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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科研大佬的嬌氣包 作者:米又今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結果對麵的人還沒說出話來,豆子似的眼淚直接就掉了下來,「不要,不......」
徐漫更慌了,準備給他擦眼淚,但是發現他一直躲著她的手,隻能抓住他肩膀,連連保證:「不會,不會,不會送妹妹走。」
然後又聽見旁邊大熊哼的一聲。
第6章 . 始相逢徐漫知前後 徐漫看了他一眼,決……
徐漫看了他一眼,決定之後再跟這孩子慢慢「算帳」。
「妹妹和你們一樣,都是媽媽的孩子,媽媽怎麽會把她送給別人呢。但是呢,你們看,媽媽剛回來,也不知道之前發生了什麽事,誰告訴你們奶奶準備把妹妹送人的。」
她又拍拍二狗後背,也不管大熊的掙紮,把他攬過來,「別怕,媽媽回來了,就一定會保護好你們的,咱們是一家人,誰也別想分開我們。」
然後她就從兩個小孩斷斷續續的敘述中,把事情了解了個大概。
原主這個小女兒小麥,可能是有點自閉傾向,快兩歲了連話都還不會說,更是除了兩個哥哥從來不搭理旁人。
王鳳仙本來就是個重男輕女的,有遇上這麽個「不討喜」的姑娘,自然更是嫌棄。
這不是原主離開了,原主丈夫又常年不在家,三個孩子也都靠著她們生活,所以就越發怨恨了。
之前就不管小麥生活了,都是大熊和二狗分出自己本就不多的口糧養著。
剛好前不久,王鳳仙出去一趟,不知道遇見了什麽人,聽說有人家需要女孩的,就想著幹脆把人送走好了。
當然,這年代孩子沒那麽值錢,女孩子尤甚,所以想要抱養女孩子的,多半是家裏兒子有點問題,想抱去做童養媳的。
慢著,童養媳?
電光火石間,好像所有的任督二脈都被打通了,她說怎麽感覺這麽熟悉。
這不正是閨蜜安利給她的小說劇情嘛!所以她這不是簡單的穿越,而是穿書了,但又不是完全的穿書。
準確地說,是穿進書裏人物的小時候,自己現在摟著的小豆丁大熊,正是那本小說裏的男主角。
原小說背景設定在九十年代,而男主正是當時秦省最大的□□頭子。
而且其發家過程還頗為坎坷,男主媽媽偷渡到港城,爸爸做科研工作常年忙得腳不沾地,妹妹從小被送去當童養媳,奶奶騙他們說帶妹妹去鎮上看看,結果路上妹妹不幸去世。
男主爸爸找了很久,各種證據也都證明了他奶奶的說詞。
男主雖然懷疑,但奈何年紀尚小,到十幾歲的時候,人口流動限製沒那麽嚴了,便離家出走混社會,結識了一幫狐朋狗友,從做些偷雞摸狗的事,到漸漸發展出一股勢力。
這時他爸爸終於結束一線科研,有時間回來陪陪家人,卻發現想管他這個兒子,已經管不住了。
爆發點就在男主在街頭救了個小姑娘,小姑娘正被一個瘸腿大男□□打腳踢,而她隻是抱著頭,一雙眼睛古井無波,毫不反抗,恍若行屍走肉。
男主一時看不過去救了她,多方接觸下來,慢慢發現對方身世,竟是自己走失多年,被「宣告」死亡的親妹妹。
於是在再一次碰到妹妹丈夫出手時,一怒之下,將對方打死,當時正是社會嚴打時期,因此判刑很重。
但他卻因為表現良好,立了大功減刑,五年之後出獄,開始新的征程。
後來勢力不斷發展壯大,人也越來越陰晴不定,弟弟因為二狗的名字被人嘲笑,將人弄殘了,而跟在他身邊的姑娘,也因為和他妹妹不對付,下場悽慘。
當然,還有很多暗地裏見不得人的買賣,不過麵上他有自己的正當事業,在政商兩界都混得如魚得水,還參與了一些公益慈善活動,所以社會名聲很不錯。
以至於後來警方逮捕,將他的罪狀一一列出時,很多人都驚呆了,不敢相信他們一直崇拜的對象,居然如此作惡多端。
想到這些,徐漫不禁一股惡寒,再看看眼前兩個目光單純,一眼可被人看穿心思的小豆丁,一時感慨萬千。
按小說原主是偷渡成功,或者說如果自己沒來的話,她應該是再次偷渡,當然小說裏原主也沒有什麽好下場,據說是被送給她們娘家一家依附的那個老男人,後來又幾度「下海」。
而現在,她不得不思考一個現實問題,就是怎麽辦?
