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在這個總結中還說:關於中國由新民主主義革命轉變到社會主義革命的問題,他說,「畢其功於一役」,我是在流血的革命這一點上說的,就是說,流血的革命隻有這一次,將來由新民主主義革命轉變到社會主義革命那一次不用流血了,而可能和平解決。但這隻是可能,將來是否不流血,還要看我們工作的努力。如果國家(主要的就是人民解放軍)和我們黨腐化下去,無產階級不能掌握住這個國家政權,那還是有問題的。至於說,「政治上、經濟上都畢其功於一役」,那是不能這樣說的,王明同誌這樣說,那就錯了。[115]
會議結束時,根據毛澤東的提議,決定要王明寫一個檢討錯誤的聲明書。
但王明在《中共半世紀》一書中對此加以否認,說並沒作這個決定,隻是毛澤東在《二中全會的閉幕詞提綱》第六點中提出「如何幫助王明同誌改正錯誤」。書中說:「對一九四八年十二月我同他的談話,對我在中共七屆二中全會上的發言,毛澤東當然滿腔憤怒。因而他在二中全會的結論裏,指責我始終反對『毛澤東思想』,說我的發言裏『含有毒素』。而在發給全黨內討論的所謂他『在二中全會上的結論的要點』中,專門寫上一點:『如何幫助王明同誌改正錯誤。』藉此又在全黨發動一次反王明的運動。」[116]
3月16日 據王明《中共半世紀》一書說,毛澤東曾到他家裏找他談話。
書中說:「一九四九年三月十六日下午五時,毛澤東來我處(當時我們都住在河北省平山縣西柏坡這個村子裏),把所謂博古、洛甫和楊尚昆同誌的『反省書』交給我,要求我也寫這種所謂『三罵反省書』,就是『罵自己,罵他們(博、洛、楊等),罵俄國人的反省書』。毛澤東得意洋洋地敘述了他用什麽方法強迫博古等人寫『反省書』後,喊道:『如果你不寫,我也用對待博古的辦法對待你!』我當時不僅嚴詞拒絕他這種無理和非法的要求,斥責他的這些行為都是違法犯罪的行動,而且嚴正警告他說:『如果你敢於把你的手染上王明的血,你自己將永遠成為反革命分子,成為共產主義叛徒。』我向他聲明說:『我不僅不寫,而且不看這樣的東西。』叫他拿回去。」「毛澤東麵紅耳赤地說:『寫不寫由你決定,這三份東西留給你看吧。』我遵守自己的聲明,從未看過。孟慶樹同誌大概看了一下說:『這三份所謂博古、洛甫和楊尚昆同誌的『反省書』的主要內容,無疑都是毛澤東偽造的。」[117]
《寫作要目》說:王明在七屆二中全會閉幕時,王明撰寫了「毛王關於二中全會上八個問題的談話記錄」。主要內容是:「毛指責王:1)不應說得太係統;2)不應引證馬列主義著作和共產國際決議;3)不應說明毛澤東思想與馬列主義的異同點;4)不應說自己對革命轉變問題的意見;5)不應說出王曾為了反對《新民主主義論》給毛寫信事;6)不應說出毛王對季米特洛夫來電有爭論;7)不應說功勞應歸馬列主義、黨和人民,而不歸於個人;8)所謂拉攏林彪等。王明同誌當時即一一予以反駁。」
同日 作七絕《寧死不屈黨人節(堅拒毛澤東要求寫「三罵聲明」)》,內容是:
「三罵聲明」絕不寫,任他逮捕與槍決;
文公取義照丹心,我願捨生為馬列。[118]
3月23~25日 從河北建屏(今平山)動身抵北平,住香山慈幼院附近。[119]
春 作七律《嶽飛之死》。[120]
4月10日 《謝覺哉日記》記載:「王明及法委同誌來談:一搞新法學研究會,二辦法律學校,三出法律刊物。限期寫出計劃。」[121]
4月 作七律《我軍解放南京》,並於同年作七律《我軍占領南京》。[122]
5月23日 寫信給周恩來,說有幾個問題請幫助解決:(一)您提議沈衡老、張之〈誌〉讓、沙千裏、王之相加入法委會作委員,因須經中央書記處通過一下才好,請便中在書記處會上提出解決(冀貢泉、周新民是否可作委員或參加法委會議,亦請考慮示復)。(二)法委會和新法學研究會須有辦公地點,有人提議將議會街法政大學舊址撥歸我們,請代向華北局交涉一下如何?(三)沈老、張誌讓提議設法請蘇州的陸鴻儀,上海的潘震亞、張定夫、史良、閔剛侯、俞仲駱等進步法學界人士來平,以便談清新法學觀點後,或者南下做法律工作,或者留平工作。能否辦到,請便中示復。
5月27日 《謝覺哉日記》記載:「王明病,代為主持法委開會,討論新法學會章程。」[123]
5月 家庭遷往北平東皇城根騎河樓孟公府2號,從此再未搬動。[124]
同月 對南下解放軍工作團作報告。[125]
6月1日 致信謝覺哉、陳瑾昆兩老並李木庵、何思敬、郭任之、楊紹萱,說送上致劉少奇、周恩來同誌、林董二老信稿一件,請審閱並提示修改意見。信後附了6月2日關於新法學會問題致少奇等同誌信。謝覺哉看後在信上批示:「法學會的領導核心,要王明同誌參加才好」,郭任之署名同意。
