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類此內容的電文及各種文章甚多,刪除這一段,並不能消除其影響。作為當時著名出版社的亞東圖書館,也不可能不經章士釗本人的同意就刪除已經為傳媒廣泛報導的辯護詞。按理說,一個人被捕後,若有有勢力人物曲意營救,應該接受。但是陳獨秀把人格和信仰看得比生命還重要。這使許多朋友很不理解。於是發生一些傳奇的情節:他要別人改變辯護詞,別人則要他改變口供。他的老朋友、國民黨元老柏烈武在事後對陳的兒子陳鬆年說:「你父親老了還是這個脾氣,想當英雄豪傑,好多朋友想在法庭上幫他的忙,給他改供詞,他還要改正過來。」[21]
這就是陳獨秀!剛直不阿、有獨立人格的陳獨秀!
但是,陳獨秀的托派經歷,卻改變不了國民黨決心利用他「反共」的企圖。4月26日,江蘇高等法院做出判決。判決書一麵在陳獨秀「反共」問題上大肆渲染,引用陳獨秀在法庭上的聲明和《關於所謂「紅軍」問題》一文中的內容,宣稱:鑑於陳獨秀「研究社會主義誤入歧途……反對史丹林派(即中國共產黨——引者)利用土匪潰兵領導鄉村農民為武裝暴動,時時加以抨擊……審按情節,尚可矜原,自應量予減科」;一麵又誣衊他「以危害民國為目的組織團體,並以文字為叛國之宣傳」,「乘日本之侵略,妄詆政府不抵抗,借反日救國名義,欲將建設中華民國之國民黨國民政府推翻」,將陳獨秀、彭述之各處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15年。其他被捕者,各判5年、2年半不等。
陳獨秀理所當然地表示不服。他當場起立大聲抗議:「我是叛國民黨,不是叛國!」
此後,他向國民政府最高法院提出上訴,吸取教訓,不再委託律師,親自在6月15日寫出《上訴狀》,駁斥所謂「政府即國家」之謬說,揭露國民黨政府賣國獨裁種種罪行,闡明工農蘇維埃政製乃「民主製之最後最高階段」,「對待剝削階級少數人以專政,以實現被剝削大多數人民行使統治權之真正民主國家」;批駁法院的判罪是「莫須有」;「侵害思想言論自由,阻抑民主政治實現」,「於理於法兩具無當」。[22]
所以,6月22日,檢察官拋出《上訴答辯書》,批駁陳獨秀的上訴是「牽引他國政製,圖卸罪責,其理由自不成立」[23]。
陳獨秀與彭述之又立即寫出《再抗辯書》,提出兩點辯駁:其一,以辛亥革命推翻數千年之君主專製,改建民主共和,其為效法歐美政製,和袁世凱以「中國特別國情」而復辟,毀壞民主共和之正反兩例,闡明近世各國政製皆「擇善而從」,駁斥所謂「一國有一國之政製,未可強為比擬」之謬說。其二,再次以政黨、國家、政府「三者界義各別」為理,駁斥所謂反對國民黨就是「危害民國與叛國」罪。
應該說,陳獨秀的兩次抗辯書,都是有理有力的,但是,他們麵臨的是獨裁政府,而不是遵守法理法製的民主政府,無論是「法」,還是「理」,都是政府甚至蔣介石說了算,說你有罪,就有罪。
6月30日,國民政府最高法院終審判決書終於下達,判決陳獨秀、彭述之「以文字為叛國之宣傳」,各處有期徒刑8年。比原判減少了7年。這個變化自然包含著多種因素,除了陳獨秀抗辯有理、著名的國民黨人和民主人士的營救之外,主要還是考慮以後企圖利用陳獨秀反共。
獄中鬥爭
陳獨秀等被判刑後,押解到南京第一模範監獄(因挨著「老虎橋」,當地人稱「老虎橋監獄」)執行。監獄當局藉口收監陳獨秀這個名人,特地申請了很大一筆款子,把原來關押公開職務為泛太平洋產業同盟辦事處負責人、實為共產國際遠東局秘書的牛蘭的牢房,翻修一新,陳獨秀獨住一間,其他人住普通牢房。
陳獨秀被捕和在江寧地方法院候審期間,曾胃病復發,一度不能進食;判刑入獄後,又完全失去自由,而且不準親友探監,不準通信,不準讀書看報,因此曾表示不堪牢獄生活,不如立處死刑。他在看守所時,就寫信給胡適說:「以弟老病之軀,即久徒亦等於大辟,因正式監獄乃終日禁閉鬥室中,不像此時在看守所中尚有隨時在室外散步及與看守者談話之自由,獄中購買藥品和食物當然更不方便,所以我以為也許還是大辟爽快一點。」[24]
