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下半年,陳獨秀領導無產者社期間,為躲避國民黨的通緝,又一次遷居到熙華德路(今長治東路)上一座石庫門房子的前樓,而一牆之隔的後樓,就住著潘蘭珍。
潘蘭珍,1908年生於江蘇南通一個貧苦農民之家,4歲時,隨父母逃荒來到上海。父親先在外灘碼頭幫助上下旅客提拿行李,掙點小錢,後進入英美菸草公司做工人;母親撿拾煤渣用以燒飯防寒。後來,家裏又添了一個弟弟和一個妹妹,為了分擔父親的負擔,她去紡織廠當了一名童工。當時的童工,勞作不比成年人輕多少,工資卻不到一半,還常常受「拿嬤媼」(工頭)的責打。長大後,心地善良的她受了一個流氓的欺騙,生了一個孩子。不久孩子夭折,她也被拋棄,精神上受到很大的刺激,帶著一顆悽苦的心獨居到這個小樓上來。這時她才23歲。為了躲避國民黨的通緝追捕,陳獨秀必須經常改換住址,這天陳獨秀以「李先生」「南京人」(南京與安徽口音相似)的「新房客」身份搬來,給這個小樓帶來了一絲溫暖。雖然他很少出門,而且隻有一個神秘的人(秘書)有時來看他,但他與潘蘭珍隔窗相望,朝夕相處,不僅生活上互相照顧,陳獨秀有空還教她識字讀書,進行啟蒙教育。教育得法,潘也是一個聰明人,不久,她便能粗讀書報了。就這樣,二人漸漸萌生愛情。潘蘭珍重新點燃起對生活的希望,而陳獨秀在多年地下生活的孤獨後,渴望得到愛情雨露的滋潤,但看到她比自己小29歲,起初不敢奢望。這時,潘蘭珍倒拿出了常人沒有的勇氣,對陳說:國父孫中山與國母宋慶齡不也是老夫少妻嗎?於是,兩顆飽受過煎熬的心,終於結合在一起,同居了。
在陳獨秀認識潘蘭珍前不久,1930年7月17日,陳獨秀的第一個妻子高大眾在安慶去世,享年53歲。她因與一個漂泊四海的「造反者」結婚,一生落寞;再加兩個大兒子先後追隨父親造反而犧牲,給她帶來了多少難以忍受的痛苦。離開人世,對她也許是一個解脫。在南京困境中掙紮的高君曼,得到姐姐去世的消息,不再顧忌世俗,毅然攜兒帶女回安慶奔喪,以示對姐姐的愧疚。可是,多年的貧困折磨、對陳獨秀的怨恨與姐姐去世的刺激,她從安慶回到南京後不到一年,因患子宮癌,也去世了。就這樣,因身處「地下」,兩個妻子去世,陳獨秀都未在場,未能提供任何幫助和一個丈夫應負的責任。倒是他的學生陳公博曾給高君曼一點幫助。陳看到高住一間草屋,家具破舊不全,絮被也支離散爛,臥病在床,淒涼不堪,接濟了一些錢;她去世後,又托潘贊化買地安葬在南京郊區(今雨花台區農花大雨罩村)。後來,陳公博到獄中探望陳獨秀時,談到此事,陳獨秀也隻得嘆息一聲,並對公博的幫助表示感謝。[33]
可能是上帝對陳獨秀有所眷顧,在長期寂寞生活和兩個妻子先後去世之後,陳獨秀又得到了一個充滿青春活力的潘蘭珍。潘蘭珍是個忠厚樸實的女性,她對陳十分信任,到陳被捕前,竟然與這個藏有巨大秘密的人物共同生活了兩年時間,卻未對他有一點懷疑(也是陳獨秀掩飾得天衣無縫)。1931年有一天,潘蘭珍聽樓下一個鄰居說,樓上住著一個「老西」(即共產黨),潘也不在意,竟把此話傳給陳獨秀,因為樓上住家不止他們二人。陳獨秀卻聽了有心,立即決定搬家,由鄭超麟幫助,搬到周家嘴路一條弄堂的底頭裁縫鋪的前樓;後來又搬到嶽州路永興裏11號的樓上。每次覓新居,他都要樓上,以防不測時,有迴旋的餘地。但是,這一次,由於「謝秘書」的出賣,他被捕了。
