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所談的情況在托派留下的檔案中沒有記錄。但因為伊羅生是當事人,陳獨秀當時又主張維持組織的團結,因此他提出這樣一個「新中央委員會」的名單是可信的。


    伊羅生還把劉仁靜的《五年來的中國左派反對派》報告給了設在巴黎的第四國際書記處東方部負責人sneeviet(荷蘭托派領袖),又到挪威奧斯洛拜見托洛茨基本人,宣講他的上述《備忘錄》,以爭取托氏對他、劉仁靜和極左派青年托派的支持。


    1935年8月8至13日,托洛茨基讀了伊羅生寫的《備忘錄》和他帶來的劉仁靜的《五年來的左派反對派》後,四次接見伊羅生,談論中國托派內部的這場鬧劇,特別談陳獨秀問題。根據伊羅生的筆錄,有關內容如下。


    「他(托氏)對於劉仁靜自命為中國運動中布爾什維克傾向的代表的那種驕傲態度,頗覺有趣」;「關於同資產階級聯合戰線問題:對於劉仁靜所說的陳獨秀機會主義,托氏絕不相信,他覺得把問題說得太不辯證了,太傾向於不加分別地使用含渾的名詞了。例如他覺得必須把(混合組織的)『聯合戰線』和『共同行動』區別開來」;「假使我們這樣地採取一個呆板的公式(指不與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建立任何形式的聯合戰線和共同行動——引者),那我們就有趨向於教派與機會主義的危險。他著重地說:『共同行動』,純粹插話性的共同行動,一定得同向資產階級投降,混合組織,或不為任何具體任務而建立一種永久組織的『聯合戰線』分開」,這恰恰是陳獨秀在與劉仁靜極左派爭論時的觀點。托氏立場鮮明地站到了陳獨秀一邊。


    關於紅軍問題,「托氏隻說:它的發展證實了反對派的一般的預言:如不得工人階級運動的領導,則它的命運就會依賴於其存在區域中的上層民眾(商人與中、富農),即被國民黨及帝國主義的優勢兵力所壓服」。這個觀點也是與陳獨秀一致的。


    關於國民會議問題的爭論,「(伊介紹)劉仁靜說群眾把國民會議和無產階級專政『當成一個東西』(即國民會議是無產階級專政之通俗公式),托氏就打斷了我的話,他說:倒不如這樣說更對些,就是劉仁靜把他自己心裏的東西和群眾心裏的東西『當成一個』了。他接著說,在英法等國的發展中,民主主義是走向社會主義的一個長時期,是延長了幾世紀的時期……在中國,『民主』時期極短,也許完全不存在。這都是完全可能的,但這不是說,群眾把國民會議或民主的概念和無產階級專政『當成為一個東西』」,這個觀點也是與陳獨秀批判劉仁靜的觀點一致的。


    最後,因這些爭論,中國托派新中央決定開除陳獨秀,對此,托氏鮮明地表示:「我現在還沒有完全了解這些爭論,所以還不能表示意見。不過有一點我可以說的。我想即便陳獨秀具有某些機會主義的成分,但他畢竟多活幾歲,有更多的經驗。他把這一切都在生活中體驗過了。他比別人能在更為具體的形式下去知道這些。他能貢獻我們許多好的意見。」而「劉仁靜可怕地把不同意見誇大了……我相信和陳獨秀的分裂是不允許的。我們絕對需要留他在第四國際總委員會中與我們合作」。[54]


    托洛茨基依然信任和倚重陳獨秀。就在與伊羅生第三次談話後,即8月10日,他給在上海的李福仁寫了一封信,在陳獨秀問題上再次強調上述意見,堅決防止再發生「開除」陳獨秀的事件。首先,他不得不默認中國托派組織的變化,「中國支部也已成立其自己的中央委員會,與陳獨秀及其一派不相幹了」,但他對兩派「那些思想分歧」,「暫時不表示意見」,態度十分謹慎;而對陳獨秀的態度卻十分鮮明,毫不掩飾地推崇陳獨秀「是知名的,而且業已證明為絕對可靠的」;「他是國際的人物,他現在被監禁在牢內。他不僅仍舊忠實於革命,而且仍舊忠實於我們的傾向。」——這裏,實際上已經表明了對兩派爭論的意見,最後甚至以「你們不要我要」的態度說:「陳獨秀可以而且必須有其位置在第四國際領導機關之中」;「我們現在正在創立第四國際,以總理事會為領導國際的理論機關和諮詢機關……我認為,無疑,陳獨秀同誌是應當加入總理事會的,不管他和中國支部有什麽重要分歧」;他還強調說:「我們如果拋棄了陳獨秀的合作,那對於第四國際的威權將是一個嚴重的打擊。」[55]


    托洛茨基在陳獨秀最困難和受屈辱的情況下,給了他又一次最大支持和「榮譽」。二人之間相互尊重的關係,一直繼續到托洛茨基1940年去世。


    托、陳二人這時在思想理論上來說,總體上依然是「左」傾的,即中國經過短暫的民主鬥爭,就應建立無產階級專政的社會主義社會。但陳獨秀後來的思想,超過了托洛茨基,即超越了教條主義而回歸理性。


    思想轉變的濫觴


    陳獨秀被托派開除所以沒有成為事實,主要是因為托派中央在1935年3月,又一次被國民黨特務機關破獲。中國托派從陳其昌時期的穩健保守(實際上是無所作為)型,轉變為極左派新中央的激進型,急於布置各地組織在日本侵略華北的嚴重形勢下開展革命宣傳和擴大組織。為此,他們宣稱「不應該像史大林派那樣誇大,但亦不應該成為尾巴主義」。在六個月工作計劃中,他們規定做八項工作:一是《火花》至少出六期,開展一次募捐運動。二是《校內生活》至少出四期,並製定新的《政治綱領》,重要原則問題,對過去作一個初步的結束。三是通俗小冊子至少出三種(國民會議運動;過去革命教訓;國際「左派反對派」十年鬥爭史)。四是上海黨員至少應發展一倍。五是上海至少應發展三個群眾團體,參加三個群眾團體。六是派人整頓廣東組織,恢復北平、青島組織關係,準備全國代表大會。七是與國際通信,至少有兩次。八是成立青年團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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