位於老虎橋旁的南京第一模範監獄大門
陳獨秀判刑後,無所畏懼,視死如歸,與監獄當局的「三不」惡法進行堅決鬥爭,甚至絕食。他對典獄長說:「你們執行惡法,我拚老命也要抗議。」典獄長說:「惡法勝於無法。」陳說:「惡法就要打倒!」最後,鬥爭勝利,「三不準」成了「三允許」,[25]甚至「每日接見親友,從不間斷」。[26]
為了滿足陳獨秀的讀書要求,牢房裏放了兩個大書架。陳就通過親朋,搞來大量書報,把兩個書架塞得滿滿的,又過起他說的「把監獄當研究室」的生活。監獄當局允許從上海請來的著名中醫黃鍾來給他治病,還安排同獄的濮德誌、羅世藩輪流看護他。後來甚至還允許他的第三個妻子潘蘭珍每天到獄中照料他。從此,陳獨秀在獄中過著「特殊的優待」生活。
後來,親自部署抓捕陳獨秀案的中統特務頭目徐恩曾回憶說:
陳獨秀被捕之後,經過正常手續,由上海租界引渡到南京……不錯,他精通很多的中國書,他有中國讀書人的傳統風度,他有堅強的民族自尊心,他完全不像排擠他的那些共產黨徒那樣甘心出賣自己的祖國而以蘇俄為祖國。他在一九一九年中國新文化的啟蒙運動中所作的貢獻,至今仍受著青年們的景仰。所有這些,使他有別於一般的共產黨人。同時,也使我多生自信,以為可以使他放棄過去的政治主張,而踏上純正的民族主義道路。可是接談之後,我的信心動搖了。我發現他的態度相當倔強,他雖然堅決反對效忠於蘇俄的中共黨徒的賣國罪行,但仍不肯放棄他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仰;他雖已被中共開除黨籍,但仍以真正的馬克思主義者自命……我自己勸說無效,又邀請一九一九年前後在北大和他同事的許多老友向他進言,但他仍是這個態度。我們為了尊重他的信仰,以後便不再勉強他,隻留他在南京過著寧靜的讀書生活。這一段生活,對他以後的思想的發展影響甚大。在他最後的著作中,他指出他的思想變遷,是經過這五、六年沉思苦想的結果……陳獨秀被捕之後,托洛茨基派在中國的活動,從此解體。此事我做得是否算好,現在想來實很懷疑,因為我在無意中替毛澤東立了一個大功,替他剪除了一個不共戴天的仇敵,從此他就減少了一個「內部之憂」了![27]
這就是陳獨秀!剛直不阿、有獨立人格的陳獨秀!
但是,陳獨秀的托派經歷,卻改變不了國民黨決心利用他「反共」的企圖。4月26日,江蘇高等法院做出判決。判決書一麵在陳獨秀「反共」問題上大肆渲染,引用陳獨秀在法庭上的聲明和《關於所謂「紅軍」問題》一文中的內容,宣稱:鑑於陳獨秀「研究社會主義誤入歧途……反對史丹林派(即中國共產黨——引者)利用土匪潰兵領導鄉村農民為武裝暴動,時時加以抨擊……審按情節,尚可矜原,自應量予減科」;一麵又誣衊他「以危害民國為目的組織團體,並以文字為叛國之宣傳」,「乘日本之侵略,妄詆政府不抵抗,借反日救國名義,欲將建設中華民國之國民黨國民政府推翻」,將陳獨秀、彭述之各處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15年。其他被捕者,各判5年、2年半不等。
陳獨秀理所當然地表示不服。他當場起立大聲抗議:「我是叛國民黨,不是叛國!」
此後,他向國民政府最高法院提出上訴,吸取教訓,不再委託律師,親自在6月15日寫出《上訴狀》,駁斥所謂「政府即國家」之謬說,揭露國民黨政府賣國獨裁種種罪行,闡明工農蘇維埃政製乃「民主製之最後最高階段」,「對待剝削階級少數人以專政,以實現被剝削大多數人民行使統治權之真正民主國家」;批駁法院的判罪是「莫須有」;「侵害思想言論自由,阻抑民主政治實現」,「於理於法兩具無當」。[22]
所以,6月22日,檢察官拋出《上訴答辯書》,批駁陳獨秀的上訴是「牽引他國政製,圖卸罪責,其理由自不成立」[23]。
