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邊是震耳欲聾的音樂聲,這裏不是月色那樣的清吧,這裏更加的魚龍混雜,這裏是於紅上班的地方。
自從入室搶劫殺人案認識了於紅之後,楊晨就對她念念不忘,不是看上人家了,隻是聖母心泛濫,想要拯救她的三觀。
下定決心之後,她就一有時間就來騷擾人家,給人家灌輸自認為根正苗紅的正確的三觀認知。
一開始,於紅隻當個笑話,任由她折騰,想著這傻警察,沒幾天就玩累了,她就當個樂嗬,解解悶了。
可她沒想到,這個傻警察還是個死心眼,不止給她上思想政治教育課,還經常的噓寒問暖送愛心,讓她不勝其煩,不堪其擾,終於忍不住發飆趕人。
「你煩不煩啊,我就是個這樣的人,我要生活啊警官,你能管我一輩子嗎?」
沒想到楊警官非常正式且認真的回答她。
「能。」
她的樣子和語氣太過認真,讓於紅的火氣一下子就消散了,她呲笑一聲。
「嗬…,有病。」
說完轉身就走,她隻當是個笑話,甜言蜜語、山盟海誓她聽多了,然而,除了錢,沒一個人留在她的身邊,她討厭讓人心軟的溫情,那種擁有後再失去的殘忍,她再也不願相信。
而楊晨卻沒有當一句玩笑,她是個警察,她覺得幫助他人就是她的義務,而於紅就是需要幫助的人,既然讓她遇上了,她就不能不管,無論是金錢方麵,還是溫情方麵,她都想盡她所能的幫助她。
人心都是肉長的,一天兩天不在意,三天五天不相信,可是時間越來越久,這個一根筋的傻警察卻對她一如既往,甚至越來越好,說不感動是不可能的,隨著時間的推移,楊晨成了酒吧的常客,成了於紅家的常客,她也會在她心情不好的時候,跟於紅抱怨,會在酒吧喝醉,放心的把自己交給於紅。
這份信任與關懷,讓於紅動搖了,她心軟了,不知不覺她也成為了她心裏的常客。
作者有話要說:
老樹終於開花了!流下一把老母親的辛酸淚(t^t)
第75章 (二更)
於紅正在跟一桌的客人推銷酒水,不經意的一掃,就看見了坐在吧檯的楊晨,不著痕跡的嘆了口氣。
楊晨最近常來,她因為案子的進展不順利心情不好,最近幾天她天天都喝醉,有時候還會抱著她哭,於紅知道她是替那些失蹤的女孩難過,也是為自己的無能難過。
於紅跟幾個客人虛以委蛇的周旋了幾句,被吃了點豆腐之後終於成功脫身。
這期間楊晨已經喝了個半醉了,搖搖頭,壓下心裏的痛楚,掛上慣常調侃的笑容走了過去。
「我說楊警官,就算你發財了,天天喝的起酒,你也不能真當我是老媽子,天天給你「撿/屍」,伺候您老人家屎尿吧!」
話糙理不糙,楊晨無從反駁,隻能舔著臉笑,這半年多,她自認為她們已經是朋友了。
「嘿嘿,那哪能呢,你這個月的夥食費我包了,報答你的收留照顧之恩!」
楊晨家境很好,爺爺是離休老幹部,父母都在政府上班,上麵還有一個哥哥,在部隊當營長,正經的根正苗紅,也是被家裏人捧著長大的,有用不完的光和熱,所以才想著拯救「失足」少女。
於紅自然也對楊晨的家境有所了解,正因為了解,就更抗拒跟她的接觸,可她始終是敵不過這一根筋的傻警察。
就像太陽一樣,你阻止不了它升起,更阻止不了它照耀人間,在嫌棄它刺眼的同時,又渴望著它的光和熱。
「切~,這還差不多,看在錢的份上,就收留你吧!多謝金主小姐姐了~」
楊晨不滿的蹙起眉頭。
「我不是金主,你也不需要金主。」
楊晨的酒意上頭,眼神已經迷離。
於紅無奈地跟酒保打了聲招呼,讓她給自己請假,酒保習以為常,在攙扶著楊晨離開的時候,於紅想,這工作恐怕是幹不長了。
楊晨回到家就坐在沙發上抱著手機打字,敲的手機屏幕啪啪響,恨不得直接敲碎了。
於紅也懶得管她,自己拿了換洗的衣服先去洗澡了。
等她收拾好了出來,楊晨已經歪在沙發上睡著了,手裏的手機還亮著,顯示著她和張大偉的聊天頁麵。
於紅走過去,拿下了她手裏的手機,手伸過去,懸在了楊晨的臉龐,猶豫了一下最終還是輕輕的落在了她的臉頰上,柔軟又溫暖,因為喝了酒,泛著誘人的粉色。
如果現在楊晨睜開眼,就能看見於紅眼裏的柔情,泛著波瀾,流淌著細碎的光,還有著一絲讓人心碎的殤。
就這樣看了不知多久,於紅把楊晨扶起,運到了床上,楊晨並沒有醒,嘟著嘴,哼哼了兩聲,像小孩子一樣可愛。
於紅忍不住嘴角的笑意,讓本就漂亮的容顏,更像盛開的芙蓉花,美的人心顫。
回過頭,看見楊晨的手機還亮著,無奈的搖搖頭,認命的去給她充電,明明她才是小的那個,怎麽倒成了老媽子了呢?
