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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困不住老娘[快穿] 作者:夜幕下的卡多雷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而現如今,金秋卻不想他死了。
她覺得,這般勇猛的人,便是本事不足也無所謂,十六七歲就死在戰場上實在可憐,若是二十六七歲,能有十年積累,這小哥也未必會死,也未必不是一員猛將。
小哥名喚張大元,另一個是他堂弟張大錢,兩個人年紀就差了三個月,倒是一家子養出來的好小夥子,上輩子的時候張大錢跟隨原主起事,一直以來忠心不二,甚至最後也是為了救原主硬闖後宮而被殺。所以說,金秋這才將兩人也帶了出來。
雖然金秋也不認同原主的行事,也不覺得自己就是原主,但原主誠然是個好人,又有本事,也不曾主動害人……而金秋就與許多人不一樣,她是不信某些人嘴裏的社達的,若是真的是社達,那原主就該去殺人越貨,專門害人才對,她畢竟才是真的武力值巔峰,智商也不低——若是因一個人有本事有寶貝就活該被人算計,那就又與那群人嘴裏說的社達並不相同了……所以,金秋並不屑於與那種人論個高低,若是覺得它廢話多,便直接點,要麽罵死它要麽打死它。
所以她之前是用嘴懟死了王長樹的後路,讓他別把胡人的事兒都推給賀蘭老爹,而現在,她就要開始培養自己的左右手了。
賀蘭鵬在前麵跑,按照金秋的說法,不能帶去安置李氏的山洞,又要躲開胡人,便在另一麵的山腰找了個空洞,把人安置了進去。
這一共十八家五十幾號人,除了家裏隻有男丁的光棍家,便算是保家村裏所有的老弱婦孺了。
“阿秋,這裏交給你了,我去山下看看。”賀蘭鵬到底還是村子裏的主力,並沒想不管其他人,金秋也知道,賀蘭鵬自保必然毫無問題,就怕山下的人拖累,便沖他點點頭,又把匕首給他塞到褲腿裏防身——賀蘭鵬畢竟是胡人後代,就算是有那麽一幫拖累,隻要胡人沒把他當場打死,就不會殺他。
而金秋也沒打算閑著,她把人安頓好後,又折返回去,半個時辰就跑回到了村子裏,又挨家挨戶的搜尋,把家家戶戶的刀具鐵器都給搜颳了起來,又從王長樹家裏摸出一條薄被來裹了背上,這方又上了山去。
到山上,金秋先去看了李氏。
“這麽多……”李氏尷尬地看著金秋包裹裏的鐵器,也不知該說什麽好,“你都給拿來了,等下山了,他們用什麽?”
“阿娘不用管他們用什麽,要是這回胡人到我們村子的,能有二十個以上,他們也就別想回到村子了,就更別說以後用什麽了!”金秋挑了兩把小鐮刀交給李氏。
這時候的鐮刀還沒有像後世那樣彎得精巧,此時倒有些想樸刀,又更細,隻前麵帶個彎鉤,用來割草割麥,雖然方便,但確實不如後世的真正的鐮刀那般方便,但不方便也有不方便的好處,那便是真的適合殺人。
金秋把兩把鐮刀反過來綁到李氏的手臂上,給她做了個示範。
“阿秋,我這麽弄……行嗎?”李氏是個溫柔的南方女子,平時都少拿菜刀的,這一下子鐮刀都給綁到了手臂上了,她哪裏能適應得了呢?
金秋便又拿了把鐮刀給她展示:“阿娘,你看,我這樣拿著刀,你也這樣拿著刀,你感受下,是不是就更能握穩了?”
李氏先拿了刀,按照正常的拿法,卻見金秋過去,兩根手指捏住刀身就能把刀抽出來。她便再反手拿刀,刀身靠著自己的胳膊,刀背貼著自己的手臂,刀刃沖外,如金秋展示的那般。
“這樣,誰都拿不走你的刀了。”金秋說著,又把手往李氏胳膊上湊,“瞧,若是伸手去奪你的刀,那人就要被刀傷到手!”
