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的收入,生活較有富餘,不過節儉的習慣早已養成了,他改不掉。隻是為了身體考慮,他安排自己一周多休一天,而富餘的錢,他存一部分,另一部分,他會在不得不出門的時候,放到沿途便利店的募捐箱裏,然後買一兩份雜誌帶回家。
他目前的業餘生活比較無聊。
一方麵他因戒備被人抓回,所以不得不花一定時間去關注手機上的新聞,以及針對性比較強的雜誌來補充自己相關的信息量。
另一方麵,他的心裏時常是一片空蕩蕩的寧靜。他不煩惱,可也無法快樂起來。
他試過種植物。
嫩苗頂破土,綠葉子在陽光下日漸肥厚,他不欣喜,好像事情本該如此。
他試過織圍巾。
網上買了毛線,他坐著織一下午,就學會了各種漂亮而難度甚高的花樣。但織了兩條圍巾後他就厭煩了,因為覺得沒什麽意思,而且在這個熱得很快的南方小鎮,圍巾在二月便已不是必需品。
他還琢磨過雕刻水果,素描,烘培……每一樣都學得迅速,放棄得也迅速。家裏地方小,很多他認為以後也不會再用上的東西,都被他帶到二手市場找人以三折價收掉了,而那些他創造出來的「產品」,有的送給了房東一家,有的留歸己用。
他在小城裏待的時間長了,發覺並沒什麽人跟過來來找他,於是他變得日漸心安,也不再一味地將自己拘在家裏,幹脆在晚飯後上街逛逛。
反正小城的民風較為淳樸,治安還過得去,外來人員也少,非常安全。
逛街是項消耗時間的活動,還能順便鍛鍊腿腳,十分適合他這種「無所事事」的人。
他發現自己很喜歡行走在黑夜裏,他喜歡夜裏新鮮的空氣,也喜歡看路邊五光十色的小店小攤,夜裏不冷的時候,他也願意走遠一點,去小城的大橋邊看看。
大橋跨了條河,河延伸出去的地方,能看到大城市輝煌的燈火。
他注視著那些燈火,偶爾會覺得原本居住的城市離自己很近。
可這感覺並不十分準確。因為他偶爾又推翻這個感覺,認為它離自己很遙遠。
日子這樣一天天過去,盆栽漸漸綠得油潤,天空漸漸變得蔚藍。
三月中旬開始的某一天,思夏收到了一枝紅玫瑰。
玫瑰花讓思夏警覺起來,幾乎當場就有了搬走的念頭,然而他一轉頭,發覺鄰居家的鐵門上也插了一枝,隻是顏色與他的不同,是黃的。
他把頭探出窗望了望,發覺房東夫婦倆收到了一枝藍的。
他這才鬆了口氣——大概是誰家種了花,鄰裏各發了一枝吧。
晚上,他趁周圍沒人發覺,把花包到垃圾袋正中央,出門扔了——玫瑰於他是不適宜的,哪怕隻是看一眼,也會打破他寧靜的生活。
他以為事情就此結束了,可那位種花人卻比他想像中要熱心,過了三天,差不多是一枝玫瑰徹底凋謝枯萎的時間,新鮮的花便又送來了。
這回對門插的是白色的,他的是酒紅的。
他摘花帶進家門,然後用剪刀迅速處理掉了這枝花,同上次一樣,在夜間散心時帶出去扔了。
眼不見為淨。這句話是很有道理的。他認為這適用於所有人。
如此,他丟到第五次的時候,他平靜的心終於泛起了一絲厭煩。
他找到房東太太,問她花來源於何處。他表示自己想和贈花人說幾句,謝謝對方的好意,不過他實在是不需要這些花,請對方以後別再送了。
房東太太罕見地一問搖頭三不知:「我也不知道,可是我這兒隻收到過兩次花呀……」說到這兒,房東太太露出了微笑:「要麽,是我們這兒有租客偷偷喜歡你?怕你疑心,所以先開始讓我們也沾了幾分光。」
思夏毫不掩飾地皺了皺眉。
房東太太見他是這個態度,便斂了幾分笑,說道:「我這棟樓裏,住的也都是正經人。你要是擔心,我先幫你留意一下,不過既然對方已經縮小了送花的範圍,想來過不多久就要見麵送花了。」
這話的意思就是她會鼓動送花人來找思夏了。
思夏不想接受他人的花和表白,他沒有興趣和人有發展比「熟人」更深一層次的關係。
送花人若找上門,他得委婉拒絕,不要給對方留一絲希望或餘地。
可他萬萬沒想到,三天後他等到的不是表白,而是所住單元樓下大門口附近一位身材偉健又戴著墨鏡的陌生男子人。
雖然墨鏡男穿著尋常衣服,但一看體態姿勢,明顯就是一名高級保鏢。
思夏在拐角的樹下遠遠看見那人,當即愣怔在原地。
他想自己擔心的事情還是發生了,眼下的最優策略或許是該轉身就逃,至少先去外麵避一避。可他兩條腿還沒對大腦的指揮作出響應,身後就響起了粗而低的聲音:「我們的主人沒有惡意,還請您上樓見一見他。」
話說得很客氣,不過和押解也沒什麽區別,思夏隻能審時度勢地如往常一般上了樓。
走到自己住的樓層,他看到了正站在自己門前交談的丁一堯和房東先生。
丁一堯穿著一身黑色長款風衣,整個人看起來利落修長,頭髮隻用了些微的髮蠟進行打理,烏濃的眉眼十分有神——即便他已盡量選了顏色低調的服裝和輕省的打扮,他身上的alpha氣質與周遭環境看起來是那麽格格不入,樓層高度在他的身高對比下都顯得矮了。