第二天,楊晨頂著宿醉的頭痛去上班,整個人都懨懨的,提不起精神。
不過,整隊人的氣勢都不高,也就不顯得它太萎靡了。
「早。」
「早。」
簡單的打個招呼,都是有氣無力的,沒有了以往的歡脫,這個案子是他們辦過的最喪氣的案子了,沒有之一,對他們的衝擊都不小。
自從入室搶劫殺人案認識了於紅之後,楊晨就對她念念不忘,不是看上人家了,隻是聖母心泛濫,想要拯救她的三觀。
下定決心之後,她就一有時間就來騷擾人家,給人家灌輸自認為根正苗紅的正確的三觀認知。
一開始,於紅隻當個笑話,任由她折騰,想著這傻警察,沒幾天就玩累了,她就當個樂嗬,解解悶了。
可她沒想到,這個傻警察還是個死心眼,不止給她上思想政治教育課,還經常的噓寒問暖送愛心,讓她不勝其煩,不堪其擾,終於忍不住發飆趕人。
「你煩不煩啊,我就是個這樣的人,我要生活啊警官,你能管我一輩子嗎?」
沒想到楊警官非常正式且認真的回答她。
「能。」
她的樣子和語氣太過認真,讓於紅的火氣一下子就消散了,她呲笑一聲。
「嗬…,有病。」
說完轉身就走,她隻當是個笑話,甜言蜜語、山盟海誓她聽多了,然而,除了錢,沒一個人留在她的身邊,她討厭讓人心軟的溫情,那種擁有後再失去的殘忍,她再也不願相信。
而楊晨卻沒有當一句玩笑,她是個警察,她覺得幫助他人就是她的義務,而於紅就是需要幫助的人,既然讓她遇上了,她就不能不管,無論是金錢方麵,還是溫情方麵,她都想盡她所能的幫助她。
人心都是肉長的,一天兩天不在意,三天五天不相信,可是時間越來越久,這個一根筋的傻警察卻對她一如既往,甚至越來越好,說不感動是不可能的,隨著時間的推移,楊晨成了酒吧的常客,成了於紅家的常客,她也會在她心情不好的時候,跟於紅抱怨,會在酒吧喝醉,放心的把自己交給於紅。
這份信任與關懷,讓於紅動搖了,她心軟了,不知不覺她也成為了她心裏的常客。
作者有話要說:
老樹終於開花了!流下一把老母親的辛酸淚(t^t)
第75章 (二更)
於紅正在跟一桌的客人推銷酒水,不經意的一掃,就看見了坐在吧檯的楊晨,不著痕跡的嘆了口氣。
楊晨最近常來,她因為案子的進展不順利心情不好,最近幾天她天天都喝醉,有時候還會抱著她哭,於紅知道她是替那些失蹤的女孩難過,也是為自己的無能難過。
於紅跟幾個客人虛以委蛇的周旋了幾句,被吃了點豆腐之後終於成功脫身。
這期間楊晨已經喝了個半醉了,搖搖頭,壓下心裏的痛楚,掛上慣常調侃的笑容走了過去。
「我說楊警官,就算你發財了,天天喝的起酒,你也不能真當我是老媽子,天天給你「撿/屍」,伺候您老人家屎尿吧!」
話糙理不糙,楊晨無從反駁,隻能舔著臉笑,這半年多,她自認為她們已經是朋友了。
「嘿嘿,那哪能呢,你這個月的夥食費我包了,報答你的收留照顧之恩!」
楊晨家境很好,爺爺是離休老幹部,父母都在政府上班,上麵還有一個哥哥,在部隊當營長,正經的根正苗紅,也是被家裏人捧著長大的,有用不完的光和熱,所以才想著拯救「失足」少女。
於紅自然也對楊晨的家境有所了解,正因為了解,就更抗拒跟她的接觸,可她始終是敵不過這一根筋的傻警察。
就像太陽一樣,你阻止不了它升起,更阻止不了它照耀人間,在嫌棄它刺眼的同時,又渴望著它的光和熱。
「切~,這還差不多,看在錢的份上,就收留你吧!多謝金主小姐姐了~」
楊晨不滿的蹙起眉頭。
「我不是金主,你也不需要金主。」
楊晨的酒意上頭,眼神已經迷離。
於紅無奈地跟酒保打了聲招呼,讓她給自己請假,酒保習以為常,在攙扶著楊晨離開的時候,於紅想,這工作恐怕是幹不長了。
楊晨回到家就坐在沙發上抱著手機打字,敲的手機屏幕啪啪響,恨不得直接敲碎了。
於紅也懶得管她,自己拿了換洗的衣服先去洗澡了。
等她收拾好了出來,楊晨已經歪在沙發上睡著了,手裏的手機還亮著,顯示著她和張大偉的聊天頁麵。
於紅走過去,拿下了她手裏的手機,手伸過去,懸在了楊晨的臉龐,猶豫了一下最終還是輕輕的落在了她的臉頰上,柔軟又溫暖,因為喝了酒,泛著誘人的粉色。
如果現在楊晨睜開眼,就能看見於紅眼裏的柔情,泛著波瀾,流淌著細碎的光,還有著一絲讓人心碎的殤。
就這樣看了不知多久,於紅把楊晨扶起,運到了床上,楊晨並沒有醒,嘟著嘴,哼哼了兩聲,像小孩子一樣可愛。
於紅忍不住嘴角的笑意,讓本就漂亮的容顏,更像盛開的芙蓉花,美的人心顫。
回過頭,看見楊晨的手機還亮著,無奈的搖搖頭,認命的去給她充電,明明她才是小的那個,怎麽倒成了老媽子了呢?
第二天,楊晨頂著宿醉的頭痛去上班,整個人都懨懨的,提不起精神。
不過,整隊人的氣勢都不高,也就不顯得它太萎靡了。
「早。」
「早。」
簡單的打個招呼,都是有氣無力的,沒有了以往的歡脫,這個案子是他們辦過的最喪氣的案子了,沒有之一,對他們的衝擊都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