陳獨秀與彭述之又立即寫出《再抗辯書》,提出兩點辯駁:其一,以辛亥革命推翻數千年之君主專製,改建民主共和,其為效法歐美政製,和袁世凱以「中國特別國情」而復辟,毀壞民主共和之正反兩例,闡明近世各國政製皆「擇善而從」,駁斥所謂「一國有一國之政製,未可強為比擬」之謬說。其二,再次以政黨、國家、政府「三者界義各別」為理,駁斥所謂反對國民黨就是「危害民國與叛國」罪。
應該說,陳獨秀的兩次抗辯書,都是有理有力的,但是,他們麵臨的是獨裁政府,而不是遵守法理法製的民主政府,無論是「法」,還是「理」,都是政府甚至蔣介石說了算,說你有罪,就有罪。
6月30日,國民政府最高法院終審判決書終於下達,判決陳獨秀、彭述之「以文字為叛國之宣傳」,各處有期徒刑8年。比原判減少了7年。這個變化自然包含著多種因素,除了陳獨秀抗辯有理、著名的國民黨人和民主人士的營救之外,主要還是考慮以後企圖利用陳獨秀反共。
獄中鬥爭
陳獨秀等被判刑後,押解到南京第一模範監獄(因挨著「老虎橋」,當地人稱「老虎橋監獄」)執行。監獄當局藉口收監陳獨秀這個名人,特地申請了很大一筆款子,把原來關押公開職務為泛太平洋產業同盟辦事處負責人、實為共產國際遠東局秘書的牛蘭的牢房,翻修一新,陳獨秀獨住一間,其他人住普通牢房。
陳獨秀被捕和在江寧地方法院候審期間,曾胃病復發,一度不能進食;判刑入獄後,又完全失去自由,而且不準親友探監,不準通信,不準讀書看報,因此曾表示不堪牢獄生活,不如立處死刑。他在看守所時,就寫信給胡適說:「以弟老病之軀,即久徒亦等於大辟,因正式監獄乃終日禁閉鬥室中,不像此時在看守所中尚有隨時在室外散步及與看守者談話之自由,獄中購買藥品和食物當然更不方便,所以我以為也許還是大辟爽快一點。」[24]
位於老虎橋旁的南京第一模範監獄大門
陳獨秀判刑後,無所畏懼,視死如歸,與監獄當局的「三不」惡法進行堅決鬥爭,甚至絕食。他對典獄長說:「你們執行惡法,我拚老命也要抗議。」典獄長說:「惡法勝於無法。」陳說:「惡法就要打倒!」最後,鬥爭勝利,「三不準」成了「三允許」,[25]甚至「每日接見親友,從不間斷」。[26]
為了滿足陳獨秀的讀書要求,牢房裏放了兩個大書架。陳就通過親朋,搞來大量書報,把兩個書架塞得滿滿的,又過起他說的「把監獄當研究室」的生活。監獄當局允許從上海請來的著名中醫黃鍾來給他治病,還安排同獄的濮德誌、羅世藩輪流看護他。後來甚至還允許他的第三個妻子潘蘭珍每天到獄中照料他。從此,陳獨秀在獄中過著「特殊的優待」生活。
後來,親自部署抓捕陳獨秀案的中統特務頭目徐恩曾回憶說:
陳獨秀被捕之後,經過正常手續,由上海租界引渡到南京……不錯,他精通很多的中國書,他有中國讀書人的傳統風度,他有堅強的民族自尊心,他完全不像排擠他的那些共產黨徒那樣甘心出賣自己的祖國而以蘇俄為祖國。他在一九一九年中國新文化的啟蒙運動中所作的貢獻,至今仍受著青年們的景仰。所有這些,使他有別於一般的共產黨人。同時,也使我多生自信,以為可以使他放棄過去的政治主張,而踏上純正的民族主義道路。可是接談之後,我的信心動搖了。我發現他的態度相當倔強,他雖然堅決反對效忠於蘇俄的中共黨徒的賣國罪行,但仍不肯放棄他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仰;他雖已被中共開除黨籍,但仍以真正的馬克思主義者自命……我自己勸說無效,又邀請一九一九年前後在北大和他同事的許多老友向他進言,但他仍是這個態度。我們為了尊重他的信仰,以後便不再勉強他,隻留他在南京過著寧靜的讀書生活。這一段生活,對他以後的思想的發展影響甚大。在他最後的著作中,他指出他的思想變遷,是經過這五、六年沉思苦想的結果……陳獨秀被捕之後,托洛茨基派在中國的活動,從此解體。此事我做得是否算好,現在想來實很懷疑,因為我在無意中替毛澤東立了一個大功,替他剪除了一個不共戴天的仇敵,從此他就減少了一個「內部之憂」了![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