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京考試之前,胡適並無多少把握。但他以為,如果考取,不但可以上進,而經濟上也有直接的好處。因為留學的官費十分豐厚,自用之外還可有餘錢貼補家用。「於學問既有益,於家用又可無憂」,的確是一舉兩得。胡適已做好準備,如果考不上,「則仍回上海覓一事餬口,一麵竭力預備,以為明年再舉之計。」而且回上海擬學習的是「德、法文及各種高等科學」,可知胡適那時對中、英文較有信心,但對「各種高等科學」,則知自己的學力尚不足,惟要考的決心已定。實際上,這也是胡適唯一的上進之階梯,故雖「成敗尚不可知,然此策實為最上之策」。[72]
「自命為新人物」的胡適這時一心要考取的心態,與以前科舉時代的讀書人實沒有太大的差別。胡適考取庚款留美後,胡母給他的信中說得很明確:「此次出洋,乃汝昔年所願望者。今一旦如願以償,餘心中甚為欣幸。」這充分說明出洋是胡適的宿願,主要不是他後來說的因醉酒後的覺醒。胡母當然並不止是為兒子高興,同時也因為「汝得償出洋夙願,吾家家聲從此可期大振」。胡母於困境中出重金培養兒子,正是為的這一天。在這封給兒子的信中,胡母曾說胡適「刻下想已抵美京入學」。胡適所去的學校並不在美國京城,讀書而必在京城,不也是科舉時代以為入了國子監一類觀念嗎?母子二人,心態頗能相通。其間的聯繫,正在胡適少小時母親有意的培養。[73]初到美國的1911年舊曆元旦時,胡適曾有一詩說到「可憐逢令節,辛苦尚爭名」,明確道出他留學的一個主要目的是「爭名」。[74]
在胡適的心理活動中,與他自己在做人的「率性」與「作聖」之間的徘徊並行的,或者還有一個上海所代表的「新教育」與績溪所傳授的「傳統教育」之間的緊張。朱文華先生以為,胡適「既有士大夫意識的殘餘,也有資產階級商人氣息的痕跡」。這話雖有些標籤化,如果將此視為績溪與上海兩種社會教育在胡適身上不十分融洽的並存,則是有所見的。胡適在中國公學期間一直不肯剪辮,在某種程度上或者也是這種緊張的一個反映。到他最後出國留學時,終於將辮子剪下並寄回家保存起來。[75]這次剪辮或許有點象徵性,它提示著「上海」對「績溪」在胡適心目中意識層麵的勝利;胡適似乎已決定將某種東西割捨並留之於家鄉了。他是否充分意識到這一點,還很難說,但取捨的選擇是明確的。這一割捨對胡適能敞開放鬆地充分吸收美國教育是一重要前提。這樣,他後來在對自己一生教育的自我評估中,就能給留學時期以高度的肯定,而無意中低估了家鄉教育的重要性。
用今日的話來說,胡適的考取庚款留學,是一個集體的成就。親友為之籌集巨款(「巨」指對胡適當時的經濟境況言);老師王雲五為之補習英文算學;二哥陪他到北京,並為他找到好朋友楊景蘇幫忙。在此以前,胡適學業上的每次轉機,關鍵時刻都有二哥或他的「關係」在起作用。這次也不例外。楊先生不僅為胡適安排廉價的住宿,更重要的是指點他讀《十三經註疏》。胡適過去基本是宗宋學的,從這時起才開始讀「漢儒的經學」。後來他以考據文章得「國文」一科的滿分,考前的臨時抱佛腳是起了相當作用的。正如胡適自己所說,「沒有這些好人的幫助」,他的北上考試和後來出國都是不可能的。[76]而胡適一向有「君子善假於物」的特長,最能把別人的幫助運用得恰到好處。
如果把胡適的考取視為海上的冰山,則其水下的部分是遠大於水麵那峰頂的。這樣的「集體成就」正是中國文化傳統社會功能的體現。中國傳統科舉製在理論上是對各階層開放的,但其開放性常為經濟的原因所限製,因為貧富確實可置考生於實際不平等競爭的情形之中。歷代許多窮困者因讀書而「發跡」的故事那一座座冰山之水麵下,都充滿了類似的各種「集體」幫助。如無此種「集體」社會作用,科舉製的開放性就是一句空話。中國歷史上之所以未出現西方那樣的教育體製以至今人愛說的什麽「民間社會」(civil society),正在於那些製度(institutions)的社會功能在中國社會中已得到不同程度的發揮。從具體的社會製度和組織看,中國確無西方那種特定的「民間社會」;但若從功能看,中國的民間社會恐怕比西方的——至少是近代西方的——還要有力得多。我們隻要對比一下近代中西政府組織機構的大小,就可知哪一邊「社會」的作用大。這個問題當然不是這裏可以論述得清楚的,但胡適的經歷的確可以給喜歡討論「民間社會」的人以啟示。
* * *
