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耳朵多是軟骨,咬起來咯吱咯吱作響,但小野金兔本身就帶著一股獨特的芳香,這種香味吃起來讓它不止不膩,反而還有種越吃越上頭的感覺。
艾微麗絲的眼睛逐漸亮了起來,她從沒覺得兔子這麽好吃過,又香又脆,加上辣椒還帶著辣味和孜然的香味。
看著人吃完了兔子耳朵,哈根蕾絲把手伸回來,重新吃起了剩下的肉的部分,艾微麗絲舔舔嘴唇,然後抓起大兔腿就開始啃。
這兔子肉果然好吃,外皮焦香帶著微微的脆,而且這肉是真的很軟,哪怕是烤出來的,但它的肉依然是輕輕一撕就掉了,讓人非常的懷疑它是怎麽在烤的時候緊緊貼在骨頭上的。
並且這肉跟骨頭之間的粘合度不大,非常容易全部脫骨。
這小野金兔就是奇怪,艾微麗絲心想,這種好東西,怎麽就從來沒有人類發現過呢?
小野金兔屬於大陸比較罕見的野獸,一般生長在龍島的山脈裏,其它的山脈很少見,並且隻在山脈深處出現。
它們擅長奔跑,並且以肉為食,是妥妥的肉食動物,基本沒有一點的兔子性格特點,它們麵對獵物非常的兇猛,一口尖銳的牙齒讓大部分中小型動物都不敢對它們下手。
而且它們非常的有團結精神,經常組團對野象之類的下手,它們可以一口咬破大象的皮膚,並且因為體積小,爆發力高,成群結隊的時候,就連兇猛的狂獅,單隻見到它們都得思考著能不能偷襲成功。
因為一旦不成功,狩獵者和獵物的身份就會調轉過來。
不過小野金兔沒有什麽家庭意識,一般今年跟這個生一窩就走,明年跟那個生一窩就走,十分沒有節操。
不過也因為它們沒節操,並且和兔子一樣非常能生,一年能生三四窩,一窩最少能有十幾隻,所以目前還未絕種。
聽完哈根蕾絲的解釋,艾微麗絲嘴角抽抽,這的確沒有節操了一點,不過這不影響它的味道。
哈根蕾絲:「你要是喜歡,下次我可以帶活的給你看,不過你不能太靠近它們,會受傷。」
艾微麗絲:「你很容易抓到它們嗎?」
哈根蕾絲自豪的道:「那當然了,比速度,它怎麽可能比的過我們巨……巨獸!」
差點再次暴露自己,哈根蕾絲立刻轉移話題:「其實小野金兔外表和普通的兔子沒啥區別的,它們的皮毛很醜,隻有單色的白色,一般人很難分辨出來它們和真正的兔子的區別。」
艾微麗絲好奇的問道:「那該怎麽分辨出它們呢?」
「小野金兔的尾巴很長,跟老鼠似的,不會捲起來,它隻是因為外形像兔子才被叫做兔子,不過普通的人類遇上它們沒有勝算。」
這話哈根蕾絲可是沒有任何貶低的意思,她隻是實話實說,畢竟那是能剛雄獅的物種。
「原來是這樣啊,那遇上它們隻能跑嗎?」
「跑不過,除非你有翅膀,可以飛。」
艾微麗絲虛心求問:「那怎麽才能對付它們呢?」
「爬樹吧,超過五米高的高度,它們就抓不到你了。」
小野金兔畢竟身材嬌小,隻要高過它能夠跳到的最高高度,那就沒有危險了,畢竟它們的四肢跟兔子一樣,並不適合爬樹。
艾微麗絲:「……」
都跑不過它們了,爬樹可以一瞬間五米嗎?
哈根蕾絲很快就話音一轉:「不過你不用怕。」
艾微麗絲:「為什麽?」
哈根蕾絲伸出手,拿出一隻骨哨遞過去:「你要是跟我分開了,遇到危險了,就吹響它。」
「這種骨哨吹出來的聲音,人類聽不到,隻有巨……」
哈根蕾絲一頓,不自然的道:「隻有巨獸可以聽到,巨獸聽到後,不管是哪個巨獸,都會去幫你。」
嗯,不管是哪個巨龍聽到,都會從骨哨的暗音中聽出自己的龍鳴,這樣最近的巨龍就會過去救人了。
骨哨純黑色,看起來跟變異的海螺似的,隻是上麵刻著一圈又一圈的龍紋,骨哨最中間刻著一扇翅膀。
說是骨哨,其實它是用巨龍褪下的幼角做成的,它是巨龍送給自己最想送的人的最珍貴的禮物。
哈根蕾絲毫不猶豫的把它送給了自己的人類,她覺得,不會再有比自己的人類更想送的生物了。
這人類可愛,漂亮,最重要做的一手好菜,而且還很溫柔,會叫自己自己上床睡覺,她媽都沒叫她一起上寶石堆上睡過覺。
哈根蕾絲壓製著自己內心的欲/望,好想化為原型把她從頭到腳舔一遍,沾上自己的氣息,不再讓任何龍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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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今天去城裏恰東西了,吃了一個海底撈,哦,還吃了一個冰激淩,完犢子的,我覺得冰激淩有毒,吃完我下車就吐了一個底朝天……
到現在還覺得胃裏冰涼一片,並且十分想吐
順便吐槽,我的天額,超市裏的小烤雞好難吃啊(●—●)
幸好小烤鴨可以等我弟回來解決,第一次這麽慶幸有個弟弟
第12章
艾微麗絲翻看著手裏的骨哨,讚嘆:「這麽神奇啊。」
「那我現在吹,你可以聽到嗎?」
「可以。」
艾微麗絲拿起骨哨微微吹動,骨哨的確沒有響起任何聲音,但在一旁的哈根蕾絲耳朵裏卻傳來了一聲響亮的幼龍稚嫩的叫聲。
艾微麗絲的眼睛逐漸亮了起來,她從沒覺得兔子這麽好吃過,又香又脆,加上辣椒還帶著辣味和孜然的香味。
看著人吃完了兔子耳朵,哈根蕾絲把手伸回來,重新吃起了剩下的肉的部分,艾微麗絲舔舔嘴唇,然後抓起大兔腿就開始啃。
這兔子肉果然好吃,外皮焦香帶著微微的脆,而且這肉是真的很軟,哪怕是烤出來的,但它的肉依然是輕輕一撕就掉了,讓人非常的懷疑它是怎麽在烤的時候緊緊貼在骨頭上的。
並且這肉跟骨頭之間的粘合度不大,非常容易全部脫骨。
這小野金兔就是奇怪,艾微麗絲心想,這種好東西,怎麽就從來沒有人類發現過呢?
