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世昆問史妍:「史妍,你仔細查看過那些飛鳥的屍體嗎?」
史妍:「當然了,那些飛鳥的屍體的都是口腹的,都是投火自焚的。」
宋世昆:「那現場這些麻雀的屍體呢?」
史妍:「現場這些麻雀的屍體我倒是還沒有檢查。」
宋世昆:「不用檢查了,我剛才順手檢查過了,麻雀口中的沒有灰燼,肚子裏麵有還沒來得及消化的食物。而且,這些食物都是那種黃色的小米,整整齊齊的小米,沒有其他別的種類的穀物。」
史妍露出了驚奇的神情:「怎麽會這樣?」
一般來說,生活在野外的鳥類,它肚子裏的食物應該是五花八門多重多樣的,草籽、穀類、蟲子,這些混雜在一起,這才是正常的。而現場的麻雀的肚子裏,隻有小米。這種情況隻能說明一個問題,這些麻雀是被人飼養的。而且,這些被飼養的麻雀是作為屍體被扔在案發現場的,不是自己飛進來投火自焚的。
總結一下就是,這些麻雀和正派的投火的飛鳥不是一回事,它們的存在不影響花非花和史妍的有關於飛鳥投火的猜想。
宋世昆和宋青玉之前製定犯罪計劃時,想到過利用飛鳥投火的傳說擾亂視聽。但是他們做不到引來數百飛鳥投火的大場麵,隻能用十幾隻或者幾十隻飛鳥的屍體仍在現場。孔大方被殺當晚,宋青玉看到現場數百飛鳥投火的大場麵之後,心裏又一些失落,他一度以為那是兇手的手筆,但是現在看來,並不是,兇手也做不到這一點。兇手和他們一樣,隻是把十幾隻麻雀的屍體仍在了案發現場。飛鳥投火,並不在兇手的控製範圍之內,完全是一次鳥兒們自發組織的「殉葬」。
……
盡管史妍和花非花的猜想得到了肯定,飛鳥投火的真相已經有了眉目,但四個副官被殺的案子並沒有實質性的進展。在一次次的假設和一次次的推翻之後,時間不知不覺間已經天近黃昏。施萬劍給的一天時間,已經所剩無幾了。當太陽完全下山之後,施萬劍就會強迫宋青玉一行離開。盡管施萬劍表麵很客氣,但正應了那句老話,麵帶三分笑,背後刀出鞘。這種笑麵虎,最為危險。
宋青玉獨自坐在房間裏,盡管情況萬分緊急,但他還保持著一份從容。這個世界上有一類人,越是絕境,反而會變得越冷靜,顯然,宋青玉就是這類人。離最後通牒的時間隻剩下兩個時辰,宋青玉深吸一口氣,重新整理一下案情。
「我來查秦檜私自鎮壓叛亂的事情,四位副官知曉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他們先是『辭官隱退』,然後先後被殺。基本上可以斷定,兇手是想殺人滅口。我整理一下他們四個死亡的疑點。」
「孔大方死亡的疑點最多,最起碼有三個。第一,飛鳥投火,花非花和史妍已經破解了這個謎團,和兇手沒有關係,單純的是一次意外。第二,孔大方的傷口。孔大方出身行伍,多年征戰沙場,傳聞之中他曾手持一百斤的熟銅鐧,兩膀之間有千鈞之力。而宋世昆驗屍時,他的身上除了那個被兇手處理過的傷口之外,身上再無其他傷口,也就是說,他是被兇手一招斃命的。這樣的一個武將,在兇手手下連一招都撐不過嗎?這可能就是宋世昆不想告訴我的那個第一件兇器,因為有第一件兇器的存在,兇手才能一招殺死頗有膂力的孔大方,也不得不在傷口上做出偽裝。這個問題,宋世昆已經解開了,所以這個問題也不用擔心。」
「孔大方死亡的第三個疑點,密封的房間。根據花非花的調查,孔大方死前曾叫來金瑞生和金巧玉這對啞父盲女為自己唱曲,中途,孔大方對金巧玉強行無禮,玷汙了金巧玉,事後,金瑞生怒從心中起,去找孔大方報仇,無意間撞到了兇手殺死孔大方的過程。兇手順手殺死了金瑞生,並把現場偽造成了密封的房間。」
