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夫人這個詞用的不準確,因為黃夫人是小三,應該管丁香叫正妻才是。
正妻丁香,北平丁家的女兒,黎覺予的親生母親。
意識到這點後,黎昭頓時感覺自己口幹舌燥,像是忽然被丟到沙漠中一樣,十分無助:「所以黎覺予,她是回來了嗎?」
*關於專有名詞,作話有解釋
第142章 終歸上海(5) 從法國出發去上海吧!……
黎覺予這邊有條不紊地生活著, 不知道故意還是天性,竟然已經將幻境中的人忘個精光,渾然不知的遠在萬裏的法國,有人多悲傷, 有人有痛苦。
自從黎覺予走後, 費爾森的身體便一天不如一天了。
他現在躺在那棟房子裏, 一會兒清醒一會兒失去知覺, 黎覺予走後一周左右,就有神父到場給費爾森做臨終禱告了。
神父將床上的老人扶起來, 靠在枕頭上,病人無論是頭髮還是衣服,都幹幹淨淨的——托林恩的福, 孤家寡人費爾森被照顧得很好,至少沒想像中那麽痛苦。
神父在念經。
病床上,費爾森扯開不受控製的嘴角,說:「孩子。」
「舅舅。」林恩靠在床邊,數天未合過眼,隻有床上病人的動靜才能點亮他的靈魂。
「我要死了。遺產協議已經擬好交給律師,底下寫好你的名字了。」
費爾森沉重的音調像一根木刺狠狠戳入林恩心中, 令他永遠忘不了。
林恩強忍淚意,接二連三的打擊令他無法回到最初的開朗,隻是說:「我也沒想要你…」說著說著, 他又突然哽住了, 隻是問:「別走好不好。」
「我不想要你的遺產, 從最初到現在,我隻想看你健康地、好好地生活著。」
「所以別走好不好?」
林恩像個央求大人的小孩那樣哼哼唧唧,明明他沒有哭, 卻給人感覺已經哭了。
他不明白,為什麽每個人都要離開他——黎覺予是這樣,費爾森也是這樣。
神父默默退出房間,將最後的時光留給這對舅侄。
期間費爾森多次昏迷過去,呼吸變得困難,他想要同林恩說話,□□痛苦和令人長眠不起的睡眠卻一直在阻攔他,屢屢失敗。
直到天色垂暮,日光將近的時候,費爾森才終於安靜下來,平淡下來。
他眼睛閃著活潑的光芒,和過去健康模樣如出一轍,令林恩一念之間以為費爾森全好了。
兩人對視一眼,雙方都輕鬆地笑了出來,費爾森說露出掙紮的笑容,說:「去找她吧。」
沒有說名字,但林恩知道是誰。
「我的遺產寫好她的名字,帶著它去華夏,找到她。」
「雖然我是個連爵位都沒有的老紳士,卻能用生命換一個好孩子後半輩子衣食無憂。」
「你帶她走,帶去百老匯…」
費爾森似乎已經好了,說話語氣恢復如初,說起長句子來也不斷續。
這樣的變化令林恩感到欣喜若狂。他急忙給費爾森倒水,病床上的人已經兩三天沒喝水進食了,身體恢復起來估計要有很長一段時間,但是沒關係,他會陪著舅舅的。
「林恩。」
費爾森扯扯嘴唇,想要伸手摸摸孩子的頭,結果才將手從被窩裏抽出來,便如同油耗盡一般,從此陷入了昏迷。
於是林恩倒完水,回頭就看到舅舅死在病床上,靜悄悄的…他先是愣了愣,然後走上前,輕輕搖床上的人,希望對方能給點反應。
當然是沒有的。
費爾森軟綿綿的身體靠在病床上,安詳又無助的臉仰放床頭。
一開始林恩還在習慣性地強忍淚意,假扮堅強,直到突然意識到他身邊一個人都沒有了,不需要再裝模做樣了,才忍不住放聲大哭出來。
門外鍾聲敲響,聲音聽起來像喪鍾。
踩著這陣鍾聲,畢維斯總算從洛杉磯回到巴黎。
一路上,恭維人無數。
雖然巴黎人人看不起好萊塢,也看不起電影配樂家,但不可否認的是:畢維斯很適合給電影作配曲,而且他還真的成功了。從《法國女孩》到《淘金日記》,他的名字頻頻出現在好萊塢大片的幕後,美歐兩大洲的電影雜誌上。
一時間,撈金無數,名聲遠揚。
仔細來對比的話,現在的畢維斯竟然比年輕時還要紅火。
畢竟十九歲的他,隻是巴黎沙龍的座上賓,而現在,他卻是歸屬兩個國家的寶藏作曲家,在某個行業擁有一席之地的作曲家,還是出過作品賺到錢那種。
錢可比虛無縹緲的讚譽、名聲要實在得多。
畢維斯回國的當天,頂著人來人往的恭維,沒有回家,而是去了克裏希劇場。
那邊人見到他過來,劇場布置得像要舉辦什麽大典一樣,女演員們看見他的身影,便立刻起鬧,他們看畢維斯的眼神仿佛要將他吞掉。
「黎覺予呢?」
畢維斯不在乎其他人,他特別想念黎覺予,無論成名前後。
他迫不及待想見到對方,然後述說這段時間的思念,還有未來對兩人相處的期望。
仔細回憶,這種表現竟然和黎覺予當初從紐約回巴黎時一模一樣,想必當時她也有很多事情想要分享,隻可惜當初的畢維斯過於忙碌。
