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胡適的文章也不僅僅是與陳德徵對著幹,而是有備而發。1926年他還在英國的時候即已準備回國時「帶點『外國脾氣』回來耍耍」;1927年6月他正式向蔡元培提出了製定約法的建議;而「平社」的活動也漸集中於準備發表言論。1929年4月,國民政府命令保障人權,胡適發現「此令但禁止『個人或團體』侵害人權,並不曾說政府或黨部也應尊重人權」。他開始注意人權問題,而重心則在「政府或黨部」實際是否超越於法律之上這個關鍵。幾天後,胡適的老師、老同盟會員馬君武提出:「此時應有一個大運動起來,明白否認一黨專政,取消現有的黨的組織,以憲法為號召,恢復民國初年的局麵」。此時馬氏開始後悔當年反對國會的舉動,因為「解決於國會會場,總比解決於戰場好的[得]多多」,故「無論國會怎樣腐敗,總比沒有國會好」。馬君武的主張成為後來幾個月胡適論政的核心觀念,他補充說,民初賄選,尚看重和承認議員「那一票所代表的權力,這便是民治的起點。現在的政治才是無法無天的政治了」。[62]


    《人權與約法》就是這些因素的綜合結果,所論也基本不出上述範圍。到陳德徵再強調「違反總理遺教者,即為反革命,即為反法……均當治罪」後,胡適的攻擊目標進而直指「遺教」的作者孫中山。從5月起,胡適在較短時間內接連寫出幾篇文章,一篇比一篇厲害。這些文章俱在,可以復按,且已為多人述及,這裏不詳述其內容。但有一點尚未引起足夠的注意:胡適這次攻擊國民黨孫中山的許多內容,恰是他兩三年前在英美正麵鼓吹過的。同樣的內容何以昨是而今非,頗值玩味,但這種細緻的分析隻能另以專文探討了。[63]


    胡適當時的心態在其日記中表露甚明,在寫完《人權與約法》後,胡適想起他的朋友丁西林的話,「今日我們應該相信少一事不如多一事」,特別指出「此文之作也是多一事也」,可知他是有意為之。幾天後他寫完《知難,行亦不易》,更說:「人生固然不過一夢,但一生隻有這一場做夢的機會,豈可不努力做一個轟轟烈烈像個樣子的夢!」[64]


    想要「努力做一個轟轟烈烈像個樣子的夢」是胡適主動的一麵,他的攻擊同時也還有因國民黨逼迫而造成反彈的被動一麵。前麵說過,靠個人奮鬥從社會基層躍升到上層的胡適,自我保護的防衛心態特別強,他一生中每遇壓力,必有反彈,壓力越大,反彈越強。正如他這時對周作人所說:倘不會有什麽,「我也可以卷旗息鼓,重做故紙生涯」。但「若到逼人太甚的時候,我也許會被『逼上梁山』的」。[65]


    在1929年6—7月間,胡適與國民黨的關係也有一度的緩和。先是王寵惠於6月中旬告訴他:「隻要避免『約法』二字,其餘都可以辦到。」胡適也在國民黨全會的決議中看到一些似乎回應他在《人權與約法》中所提要求的內容。接著宋子文在6月末出來調停,要胡適「代他們想想國家的重要問題」,這很符合胡適要做「思想上的諸葛亮」的自定位。宋指出:「現在的局麵又稍有轉機,又是大可有為的時期了,若不謀一點根本的改革,必定不久又要打起來。」這不知是指蔣桂雙方還是指東北因中東路事件而將起的中蘇軍事衝突,或者是兩者都指。胡適自己大約也有類似的感覺,故有詳細的進言。其基本主張仍是製定約法,但進而提出許多約法製定前的臨時性具體建議,包括以各級黨部暫行議會的職權(但須與行政權分立)、實行專家政治、容納異己人才(如用無黨或左派人才於監察院)等。[66]


    1929年7月1日,胡適在致李璜等信中,指責國家主義派在爭論中對凡有利而未必是事實者皆用作材料,有時且捏造材料;他認為這是「懶惰下流不思想的心理習慣」,並強調「在這種劣根性之上,決不會有好政治出來,決不會有高文明起來」。而胡適畢生所努力想要實現,也期望國民黨或任何中國政治力量能參與的,正是造成「好政治」和「高文明」。在這封信中他說道:「寧可寬恕幾個政治上的敵人,萬不可縱容這個思想上的敵人」。[67]可知在此緩和時期,胡適對國民黨已有寬恕的念頭。


    這裏的「政治敵人」與「思想敵人」很能啟發人,胡適一生雖然講究容忍,但一般而言,對「政治敵人」往往還比較寬恕,對「思想敵人」如梁啓超、梁漱溟等卻常常不放過(當然隻是在「思想」上不放過)。這一方麵因為他的社會角色自定位主要在思想文化一邊,而把「實際的政治」留給別人去幹;同時也因為這些「思想敵人」實際上與他的思想更接近,最能影響他的潛在追隨者。


    如果國民黨肯接受意見,胡適當然可以對之寬恕。他的真意,是「希望當局諸公作點點釜底抽薪之思考」,而不要用「以暴易暴」的方式來對付農民的「殺人放火」。他認為,農民平常所受的痛苦「實為共產黨今日煽動的資本」,所以隻有建設,改善農民生活,才能使共產黨沒有「煽動的資本」。[68]二十多年後,胡適在美國讀到史達林所說的「農民對新政權、對國民黨、對一般中國革命的態度,是決定於革命軍隊底行為,決定於它對農民和地主的態度,決定於它幫助農民的決心」一語時,即在旁邊批上「有見識」三字。[69]


    胡適早在1927年的公開演講中就提出,解決中國「赤化」問題的唯一方法,就是趕快促進物質進步。因為物質上的滿意可使人生觀改變一新,人生中如果物質方麵寬裕滿意,則「赤化」之說不攻自破。[70]這是胡適的基本思想。他正是希望以社會民生問題的解決來達到對內釜底抽薪,絕共產黨動員民眾的基礎,以實行半自由主義半社會主義的新型計劃政治;復因內政的改良而使列強能同意修訂不平等條約,進而解決對外的問題,最後通過「物質上的滿意使人生觀改變一新」(演講記錄雖未必是胡適的原話,大體與其觀念相符),實現其為中國再造文明、變中國為一個麵目一新的現代民族國家的大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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