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天身為裴氏集團繼承人怎麽可能會對你動真心?他同意,他家裏人也不會同意!魚魚,趁你們現在感情不深,趕快脫身!不然最後受傷的是你!」
封絮握住於日的雙手,雙眸寫滿驚慌。
於日狠狠甩開封絮的手,眼神陰冷地看他。封絮有一瞬間仿若置入寒冬深湖,感受到刺骨的寒意。
下一秒,於日眼神一變,又恢復平常的清亮。
他在心裏嘀咕:「裴天!說過多少次,不準隨意用我的身體!你怎麽記不住呢?」
裴天冷哼一聲。
於日偷笑,安慰男朋友:「別人不信,我信你。我最信你。」
雖然是自己最敬重的朋友,但這麽說自己的對象和戀情,於日不高興了。
「裴天是什麽樣的人,我最清楚。封絮,我敬你尊重你,可你也無權這麽詆毀我的男朋友,他會不高興的,我會更不高興。」
於日現在的表現,在外人看來,活脫脫一個戀愛腦。
第29章 調侃
兩人不歡而散。
下午時分,集體插稻苗。裴煊皺眉看了看泥濘不堪的水地,嫌惡寫滿了臉。
四月的江南,太陽已沾染了些毒熱。在這樣的天氣下,踩在骯髒的泥土地裏,確實讓光鮮亮麗的他們有些難以忍受,除了於日。
其他四人穿著雨靴,頭戴遮陽帽,於日裸著腳,一腳紮進了泥地裏。裴煊緊緊跟在於日身後,小心翼翼把腳探入泥地,深深往下陷,步步艱難。
他不解問道:「魚魚,你怎麽不穿雨靴,泥地裏紮腳了怎麽辦?髒死了。」
於日:「無礙,我小時候家在農村,在地裏插過幾年苗,這樣更快一些。而且腳下軟乎乎的,還挺好玩的。」
「你家種過地?」裴煊來了興趣,他打小就沒有過種地的朋友,甚至今天才初次見到綠油油的稻苗。
於日點點頭,一手捧著一把稻苗,一手穩準快地下手插秧苗。他插的秧苗排列整齊,間隙合適,旁人才插兩三個,一挪一費事,他差不多插完一排,健步如飛一般。
節目組找他多幹活,於日爽快應下,不是他吹大話,而是於日有經驗。
他一邊插秧,一邊閑來無聊和裴天閑聊:「我小學時,爸媽在村頭開小飯館,有幾畝地,我常常幫父母幹農活。上初中後,爸媽把餐館挪到了縣上,我在縣城上初中,父母給我報了個少年宮。
當時,自己腦子一熱,就在少年宮學打鼓,經常跟著少年宮的朋友們參加比賽,運氣不錯地贏得了獎項。
又因為長相不錯,有次被相中參加了縣城的節目,陸陸續續有了晚會演出。再後來幾年,上高中時,考到了市重點,運氣不錯的被來學校拍戲的劇組挑去演了個小角色,也拍了幾個gg,就這麽順理成章學了表演,進入戲劇學院。
我還跳過幾次級呢,所以即便在星星傳媒蹉跎了六年,如今我的年紀也不算大。
總而言之,我的人生運氣向來很好……遇到你,也是。」
裴天微不可動地心顫了下。於日說遇到自己是好運氣,而自己遇到於日,何止是運氣好?遇到於日,是他此生最大的幸運。
手中的稻苗插完了,有人伸手遞過來。於日幹活正起勁,接過稻苗,抬眼順嘴說了句:「謝謝,哥哥。」
臥槽,我就是嘴比腦子快的笨蛋!他正和封絮生氣呢,怎麽張口就喊『哥哥』?
況且是在節目拍攝中。這要一播出去,cp粉們還了得?叫『哥哥』的習慣是毛病,得改。
封絮報以溫柔笑意:「不客氣,別太累了自己。」
他用了一中午的時間,才平復知曉於日和裴天談戀愛的憤怒。他獨自守著一盆稀有的花,辛辛苦苦守了好多年,好不容易綻放了,竟然被路人摘了去。封絮怎麽可能輕易放棄?