「兇手是怎麽做到的?現場起了火,因為火魔的緣故,留下的證據並不是很多,甚至連孔大方死亡的時間都無法確定,隻能靠著金巧玉的提供的口供確定到一更天左右。我第二次回現場檢查,在現場發現了一個很可能是被兇手帶進現場的竹子,門上的鐵門栓尾部有被灼燒過的痕跡。初次之外,似乎沒有什麽別的發現了。嗯?放火……為什麽要放火,難道兇手放火,其實也和這兩者之間有什麽聯繫嗎?」
「不過,這個孔大方真是夠心大的,他被捲入了權相秦檜自私動用禁軍鎮壓叛亂的亂子裏,這弄不好就是掉腦袋的事情,他居然還有心思找人來給他唱曲。我和他見過一麵,那時感覺他是一個很沉穩的人,不像是會做出這種事情的人……等一等!孔大方找人來給自己唱曲的事情,全是金巧玉一麵之詞!雖然這麽想有些過分,但是,她的父親和孔大方都死了,她想怎麽說都行……如果她在這裏說的話不是事實,孔大方的死亡時間,就會被徹底推翻。現在仔細想想的話,根據花非花給我的金巧玉的口供,裏麵有很多奇怪的地方。比如,孔大方如果想強暴金巧玉的話,為什麽要等那麽長時間。他的父親金瑞生因為自己的女兒被侮辱,起了殺心,這個倒是合理,但是,為什麽回家之後這份殺意才突然發作?」
「比起孔大方,剩下的三位副官,死的就很簡單粗暴了。兇手先我們一步前行,在我們之前逐一殺死三位副官。以至於,我們趕到時,隻能替他們收屍。先我們一步的,除了兇手,還有陶春哥。嗯……如果陶春哥就是兇手呢?不,孔大方死亡時是一更天左右,他很早就來到我們這裏,一直和我們說話,所以孔大方死亡時,他有不在場證明。之後的三位副官也是如此,甚至,那三位副官死亡時,他的不在場證明更充分。」
史妍:「當然了,那些飛鳥的屍體的都是口腹的,都是投火自焚的。」
宋世昆:「那現場這些麻雀的屍體呢?」
史妍:「現場這些麻雀的屍體我倒是還沒有檢查。」
宋世昆:「不用檢查了,我剛才順手檢查過了,麻雀口中的沒有灰燼,肚子裏麵有還沒來得及消化的食物。而且,這些食物都是那種黃色的小米,整整齊齊的小米,沒有其他別的種類的穀物。」
史妍露出了驚奇的神情:「怎麽會這樣?」
一般來說,生活在野外的鳥類,它肚子裏的食物應該是五花八門多重多樣的,草籽、穀類、蟲子,這些混雜在一起,這才是正常的。而現場的麻雀的肚子裏,隻有小米。這種情況隻能說明一個問題,這些麻雀是被人飼養的。而且,這些被飼養的麻雀是作為屍體被扔在案發現場的,不是自己飛進來投火自焚的。
總結一下就是,這些麻雀和正派的投火的飛鳥不是一回事,它們的存在不影響花非花和史妍的有關於飛鳥投火的猜想。
宋世昆和宋青玉之前製定犯罪計劃時,想到過利用飛鳥投火的傳說擾亂視聽。但是他們做不到引來數百飛鳥投火的大場麵,隻能用十幾隻或者幾十隻飛鳥的屍體仍在現場。孔大方被殺當晚,宋青玉看到現場數百飛鳥投火的大場麵之後,心裏又一些失落,他一度以為那是兇手的手筆,但是現在看來,並不是,兇手也做不到這一點。兇手和他們一樣,隻是把十幾隻麻雀的屍體仍在了案發現場。飛鳥投火,並不在兇手的控製範圍之內,完全是一次鳥兒們自發組織的「殉葬」。
……
盡管史妍和花非花的猜想得到了肯定,飛鳥投火的真相已經有了眉目,但四個副官被殺的案子並沒有實質性的進展。在一次次的假設和一次次的推翻之後,時間不知不覺間已經天近黃昏。施萬劍給的一天時間,已經所剩無幾了。當太陽完全下山之後,施萬劍就會強迫宋青玉一行離開。盡管施萬劍表麵很客氣,但正應了那句老話,麵帶三分笑,背後刀出鞘。這種笑麵虎,最為危險。