李氏又彎了彎胳膊,覺得自家閨女說得很對,不由得眼睛都亮了。
“再拿這布條把刀綁在手上,阿娘,你就不必怕有人來了。”金秋又站起來,反手握刀,做了幾個動作,讓李氏跟她一起做,“這幾個動作,見了壞人都能自保。”
其一,矮下身來,蹲在對方兩腿中間,衣袖擋著反手刀,趁著對方得意,猛抬手肘,手往自己耳邊靠,手肘高抬,隻一刀,就把人從會陰到肚腩,一刀劃開,腸子肚子落一地,必然不可活。
此招陰損,隻對色心大起的男人用處最大。
“若是人多,一個女孩子必然不能都帶走,極限一換一罷了。”金秋說,“最好就是騙啾恃洸他一個一個的到沒人的地方弄死。”她說的時候,咬牙切齒,想起了原主前世,親媽李氏被人打死的時候……
李氏一哆嗦,想到的卻是胡人進村,燒殺搶掠,禍害婦女,連小女孩也不放過,真的落到胡人手裏,那也是活不成的,實實在在是不如這一換一。
見李氏沒有反駁自己,金秋倒是有點心疼了——她雖然不是原主,但是這李氏柔弱可憐,對原主的愛意,她也借著原主的身體,看得清楚明白,自然也對李氏也有感情。
“還有其二,阿娘,你把那小刀幫到小腿上,真的被抓,可以抽出來割斷繩子,也可以趁著對方不防備的時候,割斷對方的喉嚨。”
即使不說這個割斷喉嚨的時機,李氏也意識到該是什麽時候了,她不由得又一哆嗦,轉而,卻欣慰地看向金秋,伸手捋了捋她的髮絲,笑道:“娘的阿秋長大了……是娘不好,娘真的太軟弱了,總是覺得阿秋就這樣就好,卻不曾想,娘的阿秋……是個真正的英雄,是個有本事的女英雄!”
她覺得,這般勇猛的人,便是本事不足也無所謂,十六七歲就死在戰場上實在可憐,若是二十六七歲,能有十年積累,這小哥也未必會死,也未必不是一員猛將。
小哥名喚張大元,另一個是他堂弟張大錢,兩個人年紀就差了三個月,倒是一家子養出來的好小夥子,上輩子的時候張大錢跟隨原主起事,一直以來忠心不二,甚至最後也是為了救原主硬闖後宮而被殺。所以說,金秋這才將兩人也帶了出來。
雖然金秋也不認同原主的行事,也不覺得自己就是原主,但原主誠然是個好人,又有本事,也不曾主動害人……而金秋就與許多人不一樣,她是不信某些人嘴裏的社達的,若是真的是社達,那原主就該去殺人越貨,專門害人才對,她畢竟才是真的武力值巔峰,智商也不低——若是因一個人有本事有寶貝就活該被人算計,那就又與那群人嘴裏說的社達並不相同了……所以,金秋並不屑於與那種人論個高低,若是覺得它廢話多,便直接點,要麽罵死它要麽打死它。
所以她之前是用嘴懟死了王長樹的後路,讓他別把胡人的事兒都推給賀蘭老爹,而現在,她就要開始培養自己的左右手了。
賀蘭鵬在前麵跑,按照金秋的說法,不能帶去安置李氏的山洞,又要躲開胡人,便在另一麵的山腰找了個空洞,把人安置了進去。
這一共十八家五十幾號人,除了家裏隻有男丁的光棍家,便算是保家村裏所有的老弱婦孺了。
“阿秋,這裏交給你了,我去山下看看。”賀蘭鵬到底還是村子裏的主力,並沒想不管其他人,金秋也知道,賀蘭鵬自保必然毫無問題,就怕山下的人拖累,便沖他點點頭,又把匕首給他塞到褲腿裏防身——賀蘭鵬畢竟是胡人後代,就算是有那麽一幫拖累,隻要胡人沒把他當場打死,就不會殺他。
而金秋也沒打算閑著,她把人安頓好後,又折返回去,半個時辰就跑回到了村子裏,又挨家挨戶的搜尋,把家家戶戶的刀具鐵器都給搜颳了起來,又從王長樹家裏摸出一條薄被來裹了背上,這方又上了山去。
到山上,金秋先去看了李氏。
“這麽多……”李氏尷尬地看著金秋包裹裏的鐵器,也不知該說什麽好,“你都給拿來了,等下山了,他們用什麽?”