胡適一生,正是依據父親胡傳總結出的做人的道理,在「率其性」和謹勉以學為人之間遊移,始終向著「作聖」的方向努力,但也不時要有所「率性」。他一生「做人的訓練」,主要受其十幾年跟隨父母生活的影響。那段生活帶給胡適一種自我保護的防衛心態,明顯體現出「超我」對「本我」的抑製。按他父親的教導,可以說是偏向「作聖」的一麵。胡適後來遇壓力即反彈,壓力越大,反彈越強,頗有點「率性」的意思,但大抵都可從這種自我保護的防衛心理去考察。同時,少年的艱辛使胡適又特別珍惜來之不易的名聲。所以,他在得名之後,除了有時對外來壓力的反應外,所行之事,多半是謀定而後動,又很能約束其「率性」的成分。這在分析胡適後來的作為時也是需要特別注意的。
「自命為新人物」的胡適這時一心要考取的心態,與以前科舉時代的讀書人實沒有太大的差別。胡適考取庚款留美後,胡母給他的信中說得很明確:「此次出洋,乃汝昔年所願望者。今一旦如願以償,餘心中甚為欣幸。」這充分說明出洋是胡適的宿願,主要不是他後來說的因醉酒後的覺醒。胡母當然並不止是為兒子高興,同時也因為「汝得償出洋夙願,吾家家聲從此可期大振」。胡母於困境中出重金培養兒子,正是為的這一天。在這封給兒子的信中,胡母曾說胡適「刻下想已抵美京入學」。胡適所去的學校並不在美國京城,讀書而必在京城,不也是科舉時代以為入了國子監一類觀念嗎?母子二人,心態頗能相通。其間的聯繫,正在胡適少小時母親有意的培養。[73]初到美國的1911年舊曆元旦時,胡適曾有一詩說到「可憐逢令節,辛苦尚爭名」,明確道出他留學的一個主要目的是「爭名」。[74]
在胡適的心理活動中,與他自己在做人的「率性」與「作聖」之間的徘徊並行的,或者還有一個上海所代表的「新教育」與績溪所傳授的「傳統教育」之間的緊張。朱文華先生以為,胡適「既有士大夫意識的殘餘,也有資產階級商人氣息的痕跡」。這話雖有些標籤化,如果將此視為績溪與上海兩種社會教育在胡適身上不十分融洽的並存,則是有所見的。胡適在中國公學期間一直不肯剪辮,在某種程度上或者也是這種緊張的一個反映。到他最後出國留學時,終於將辮子剪下並寄回家保存起來。[75]這次剪辮或許有點象徵性,它提示著「上海」對「績溪」在胡適心目中意識層麵的勝利;胡適似乎已決定將某種東西割捨並留之於家鄉了。他是否充分意識到這一點,還很難說,但取捨的選擇是明確的。這一割捨對胡適能敞開放鬆地充分吸收美國教育是一重要前提。這樣,他後來在對自己一生教育的自我評估中,就能給留學時期以高度的肯定,而無意中低估了家鄉教育的重要性。
用今日的話來說,胡適的考取庚款留學,是一個集體的成就。親友為之籌集巨款(「巨」指對胡適當時的經濟境況言);老師王雲五為之補習英文算學;二哥陪他到北京,並為他找到好朋友楊景蘇幫忙。在此以前,胡適學業上的每次轉機,關鍵時刻都有二哥或他的「關係」在起作用。這次也不例外。楊先生不僅為胡適安排廉價的住宿,更重要的是指點他讀《十三經註疏》。胡適過去基本是宗宋學的,從這時起才開始讀「漢儒的經學」。後來他以考據文章得「國文」一科的滿分,考前的臨時抱佛腳是起了相當作用的。正如胡適自己所說,「沒有這些好人的幫助」,他的北上考試和後來出國都是不可能的。[76]而胡適一向有「君子善假於物」的特長,最能把別人的幫助運用得恰到好處。
如果把胡適的考取視為海上的冰山,則其水下的部分是遠大於水麵那峰頂的。這樣的「集體成就」正是中國文化傳統社會功能的體現。中國傳統科舉製在理論上是對各階層開放的,但其開放性常為經濟的原因所限製,因為貧富確實可置考生於實際不平等競爭的情形之中。歷代許多窮困者因讀書而「發跡」的故事那一座座冰山之水麵下,都充滿了類似的各種「集體」幫助。如無此種「集體」社會作用,科舉製的開放性就是一句空話。中國歷史上之所以未出現西方那樣的教育體製以至今人愛說的什麽「民間社會」(civil society),正在於那些製度(institutions)的社會功能在中國社會中已得到不同程度的發揮。從具體的社會製度和組織看,中國確無西方那種特定的「民間社會」;但若從功能看,中國的民間社會恐怕比西方的——至少是近代西方的——還要有力得多。我們隻要對比一下近代中西政府組織機構的大小,就可知哪一邊「社會」的作用大。這個問題當然不是這裏可以論述得清楚的,但胡適的經歷的確可以給喜歡討論「民間社會」的人以啟示。
* * *
胡適一生,正是依據父親胡傳總結出的做人的道理,在「率其性」和謹勉以學為人之間遊移,始終向著「作聖」的方向努力,但也不時要有所「率性」。他一生「做人的訓練」,主要受其十幾年跟隨父母生活的影響。那段生活帶給胡適一種自我保護的防衛心態,明顯體現出「超我」對「本我」的抑製。按他父親的教導,可以說是偏向「作聖」的一麵。胡適後來遇壓力即反彈,壓力越大,反彈越強,頗有點「率性」的意思,但大抵都可從這種自我保護的防衛心理去考察。同時,少年的艱辛使胡適又特別珍惜來之不易的名聲。所以,他在得名之後,除了有時對外來壓力的反應外,所行之事,多半是謀定而後動,又很能約束其「率性」的成分。這在分析胡適後來的作為時也是需要特別注意的。