宋青玉獨自坐在房間裏,盡管情況萬分緊急,但他還保持著一份從容。這個世界上有一類人,越是絕境,反而會變得越冷靜,顯然,宋青玉就是這類人。離最後通牒的時間隻剩下兩個時辰,宋青玉深吸一口氣,重新整理一下案情。
「我來查秦檜私自鎮壓叛亂的事情,四位副官知曉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他們先是『辭官隱退』,然後先後被殺。基本上可以斷定,兇手是想殺人滅口。我整理一下他們四個死亡的疑點。」
「孔大方死亡的疑點最多,最起碼有三個。第一,飛鳥投火,花非花和史妍已經破解了這個謎團,和兇手沒有關係,單純的是一次意外。第二,孔大方的傷口。孔大方出身行伍,多年征戰沙場,傳聞之中他曾手持一百斤的熟銅鐧,兩膀之間有千鈞之力。而宋世昆驗屍時,他的身上除了那個被兇手處理過的傷口之外,身上再無其他傷口,也就是說,他是被兇手一招斃命的。這樣的一個武將,在兇手手下連一招都撐不過嗎?這可能就是宋世昆不想告訴我的那個第一件兇器,因為有第一件兇器的存在,兇手才能一招殺死頗有膂力的孔大方,也不得不在傷口上做出偽裝。這個問題,宋世昆已經解開了,所以這個問題也不用擔心。」
「孔大方死亡的第三個疑點,密封的房間。根據花非花的調查,孔大方死前曾叫來金瑞生和金巧玉這對啞父盲女為自己唱曲,中途,孔大方對金巧玉強行無禮,玷汙了金巧玉,事後,金瑞生怒從心中起,去找孔大方報仇,無意間撞到了兇手殺死孔大方的過程。兇手順手殺死了金瑞生,並把現場偽造成了密封的房間。」
「兇手是怎麽做到的?現場起了火,因為火魔的緣故,留下的證據並不是很多,甚至連孔大方死亡的時間都無法確定,隻能靠著金巧玉的提供的口供確定到一更天左右。我第二次回現場檢查,在現場發現了一個很可能是被兇手帶進現場的竹子,門上的鐵門栓尾部有被灼燒過的痕跡。初次之外,似乎沒有什麽別的發現了。嗯?放火……為什麽要放火,難道兇手放火,其實也和這兩者之間有什麽聯繫嗎?」
「不過,這個孔大方真是夠心大的,他被捲入了權相秦檜自私動用禁軍鎮壓叛亂的亂子裏,這弄不好就是掉腦袋的事情,他居然還有心思找人來給他唱曲。我和他見過一麵,那時感覺他是一個很沉穩的人,不像是會做出這種事情的人……等一等!孔大方找人來給自己唱曲的事情,全是金巧玉一麵之詞!雖然這麽想有些過分,但是,她的父親和孔大方都死了,她想怎麽說都行……如果她在這裏說的話不是事實,孔大方的死亡時間,就會被徹底推翻。現在仔細想想的話,根據花非花給我的金巧玉的口供,裏麵有很多奇怪的地方。比如,孔大方如果想強暴金巧玉的話,為什麽要等那麽長時間。他的父親金瑞生因為自己的女兒被侮辱,起了殺心,這個倒是合理,但是,為什麽回家之後這份殺意才突然發作?」
「比起孔大方,剩下的三位副官,死的就很簡單粗暴了。兇手先我們一步前行,在我們之前逐一殺死三位副官。以至於,我們趕到時,隻能替他們收屍。先我們一步的,除了兇手,還有陶春哥。嗯……如果陶春哥就是兇手呢?不,孔大方死亡時是一更天左右,他很早就來到我們這裏,一直和我們說話,所以孔大方死亡時,他有不在場證明。之後的三位副官也是如此,甚至,那三位副官死亡時,他的不在場證明更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