忽然意識到自己無意中忽略對方的畢維斯很是懺愧,一門心思隻想找黎覺予。
正妻丁香,北平丁家的女兒,黎覺予的親生母親。
意識到這點後,黎昭頓時感覺自己口幹舌燥,像是忽然被丟到沙漠中一樣,十分無助:「所以黎覺予,她是回來了嗎?」
*關於專有名詞,作話有解釋
第142章 終歸上海(5) 從法國出發去上海吧!……
黎覺予這邊有條不紊地生活著, 不知道故意還是天性,竟然已經將幻境中的人忘個精光,渾然不知的遠在萬裏的法國,有人多悲傷, 有人有痛苦。
自從黎覺予走後, 費爾森的身體便一天不如一天了。
他現在躺在那棟房子裏, 一會兒清醒一會兒失去知覺, 黎覺予走後一周左右,就有神父到場給費爾森做臨終禱告了。
神父將床上的老人扶起來, 靠在枕頭上,病人無論是頭髮還是衣服,都幹幹淨淨的——托林恩的福, 孤家寡人費爾森被照顧得很好,至少沒想像中那麽痛苦。
神父在念經。
病床上,費爾森扯開不受控製的嘴角,說:「孩子。」
「舅舅。」林恩靠在床邊,數天未合過眼,隻有床上病人的動靜才能點亮他的靈魂。
「我要死了。遺產協議已經擬好交給律師,底下寫好你的名字了。」
費爾森沉重的音調像一根木刺狠狠戳入林恩心中, 令他永遠忘不了。
林恩強忍淚意,接二連三的打擊令他無法回到最初的開朗,隻是說:「我也沒想要你…」說著說著, 他又突然哽住了, 隻是問:「別走好不好。」
「我不想要你的遺產, 從最初到現在,我隻想看你健康地、好好地生活著。」
「所以別走好不好?」
林恩像個央求大人的小孩那樣哼哼唧唧,明明他沒有哭, 卻給人感覺已經哭了。
他不明白,為什麽每個人都要離開他——黎覺予是這樣,費爾森也是這樣。
神父默默退出房間,將最後的時光留給這對舅侄。
期間費爾森多次昏迷過去,呼吸變得困難,他想要同林恩說話,□□痛苦和令人長眠不起的睡眠卻一直在阻攔他,屢屢失敗。
直到天色垂暮,日光將近的時候,費爾森才終於安靜下來,平淡下來。
他眼睛閃著活潑的光芒,和過去健康模樣如出一轍,令林恩一念之間以為費爾森全好了。
兩人對視一眼,雙方都輕鬆地笑了出來,費爾森說露出掙紮的笑容,說:「去找她吧。」
沒有說名字,但林恩知道是誰。
「我的遺產寫好她的名字,帶著它去華夏,找到她。」
「雖然我是個連爵位都沒有的老紳士,卻能用生命換一個好孩子後半輩子衣食無憂。」
「你帶她走,帶去百老匯…」
費爾森似乎已經好了,說話語氣恢復如初,說起長句子來也不斷續。
這樣的變化令林恩感到欣喜若狂。他急忙給費爾森倒水,病床上的人已經兩三天沒喝水進食了,身體恢復起來估計要有很長一段時間,但是沒關係,他會陪著舅舅的。
「林恩。」
費爾森扯扯嘴唇,想要伸手摸摸孩子的頭,結果才將手從被窩裏抽出來,便如同油耗盡一般,從此陷入了昏迷。
於是林恩倒完水,回頭就看到舅舅死在病床上,靜悄悄的…他先是愣了愣,然後走上前,輕輕搖床上的人,希望對方能給點反應。
當然是沒有的。
費爾森軟綿綿的身體靠在病床上,安詳又無助的臉仰放床頭。
一開始林恩還在習慣性地強忍淚意,假扮堅強,直到突然意識到他身邊一個人都沒有了,不需要再裝模做樣了,才忍不住放聲大哭出來。
門外鍾聲敲響,聲音聽起來像喪鍾。
踩著這陣鍾聲,畢維斯總算從洛杉磯回到巴黎。
一路上,恭維人無數。
雖然巴黎人人看不起好萊塢,也看不起電影配樂家,但不可否認的是:畢維斯很適合給電影作配曲,而且他還真的成功了。從《法國女孩》到《淘金日記》,他的名字頻頻出現在好萊塢大片的幕後,美歐兩大洲的電影雜誌上。
一時間,撈金無數,名聲遠揚。
仔細來對比的話,現在的畢維斯竟然比年輕時還要紅火。
畢竟十九歲的他,隻是巴黎沙龍的座上賓,而現在,他卻是歸屬兩個國家的寶藏作曲家,在某個行業擁有一席之地的作曲家,還是出過作品賺到錢那種。
錢可比虛無縹緲的讚譽、名聲要實在得多。
畢維斯回國的當天,頂著人來人往的恭維,沒有回家,而是去了克裏希劇場。
那邊人見到他過來,劇場布置得像要舉辦什麽大典一樣,女演員們看見他的身影,便立刻起鬧,他們看畢維斯的眼神仿佛要將他吞掉。
「黎覺予呢?」
畢維斯不在乎其他人,他特別想念黎覺予,無論成名前後。
他迫不及待想見到對方,然後述說這段時間的思念,還有未來對兩人相處的期望。
仔細回憶,這種表現竟然和黎覺予當初從紐約回巴黎時一模一樣,想必當時她也有很多事情想要分享,隻可惜當初的畢維斯過於忙碌。
忽然意識到自己無意中忽略對方的畢維斯很是懺愧,一門心思隻想找黎覺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