說也湊巧,這天潘蘭珍正好不在家。她與陳獨秀的生活是融洽的,但有時也難免發生口角。一個月前,因為一件小事,二人爭執起來,她生氣回了浦東娘家。所以,陳被捕時,她得以倖免。但當她從報紙上看到國民黨逮捕陳獨秀的消息和照片時,才恍然大悟,驚訝地說:「這不就是我家的老頭子嗎?」原來這個姓李的老頭子還是「老西」的首領。潘蘭珍本可趁機遠遁,但是,令人料想不到的是,她竟是一個女丈夫,逆流而上,毫不猶豫地跳進旋渦,跑來與陳獨秀共渡難關。
陳獨秀也是一個重感情之人,被捕後,亦處處為潘著想,懇切委託高語罕做善後工作。從1932年11月至1933年3月,他多次寫信給高語罕。首先,對出於無奈向潘隱瞞真實身份達兩年之久,表示歉意,詢問潘「對於我,以前未曾告以真姓名,及她此次失去衣服,有怨言」?他對於自己這次被捕,因早已有充分的思想準備,並不太介意,但因此給潘造成的損失,卻感到難過和有責任。被捕後半個月,還要高語罕再到他家尋覓潘的財物,說在其書桌抽屜內藏有一小袋,「係女友潘君之物,她多年的積蓄,盡在其中,若失去,我真對她不起」。自然,對於潘蘭珍,他最為牽掛而隻能做到的是以後不再牽連於她,提議從此斷絕關係,自謀出路。當時托派的成員還想幫助潘,陳則說:「潘女士她浦東有父母,她能在香菸廠做工,不需要我的幫助,並且事已揭開,她必不願受我們幫助也。」沒想到,她卻不尋常地不避嫌,不怕險,還要求來探望陳獨秀。陳立即托高勸阻,說自己「案情無大危險,免她懼慮」;「婉言勸她不必來看我」。[34]
但是,潘蘭珍看到陳獨秀本來生活清苦,又受病痛折磨,現在又入獄失去了自由,更需要人照顧。別人可以不管,她則責無旁貸。於是,陳獨秀判刑後不久,她把與陳同居後領養的女兒安排在娘家後,隻身來到南京,先借住在教育部次長段錫朋家裏,後租一間小屋,化名「王素芬」,每天五時必到獄中照顧陳的生活。[35]有了這樣的條件,陳獨秀的浪漫無羈習性再次發作,又做出令人驚訝之舉來。
潘蘭珍,1908年生於江蘇南通一個貧苦農民之家,4歲時,隨父母逃荒來到上海。父親先在外灘碼頭幫助上下旅客提拿行李,掙點小錢,後進入英美菸草公司做工人;母親撿拾煤渣用以燒飯防寒。後來,家裏又添了一個弟弟和一個妹妹,為了分擔父親的負擔,她去紡織廠當了一名童工。當時的童工,勞作不比成年人輕多少,工資卻不到一半,還常常受「拿嬤媼」(工頭)的責打。長大後,心地善良的她受了一個流氓的欺騙,生了一個孩子。不久孩子夭折,她也被拋棄,精神上受到很大的刺激,帶著一顆悽苦的心獨居到這個小樓上來。這時她才23歲。為了躲避國民黨的通緝追捕,陳獨秀必須經常改換住址,這天陳獨秀以「李先生」「南京人」(南京與安徽口音相似)的「新房客」身份搬來,給這個小樓帶來了一絲溫暖。雖然他很少出門,而且隻有一個神秘的人(秘書)有時來看他,但他與潘蘭珍隔窗相望,朝夕相處,不僅生活上互相照顧,陳獨秀有空還教她識字讀書,進行啟蒙教育。教育得法,潘也是一個聰明人,不久,她便能粗讀書報了。就這樣,二人漸漸萌生愛情。潘蘭珍重新點燃起對生活的希望,而陳獨秀在多年地下生活的孤獨後,渴望得到愛情雨露的滋潤,但看到她比自己小29歲,起初不敢奢望。這時,潘蘭珍倒拿出了常人沒有的勇氣,對陳說:國父孫中山與國母宋慶齡不也是老夫少妻嗎?於是,兩顆飽受過煎熬的心,終於結合在一起,同居了。
