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曾說:「天下古今多少社會革新家大概多有頭腦簡單的特性;頭腦太細密的人,顧前顧後,顧此顧彼,決不配作革命家。」胡適自己確實當得起「頭腦細密,顧前顧後」這幾個字。但他的性格又有反叛的一麵,提倡懷疑,講究「率性」,喜歡立異,且因少年以來的成功而自信心特別強,結果是「旁逸斜出」的膽子比大多數人都要大;更由於從小養成的防衛心態,遇壓力就反彈,壓力越大,反彈越強。所以胡適頭腦並不簡單卻具備了頭腦簡單的社會革新家的許多功能性特徵,兩難之局在胡適身上竟能雜糅,發難搞革命也就不足為怪了。但胡適終因頭腦太細密,又要自我保護,鑑於在美國遭大家反對的經驗,為了怕守舊派的反對,在寫成文章發表時,故意委婉出之,不說文學革命而說是什麽「文學改良芻議」。[31]這說明胡適對當時國內情形的了解尚有誤差。但其主張正適應了國內一大社群的需要,結果不僅未遇到反對,簡直還大受歡迎。


    對胡適來說,沒有壓力,便不會反彈。因為他原本就預想白話文運動「總得有二十五至三十年的長期鬥爭」才能成功。眼看革命就要真的變成改良時,恰遇到陳獨秀大張旗鼓的支持。從這個角度看,胡適與陳獨秀的配合就更有意義了。陳是身與清末革命之人,胡則隻是同情和間接參與;我們雖不能說陳的頭腦簡單,但其不容人反對的革命性確比胡強不知多少倍。正如胡適自己說的,當年他的態度太和平持重,「若沒有陳獨秀『必不容反對者有討論之餘地』的精神,文學革命的運動決不能引起那樣大的注意」。兩人不僅在態度的激進與穩重上互補,而且,如餘英時師指出的「胡適對中西學術思想的大關鍵處所見較陳獨秀為親切」,而陳則「觀察力敏銳,很快地便把捉到了中國現代化的重點所在」,故能提出「民主」與「科學」的口號。[32]兩人的協作,真是文學革命的天作之合。


    但是,胡陳合作的意義遠不止此。它還意味著留美學生與國內思想言說的銜接。民初的中國,不僅存在知識精英與一般平民疏離的現象,而且還有自晚清以來西洋留學生與國內思想言說的疏離。梁啓超在《清代學術概論》中說:「晚清西洋思想之運動,最大不幸者一事焉,蓋西洋留學生殆全體未嚐參加於此運動;運動之原動力及其中堅,乃在不通西洋語言文字之人。」由此生出種種弊端,「故運動垂二十年,卒不能得一堅實之基礎,旋起旋落,為社會所輕」。[33]梁氏著此書本為胡適所促,書成後又經胡適「有所是正」,不知這一段是否就是據胡適提出的意見增改的。因為胡適最愛引用紐曼的詩:「現在我們回來了,你們請看,便不同了。」則梁意不過為胡做鋪墊罷了。不過,梁氏也指出,從這一點看,過去的西洋留學生,「深有負於國家也」。這當然說的是晚清的現象,民國以後,西洋留學生對推廣西學的參與,顯然比前增多。不過,雖然參加,又多是自說自話,不僅不能像黃遠庸所說的「與一般人生出交涉」,就是與國內的精英,也沒有多少溝通。


    胡適其實早就認識到梁所指出的弊病。他知道,要「輸入新知識為祖國造一新文明,非多著書多譯書多出報不可」。但留美學生中許多人「國學無根底,不能著譯書」。胡適以為,這就是中國「晚近思想革命政治革命,其主動力多出於東洋留學生」的根本原因。東洋留學生的學問並不見得高於西洋留學生,實際上就西學言肯定還要差許多,但東洋留學生都能「著書立說」,所以有影響;而不能「著書立說」的西洋留學生在中國這些思想政治運動中,就隻能「寂然無聞」了。問題在於,像胡適這樣有意要參與的西洋留學生,也常覺參與無由。他曾深有感慨地指出:「美留學界之大病在於無有國文雜誌,不能出所學以餉國人。」[34]其實雜誌不是完全沒有,但印數少而流傳不廣。胡適與朋友們的討論多在書信中,即使發表在《留美學生月報》上也隻有留學生他們自己看。「出所學以餉國人」正是胡適的願望,他為此進行了長期的預備。陳獨秀辦的《新青年》的作用就在於使胡適和其他人「能出所學以餉國人」,從而改變了留美學生自說自話的狀態。從此留美學生就成了中國思想言說中的一支生力軍。


    胡適的《文學改良芻議》就主要是為國內刊物《新青年》所寫,發表後頗有「轟動效應」,於是一舉成名。對國內的人來說,文學革命的口號應是陳獨秀提出的,但陳既然將胡適許為文學革命「首舉義旗之急先鋒」,許多人也認同這一觀念。在胡適歸國前,南社的柳亞子在給楊杏佛的信中,已說胡適「創文學革命」。[35]這個認知出自不太喜歡胡適的人,可知他在國內已是聲名遠播了。但胡適同時一稿兩投,也將文章刊登在《留美學生季報》上,卻幾乎無人理睬。這最能說明接收一麵對文學革命興衰的重要。而一旦接收一麵對其重要性有了「自覺」的認識,事物的發展又會很不一樣了。


    比如胡適提出的「活文學」,其實都是依其自定標準來判斷。胡適非常認同於黃遠庸所說的「與一般人生出交涉」的觀點,並將其視為「中國文學革命的預言」(這裏就仍有「我們」與「他們」)。[36]問題在於,一旦「與一般人生出交涉」成為宗旨,什麽是活文學便不是胡適等所能憑一己之愛好而定,而實應由「一般人」來定。換言之,麵向大眾成了目標之後,聽眾而不是士人就成了裁判。在胡適等的內心深處,大約並未將此裁判的社會角色讓出。胡適關於歷代活文學即新的文學形式總是先由老百姓變,然後由士人來加以改造確認即是保留裁判角色的典型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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