說他在哪兒?我是知道。但不能夠肯定,畢竟我跟他斷絕來往很久了。」
「你說便好。」
「現在這樣子,我也沒膽子不說。但在此之前,我得先跟你說一聲,聽著——」客棧主人聲音微弱之下更是壓低了聲音,「田不禮以前不是這樣的,在他還在各國遊學的時候,他的誌向還很率直,是要在宋國行變法之舉,一掃積弊,是為國富強的好苗子。我們都覺得他以後能夠給國家做出些實事,應該說,那時候沒人不是這麽想的。但誰知道當剔成君被弒殺,康王即位沒多久後,他就變了,完全是換了一個人,當時嚇得我們下巴都要掉了。長話短說:他認識了一個不知道從哪裏來的姑娘,八字不合,正經的婚嫁聘娶都沒有,他就把人家肚子搞大了。少年意氣,未嚐過情/事,但是誰會想到……也許除了他自己……總之,那個姑娘就大著肚子跟著他回來了,然後田不禮就和我們講婚嫁的事。和一個來歷不明的女人——淵獻公子,你能想像當時我們宗祠裏的那幫老傢夥吵成什麽樣了嗎?之後的事情就更加不可收拾了,因為華氏的新城君很賞識他,想要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他,因此還派人下了聘書過來,得虧我們族裏這幾個兄弟拉住了他,沒讓他為了討美人歡心去侮辱人家。還好那事兒是和平解決的,否則就以當時新城君的權勢,我們整個田氏都要因為他被丟到護城河裏去餵魚。之後,那位姑娘算是個明事理的,暫時讓他打消了立即結為夫妻的念頭。」
「接著,隨著肚子一天天大了起來,那位姑娘生了。從現在開始聽仔細了,這是重點。沒幾個人見過那孩子的麵貌,兩個接生婆,一個當時就被嚇傻了,當白癡當了兩年不會做活,被她不孝的兒子背到山上餓死了,另一個從隔間裏出來就說那孩子是妖怪,恍惚了好幾天才回過神。我雖然沒見到那孩子,也估猜得出來,那孩子九成九長得非常抱歉,兩個產婆才會那麽說。孩子生出來時沒有啼哭聲,是個死嬰。而那位姑娘,不知道該算不算她走運,生完孩子就死了。那樣總比被自家孩子嚇死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