6月2日 致信劉少奇、周恩來及林伯渠、董必武二老,說送上新法學研究會暫行簡章草案,請即提出指示,以便遵示修改後,提交發起人大會討論通過,作為向成立大會介紹通過的法案。發起人大會擬於下星期內召開,因各方麵催促甚急,發起人名單亦一併送上(內有王明),請加以審閱指示。另外,信中還請示了幾個問題。
會議結束時,根據毛澤東的提議,決定要王明寫一個檢討錯誤的聲明書。
但王明在《中共半世紀》一書中對此加以否認,說並沒作這個決定,隻是毛澤東在《二中全會的閉幕詞提綱》第六點中提出「如何幫助王明同誌改正錯誤」。書中說:「對一九四八年十二月我同他的談話,對我在中共七屆二中全會上的發言,毛澤東當然滿腔憤怒。因而他在二中全會的結論裏,指責我始終反對『毛澤東思想』,說我的發言裏『含有毒素』。而在發給全黨內討論的所謂他『在二中全會上的結論的要點』中,專門寫上一點:『如何幫助王明同誌改正錯誤。』藉此又在全黨發動一次反王明的運動。」[116]
3月16日 據王明《中共半世紀》一書說,毛澤東曾到他家裏找他談話。
書中說:「一九四九年三月十六日下午五時,毛澤東來我處(當時我們都住在河北省平山縣西柏坡這個村子裏),把所謂博古、洛甫和楊尚昆同誌的『反省書』交給我,要求我也寫這種所謂『三罵反省書』,就是『罵自己,罵他們(博、洛、楊等),罵俄國人的反省書』。毛澤東得意洋洋地敘述了他用什麽方法強迫博古等人寫『反省書』後,喊道:『如果你不寫,我也用對待博古的辦法對待你!』我當時不僅嚴詞拒絕他這種無理和非法的要求,斥責他的這些行為都是違法犯罪的行動,而且嚴正警告他說:『如果你敢於把你的手染上王明的血,你自己將永遠成為反革命分子,成為共產主義叛徒。』我向他聲明說:『我不僅不寫,而且不看這樣的東西。』叫他拿回去。」「毛澤東麵紅耳赤地說:『寫不寫由你決定,這三份東西留給你看吧。』我遵守自己的聲明,從未看過。孟慶樹同誌大概看了一下說:『這三份所謂博古、洛甫和楊尚昆同誌的『反省書』的主要內容,無疑都是毛澤東偽造的。」[117]
《寫作要目》說:王明在七屆二中全會閉幕時,王明撰寫了「毛王關於二中全會上八個問題的談話記錄」。主要內容是:「毛指責王:1)不應說得太係統;2)不應引證馬列主義著作和共產國際決議;3)不應說明毛澤東思想與馬列主義的異同點;4)不應說自己對革命轉變問題的意見;5)不應說出王曾為了反對《新民主主義論》給毛寫信事;6)不應說出毛王對季米特洛夫來電有爭論;7)不應說功勞應歸馬列主義、黨和人民,而不歸於個人;8)所謂拉攏林彪等。王明同誌當時即一一予以反駁。」
同日 作七絕《寧死不屈黨人節(堅拒毛澤東要求寫「三罵聲明」)》,內容是:
「三罵聲明」絕不寫,任他逮捕與槍決;
文公取義照丹心,我願捨生為馬列。[118]
3月23~25日 從河北建屏(今平山)動身抵北平,住香山慈幼院附近。[119]
春 作七律《嶽飛之死》。[120]
4月10日 《謝覺哉日記》記載:「王明及法委同誌來談:一搞新法學研究會,二辦法律學校,三出法律刊物。限期寫出計劃。」[121]
4月 作七律《我軍解放南京》,並於同年作七律《我軍占領南京》。[122]
5月23日 寫信給周恩來,說有幾個問題請幫助解決:(一)您提議沈衡老、張之〈誌〉讓、沙千裏、王之相加入法委會作委員,因須經中央書記處通過一下才好,請便中在書記處會上提出解決(冀貢泉、周新民是否可作委員或參加法委會議,亦請考慮示復)。(二)法委會和新法學研究會須有辦公地點,有人提議將議會街法政大學舊址撥歸我們,請代向華北局交涉一下如何?(三)沈老、張誌讓提議設法請蘇州的陸鴻儀,上海的潘震亞、張定夫、史良、閔剛侯、俞仲駱等進步法學界人士來平,以便談清新法學觀點後,或者南下做法律工作,或者留平工作。能否辦到,請便中示復。
5月27日 《謝覺哉日記》記載:「王明病,代為主持法委開會,討論新法學會章程。」[123]
5月 家庭遷往北平東皇城根騎河樓孟公府2號,從此再未搬動。[124]
同月 對南下解放軍工作團作報告。[125]
6月1日 致信謝覺哉、陳瑾昆兩老並李木庵、何思敬、郭任之、楊紹萱,說送上致劉少奇、周恩來同誌、林董二老信稿一件,請審閱並提示修改意見。信後附了6月2日關於新法學會問題致少奇等同誌信。謝覺哉看後在信上批示:「法學會的領導核心,要王明同誌參加才好」,郭任之署名同意。
6月2日 致信劉少奇、周恩來及林伯渠、董必武二老,說送上新法學研究會暫行簡章草案,請即提出指示,以便遵示修改後,提交發起人大會討論通過,作為向成立大會介紹通過的法案。發起人大會擬於下星期內召開,因各方麵催促甚急,發起人名單亦一併送上(內有王明),請加以審閱指示。另外,信中還請示了幾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