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頁
她成了黑蓮花的白月光 作者:PLANC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好。」
「霍星語是你丈夫和前妻生的孩子,長久以來,你們的關係並不和睦,特別是由於霍星語,你失去了自己的孩子,並且終生都不能再孕,所以你更是心中不滿,對麽?」
「因為她,我的孩子沒有了,一命抵一命,霍星語也不應該活著不是嗎?」
程嬰瞧著她笑了笑,沒有回答,繼續看著手上那份口供:「你第一次對她起殺念,就是從這時候開始,後來真正決定要下手,是因為她要帶一個你不認同的女人回家。」
「這樣的說法,我覺得不太對。」
程嬰聽著她的話,皺了皺眉:「這可是你說的原話,林嫻。」
「我想殺她,想要她離開這個地方,並不是一時的念頭,是長久以來的,我從見到她的第一眼,就想讓她永遠、永遠的消失。」
她的話音落下,審訊室裏靜得什麽也聽不見了。
程嬰在筆記本上勾勾畫畫的手停頓了一下,她抬眼看著坐在對麵的林嫻。
大多數坐在她對麵的犯人,在陳述案情的時候都帶著一種偏向自己的說法,無論是殺人還是傷人,他們都下意識地想為自己開脫;
他們會說著「是她逼我,我才這麽做的」、「如果不是因為她,我就不會……」這一類「情有可原」的話。
像林嫻這樣,反倒直接承認,並且說得如此直白的更是沒有幾個。
程嬰坐直了,敲了敲桌麵:「說清楚一點。」
「程警官,你成家了麽?」
「說這些無關緊要的做什麽,就事論事。」
看著她的反應,林嫻嗤笑一聲:「愛情裏很重要的一部分,是占有,當人愛上另一個人的時候,就想要徹徹底底地把她占有,從她的靈魂、到她的,每一寸,都要屬於我,可是我的愛人並沒有。」
「愛是包容,不是侵占,你從一開始就錯了。」
「嗬,包容?」林嫻閉上了眼睛,開口說道:「你要我包容什麽?包容她嘴上說著愛我,卻和別人有一個孩子?還是包容她明明有了家庭,卻也離不開我?如果你說的是這些,我都做到了,我已經足夠包容了,程警官。」
程嬰皺了皺眉:「既然你選擇接受了,為什麽還想要殺她?」
「她是我愛人和另一個人的孩子,我費盡心力、栽培她十幾年了,我把我的人生都奉獻給了她,我愛的不是這個孩子,是她身上的影子……」林嫻直視著她的目光,一字一句地說:
「可是我怎麽能不恨她呢?她是我被背叛的證明,也是屬於我的那個人和別人曾經相愛的證據,你懂是什麽意思嗎?
程警官,她死了,我卻要帶著這個證據過一輩子,我以前日日夜夜都幻想,我究竟用什麽方法殺她最好,可是她長了一張有點相像的臉,讓我一次又一次的心軟,下不了手,每次踏進霍家家門的時候,就是我一生最痛苦的時候。」
「既然如此,為什麽不走,你留下來隻不過是折磨別人,也折磨你自己。」
程嬰看著她,林嫻的臉上第一次出現了一種短暫的空白,沉默了一會兒,才聽見她的聲音響起。
「我隻不過是願意為了我愛的人犧牲我的人生。」
「是嗎……」程嬰從筆記本裏翻出一張照片,推到了她麵前。
這顯然是一張對著原片新印出來的,上麵的墨彩使得人像看起來極為鮮活,照片上的女人抱著孩子對著鏡頭笑得極為漂亮。
「林嫻,這是開庭前我最後問你,你說的愛人究竟是誰?是你的丈夫,還是何抒意?」程嬰盯著她的臉,仔細觀察著她的表情和神態:
「我們手上證言、證物都有,你跟我們說謊沒有意義。」
聽著她的話,林嫻的身體向後靠到了椅背上,臉上露出笑容,像是在笑這件事情的荒謬似的,緊接著,她伸手拿起桌麵上的照片,沒有任何猶豫,把她撕成了兩片,裂痕從何抒意的臉上撕開,她沒有任何猶豫,將這兩張廢紙推了回去:
「你用不著拿那些審訊技巧用在我身上,程警官,何抒意我讀書的時候很要好,隨你如何走訪調查都能查到,朋友之間互相寫明信片,上麵就算有一些戲稱也不犯法吧?