在陳獨秀認識潘蘭珍前不久,1930年7月17日,陳獨秀的第一個妻子高大眾在安慶去世,享年53歲。她因與一個漂泊四海的「造反者」結婚,一生落寞;再加兩個大兒子先後追隨父親造反而犧牲,給她帶來了多少難以忍受的痛苦。離開人世,對她也許是一個解脫。在南京困境中掙紮的高君曼,得到姐姐去世的消息,不再顧忌世俗,毅然攜兒帶女回安慶奔喪,以示對姐姐的愧疚。可是,多年的貧困折磨、對陳獨秀的怨恨與姐姐去世的刺激,她從安慶回到南京後不到一年,因患子宮癌,也去世了。就這樣,因身處「地下」,兩個妻子去世,陳獨秀都未在場,未能提供任何幫助和一個丈夫應負的責任。倒是他的學生陳公博曾給高君曼一點幫助。陳看到高住一間草屋,家具破舊不全,絮被也支離散爛,臥病在床,淒涼不堪,接濟了一些錢;她去世後,又托潘贊化買地安葬在南京郊區(今雨花台區農花大雨罩村)。後來,陳公博到獄中探望陳獨秀時,談到此事,陳獨秀也隻得嘆息一聲,並對公博的幫助表示感謝。[33]
可能是上帝對陳獨秀有所眷顧,在長期寂寞生活和兩個妻子先後去世之後,陳獨秀又得到了一個充滿青春活力的潘蘭珍。潘蘭珍是個忠厚樸實的女性,她對陳十分信任,到陳被捕前,竟然與這個藏有巨大秘密的人物共同生活了兩年時間,卻未對他有一點懷疑(也是陳獨秀掩飾得天衣無縫)。1931年有一天,潘蘭珍聽樓下一個鄰居說,樓上住著一個「老西」(即共產黨),潘也不在意,竟把此話傳給陳獨秀,因為樓上住家不止他們二人。陳獨秀卻聽了有心,立即決定搬家,由鄭超麟幫助,搬到周家嘴路一條弄堂的底頭裁縫鋪的前樓;後來又搬到嶽州路永興裏11號的樓上。每次覓新居,他都要樓上,以防不測時,有迴旋的餘地。但是,這一次,由於「謝秘書」的出賣,他被捕了。
說也湊巧,這天潘蘭珍正好不在家。她與陳獨秀的生活是融洽的,但有時也難免發生口角。一個月前,因為一件小事,二人爭執起來,她生氣回了浦東娘家。所以,陳被捕時,她得以倖免。但當她從報紙上看到國民黨逮捕陳獨秀的消息和照片時,才恍然大悟,驚訝地說:「這不就是我家的老頭子嗎?」原來這個姓李的老頭子還是「老西」的首領。潘蘭珍本可趁機遠遁,但是,令人料想不到的是,她竟是一個女丈夫,逆流而上,毫不猶豫地跳進旋渦,跑來與陳獨秀共渡難關。
陳獨秀也是一個重感情之人,被捕後,亦處處為潘著想,懇切委託高語罕做善後工作。從1932年11月至1933年3月,他多次寫信給高語罕。首先,對出於無奈向潘隱瞞真實身份達兩年之久,表示歉意,詢問潘「對於我,以前未曾告以真姓名,及她此次失去衣服,有怨言」?他對於自己這次被捕,因早已有充分的思想準備,並不太介意,但因此給潘造成的損失,卻感到難過和有責任。被捕後半個月,還要高語罕再到他家尋覓潘的財物,說在其書桌抽屜內藏有一小袋,「係女友潘君之物,她多年的積蓄,盡在其中,若失去,我真對她不起」。自然,對於潘蘭珍,他最為牽掛而隻能做到的是以後不再牽連於她,提議從此斷絕關係,自謀出路。當時托派的成員還想幫助潘,陳則說:「潘女士她浦東有父母,她能在香菸廠做工,不需要我的幫助,並且事已揭開,她必不願受我們幫助也。」沒想到,她卻不尋常地不避嫌,不怕險,還要求來探望陳獨秀。陳立即托高勸阻,說自己「案情無大危險,免她懼慮」;「婉言勸她不必來看我」。[34]
但是,潘蘭珍看到陳獨秀本來生活清苦,又受病痛折磨,現在又入獄失去了自由,更需要人照顧。別人可以不管,她則責無旁貸。於是,陳獨秀判刑後不久,她把與陳同居後領養的女兒安排在娘家後,隻身來到南京,先借住在教育部次長段錫朋家裏,後租一間小屋,化名「王素芬」,每天五時必到獄中照顧陳的生活。[35]有了這樣的條件,陳獨秀的浪漫無羈習性再次發作,又做出令人驚訝之舉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