他目前的業餘生活比較無聊。
一方麵他因戒備被人抓回,所以不得不花一定時間去關注手機上的新聞,以及針對性比較強的雜誌來補充自己相關的信息量。
另一方麵,他的心裏時常是一片空蕩蕩的寧靜。他不煩惱,可也無法快樂起來。
他試過種植物。
嫩苗頂破土,綠葉子在陽光下日漸肥厚,他不欣喜,好像事情本該如此。
他試過織圍巾。
網上買了毛線,他坐著織一下午,就學會了各種漂亮而難度甚高的花樣。但織了兩條圍巾後他就厭煩了,因為覺得沒什麽意思,而且在這個熱得很快的南方小鎮,圍巾在二月便已不是必需品。
他還琢磨過雕刻水果,素描,烘培……每一樣都學得迅速,放棄得也迅速。家裏地方小,很多他認為以後也不會再用上的東西,都被他帶到二手市場找人以三折價收掉了,而那些他創造出來的「產品」,有的送給了房東一家,有的留歸己用。
他在小城裏待的時間長了,發覺並沒什麽人跟過來來找他,於是他變得日漸心安,也不再一味地將自己拘在家裏,幹脆在晚飯後上街逛逛。
反正小城的民風較為淳樸,治安還過得去,外來人員也少,非常安全。
逛街是項消耗時間的活動,還能順便鍛鍊腿腳,十分適合他這種「無所事事」的人。
他發現自己很喜歡行走在黑夜裏,他喜歡夜裏新鮮的空氣,也喜歡看路邊五光十色的小店小攤,夜裏不冷的時候,他也願意走遠一點,去小城的大橋邊看看。
大橋跨了條河,河延伸出去的地方,能看到大城市輝煌的燈火。
他注視著那些燈火,偶爾會覺得原本居住的城市離自己很近。
可這感覺並不十分準確。因為他偶爾又推翻這個感覺,認為它離自己很遙遠。
日子這樣一天天過去,盆栽漸漸綠得油潤,天空漸漸變得蔚藍。
三月中旬開始的某一天,思夏收到了一枝紅玫瑰。
玫瑰花讓思夏警覺起來,幾乎當場就有了搬走的念頭,然而他一轉頭,發覺鄰居家的鐵門上也插了一枝,隻是顏色與他的不同,是黃的。
他把頭探出窗望了望,發覺房東夫婦倆收到了一枝藍的。
他這才鬆了口氣——大概是誰家種了花,鄰裏各發了一枝吧。
晚上,他趁周圍沒人發覺,把花包到垃圾袋正中央,出門扔了——玫瑰於他是不適宜的,哪怕隻是看一眼,也會打破他寧靜的生活。
他以為事情就此結束了,可那位種花人卻比他想像中要熱心,過了三天,差不多是一枝玫瑰徹底凋謝枯萎的時間,新鮮的花便又送來了。
這回對門插的是白色的,他的是酒紅的。
他摘花帶進家門,然後用剪刀迅速處理掉了這枝花,同上次一樣,在夜間散心時帶出去扔了。
眼不見為淨。這句話是很有道理的。他認為這適用於所有人。
如此,他丟到第五次的時候,他平靜的心終於泛起了一絲厭煩。
他找到房東太太,問她花來源於何處。他表示自己想和贈花人說幾句,謝謝對方的好意,不過他實在是不需要這些花,請對方以後別再送了。
房東太太罕見地一問搖頭三不知:「我也不知道,可是我這兒隻收到過兩次花呀……」說到這兒,房東太太露出了微笑:「要麽,是我們這兒有租客偷偷喜歡你?怕你疑心,所以先開始讓我們也沾了幾分光。」
思夏毫不掩飾地皺了皺眉。
房東太太見他是這個態度,便斂了幾分笑,說道:「我這棟樓裏,住的也都是正經人。你要是擔心,我先幫你留意一下,不過既然對方已經縮小了送花的範圍,想來過不多久就要見麵送花了。」
這話的意思就是她會鼓動送花人來找思夏了。
思夏不想接受他人的花和表白,他沒有興趣和人有發展比「熟人」更深一層次的關係。
送花人若找上門,他得委婉拒絕,不要給對方留一絲希望或餘地。
可他萬萬沒想到,三天後他等到的不是表白,而是所住單元樓下大門口附近一位身材偉健又戴著墨鏡的陌生男子人。
雖然墨鏡男穿著尋常衣服,但一看體態姿勢,明顯就是一名高級保鏢。
思夏在拐角的樹下遠遠看見那人,當即愣怔在原地。
他想自己擔心的事情還是發生了,眼下的最優策略或許是該轉身就逃,至少先去外麵避一避。可他兩條腿還沒對大腦的指揮作出響應,身後就響起了粗而低的聲音:「我們的主人沒有惡意,還請您上樓見一見他。」
話說得很客氣,不過和押解也沒什麽區別,思夏隻能審時度勢地如往常一般上了樓。
走到自己住的樓層,他看到了正站在自己門前交談的丁一堯和房東先生。
丁一堯穿著一身黑色長款風衣,整個人看起來利落修長,頭髮隻用了些微的髮蠟進行打理,烏濃的眉眼十分有神——即便他已盡量選了顏色低調的服裝和輕省的打扮,他身上的alpha氣質與周遭環境看起來是那麽格格不入,樓層高度在他的身高對比下都顯得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