小野金兔屬於大陸比較罕見的野獸,一般生長在龍島的山脈裏,其它的山脈很少見,並且隻在山脈深處出現。
它們擅長奔跑,並且以肉為食,是妥妥的肉食動物,基本沒有一點的兔子性格特點,它們麵對獵物非常的兇猛,一口尖銳的牙齒讓大部分中小型動物都不敢對它們下手。
而且它們非常的有團結精神,經常組團對野象之類的下手,它們可以一口咬破大象的皮膚,並且因為體積小,爆發力高,成群結隊的時候,就連兇猛的狂獅,單隻見到它們都得思考著能不能偷襲成功。
因為一旦不成功,狩獵者和獵物的身份就會調轉過來。
不過小野金兔沒有什麽家庭意識,一般今年跟這個生一窩就走,明年跟那個生一窩就走,十分沒有節操。
不過也因為它們沒節操,並且和兔子一樣非常能生,一年能生三四窩,一窩最少能有十幾隻,所以目前還未絕種。
聽完哈根蕾絲的解釋,艾微麗絲嘴角抽抽,這的確沒有節操了一點,不過這不影響它的味道。
哈根蕾絲:「你要是喜歡,下次我可以帶活的給你看,不過你不能太靠近它們,會受傷。」
艾微麗絲:「你很容易抓到它們嗎?」
哈根蕾絲自豪的道:「那當然了,比速度,它怎麽可能比的過我們巨……巨獸!」
差點再次暴露自己,哈根蕾絲立刻轉移話題:「其實小野金兔外表和普通的兔子沒啥區別的,它們的皮毛很醜,隻有單色的白色,一般人很難分辨出來它們和真正的兔子的區別。」
艾微麗絲好奇的問道:「那該怎麽分辨出它們呢?」
「小野金兔的尾巴很長,跟老鼠似的,不會捲起來,它隻是因為外形像兔子才被叫做兔子,不過普通的人類遇上它們沒有勝算。」
這話哈根蕾絲可是沒有任何貶低的意思,她隻是實話實說,畢竟那是能剛雄獅的物種。
「原來是這樣啊,那遇上它們隻能跑嗎?」
「跑不過,除非你有翅膀,可以飛。」
艾微麗絲虛心求問:「那怎麽才能對付它們呢?」
「爬樹吧,超過五米高的高度,它們就抓不到你了。」
小野金兔畢竟身材嬌小,隻要高過它能夠跳到的最高高度,那就沒有危險了,畢竟它們的四肢跟兔子一樣,並不適合爬樹。
艾微麗絲:「……」
都跑不過它們了,爬樹可以一瞬間五米嗎?
哈根蕾絲很快就話音一轉:「不過你不用怕。」
艾微麗絲:「為什麽?」
哈根蕾絲伸出手,拿出一隻骨哨遞過去:「你要是跟我分開了,遇到危險了,就吹響它。」
「這種骨哨吹出來的聲音,人類聽不到,隻有巨……」
哈根蕾絲一頓,不自然的道:「隻有巨獸可以聽到,巨獸聽到後,不管是哪個巨獸,都會去幫你。」
嗯,不管是哪個巨龍聽到,都會從骨哨的暗音中聽出自己的龍鳴,這樣最近的巨龍就會過去救人了。
骨哨純黑色,看起來跟變異的海螺似的,隻是上麵刻著一圈又一圈的龍紋,骨哨最中間刻著一扇翅膀。
說是骨哨,其實它是用巨龍褪下的幼角做成的,它是巨龍送給自己最想送的人的最珍貴的禮物。
哈根蕾絲毫不猶豫的把它送給了自己的人類,她覺得,不會再有比自己的人類更想送的生物了。
這人類可愛,漂亮,最重要做的一手好菜,而且還很溫柔,會叫自己自己上床睡覺,她媽都沒叫她一起上寶石堆上睡過覺。
哈根蕾絲壓製著自己內心的欲/望,好想化為原型把她從頭到腳舔一遍,沾上自己的氣息,不再讓任何龍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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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今天去城裏恰東西了,吃了一個海底撈,哦,還吃了一個冰激淩,完犢子的,我覺得冰激淩有毒,吃完我下車就吐了一個底朝天……
到現在還覺得胃裏冰涼一片,並且十分想吐
順便吐槽,我的天額,超市裏的小烤雞好難吃啊(●—●)
幸好小烤鴨可以等我弟回來解決,第一次這麽慶幸有個弟弟
第12章
艾微麗絲翻看著手裏的骨哨,讚嘆:「這麽神奇啊。」
「那我現在吹,你可以聽到嗎?」
「可以。」
艾微麗絲拿起骨哨微微吹動,骨哨的確沒有響起任何聲音,但在一旁的哈根蕾絲耳朵裏卻傳來了一聲響亮的幼龍稚嫩的叫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