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卅運動中充分實施革命領導權


    國共合作後,陳獨秀沒有放棄革命領導權的思想,1925年的五卅運動即一個實例。


    中共二大和三大,在列寧和共產國際的幫助下,正確地解決了黨的思想路線問題,主要是當前革命性質、統一戰線和革命領導權。五卅運動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發生的。因此,在整個運動中,中共中央能比較自覺地掌握革命領導權,並自覺地運用統一戰線這個策略。


    五卅運動的導火線是上海日商紗廠的資本家任意侮辱和毆打中國工人,無故開除工人,甚至在5月15日發生槍殺工人代表顧正紅的慘案。中共就領導上海幾十家日商紗廠工人,舉行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同盟大罷工,給日本帝國主義以沉重的打擊。同時,當時還有上海人民反對列強各國租界越界築路、蠶食中國領土的鬥爭,參加者有學、商兩界團體與地方官廳和鄉紳,一時「呈請當局之文字,當在千份以上」。還有反對公共租界工部局四提案的鬥爭。四提案是增加碼頭捐、印刷附律、交易所註冊和童工管理案。這四案若通過,將嚴重損害中國工商界和租界內廣大市民的利益,因此引起滬上各界市民的強烈反抗。上海總商會等31個團體聯名向工部局遞交抗議書,表示除童工案「為有條件的贊成」外,其他三案「無論在法律上、國權上、事實上,均所反對」。


    這三股鬥爭潮流的打擊對象,主要是日、英帝國主義;鬥爭的動力包括了工、農、學、商等各階級、階層,完全符合當時民族民主革命的大方向。但是,鬥爭的形式卻是分散、單獨地進行著。針對這種情況,國民黨歷來對反帝鬥爭是消極迴避的,況且,運動正好發生在孫中山3月12日逝世後不久,國民黨內思想混亂。於是,中共中央果斷地承擔起領導運動的責任。在顧正紅慘案發生後,即5月16日、19日,陳獨秀以中共中央總書記名義,接連簽發兩個中央通告。第三十二號通告指示各區委、地委、獨立支部的同誌們,號召工會、農會、學生會以及各種社會團體一致援助:一、各團體宣言或通電反對日本人槍殺中國工人同胞。二、由各種團體發起籌募援助上海紗廠工人捐款。三、由各種團體名義發起組織宣傳隊向市民宣傳日本帝國主義者歷來壓迫中國人之事實,造成排貨行動。四、廣州、長沙等處應號召群眾向日本領事館示威。


    第三十三號通告指示各級黨組織:現在「形勢至為嚴重,我們在擁護無產階級的利益上,在反對帝國主義的工作上,在反抗日本所主持的安福政局上,都應該號召一個反對日本的大運動。」一、各地應即邀當地c.y.(共青團——引者)組織開一聯席會議,下全體動員令,組織遊行演講隊,羅列日本最近壓迫中國人的事實,向日本帝國主義者加以總攻擊,不必以上海紗廠工人事件為限。二、運動各地各公團開聯席會議發表宣言,指斥日本人歷來壓迫中國人之罪惡,電請政府向日本交涉取消其在中國開設工廠之權利。[28]


    從這兩個通告的內容看,陳獨秀黨中央當時的指導思想很明確:一、從日本紗廠殺傷中國工人事件出發,但又不以此事件為限,掀起一個反帝反軍閥的大運動。二、以上海為中心,發起一個全國性的運動。這兩點表明:黨中央決心通過局部事件,把經濟鬥爭引上政治鬥爭軌道,從工人運動出發發動一場全民族的反帝解放運動;三、第二個通告中還有「應設法令各區分部校友和我們合作」的文字,是指與國民黨合作,即這場運動應與國民黨合作,而共產黨掌握領導權。


    5月30日,3000多名學生上街演講,發生英國巡捕發射排槍屠殺學生和市民的慘案。陳獨秀當晚主持中共中央緊急會議,決定上海總工會公開成立,並聯絡上海學聯、全國學聯、上海各馬路商界聯合總會(代表中小資產階級)和上海總商會(代表大資產階級)組織工商學聯合會,作為領導反帝運動的公開機關,發動全市性的學生罷課、工人罷工、商人罷市鬥爭,會議還決定鬥爭策略:集中打擊帝國主義,盡量減輕華資廠商的損失及保障市民的正常生活。「三罷」鬥爭在次日得以實現。與此同時,以「反對帝國主義,廢除不平等條約」為口號的反帝浪潮,迅速波及全國600多座城鎮,1700多萬人參加,實現了陳獨秀黨中央的預想。


    更具有重要意義的是,運動的整個過程中,中國共產黨始終處於領導地位。中共中央通過機關報《嚮導》周報和新創辦的《熱血日報》,密切關注、及時報導運動的狀況,不斷地發表告民眾書或一係列評論,及時指明運動方向,糾正錯誤傾向,揭露敵人的種種破壞陰謀。據當時直接參與指導運動的張國燾說:整個運動由陳獨秀「居中指揮」,其他人分工是:張國燾是全國總工會上海辦事處主任,協助陳獨秀抓總;李立三、劉少奇代表上海總工會負責工運,李立三還負責對外聯絡,特別是北京政府和商界的聯絡;惲代英是國民黨上海執行部秘書,負責聯絡國民黨;上海區委負責人羅亦農、王一飛聯絡學界。


    陳獨秀對運動的領導,主要表現在思想路線上。


    6月至8月運動高潮期間,陳獨秀主持的中共中央發表了七個文件(有的是與共青團中央聯署),還發表11篇他的署名文章,另外還在中國共產黨創辦的第一份日報《熱血日報》(瞿秋白主編)上,發表多篇未署名文章。如6月5日發表的《中共中央為反抗帝國主義野蠻殘暴的大屠殺告全國民眾書》及第二天發表的署名文章《上海大屠殺與中國自由運動》,針對當時上海上流社會冒出的調和妥協和「速了」傾向,批判了依賴和相信政府與外國交涉、法律解決的錯誤主張,一開始就為這次運動指明了正確的方向。《告全國民眾書》指出:「這次上海事變的性質既不是偶然的,更不是法律的,完全是政治的。」所以,「反抗運動之目標,決不止於懲凶、賠償、道歉等『了事』的虛文,解決之道不在法律而在政治,所以應認定廢除一切不平等條約,推翻帝國主義在中國一切特權為其主要目的」。又請全國憤激的人民注意:「須將這個鬥爭持續的依靠於全國民眾自身的力量,萬不可依賴和相信政府的交涉而中輟民眾的反抗」;「須知中國人民與野蠻殘暴的帝國主義無調和之餘地;更須知……在上海的外商廠主(工部局的主人)更是這次大屠殺的正凶,萬不能自欺欺人把殘殺之罪轉移於其雇用之巡捕,而反認真正的敵人為『調人』,希望他們出來講什麽『斡旋』『公道』和『諒解』」。[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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