“阿娘不用管他們用什麽,要是這回胡人到我們村子的,能有二十個以上,他們也就別想回到村子了,就更別說以後用什麽了!”金秋挑了兩把小鐮刀交給李氏。
這時候的鐮刀還沒有像後世那樣彎得精巧,此時倒有些想樸刀,又更細,隻前麵帶個彎鉤,用來割草割麥,雖然方便,但確實不如後世的真正的鐮刀那般方便,但不方便也有不方便的好處,那便是真的適合殺人。
金秋把兩把鐮刀反過來綁到李氏的手臂上,給她做了個示範。
“阿秋,我這麽弄……行嗎?”李氏是個溫柔的南方女子,平時都少拿菜刀的,這一下子鐮刀都給綁到了手臂上了,她哪裏能適應得了呢?
金秋便又拿了把鐮刀給她展示:“阿娘,你看,我這樣拿著刀,你也這樣拿著刀,你感受下,是不是就更能握穩了?”
李氏先拿了刀,按照正常的拿法,卻見金秋過去,兩根手指捏住刀身就能把刀抽出來。她便再反手拿刀,刀身靠著自己的胳膊,刀背貼著自己的手臂,刀刃沖外,如金秋展示的那般。
“這樣,誰都拿不走你的刀了。”金秋說著,又把手往李氏胳膊上湊,“瞧,若是伸手去奪你的刀,那人就要被刀傷到手!”
李氏又彎了彎胳膊,覺得自家閨女說得很對,不由得眼睛都亮了。
“再拿這布條把刀綁在手上,阿娘,你就不必怕有人來了。”金秋又站起來,反手握刀,做了幾個動作,讓李氏跟她一起做,“這幾個動作,見了壞人都能自保。”
其一,矮下身來,蹲在對方兩腿中間,衣袖擋著反手刀,趁著對方得意,猛抬手肘,手往自己耳邊靠,手肘高抬,隻一刀,就把人從會陰到肚腩,一刀劃開,腸子肚子落一地,必然不可活。
此招陰損,隻對色心大起的男人用處最大。
“若是人多,一個女孩子必然不能都帶走,極限一換一罷了。”金秋說,“最好就是騙啾恃洸他一個一個的到沒人的地方弄死。”她說的時候,咬牙切齒,想起了原主前世,親媽李氏被人打死的時候……
李氏一哆嗦,想到的卻是胡人進村,燒殺搶掠,禍害婦女,連小女孩也不放過,真的落到胡人手裏,那也是活不成的,實實在在是不如這一換一。
見李氏沒有反駁自己,金秋倒是有點心疼了——她雖然不是原主,但是這李氏柔弱可憐,對原主的愛意,她也借著原主的身體,看得清楚明白,自然也對李氏也有感情。
“還有其二,阿娘,你把那小刀幫到小腿上,真的被抓,可以抽出來割斷繩子,也可以趁著對方不防備的時候,割斷對方的喉嚨。”
即使不說這個割斷喉嚨的時機,李氏也意識到該是什麽時候了,她不由得又一哆嗦,轉而,卻欣慰地看向金秋,伸手捋了捋她的髮絲,笑道:“娘的阿秋長大了……是娘不好,娘真的太軟弱了,總是覺得阿秋就這樣就好,卻不曾想,娘的阿秋……是個真正的英雄,是個有本事的女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