節目cp,他是炒定了。於日,他是要定了。
他不信一個日理萬機的總裁當真能和於日有真感情?即便有,他也會製造矛盾,讓兩人有緣無分。
於日低頭種地,一種一下午,終於在天黑前,插完了所有稻苗。他一個人的幹活量,頂另外四個人還多。不光是嘉賓,連節目組的工作人員都驚呆了,被後期加上了大大四個字「種田之光」。
一下午的太陽暴曬,於日的後脖頸曬得退了一層皮。
淩風率先發現了這點。他和節目組交涉半天,得了一瓶蘆薈膏,把於日叫到自己身旁,幫於日抹藥。
「皮膚那樣白,稍微一曬就臉色通紅的人,怎麽不多注意一點?」
淩風動作輕柔地給於日抹藥,小心地吹幹。
於日不在意地回答:「沒事,我後麵有個劇,正好不需要很白,曬一曬更符合角色。」
「魚魚,小小年紀倒什麽都會,十項全能都不足以概括了吧。」淩風自然地和於日閑聊。
淩風主動找話題。他算是看出來了,封絮喜歡於日,那個小愛豆又愛黏著於日,即便時元任對於日滿臉的不耐煩,可到了飯點,就會自覺地圍著於日打轉。
如果他再不努力,想必和於日說上話都是困難。
這個節目,於日能參加,對他而言,意外之喜。兩人雖同處一家公司,可於日的工作室獨立運作,如果不是劇組合作,基本很難見麵。難得有朝夕相處的機會,淩風決定最後努力一把。
還沒等他們聊上兩句,裴煊過來湊熱鬧:「淩風大哥,魚魚,我發現你倆手機殼竟然是情侶款唉,一模一樣。」
封絮握住於日的雙手,雙眸寫滿驚慌。
於日狠狠甩開封絮的手,眼神陰冷地看他。封絮有一瞬間仿若置入寒冬深湖,感受到刺骨的寒意。
下一秒,於日眼神一變,又恢復平常的清亮。
他在心裏嘀咕:「裴天!說過多少次,不準隨意用我的身體!你怎麽記不住呢?」
裴天冷哼一聲。
於日偷笑,安慰男朋友:「別人不信,我信你。我最信你。」
雖然是自己最敬重的朋友,但這麽說自己的對象和戀情,於日不高興了。
「裴天是什麽樣的人,我最清楚。封絮,我敬你尊重你,可你也無權這麽詆毀我的男朋友,他會不高興的,我會更不高興。」
於日現在的表現,在外人看來,活脫脫一個戀愛腦。
第29章 調侃
兩人不歡而散。
下午時分,集體插稻苗。裴煊皺眉看了看泥濘不堪的水地,嫌惡寫滿了臉。
四月的江南,太陽已沾染了些毒熱。在這樣的天氣下,踩在骯髒的泥土地裏,確實讓光鮮亮麗的他們有些難以忍受,除了於日。
其他四人穿著雨靴,頭戴遮陽帽,於日裸著腳,一腳紮進了泥地裏。裴煊緊緊跟在於日身後,小心翼翼把腳探入泥地,深深往下陷,步步艱難。
他不解問道:「魚魚,你怎麽不穿雨靴,泥地裏紮腳了怎麽辦?髒死了。」
於日:「無礙,我小時候家在農村,在地裏插過幾年苗,這樣更快一些。而且腳下軟乎乎的,還挺好玩的。」
「你家種過地?」裴煊來了興趣,他打小就沒有過種地的朋友,甚至今天才初次見到綠油油的稻苗。
於日點點頭,一手捧著一把稻苗,一手穩準快地下手插秧苗。他插的秧苗排列整齊,間隙合適,旁人才插兩三個,一挪一費事,他差不多插完一排,健步如飛一般。
節目組找他多幹活,於日爽快應下,不是他吹大話,而是於日有經驗。
他一邊插秧,一邊閑來無聊和裴天閑聊:「我小學時,爸媽在村頭開小飯館,有幾畝地,我常常幫父母幹農活。上初中後,爸媽把餐館挪到了縣上,我在縣城上初中,父母給我報了個少年宮。
當時,自己腦子一熱,就在少年宮學打鼓,經常跟著少年宮的朋友們參加比賽,運氣不錯地贏得了獎項。
又因為長相不錯,有次被相中參加了縣城的節目,陸陸續續有了晚會演出。再後來幾年,上高中時,考到了市重點,運氣不錯的被來學校拍戲的劇組挑去演了個小角色,也拍了幾個gg,就這麽順理成章學了表演,進入戲劇學院。
我還跳過幾次級呢,所以即便在星星傳媒蹉跎了六年,如今我的年紀也不算大。
總而言之,我的人生運氣向來很好……遇到你,也是。」
裴天微不可動地心顫了下。於日說遇到自己是好運氣,而自己遇到於日,何止是運氣好?遇到於日,是他此生最大的幸運。
手中的稻苗插完了,有人伸手遞過來。於日幹活正起勁,接過稻苗,抬眼順嘴說了句:「謝謝,哥哥。」
臥槽,我就是嘴比腦子快的笨蛋!他正和封絮生氣呢,怎麽張口就喊『哥哥』?
況且是在節目拍攝中。這要一播出去,cp粉們還了得?叫『哥哥』的習慣是毛病,得改。
封絮報以溫柔笑意:「不客氣,別太累了自己。」
他用了一中午的時間,才平復知曉於日和裴天談戀愛的憤怒。他獨自守著一盆稀有的花,辛辛苦苦守了好多年,好不容易綻放了,竟然被路人摘了去。封絮怎麽可能輕易放棄?
節目cp,他是炒定了。於日,他是要定了。
他不信一個日理萬機的總裁當真能和於日有真感情?即便有,他也會製造矛盾,讓兩人有緣無分。
於日低頭種地,一種一下午,終於在天黑前,插完了所有稻苗。他一個人的幹活量,頂另外四個人還多。不光是嘉賓,連節目組的工作人員都驚呆了,被後期加上了大大四個字「種田之光」。
一下午的太陽暴曬,於日的後脖頸曬得退了一層皮。
淩風率先發現了這點。他和節目組交涉半天,得了一瓶蘆薈膏,把於日叫到自己身旁,幫於日抹藥。
「皮膚那樣白,稍微一曬就臉色通紅的人,怎麽不多注意一點?」
淩風動作輕柔地給於日抹藥,小心地吹幹。
於日不在意地回答:「沒事,我後麵有個劇,正好不需要很白,曬一曬更符合角色。」
「魚魚,小小年紀倒什麽都會,十項全能都不足以概括了吧。」淩風自然地和於日閑聊。
淩風主動找話題。他算是看出來了,封絮喜歡於日,那個小愛豆又愛黏著於日,即便時元任對於日滿臉的不耐煩,可到了飯點,就會自覺地圍著於日打轉。
如果他再不努力,想必和於日說上話都是困難。
這個節目,於日能參加,對他而言,意外之喜。兩人雖同處一家公司,可於日的工作室獨立運作,如果不是劇組合作,基本很難見麵。難得有朝夕相處的機會,淩風決定最後努力一把。
還沒等他們聊上兩句,裴煊過來湊熱鬧:「淩風大哥,魚魚,我發現你倆手機殼竟然是情侶款唉,一模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