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他吃著早飯,我與他說著話。
「煙少抽一點,對肺不好。我給你買了咖啡,在櫥櫃裏,你要提神的時候,可以喝一杯。」最近他的公司又參與了一個大型開發區的環藝工程競標,他在趕一份標書,我知道他會熬夜。
「嗯。」他喝著粥,隨口應著。
「陽台上的那盆蔥,你不要忘了澆水,每次我來的時候,都枯的隻剩幾根綠芽,你是不是從來都不管的?」
不知為什麽,我對養花沒興趣,隻喜歡養蔥。上學的時候,在宿舍的窗台上也養了一盆小蔥,這個癖好,沒少被人嘲笑。
東霖這才抬頭看了我一眼,「我記不住,要不你每周多來一二次,它就不會幹枯了。」
我放下勺子看向他:「為了小蔥從城南趕到城北,劃不來。」
東霖凝望了我一秒,沒說話,又繼續去喝粥。
如果他的目光在我臉上多留一秒,就會在我的眼裏看見失落。
我一直住城東,我想他應該是知道的,上個月我告訴過他我要搬家,但剛才我對他說是從城南而不是城東趕到城北,他卻一點反應也沒有。我住哪,他根本不關心。有時候我會想,如果我突然從他的世界裏消失,等他想起我的時候,在這個鋼筋水泥築起的沸騰塵世中,他知道要在那個蟻穴裏才能尋到我呢?
假使他的車丟了,沒關係,有定位儀,他馬上就可以確定它的方位,然後找回。
但是,如果我丟了,他還能尋到我嗎?
他沒有儲存我的坐標,除了我的手機號,別的,他一概不清楚。隻要切斷和他的這點聯繫,我立即就能遺失在他的世界裏。
可也許這也是我的自作多情,就算我真的消失了,他會認真的去尋我呢?
或許會去打聽,但不久,就會放棄吧。
我對他,始終無關痛癢,是可有,也是可無。
是這樣吧。
離開
早餐過後,東霖去了書房籌劃他的標書,我不聲不響的開始在他的地盤消滅我存在過的痕跡。
有時候,我也覺得自己很傻,莎莎還沒回來,東霖甚至沒有見到她,我卻已經在做著離開東霖的準備工作了。
是不是不愛,所以可以這樣不留戀的離去?
不是,隻是因為理智,所以不想成為所愛之人的包袱。我是這樣定義自己的。
東霖不是那種無情無義的人,如果莎莎要回他身邊,他肯定會因為我而彷徨,他大約也絕對無法對我說出「分手」這兩個字。
而我,又怎麽忍心拖著他的後腿?最好的朋友,最愛的男人,與其到時三個人痛苦,不如我默默的自動退出,我一直有著這份覺悟。
很久以前,從他把我當莎莎擁抱在懷裏的那一天起,我就已經決定,就這樣留在他身邊,哪怕他不愛我,哪怕莎莎有一天要回來,我都會無怨無悔。
也許很矯情,但卻是真的,我從沒奢望過擁有他的一生。如果可以,我就留著,如果不可以,我就離開,僅此而已。
號稱精英的現代都市男女,不都應該這樣拿得起放的下嗎?
況且,失去了東霖,除了眼前變得有點灰暗,花朵失了些顏色,地球一樣在自轉,太陽照常在升起,我的心髒跳動依然,沒有誰會離了誰活不下去。
早就有哲人這樣說過。
我也一直教導自己要活得這樣透明而瀟灑。
他的公寓裏,我的痕跡並不多,也就在衛生間和臥室這兩個地方。
我們一直有份距離,所以我始終不讓自己侵入他的地盤太多。
衛生間就幾瓶簡單的化妝品,爽膚水,乳液,滋潤霜,我都收走了,唯獨留下了一瓶水果味的洗麵奶,它剩的不多了,東霖偶爾也會用一下。
牙刷我也收走了,毛巾就算了吧,多一兩條大約也不奇怪。
然後我去到臥室。
我的衣物就占了一個抽屜,幾件換洗內衣和睡衣,還有一兩件毛衫。不會有外衣,因為我每次來最多兩天,外衣都是穿著來又穿著走的。每到換季,不穿的衣服我也都收走。
我一件件裝,裝完之後,才發覺東西真的很少,一個中號的帆布背包都沒有塞滿。
一直蹲在抽屜旁,許是時間稍稍久了點,我感覺小腿微微的有點發麻。
突然就很無力,腿一軟,不由自主一屁股就坐在了地板上。
地板很硬,又很涼,我看著眼前空空的抽屜和敞開著的帆布背包。
雙手緊握著自己的胳膊,也許坐了一分鍾,也許坐了五分鍾,我的時間概念一向模糊,隻是感覺,仿佛真的有什麽抓不住的東西從我的指間在流走。它一直不屬於我,我一直在無聲的追逐它,可是終究還是握不牢。
「你……在收拾什麽?」身後忽然傳來東霖疑惑的聲音。
我急忙關上抽屜,站起身,扭頭看他,他正低頭望著那個還沒有合上拉鏈的帆布包。
「我的幾件衣服,這裏用不著,我帶回去穿。」我隨意的說著。
東霖看著我,濃濃的劍眉下一雙明目湖水般澄澈,卻又像湖水般幽深不見底,我從來在裏麵看不見我要的東西,現在,裏麵也隻是些探尋,還有疑問。
我微笑了一下,對著他咧了下嘴,隻是嘴角張不太開,仿佛被什麽東西牽住了,有那麽一些些的僵硬。
「煙少抽一點,對肺不好。我給你買了咖啡,在櫥櫃裏,你要提神的時候,可以喝一杯。」最近他的公司又參與了一個大型開發區的環藝工程競標,他在趕一份標書,我知道他會熬夜。
「嗯。」他喝著粥,隨口應著。
「陽台上的那盆蔥,你不要忘了澆水,每次我來的時候,都枯的隻剩幾根綠芽,你是不是從來都不管的?」
不知為什麽,我對養花沒興趣,隻喜歡養蔥。上學的時候,在宿舍的窗台上也養了一盆小蔥,這個癖好,沒少被人嘲笑。
東霖這才抬頭看了我一眼,「我記不住,要不你每周多來一二次,它就不會幹枯了。」
我放下勺子看向他:「為了小蔥從城南趕到城北,劃不來。」
東霖凝望了我一秒,沒說話,又繼續去喝粥。
如果他的目光在我臉上多留一秒,就會在我的眼裏看見失落。
我一直住城東,我想他應該是知道的,上個月我告訴過他我要搬家,但剛才我對他說是從城南而不是城東趕到城北,他卻一點反應也沒有。我住哪,他根本不關心。有時候我會想,如果我突然從他的世界裏消失,等他想起我的時候,在這個鋼筋水泥築起的沸騰塵世中,他知道要在那個蟻穴裏才能尋到我呢?