她前夫喜歡我,我也很喜歡他,自然不歡而散了。如果霍家人想要拿寥寥幾句話再加幾張明信片,就要給我再扣上一頂這麽大的帽子我可擔當不起,法治社會,要是真的想給我定罪,那就拿出證據。」
「那對你丈夫的死呢?你不說點什麽嗎。」
「我丈夫的死?」林嫻嗤笑了一聲:「那這就要問霍四小姐了,是不是她當年一定要出去的?如果不是,我丈夫何必在暴雨夜開車出門,是她害死她父親的,是她害得我丈夫出了車禍燒到屍骨無存的。」
「林嫻!你別忘了,你在病房裏也親口說過是你殺了他。」
「我嗎?情緒激動一時胡言亂語罷了,畢竟一切是要講證據的。」
林嫻望著她輕輕笑了笑,目光平靜,仿佛是在敘述別人的事情:
「況且,我已經是註定要判死的了,多這一件,少這一件都不會有任何不同,如果是我做的我有什麽理由不認呢?」
聽著這番話,程嬰沉默著沒有再應聲,眼前這個女人就坐在審訊室裏,但自己卻拿她毫無辦法。
她認罪,甚至把每一個細節都交代得清清楚楚,仿佛生怕他們判不了死刑似的,
「霍星語是你丈夫和前妻生的孩子,長久以來,你們的關係並不和睦,特別是由於霍星語,你失去了自己的孩子,並且終生都不能再孕,所以你更是心中不滿,對麽?」
「因為她,我的孩子沒有了,一命抵一命,霍星語也不應該活著不是嗎?」
程嬰瞧著她笑了笑,沒有回答,繼續看著手上那份口供:「你第一次對她起殺念,就是從這時候開始,後來真正決定要下手,是因為她要帶一個你不認同的女人回家。」
「這樣的說法,我覺得不太對。」
程嬰聽著她的話,皺了皺眉:「這可是你說的原話,林嫻。」
「我想殺她,想要她離開這個地方,並不是一時的念頭,是長久以來的,我從見到她的第一眼,就想讓她永遠、永遠的消失。」
她的話音落下,審訊室裏靜得什麽也聽不見了。
程嬰在筆記本上勾勾畫畫的手停頓了一下,她抬眼看著坐在對麵的林嫻。
大多數坐在她對麵的犯人,在陳述案情的時候都帶著一種偏向自己的說法,無論是殺人還是傷人,他們都下意識地想為自己開脫;
他們會說著「是她逼我,我才這麽做的」、「如果不是因為她,我就不會……」這一類「情有可原」的話。
像林嫻這樣,反倒直接承認,並且說得如此直白的更是沒有幾個。
程嬰坐直了,敲了敲桌麵:「說清楚一點。」
「程警官,你成家了麽?」
「說這些無關緊要的做什麽,就事論事。」
看著她的反應,林嫻嗤笑一聲:「愛情裏很重要的一部分,是占有,當人愛上另一個人的時候,就想要徹徹底底地把她占有,從她的靈魂、到她的,每一寸,都要屬於我,可是我的愛人並沒有。」
「愛是包容,不是侵占,你從一開始就錯了。」
「嗬,包容?」林嫻閉上了眼睛,開口說道:「你要我包容什麽?包容她嘴上說著愛我,卻和別人有一個孩子?還是包容她明明有了家庭,卻也離不開我?如果你說的是這些,我都做到了,我已經足夠包容了,程警官。」
程嬰皺了皺眉:「既然你選擇接受了,為什麽還想要殺她?」
「她是我愛人和另一個人的孩子,我費盡心力、栽培她十幾年了,我把我的人生都奉獻給了她,我愛的不是這個孩子,是她身上的影子……」林嫻直視著她的目光,一字一句地說:
「可是我怎麽能不恨她呢?她是我被背叛的證明,也是屬於我的那個人和別人曾經相愛的證據,你懂是什麽意思嗎?
程警官,她死了,我卻要帶著這個證據過一輩子,我以前日日夜夜都幻想,我究竟用什麽方法殺她最好,可是她長了一張有點相像的臉,讓我一次又一次的心軟,下不了手,每次踏進霍家家門的時候,就是我一生最痛苦的時候。」
「既然如此,為什麽不走,你留下來隻不過是折磨別人,也折磨你自己。」
程嬰看著她,林嫻的臉上第一次出現了一種短暫的空白,沉默了一會兒,才聽見她的聲音響起。
「我隻不過是願意為了我愛的人犧牲我的人生。」
「是嗎……」程嬰從筆記本裏翻出一張照片,推到了她麵前。
這顯然是一張對著原片新印出來的,上麵的墨彩使得人像看起來極為鮮活,照片上的女人抱著孩子對著鏡頭笑得極為漂亮。
「林嫻,這是開庭前我最後問你,你說的愛人究竟是誰?是你的丈夫,還是何抒意?」程嬰盯著她的臉,仔細觀察著她的表情和神態:
「我們手上證言、證物都有,你跟我們說謊沒有意義。」
聽著她的話,林嫻的身體向後靠到了椅背上,臉上露出笑容,像是在笑這件事情的荒謬似的,緊接著,她伸手拿起桌麵上的照片,沒有任何猶豫,把她撕成了兩片,裂痕從何抒意的臉上撕開,她沒有任何猶豫,將這兩張廢紙推了回去:
「你用不著拿那些審訊技巧用在我身上,程警官,何抒意我讀書的時候很要好,隨你如何走訪調查都能查到,朋友之間互相寫明信片,上麵就算有一些戲稱也不犯法吧?
她前夫喜歡我,我也很喜歡他,自然不歡而散了。如果霍家人想要拿寥寥幾句話再加幾張明信片,就要給我再扣上一頂這麽大的帽子我可擔當不起,法治社會,要是真的想給我定罪,那就拿出證據。」
「那對你丈夫的死呢?你不說點什麽嗎。」
「我丈夫的死?」林嫻嗤笑了一聲:「那這就要問霍四小姐了,是不是她當年一定要出去的?如果不是,我丈夫何必在暴雨夜開車出門,是她害死她父親的,是她害得我丈夫出了車禍燒到屍骨無存的。」
「林嫻!你別忘了,你在病房裏也親口說過是你殺了他。」
「我嗎?情緒激動一時胡言亂語罷了,畢竟一切是要講證據的。」
林嫻望著她輕輕笑了笑,目光平靜,仿佛是在敘述別人的事情:
「況且,我已經是註定要判死的了,多這一件,少這一件都不會有任何不同,如果是我做的我有什麽理由不認呢?」
聽著這番話,程嬰沉默著沒有再應聲,眼前這個女人就坐在審訊室裏,但自己卻拿她毫無辦法。
她認罪,甚至把每一個細節都交代得清清楚楚,仿佛生怕他們判不了死刑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