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5月中旬,胡適認定「上海的報紙都死了,被革命政府壓死了。隻有幾個小報,偶然還說說老實話」。5月21日,他在中央大學宴請大學委員會委員時致詞,自己認為是「說了幾句不很客氣的話」。在回憶了九年前北大與南京高師的對峙後,胡適說:「今者北大同人,死者死、殺者殺、逃者逃,北大久不為北大;而南高經過東大時期而成中央大學,經費較昔日北大多三倍有餘,人才更為濟濟。我希望中央大學同人擔北大所負之責,激烈的謀文化革新,為全國文化重心。」[55]這其實不過略有怨言,已算相當客氣。不過在當時對新朝的一片頌歌聲中,胡適的話雖不無捧的成分,到底也有幾分不入耳的弦外之音。
1928年6月,胡漢民在給胡適的信中說他現在負責宣傳,「還是治標之標,快要到治標之本了,卻離治本兩字相差甚遠」。他自解說:「一個人太忙,就變了隻有臨時的衝動。比方當著整萬人的演說場,除卻不斷不續的喊出許多口號之外,想講幾句有條理較為子細的話,恐怕也沒有人要聽罷?」胡漢民此話基本是寫實,但胡適顯然不滿意。因為他不僅主張治本,就是政治,也主張有計劃的政治,最不欣賞政治上「臨時的衝動」。到7月,胡適即寫成《名教》一文,說「中國已成了口號標語的世界」,而且這並非從蘇俄學來,卻是祖傳的「道地的國貨」,民間的任何「王阿毛」都能嫻熟運用。他特別指出,雖然「黨國領袖」視標語口號為「政治的武器」,但對一般的實際操作者,這也「不過是一種出氣泄憤的法子」。[56]這正是針對著「臨時的衝動」而言,但此文還比較客氣,基本是著眼於思想文化。
9月初,在國民黨名義上的統一全國已數月後,他仍認為當時中國實無一個中央政府,所以在那時談分治合作正如他以前談聯省自治,都缺少這個基本條件。不過此時胡適與國民黨還在若即若離的狀態,他也希望各新興的地方勢力能「合力造成一個穩固而有威信的中央」。正在中山大學服務的傅斯年在那年8月13日給胡適的信對他當有些影響,傅認為:「改朝換代的時候,有些事實隻可以改朝換代觀之。不然,廢約之論亦非『君子相』也」。這個觀念當然可以引申到對其他「非君子相」的事務的諒解。到年底,胡適「在南京觀察政局」後,得出一時不會有大變動的結論。他認為「現政府雖不高明,但此外沒有一個有力的反對派,故可倖存。若有一年苟安,中下的人才也許可以做出點事業」。這個觀察的基礎之一就是「外交上的成就」(指中美關稅新約的簽訂)使地方實力派不敢破壞統一。同往常一樣,胡適非常重視西方特別是美國的態度和反應。[57]
盡管這個觀察(特別是有關地方實力派的部分)頗具一廂情願的理想,卻較能體現胡適此時的心境。這樣,他在息筆多年後,又重新開始「做政論」文章。其中一篇是《新年的好夢》,對「統一後的第一年」可望出現的「好現象」做些想像,他希望能有和平,更進而能裁兵,並因關稅新約而取消一切苛捐雜稅、實現鐵路及收益國有(而非各地軍人占有)、禁絕鴉片等,最後則夢想有「一點點言論出版的自由,偶然插一兩句嘴,偶爾指點出一兩處錯誤,偶爾訴一兩樁痛苦」而已。[58]這個「一點點」確是胡適一貫的意思,但是到底多少算「一點點」或「偶爾」,恐怕雙方的認知相當不一樣。
胡適還有個關鍵的伏筆:雖然孫中山說政府是諸葛亮而國民是阿鬥,「但在這以黨治國的時候,我們老百姓卻不配自命阿鬥」,而是要做可以「賽過諸葛亮」的「臭皮匠」。其實胡適真正想要做的是有發言權而不幹「實際政治」的新型諸葛亮,他根本就視南京諸公為阿鬥,在他所做《名教》一文的手稿中,「現在的治國者」一語最初正是寫作「許多『阿鬥』」,最足反映胡適的真意。但新當權的政府當然不能容忍被不論什麽名義的人「賽過」,胡適的希望的確隻能如他所說是「白晝做夢」罷了。
1929年春,胡適及一些在上海的留學英美學人結成一個鬆散而小型的組織平社,半論學半論政,定期討論,並擬出《平報》以表述他們的觀點。[59]但促使胡適公開表態的導火線則是1929年3月國民黨上海市代表陳德徵在三全大會上提案,主張處置反革命分子不必經司法機關,隻要黨部定案即可交法院處置之。胡適「實在忍不住了」,即給司法院長王寵惠寫信說,「近來國中怪象百出」,而陳之提案為「最可怪者」。他問身為「研究法律的專門學者」的王氏,「在世界法製史上,不知哪一世紀哪一個文明民族曾經有這樣一種辦法,筆之於書,立為製度」?後來王寵惠覆信說此案「並未提出,實已無形打銷」,語尚平靜。但胡適三十多年後的回憶則說「過去我和亮疇先生鬧翻了」,可知此事在胡適心裏並不那麽平和。他以為,從前清到民初都能維持司法獨立,「到了亮疇先生,他手下的兩個人在上海的胡鬧,把這個製度搞壞了,我很生氣」。[60]