她原本隻是準備回來,摸清楚這裏的情況,看看有沒有辦法,能夠離開這個家,找個地方安靜過日子。
但目前來看,這種想法不太現實,畢竟占了原主身體,她既然選擇了回來,不可能真的就不管原主的孩子。
就算沒有這些因素,現在看著這三個孩子,她也不想眼睜睜地看著他們變成後來那樣。
可是想想原來的情況,孩子能養成那樣,估計和這種家庭環境莫不相關,奶奶不愛,父母缺位,所受正統教育幾乎為零。
而要改變這位的大反派結局,肯定得要從小教起,那讓他們有個好的成長環境至關重要。
再說,她看著三個孩子都麵黃肌瘦的,特別是床上的小女孩。
前世她單位有個同事的孩子,一兩歲時手真的藕節似的,一小圈一小圈的肉肉。
而這個女孩,幾乎皮包骨頭,不說肉了,很可能嚴重營養不良,露出一雙膽怯的眼睛,格外惹人憐愛。
徐漫更慌了,準備給他擦眼淚,但是發現他一直躲著她的手,隻能抓住他肩膀,連連保證:「不會,不會,不會送妹妹走。」
然後又聽見旁邊大熊哼的一聲。
第6章 . 始相逢徐漫知前後 徐漫看了他一眼,決……
徐漫看了他一眼,決定之後再跟這孩子慢慢「算帳」。
「妹妹和你們一樣,都是媽媽的孩子,媽媽怎麽會把她送給別人呢。但是呢,你們看,媽媽剛回來,也不知道之前發生了什麽事,誰告訴你們奶奶準備把妹妹送人的。」
她又拍拍二狗後背,也不管大熊的掙紮,把他攬過來,「別怕,媽媽回來了,就一定會保護好你們的,咱們是一家人,誰也別想分開我們。」
然後她就從兩個小孩斷斷續續的敘述中,把事情了解了個大概。
原主這個小女兒小麥,可能是有點自閉傾向,快兩歲了連話都還不會說,更是除了兩個哥哥從來不搭理旁人。
王鳳仙本來就是個重男輕女的,有遇上這麽個「不討喜」的姑娘,自然更是嫌棄。
這不是原主離開了,原主丈夫又常年不在家,三個孩子也都靠著她們生活,所以就越發怨恨了。
之前就不管小麥生活了,都是大熊和二狗分出自己本就不多的口糧養著。
剛好前不久,王鳳仙出去一趟,不知道遇見了什麽人,聽說有人家需要女孩的,就想著幹脆把人送走好了。
當然,這年代孩子沒那麽值錢,女孩子尤甚,所以想要抱養女孩子的,多半是家裏兒子有點問題,想抱去做童養媳的。
慢著,童養媳?
電光火石間,好像所有的任督二脈都被打通了,她說怎麽感覺這麽熟悉。
這不正是閨蜜安利給她的小說劇情嘛!所以她這不是簡單的穿越,而是穿書了,但又不是完全的穿書。
準確地說,是穿進書裏人物的小時候,自己現在摟著的小豆丁大熊,正是那本小說裏的男主角。
原小說背景設定在九十年代,而男主正是當時秦省最大的□□頭子。
而且其發家過程還頗為坎坷,男主媽媽偷渡到港城,爸爸做科研工作常年忙得腳不沾地,妹妹從小被送去當童養媳,奶奶騙他們說帶妹妹去鎮上看看,結果路上妹妹不幸去世。
男主爸爸找了很久,各種證據也都證明了他奶奶的說詞。
男主雖然懷疑,但奈何年紀尚小,到十幾歲的時候,人口流動限製沒那麽嚴了,便離家出走混社會,結識了一幫狐朋狗友,從做些偷雞摸狗的事,到漸漸發展出一股勢力。
這時他爸爸終於結束一線科研,有時間回來陪陪家人,卻發現想管他這個兒子,已經管不住了。
爆發點就在男主在街頭救了個小姑娘,小姑娘正被一個瘸腿大男□□打腳踢,而她隻是抱著頭,一雙眼睛古井無波,毫不反抗,恍若行屍走肉。
男主一時看不過去救了她,多方接觸下來,慢慢發現對方身世,竟是自己走失多年,被「宣告」死亡的親妹妹。
於是在再一次碰到妹妹丈夫出手時,一怒之下,將對方打死,當時正是社會嚴打時期,因此判刑很重。
但他卻因為表現良好,立了大功減刑,五年之後出獄,開始新的征程。
後來勢力不斷發展壯大,人也越來越陰晴不定,弟弟因為二狗的名字被人嘲笑,將人弄殘了,而跟在他身邊的姑娘,也因為和他妹妹不對付,下場悽慘。
當然,還有很多暗地裏見不得人的買賣,不過麵上他有自己的正當事業,在政商兩界都混得如魚得水,還參與了一些公益慈善活動,所以社會名聲很不錯。
以至於後來警方逮捕,將他的罪狀一一列出時,很多人都驚呆了,不敢相信他們一直崇拜的對象,居然如此作惡多端。
想到這些,徐漫不禁一股惡寒,再看看眼前兩個目光單純,一眼可被人看穿心思的小豆丁,一時感慨萬千。
按小說原主是偷渡成功,或者說如果自己沒來的話,她應該是再次偷渡,當然小說裏原主也沒有什麽好下場,據說是被送給她們娘家一家依附的那個老男人,後來又幾度「下海」。
而現在,她不得不思考一個現實問題,就是怎麽辦?
她原本隻是準備回來,摸清楚這裏的情況,看看有沒有辦法,能夠離開這個家,找個地方安靜過日子。
但目前來看,這種想法不太現實,畢竟占了原主身體,她既然選擇了回來,不可能真的就不管原主的孩子。
就算沒有這些因素,現在看著這三個孩子,她也不想眼睜睜地看著他們變成後來那樣。
可是想想原來的情況,孩子能養成那樣,估計和這種家庭環境莫不相關,奶奶不愛,父母缺位,所受正統教育幾乎為零。
而要改變這位的大反派結局,肯定得要從小教起,那讓他們有個好的成長環境至關重要。
再說,她看著三個孩子都麵黃肌瘦的,特別是床上的小女孩。
前世她單位有個同事的孩子,一兩歲時手真的藕節似的,一小圈一小圈的肉肉。
而這個女孩,幾乎皮包骨頭,不說肉了,很可能嚴重營養不良,露出一雙膽怯的眼睛,格外惹人憐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