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暴得大名不祥


    胡適之所以能「暴得大名」,除了前麵的論述,主要還有兩方麵的原因。用唐德剛先生的話說,胡適是個「一輩子趕著『寫檄文』、『發宣言』、『貼標語』的忙人」。「趕著寫」三個字著實寫出了胡適趨時的形象。民初的中國,能趨時,就易得名;但也必須不斷地趨下去,一停下來,就要落伍。唐先生又說,胡適是個「標準的傳統士大夫」,而且是最合儒家原來麵目之孔孟精義的士大夫。[2]這也是有體會的確評。在新舊雜處的民國初年,孔家店表麵上被打倒,但社會上一般人下意識中的行為準則大體還沒有太大變化。胡適這種在有意識的一麵叫喊打倒孔家店,下意識的一麵又是個「標準的傳統士大夫」的人,實際上最受社會歡迎。但要維持這一點也甚難。也就是說,如果胡適一旦不能趨時,或不能維持其新舊兼容於一身的形象時,他所「暴得」之名也就可能很快失去。


    前麵說過,從社會的層麵看,在民初的社會要能得名並且維持之,邊緣知識青年的追隨與否是一個重要的因素。胡適起初的得意,很大程度便是因此輩的擁戴。由聽眾來決定立說者的興衰,在某種程度上也是一種「市場規律」,本是民初中國要實行以多取勝的西方式民主的必然後果。對少數特立獨行的精英,能夠做到「保護」已是民主施行得最好的結果。胡適所直接了解的「西方」,恰是讀書人地位最高的美國(詳後),也是「大眾文化」興起之前的美國,而他接觸的美國人,又基本是中上層人,所以他受的民主洗禮,對於聽眾來選擇立說者這方麵,體會並不深。他也不曾深究過,留美學生歸國者那時已不少,何以那些高官名流獨願意與他往還?在他自己,或者以為全憑個人的本事。這當然也不錯,沒有本事,何能到那一步。但聽眾的擁戴,恐怕也是一個決定性的因素。他之所以被既存上流社會所接受,就是因為「國人」已經承認他為「導師」,正是這「國人導師」的地位,使他可以在飯桌上指斥現任內閣總理。


    所以,邊緣知識青年的擁戴與否,對胡適的名與位都是有直接影響的。這一點,他隻是部分地認識到了。且任何人的精力都是個實數,多用於此,必少用於彼。胡適涉及的麵太廣,不能完全照顧邊緣知識青年;他少年時養成的防守心態又使他不得不與各方麵周旋;隨著胡適自己年齡的增長和社會地位的提高,他以前流落異鄉連吃飯也無保障的青少年經歷漸淡,而與各種高官名流的應酬交往日多,更加沒有多少時間專為知識青年說法,疏遠是不可避免的。這也為胡適維持自己的名聲增加了困難。


    幾十年來,胡適好名已成固定認知,論者比比皆是,這是不成問題的。不過胡適許多所為,也不僅僅是好名,有時還有為公眾維持一個正麵形象的深意。他曾說過:「一切在社會上有領袖地位的人都是西洋人所謂『公人』(public man),都應該注意他們自己的行為,因為他們的私行為也許可以發生公眾的影響。」[3]胡適以少年而「暴得大名」,成為士林領袖,社會的壓力極大,對此他深有體會。1923年6月,胡適在杭州養病期間,撰有《一師毒案感言》,肯定「暴得大名,不祥」的古訓很有道理。因為名譽就是社會的期望,「期望愈大,愈容易失望;失望愈大,責備也愈嚴重。所以享大名的人,跌倒下來,受的責備比常人更多更大。」頗嘆「盛名之不易處」。[4]這是胡適的甘苦之言,但也說明,他維護自己的名譽也有為社會考慮的一麵。


    胡適好名之心確實超過一般人,也最能體會少年得誌者愛惜羽毛的心態。他曾對唐德剛先生說起梁啓超成名太早,知道別人會收集他的字,所以連個小紙條也不亂寫。唐先生以為這是胡的夫子自道,信然。胡適一生基本堅持記日記,他後二十年的日記曾示唐先生以助其寫《胡適之傳》。後來哥倫比亞大學有意要收藏此日記,胡適馬上說:「最好讓我自己先edit[此詞唐先生譯作『核閱』,是客氣的譯法,實際也可以有刪削注改等意]一下。」後來便沒有下文了。現在印出來的胡適前幾十年的日記中,有些所缺的地方,可能就是胡適細心「核閱」之後將其抽去了。正如唐先生所說,胡適「沒有梁任公那樣憨直。對自己思想挑戰的文章,在胡氏著作裏是找不到的」。所以,要了解晚年的胡適,「隻可在胡氏心到口到之際,於私人朋友談笑之間求之」。[5]實際不僅晚年,得名之後的胡適都隻能從仔細閱讀分析中得之。


    魯迅曾說:「假如將韜略比作一間倉庫罷,獨秀先生的外麵豎一麵大旗,大書道:『內皆武器,來者小心!』但那門卻開著的,裏麵有幾支槍,幾把刀,一目了然,用不著提防。適之先生的是緊緊地關著門,門上粘一條小紙條道:『內無武器,請勿疑慮。』這自然可以是真的,但有些人——至少我是這樣的人——有時總不免要側著頭想一想。」[6]這話是在《憶劉半農君》一文中說的,當然對於胡適不是很親熱,因為周氏兄弟都或明示或暗示說劉半農以中年而不得不到法國去讀博士是為胡適等人所迫,此時半農已去,想起來不免仍有點抱不平。但胡適那種始終如一的自我保護的防衛心態,卻被描繪得很傳神。


    正因為胡適好名,又頗具防衛心理,所以有些對其名聲的樹立有利的說法,他明知是錯的,也佯作不知;有時還不得不略微說點謊以維護其名。如他對蔡元培、梁啓超說他治學繼承了古文家績溪胡氏的方法及在北大先用博士稱號等,多半都是早年養成的自我保護的習慣使然。50年代胡適曾在普林斯頓大學的東方圖書館任館長,另外大約還有什麽象徵性的頭銜,但他卻對人說「我在普林斯頓教過兩年書」,也可見其愛名之一斑。1952年胡適到台灣,當記者問到美國文壇情形時,胡適表示隻好「繳白卷」,因他不過隨時選讀一兩部上了排行榜的美國暢銷小說而已。這在胡適或覺已十分謙虛,逢場作戲說點小謊話無傷大雅。但細心而又熟諳美國文壇情形的夏誌清先生立刻看出胡適這次「提勁」卻搞反了。一是美國暢銷小說出得太多太快,胡適哪裏能隨時緊跟著看;二是那本是「下裏巴人」看的,並不能代表所謂「文壇」,胡適是說了外行話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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