那時胡適已決定站出來說話,故將他的信交國聞通訊社送各報,卻不能刊出,但陳的反攻文字倒先在報上出現了。陳不加掩飾地指出:在以「國民黨治中國的今日,老實說,一切國家底最高根本法,都是根據於總理主要的遺教」。違反者「便是違反法律」,「便要處以國法。這是一定的道理,不容胡說博士來胡說」。這樣的逼迫,恰使胡適更覺不能忍。於是他針對陳德徵的觀點寫出了第一篇正麵攻擊國民黨的文章《人權與約法》。[61]
1928年6月,胡漢民在給胡適的信中說他現在負責宣傳,「還是治標之標,快要到治標之本了,卻離治本兩字相差甚遠」。他自解說:「一個人太忙,就變了隻有臨時的衝動。比方當著整萬人的演說場,除卻不斷不續的喊出許多口號之外,想講幾句有條理較為子細的話,恐怕也沒有人要聽罷?」胡漢民此話基本是寫實,但胡適顯然不滿意。因為他不僅主張治本,就是政治,也主張有計劃的政治,最不欣賞政治上「臨時的衝動」。到7月,胡適即寫成《名教》一文,說「中國已成了口號標語的世界」,而且這並非從蘇俄學來,卻是祖傳的「道地的國貨」,民間的任何「王阿毛」都能嫻熟運用。他特別指出,雖然「黨國領袖」視標語口號為「政治的武器」,但對一般的實際操作者,這也「不過是一種出氣泄憤的法子」。[56]這正是針對著「臨時的衝動」而言,但此文還比較客氣,基本是著眼於思想文化。
9月初,在國民黨名義上的統一全國已數月後,他仍認為當時中國實無一個中央政府,所以在那時談分治合作正如他以前談聯省自治,都缺少這個基本條件。不過此時胡適與國民黨還在若即若離的狀態,他也希望各新興的地方勢力能「合力造成一個穩固而有威信的中央」。正在中山大學服務的傅斯年在那年8月13日給胡適的信對他當有些影響,傅認為:「改朝換代的時候,有些事實隻可以改朝換代觀之。不然,廢約之論亦非『君子相』也」。這個觀念當然可以引申到對其他「非君子相」的事務的諒解。到年底,胡適「在南京觀察政局」後,得出一時不會有大變動的結論。他認為「現政府雖不高明,但此外沒有一個有力的反對派,故可倖存。若有一年苟安,中下的人才也許可以做出點事業」。這個觀察的基礎之一就是「外交上的成就」(指中美關稅新約的簽訂)使地方實力派不敢破壞統一。同往常一樣,胡適非常重視西方特別是美國的態度和反應。[57]
盡管這個觀察(特別是有關地方實力派的部分)頗具一廂情願的理想,卻較能體現胡適此時的心境。這樣,他在息筆多年後,又重新開始「做政論」文章。其中一篇是《新年的好夢》,對「統一後的第一年」可望出現的「好現象」做些想像,他希望能有和平,更進而能裁兵,並因關稅新約而取消一切苛捐雜稅、實現鐵路及收益國有(而非各地軍人占有)、禁絕鴉片等,最後則夢想有「一點點言論出版的自由,偶然插一兩句嘴,偶爾指點出一兩處錯誤,偶爾訴一兩樁痛苦」而已。[58]這個「一點點」確是胡適一貫的意思,但是到底多少算「一點點」或「偶爾」,恐怕雙方的認知相當不一樣。
胡適還有個關鍵的伏筆:雖然孫中山說政府是諸葛亮而國民是阿鬥,「但在這以黨治國的時候,我們老百姓卻不配自命阿鬥」,而是要做可以「賽過諸葛亮」的「臭皮匠」。其實胡適真正想要做的是有發言權而不幹「實際政治」的新型諸葛亮,他根本就視南京諸公為阿鬥,在他所做《名教》一文的手稿中,「現在的治國者」一語最初正是寫作「許多『阿鬥』」,最足反映胡適的真意。但新當權的政府當然不能容忍被不論什麽名義的人「賽過」,胡適的希望的確隻能如他所說是「白晝做夢」罷了。
1929年春,胡適及一些在上海的留學英美學人結成一個鬆散而小型的組織平社,半論學半論政,定期討論,並擬出《平報》以表述他們的觀點。[59]但促使胡適公開表態的導火線則是1929年3月國民黨上海市代表陳德徵在三全大會上提案,主張處置反革命分子不必經司法機關,隻要黨部定案即可交法院處置之。胡適「實在忍不住了」,即給司法院長王寵惠寫信說,「近來國中怪象百出」,而陳之提案為「最可怪者」。他問身為「研究法律的專門學者」的王氏,「在世界法製史上,不知哪一世紀哪一個文明民族曾經有這樣一種辦法,筆之於書,立為製度」?後來王寵惠覆信說此案「並未提出,實已無形打銷」,語尚平靜。但胡適三十多年後的回憶則說「過去我和亮疇先生鬧翻了」,可知此事在胡適心裏並不那麽平和。他以為,從前清到民初都能維持司法獨立,「到了亮疇先生,他手下的兩個人在上海的胡鬧,把這個製度搞壞了,我很生氣」。[60]
那時胡適已決定站出來說話,故將他的信交國聞通訊社送各報,卻不能刊出,但陳的反攻文字倒先在報上出現了。陳不加掩飾地指出:在以「國民黨治中國的今日,老實說,一切國家底最高根本法,都是根據於總理主要的遺教」。違反者「便是違反法律」,「便要處以國法。這是一定的道理,不容胡說博士來胡說」。這樣的逼迫,恰使胡適更覺不能忍。於是他針對陳德徵的觀點寫出了第一篇正麵攻擊國民黨的文章《人權與約法》。[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