假使他的車丟了,沒關係,有定位儀,他馬上就可以確定它的方位,然後找回。
但是,如果我丟了,他還能尋到我嗎?
他沒有儲存我的坐標,除了我的手機號,別的,他一概不清楚。隻要切斷和他的這點聯繫,我立即就能遺失在他的世界裏。
可也許這也是我的自作多情,就算我真的消失了,他會認真的去尋我呢?
或許會去打聽,但不久,就會放棄吧。
我對他,始終無關痛癢,是可有,也是可無。
是這樣吧。
離開
早餐過後,東霖去了書房籌劃他的標書,我不聲不響的開始在他的地盤消滅我存在過的痕跡。
有時候,我也覺得自己很傻,莎莎還沒回來,東霖甚至沒有見到她,我卻已經在做著離開東霖的準備工作了。
是不是不愛,所以可以這樣不留戀的離去?
不是,隻是因為理智,所以不想成為所愛之人的包袱。我是這樣定義自己的。
東霖不是那種無情無義的人,如果莎莎要回他身邊,他肯定會因為我而彷徨,他大約也絕對無法對我說出「分手」這兩個字。
而我,又怎麽忍心拖著他的後腿?最好的朋友,最愛的男人,與其到時三個人痛苦,不如我默默的自動退出,我一直有著這份覺悟。
很久以前,從他把我當莎莎擁抱在懷裏的那一天起,我就已經決定,就這樣留在他身邊,哪怕他不愛我,哪怕莎莎有一天要回來,我都會無怨無悔。
也許很矯情,但卻是真的,我從沒奢望過擁有他的一生。如果可以,我就留著,如果不可以,我就離開,僅此而已。
號稱精英的現代都市男女,不都應該這樣拿得起放的下嗎?
況且,失去了東霖,除了眼前變得有點灰暗,花朵失了些顏色,地球一樣在自轉,太陽照常在升起,我的心髒跳動依然,沒有誰會離了誰活不下去。
早就有哲人這樣說過。
我也一直教導自己要活得這樣透明而瀟灑。
他的公寓裏,我的痕跡並不多,也就在衛生間和臥室這兩個地方。
我們一直有份距離,所以我始終不讓自己侵入他的地盤太多。
衛生間就幾瓶簡單的化妝品,爽膚水,乳液,滋潤霜,我都收走了,唯獨留下了一瓶水果味的洗麵奶,它剩的不多了,東霖偶爾也會用一下。
牙刷我也收走了,毛巾就算了吧,多一兩條大約也不奇怪。
然後我去到臥室。
我的衣物就占了一個抽屜,幾件換洗內衣和睡衣,還有一兩件毛衫。不會有外衣,因為我每次來最多兩天,外衣都是穿著來又穿著走的。每到換季,不穿的衣服我也都收走。
我一件件裝,裝完之後,才發覺東西真的很少,一個中號的帆布背包都沒有塞滿。
一直蹲在抽屜旁,許是時間稍稍久了點,我感覺小腿微微的有點發麻。
突然就很無力,腿一軟,不由自主一屁股就坐在了地板上。
地板很硬,又很涼,我看著眼前空空的抽屜和敞開著的帆布背包。
雙手緊握著自己的胳膊,也許坐了一分鍾,也許坐了五分鍾,我的時間概念一向模糊,隻是感覺,仿佛真的有什麽抓不住的東西從我的指間在流走。它一直不屬於我,我一直在無聲的追逐它,可是終究還是握不牢。
「你……在收拾什麽?」身後忽然傳來東霖疑惑的聲音。
我急忙關上抽屜,站起身,扭頭看他,他正低頭望著那個還沒有合上拉鏈的帆布包。
「我的幾件衣服,這裏用不著,我帶回去穿。」我隨意的說著。
東霖看著我,濃濃的劍眉下一雙明目湖水般澄澈,卻又像湖水般幽深不見底,我從來在裏麵看不見我要的東西,現在,裏麵也隻是些探尋,還有疑問。
我微笑了一下,對著他咧了下嘴,隻是嘴角張不太開,仿佛被什麽東西牽住了,有那麽一些些的僵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